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梁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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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书(预制梁)
甲方:沁阳市成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安全地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高速公路××合同段××桥梁
1.2工程地点:××省××县×××镇
1.3工程范围及内容××桥梁全部梁片预制
1.4工程数量(附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程期限及进度
2.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合同工期共天。如果建设单位或甲方的上级通知工期提前或推迟,以建设单位或甲方上级通知的期限为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作相应调整。
2.2、工程进度: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及时下达月份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月末组织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考核,根据乙方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工作量差额,每差1%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者甲方暂停计价拨款。如果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缓建、停建,经双方协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赔偿。
第三条:合同承包方式
3.1、综合单价承包:指以合同中双方确认的工程项目为内容的综合单价进行承包,且单价一次性包死。综合单价的费用已包括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即临时设施、队伍调遣、工、料、机、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人身险、个人所得税、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费用的涨落等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除甲方指定供应并按指定价格扣回的钢筋),综
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变更设计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按甲方签认的数量计列,其单价仍按照相应项目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如下表:
3.2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及计量规定:
⑴梁砼底座:包括砼浇筑、震捣、养生等其他工作内容。按我部技术交底的图示尺寸计算的砼实体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⑵砼张拉台座:包括砼浇筑、震捣、养生、张拉台钢横梁加工、焊接、安设等其他工作内容。按我部技术交底的图示尺寸计算砼实体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⑶张拉台座钢筋制作、绑扎:包括钢筋购置、成型、绑扎、焊接、入模、预埋件制安(预埋钢筋、钢板等)等其他全部工作内容。经我部验收后,按图纸设计数量按吨进行计量。
⑷底模顶水磨石面5厘米厚:包括水磨石材料购置、砼拌合、浇筑、震捣、整平、磨光等其他全部工作内容。按我部验收的净面积以平方米进行计量。
⑸预制梁砼:包括清扫底面、铺设地板革、模板安拆、砼浇筑、震捣、整平、凿毛、养生、移梁、存放等其他全部工作内容。按我部技术交底的图示尺寸计算的实体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⑹钢筋制作及绑扎:包括钢筋购置、成型、绑扎、焊接、入模、预埋件制安(预埋钢筋、钢板等)等其他全部工作内容。根据图纸所示及钢筋表所列,按实际完成并经我部验收认可的钢筋以吨计量。除图纸所示或我部认可外,因搭接、定位而增加的钢筋不予计量。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连接套)、焊接、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除锈、截取、套丝、弯曲、场内运输、安装等,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⑺后张钢绞线:含弯矩、含波纹管安设、固定、钢绞线下料、穿束、安设锚具、张拉、压浆、砼封锚等其他全部工作内容。按钢绞线设计净用量经我部验收认可后以吨进行计量。
⑻预制空心板砼:包括清扫底面、模板安拆、砼浇筑、震捣、整平、凿毛、养生、移梁等其他全部工作内容。按我部技术交底的图示尺寸计算的实体数量,以立方米计量。其中封头砼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预制空心板砼综合单价中。
⑼先张钢绞线:含失效管购置、钢绞线下料、穿束、张拉、放张等其他全部工作内容。按钢绞线设计净用量经我部验收认可后以吨进行计量。
3.3除双方约定所需定型钢模板及芯模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模板由乙方自购或租赁,其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项目综合单价中。
3.4后张钢绞线施工所需张拉、压浆设备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并负责维修,施工结束后需完好归还甲方。
3.5先张钢绞线施工所需张拉设备、预制场龙门吊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并负责维修同时承担使用过程中所需费用,施工结束后完好归还甲方。
第四条工程承包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经甲方确认实际完成工程数量×综合单价。
4.2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但均不得超出设计数量部分)是:
4.2.1甲方代表书面确认的工程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工程部长、总工、项目经理四人共同签字确认)。
4.2.2甲方代表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而增减的工程项目(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工程部长、总工、项目经理四人共同签字确认)。
4.2.3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费用的合理调整。
第五条验工计价、价款支付及缺陷责任期
5.1本工程没有开工动员预付款。
5.2月验工计价。乙方在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已自检合格的工程数量申报表,甲方收到申报表后及时组织双方人员现场验收,经验收确认后的合格工程数量,作为当月计价的依据,按构成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当月工程价款。
5.3工程款支付: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进度款后,按乙方当月获得批准计价款的%,由甲方财务部门汇集当月其验工计价,扣除安全生产和质量等其他违反合同的违约金,把拨款改为代其做帐,代其支付材料款、设备及周转材料等租赁费、代发工资等,如遇特殊情况或建设单位资金未及时到位,甲方相应顺延拨付。
5.4以下人员经乙方授权可代表乙方办理工程款等相关手续: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5.5末次款支付:当工程款拨至合同价款的%时停止拨付,待工程经过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优良工程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预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5.6竣工决算。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编制竣工决算申报表,经甲方核实批准后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
5.7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年、保修期为年,工程缺陷责任期自业主签发全线竣工移交之日算起,缺陷责任期满后进入保修期。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也可委托甲方(业主)指定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给甲方质量保证金后天内支付(不计利息)。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