自然资源论文保护森林资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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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论文保护森林资源论文

佳木斯市蚕业自然资源评价与利用

摘要:经过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养蚕属于投资小、见效快、效益高的的致富项目,农民有积极性,市场前景广阔,拥有丰富的资源,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实现本地化转移,增加经济总量,值得大力开发利用。

关键词:蚕的基本性质;资源利用情况;制约因素;发展建议

1 蚕的基本性质

1.1 蚕的种类

柞蚕、桑蚕、蓖麻蚕、天蚕。

1.2 蚕的分布

柞蚕为野外山上人工养殖,有林山区都可以养殖。目前,桦南、汤原、桦川等有养殖。桑蚕为采摘桑叶饲养,桦南、汤原有种植桑树,饲养桑蚕。蓖麻蚕为采摘蓖麻叶片饲养,种植蓖麻地区皆可养殖,目前富锦有尝试。佳木斯市柞林资源丰富,林内土质肥沃,有机质含量较丰富,柞树生长茂盛,叶质肥厚。空气湿润、水分充足、光照时间长、环境优良的地区野生天蚕资源十分丰富。有野生天蚕栖息,其蕴藏量占世界之首,个别年份发生量大。

2 资源利用情况

2.1 柞蚕方面

自1958年开始,已形成生产、科研、推广、销售一体化服务体系,在市县设有蚕业技术指导站、蚕茧收调站、蚕种场。有些柞蚕生产重点市县蚕业生产基础建设比较完善,蚕场管理较好。经过50多

年的生产实践,已经总结出了一套适合自然条件的保护、制种、放养等一系列比较成型的二化一放柞蚕生产技术。同时,培育出了德花系列、华白1号等适合黑龙江省气候特点的优良柞蚕品种,并引进驯化了青黄1号、青六号、河六等优质高产品种,成为蚕区的当家主导品种。

2.2 桑蚕方面

历史上有过桑蚕生产,现在处于恢复时期。相应树种的适应性正在接受抗寒性试验阶段,生产技术成熟,产品供不应求。

2.3 天蚕方面

天蚕是世界上珍稀野生昆虫,在昆虫分类学上属鳞翅目、天蚕蛾科。其丝呈天然绿色,以晶莹、美丽的绿宝石般光泽和高昂的价格被誉为“绿色金子”,并称为“纤维皇后”。此外,天蚕蛹含有18种氨基酸,可以作为医药、保健、化工的原料。处于保护和适度开发蚕茧时期,人工饲养有过尝试,受限制于柞树的规模与面积及其相关条件。

2.4 蓖麻蚕方面

蓖麻蚕养殖是今后发展的方向,有望解决土地效益增值的问题,佳木斯市民间有尝试。

2.5 蒿柳方面

蒿柳在佳木斯市广泛分布,适应性强,抗旱、抗寒,发叶早于柞叶,利用蒿柳饲养柞蚕在2003年已经进行了两个批次的实验,取得了成功。2007年,得到省科技项目的支持,目前正处于相关试验当

中,有望实现在有柳树的地方饲养柞蚕,可以扩大蚕业生产规模和地域,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2.6 野生桑树方面

野生桑树多为裂叶,在佳木斯市有分布,适应性强,可以作为嫁接材料,提高抗性。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使有耕地的农民依靠养蚕提高收入。

3 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原因

3.1 现有蚕场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柞蚕丝、柞蚕蛹、柞蚕蛾等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被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市场强劲,农民养蚕不愁销路、收益高,所以要求养蚕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近年来林业部门少批或不批新蚕场,无法满足农民养蚕的需要,目前全市已有上百户出县出市出省养蚕,蚕场问题成为制约佳木斯市蚕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3.2 蚕业科技更新步伐较慢

佳木斯市蚕业生产传统方式比重较大,很大程度靠天吃饭,抵抗灾害和风险的能力较差,蚕病较重,单产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3.3 蚕种自产不足

质量不优。佳木斯市有2个柞蚕育种场,没有科技投入,企业运转困难,目前产蚕种100万粒,只能满足全市用种的20%,其余80%要外购,价格高、质量没保证,不利于蚕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3.4 龙头企业拉动作用不强

还没有真正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生产模式,导致佳木斯市只生产原料,产品没有深加工,没有附加值,就没有利税。

4 发展蚕业生产的建议

4.1 全面认识柞蚕业的生态合理性,解决林蚕矛盾

日益突出的林蚕矛盾已成为我们发展柞蚕产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无论从地方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林业和蚕业应该是完全统一的。前者支持后者的发展,将持续得到以蚕养林的效果,后者为保证持续发展,也必然会注重保持蚕场的生态功能,殊途同归,却生发出一项为民造福的新产业。打开山门,开辟致富新途,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4.2 实现依法管理,保证蚕业健康发展

制定落实蚕场管理办法,是稳定蚕业生产、减少林蚕矛盾的必要措施和手段,提高生产的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使养蚕用柞林场地的管理达到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柞蚕业向生态效益型农业持续发展。农业执法部门应根据农业部下发的《蚕种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当地《蚕种管理办法》。加大蚕种市场管理力度,依法打击倒卖劣质蚕种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4.3 场局共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柞蚕生产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也可为林业职工带来丰厚的收入,是林业局、林场和地方共建发展的切入点,是实现经济区域一体化的有效措施,尤其佳木斯市森工系统柞林资源更多,开发潜力更大,应该科学发展柞蚕产业。

4.4 强化领导,稳定机构

发展柞蚕产业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对柞蚕产业的认识,通力协作,共谋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柞蚕产业纳入工作日程,定期研究,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地蚕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做好蚕场管理、技术推广、生产指导、信息交流等工作,并维护蚕农的合法权益。蚕业管理部门要与林业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发展蚕业生产。为适应蚕业发展的需要,各地要确保蚕业管理机构、编制、人员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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