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运营服务合作合同书(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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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门店运营服务合作合同书
合作双⽅磋商内容已记录本合同,本合同签订之⽇起,双⽅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甲⽅:
⼄⽅:
年⽉⽇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甲⼄双⽅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条服务内容
甲⽅为⼄⽅提供店铺运营托管服务
店铺类型店铺地址
托管服务内容:
关于店铺服务内容:
1、甲⽅负责招商、招聘、组建团队、技能培训、团队建设、⼯作流程设计、⼯作绩效等进⾏监管与考核;
2、甲⽅负责制定销售产品规划,营销策划以及推⼴⽅案,经双⽅确认后执⾏;
关于店铺运营期间服务内容:
1.甲⽅承担店铺⽇常维护⼯作,包括:常规销售运营、活动与管理、营销推⼴策划与执⾏、店铺风险控制等;
2.甲⽅每周向⼄⽅提供上周运营总结报告及下周运营计划,以便⼄⽅进⾏配合⼯作;
3.甲⽅每⽉⼆⼗⽇之前向⼄⽅提供下⽉运营推⼴计划,⼄⽅按计划于本⽉底之前将下⽉推⼴费⽤存⼊相应账户;
第⼆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个⽉,即⾃()年()⽉()⽇起⾄()年()⽉()⽇。
经甲⼄双⽅友好协商确定,在合作期限内甲⽅为⼄⽅提供运营托管服务。
第三条:⽬标销售任务
(⼀)年度任务万元;
(每⽉分解详见附表:销售计划书)
第四条:考核办法
(⼀)完成率(%),;
(⼆)完成率(%),;
(三)完成率(%),;
第五条:各项费⽤及⽀付⽅式
(⼀)年服务费:本合同签订之后,⼄⽅向甲⽅⽀付技术服务费⽤共计()元整,包含店铺装修设计费⽤和运营服务费⽤。其中店铺装修设计费⽤为()元整,运营服务费⽤为()元整。在签订本运营托管合同之⽇起五个⼯作⽇内,⼄⽅⼀次性向甲⽅⾜额⽀付前述服务费⽤;
(⼆)销售提成佣⾦:在本合同期限内,以每⼀个⽉为⼀个结算周期,结算⽇为每个⽉20号,⼄⽅应于结算⽇起五个⼯作⽇内⼀次性向甲⽅⽀付销售佣⾦。销售佣⾦为额的()%
(三)实际销售额计算:以简易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式为:
第六条: 甲⽅权利和义务
1.甲⽅必须尊重⼄⽅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2.除⾮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的,甲⽅保证不对⼄⽅产品复制、拷贝;
3.甲⽅所使⽤⼄⽅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于与提供服务⽆关的事务;
4.甲⽅确保服务期间不单⽅使⽤⼄⽅任何产品、资⾦、资料、帐户,做与服务⽆关的事宜;
5.合同期间,⼄⽅店铺产⽣的所有销售额都算甲⽅所有;
6.甲⽅在服务期间,⼄⽅不可以操纵甲⽅的操作。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1.⼄⽅负责保障⾜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时间尽量⽩天的订单当天发货),尤其在⼤型活动之前,⼄⽅须
开发或提供活动的专供货物款式;
2.⼄⽅缺货时,应⾃缺货之⽇前24⼩时告知甲⽅;
3.⼄⽅应根据季节变化提前推出下⼀季产品,同时畅销爆款的库存要准备充⾜;
4.零售的价格应与甲⽅协商确定,确保市场需求;
5.合同签订后,⼄⽅未经甲⽅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服务商在开展相关商务活动;
6.⼄⽅为甲⽅提服务及销售物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7.合同期间,⼄⽅除了资⾦结算等⼯作,不参与托管店铺的相关操作;
第⼋条: 违约责任
(⼀)甲⽅的违约责任:
1、甲⽅服务⽅式被认定为⾮法时,甲⽅⾃⾏承担责任;
2、⾮为实现本合同⽬的,利⽤⼄⽅提供的产品、⽀付宝资⾦、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关的事宜,致⼄⽅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甲⽅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存在下列⾏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切损失:
1、⼄⽅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
2、⼄⽅未经甲⽅同意,在本合同履⾏期内,擅⾃与第三⽅服务商在⽹上开展相同的电⼦商务活动;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扰甲⽅正常操作;
4、⼄⽅以虚假的企业⼯商登记资料与甲⽅签订本合同,意图通过签订本合同⽅式⾮法获取甲⽅或他⼈利益。
5、若合同服务期内⼄⽅单⽅⾯终⽌履⾏合同或⼄⽅单⽅⾯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年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向甲⽅⽀付违约⾦。
第九条: 不可抗⼒
1、如果任何⼀⽅在本合同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的发⽣⽽不能履⾏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影响的⼀⽅应在不可抗⼒发⽣之⽇起的壹个⼯作⽇之内通知另⼀⽅,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的发⽣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同时,遭受不可抗⼒⼀⽅应尽⼒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造成的损失,努⼒保护另⼀⽅当事⼈的合法权益。
2、不可抗⼒事件的应对
在发⽣不可抗⼒的情况下,双⽅应进⾏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本合同、或者延期履⾏、或者终⽌履⾏。不可抗⼒消除后,如本合同仍可以继续履⾏,双⽅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的措施履⾏本合同。受不可抗⼒影响的⼀⽅应尽快向其他⽅发出不可抗⼒消除的通知,⽽另⼀⽅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3、免责
如发⽣不可抗⼒致使本合同的履⾏成为不可能,本合同终⽌,遭受不可抗⼒的⼀⽅⽆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导致的本合同终⽌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导致的本合同部分不能履⾏、或者延迟履⾏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影响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
分不能履⾏或者延迟履⾏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条:合同终⽌
(⼀)本合同于以下情形之⼀发⽣时终⽌:
1、双⽅⼀致同意终⽌本合同的;
2、由于本合同⼀⽅严重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的履⾏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有权单⽅⾯以书⾯通知⽅式终⽌本合同。
(⼆)终⽌后果
如果本合同根据第九条第1、2项规定终⽌的,双⽅均⽆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双⽅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切⽂件及采取⼀切必需的⾏动,协助对⽅恢复⾄签署⽇前的状态。
第⼗⼀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过程中若发⽣争议或纠纷,双⽅当事⼈应通过友好协商,尽⼒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均可⼈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其他
1、本合同第九条所称“不可抗⼒”系指超出本合同双⽅控制范围、⽆法预见、⽆法避免或⽆法克服,使得本合同⼀⽅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灾、战争、罢⼯、暴动、政府⾏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法预见、避免、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的事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壹式两份,双⽅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其他备注事宜
甲⽅:⼄⽅: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