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族成份更改政审操作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族成份更改政审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族成份更改。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户籍关系在自治区直属单位的未满20周岁符合更改条件的公民。属迁移户口中因人为差错而错填民族成份的,可持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的户籍档案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更正手续。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依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第七条。“凡依照本规定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审批条件
(一)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民政和公证部门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二)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18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18周岁的,不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三)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 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四)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已更改过民族成份的公民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一) 出具申请书。
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由父母联名提出申请。申请书必须写明父母双方各自民族成份,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民族成份,提出更改民族成分的要求。经父母双方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无工作单位的可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审核,加盖公章。年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申请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书必须写明父母姓名、民族成份,申请人出生年月日,现民族成份,提出更改民族成分的要求。申请书是要经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审核,加盖公章。
(二)出示申请人和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并提供户口本上申请人及父母的页面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请人的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含父母已离异的)或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除出示申请人和父母的户口本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外,还需出示申请人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即父母结(离)婚证、本人的出生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人与父母经民政和公证部门确认为收养关系的,出示相关收养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七、申请书、证明式样及示范文本
申请(申请人未满18周岁)
XXXX民委:
我叫XX,在XXXX工作,是XX民族,爱人XX,是XX民族,我们的小孩叫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今年XX岁,小孩入户口时随X(父或母)亲登记为XX族。经我们夫妻协商,决定让小孩的民族改随X (母或父)亲的民族XX族。
请批准。
申请人:XX、XX(夫妻各自签名)
XX年XX月XX 日
XX是我单位职工(干部)。
申请人父或母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申请(申请人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
XXXX民委:
我叫XX, 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我父亲XX,XX族;母亲XX,XX族。我出生入户口时民族成份随父亲登记为XX族,现我已满18周岁,可以自己选择随父亲或母亲的民族,因此申请将本人的民族成份改随母亲的民族XX族。
请予批准。
申请人:XXX(签名)
XX年XX月XX 日
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签章
单位证明
XXXX民委:
XX同志是我单位职工,经核实人事档案,民族成份为XX民族,与XX(小孩姓名)是XX关系。
特此证明。
XX单位人事部门(章)
XX年XX月XX日
(社区)街道办事处证明
XXXX民委:
XX同志现在我辖区XX街道XX号XX栋XX号房居住,与XX(小孩姓名)是XX关系。
特此证明。
XX街道办事处(章)
XX年XX月XX日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民族成份更改,自治区民委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的民族成份更改,指导监督各市县民族工作部门的民族成份更改工作。
九、行政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出具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及审批的各种材料。
(二)由自治区民委政法处承办人员审查材料是否材料符合要求、齐全。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证明等各种申请材料的标准式样。
(三)审批同意的,承办人员出具《恢复(改正)民族成份通知书》,申请人执《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更改民族成份手续。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符合要求、齐全的当日办结。
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
十二、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任何费用。
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一次性办理,无定期检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