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要求规范.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DB11!T~243-2014
ICS91.040.10P33备案号:41699-201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243—2014代替 DB11/T 243-2004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utdoor advertisement facilites2014-02-26发布2014-06-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结构设计 (5)5 照明 (8)6 电气要求 (10)7 结构施工与验收 (12)8 电气施工与验收 (15)9 运行和维护 (21)应按批准的内容、程序,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展示 (22)10 结构安全检查及鉴定 (24)11 管理要求 (29)附录A(规范性附录)灯具防触电保护分类 (30)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护等级IP数字的说明 (31)附录C(规范性附录)配电系统接地型式 (32)附录D(规范性附录)户外广告设施电气系统质量验收表 (34)附录E(规范性附录)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检查 (38)附录F(规范性附录)户外广告设施的灯箱和灯具安装记录表 (40)附录G(规范性附录)广告设施结构安全检查及鉴定报告 (4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243-2004《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
与DB11/T243-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改为《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见封面,2004版的封面);——调整了章节结构(见目次);——范围增加了“各种形式的牌匾标识”(见1,2004版的1);——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部分引用文件(见2,2004版的2);——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新术语和定义(见3,2004版的3);——将“结构设计”调整为第4章,更新了户外广告结构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有关规定,明确了风荷载计算方法和有关参数,删除了“广告牌分类”一章(见4,2004版的4、5);——增加了“照明”和“电气”二章,删除了原“5.6防雷与接地”和“5.7户外广告牌的照明和用电”(见5、6,2004版的5.6、5.7);——将“户外广告牌的施工”及“户外广告牌工程的验收”二章合并为“结构施工与验收”一章,并补充了相关规定(见7,2004版的6、7);——增加了“电气施工与验收”一章(见8);——增加了运行和维护“一般要求”和“日常检查与维护”二条,删除了原8.1.1 c)和8.1.2 c)(见9.1、9.3,2004版的8.1.1 c)、8.1.2 c));——增加“结构安全检查及鉴定”一章,删除原“8.2检定”(见10,2004版的8.2);——增加了“管理要求”一章(见11);——增加了附录A~附录G(见附录A~附录G)。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然而,为了保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视觉环境的舒适度,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必须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技术标准,以提供参考。
一、尺寸规范市区内的户外广告牌和招牌设施应符合尺寸规范。
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情况下,广告牌的高度不应超过建筑物的屋顶高度,以免影响城市景观和乘风设施。
此外,招牌设施的尺寸应适合所在建筑物的大小和比例,不能过于突兀或影响市民正常行走。
二、安装位置正确选择广告牌和招牌设施的安装位置非常重要。
规划部门应根据市中心的整体规划和道路交通流量,合理划定广告牌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区域,并明确相关的安装要求。
例如,广告牌应避免阻挡重要交通标志和信号灯,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三、材料要求广告牌和招牌设施的材料选择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
一般来说,室外广告牌应使用防水、耐腐蚀和耐候性好的材料,以确保其长期使用。
而对于招牌设施,应优先考虑使用对人体无害、环保可持续的材料,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照明设计针对夜间广告展示效果,照明设计是不可忽视的一方面。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照明设计应注重光线的均匀分布和节能环保。
对于亮度的控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夜晚的广告效果能够既吸引眼球,又不会给附近居民带来过度的光污染。
五、维护管理广告牌和招牌设施在长期使用后需要进行维护和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维护制度和管理体系,及时处理广告牌和招牌设施出现的破损、老化等问题。
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规范广告牌所有者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他们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以保持城市形象的整洁和美观。
六、文化要求对于城市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还应考虑当地的文化和历史背景。
在设计和内容上,应尽量避免对当地文化产生冲击或偏离当地特色。
同时,通过广告牌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可以传递城市的文化内涵和特色,提升城市的软实力和形象。
住建部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设置标准
住建部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设置标准住建部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设置标准是针对城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的安全性、规范性和美观性,以营造整洁、有序、美观的城市环境。
以下是对住建部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设置标准的详细介绍:一、户外广告设置标准1.合法性: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安全性: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对行人和车辆造成安全隐患。
3.尺寸与形式:户外广告的尺寸和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交通视线。
4.内容与质量:户外广告的内容应真实、合法、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制作质量应精美、耐用,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或有毒材料。
5.维护与管理:户外广告的设置者应负责广告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完好、整洁、安全。
二、门店招牌设置标准1.合法性:门店招牌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尺寸与形式:门店招牌的尺寸和形式应与店铺规模和建筑风格相协调,不得过大或过小,不得影响建筑采光和通风。
3.内容与质量:门店招牌的内容应简洁明了,突出店铺特色和经营理念;制作质量应精美、耐用,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或有毒材料。
4.维护与管理:门店招牌的设置者应负责招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完好、整洁、安全。
5.文字与语言:门店招牌的文字应清晰、规范,易于识别和理解;语言应简洁、明了,不得使用误导或不文明的用语。
6.照明与节能:门店招牌的照明应合理设计,夜间不宜过于刺眼或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应采用节能型灯具,减少能源浪费。
7.环境与景观:门店招牌的设置应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和融合,不得破坏景观风貌;应避免在公共区域设置大型户外招牌,保证公共空间的有效利用。
8.信息真实性:门店招牌上展示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9.定期更新:门店招牌的内容和形式应定期更新,以保持与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相适应。
户外广告设置最新标准规范
户外广告设置最新标准规范户外广告作为城市视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载着商业信息的传播,也影响着城市的美学和环境。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外广告设置的标准规范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最新的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规范:一、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所有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安全性:确保广告设施的结构安全,防止因广告设施倒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 美观性:广告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避免破坏城市景观。
4. 环保性:广告材料和制作工艺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设计规范1. 尺寸限制:广告牌的尺寸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2. 色彩搭配:广告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避免使用过于刺眼或不和谐的色调。
3. 字体大小:广告文字应清晰可读,字体大小应适中,避免影响行人视线。
4. 内容健康:广告内容应积极健康,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不雅的信息。
三、设置规范1. 位置选择:广告牌应设置在不影响交通视线和行人通行的位置。
2. 照明控制:夜间照明应适度,避免造成光污染。
3. 材料选择:使用耐用、安全、环保的材料,确保广告设施的长期使用。
4.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广告设施,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部分。
四、技术规范1. 结构设计:广告牌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抗风、抗震等安全要求。
2. 安装工艺:安装过程应符合技术规范,确保广告设施的稳固性。
3. 电气安全:广告牌的电气系统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防止漏电等安全隐患。
五、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广告设置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
2. 审核批准: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施工监督:施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4. 验收备案:施工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六、违规处理1. 违规处罚:对于未按规定设置的广告,将依法予以处罚。
2. 整改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规范的广告,要求限期整改。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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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要求
第一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要求一、设置要求(一)一般规定<1>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户外广告设施的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并保持完好、整齐、美观,不应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3>位于城市景观绿化隔离带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保证视觉走廊的通透。
<4>道路上的户外广告设施严禁遮挡交通指示牌、信号灯、路牌等交通设施,在视线范围内不应使用与交通设施易混淆的色彩。
<5>不应影响市政、交通设施和残疾人设施的使用。
<6>在绿地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影响绿化生长,尽可能减少遮挡绿化景观。
(二)城市道路、广场及城市绿地上户外广告设施<1>立杆式(含双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1.1>立杆直径宜三0.08m 且W0.25m;<1.2>立杆外缘距人行道或绿化带侧石外缘应三0.4m;<1.3>牌面外缘距人行道或绿化带侧石外缘应三0.2m;<1.4>牌面底部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应三2.4m,离绿地高度应三0.5m;<1.5>道路红线宽度在50m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间距应不小于道路宽度的2倍;<1.6>道路红线宽度在20m〜50m的,户外广告设施间距应不小于道路宽度的2倍;<1.7>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间距宜为20m〜50m;<1.8>牌面(单面)面积宜W2.0m2,单边长度宜W2m,厚度应W0.2m。
<2>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2.1>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应设置在人行道宽度三5m的地段,或面积三50m2的广场(空地)及绿地;<2.2>底座和牌面外缘距人行道或绿化带侧石外缘应三0.4m;<2.3>牌面(单面)面积宜W3.0m2,底座和牌面的总高度应W3m,占地面积应W1.0m2。
<2.4>依附于公用设施的户外广告设施:<3>依附于公用设施的户外广告设施:<3.1>依附于灯杆等的户外广告设施:<3.1.1>牌面底部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应三2.4m;<3.1.2>牌面外缘距人行道侧石外缘应三0.2m;<3.1.3>牌面(单面)面积宜W2.0m2,单边长度宜W2m,厚度应W0.3m;<3.2>依附于公交候车亭的户外广告设施:<3.2.1>广告牌面不应设在候车亭的顶部;<3.2.2>不应有碍乘客观看站牌,不应影响人流交通的顺畅和道路视觉的通透;<3.3>依附于电话亭、报刊亭、宣传亭(栏)等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与所依附的公用设施规格协调,不影响整体效果及使用功能。
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
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摘要本文介绍了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广告设施的设置,提升城市美观度和市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保护环境和城市的城市形象。
引言随着城市发展的进步,户外广告设施在城市中的设置越来越普遍。
然而,一些不合理的广告设施设置不仅破坏了城市的美观度,还可能造成道路交通混乱和市民生活的不便。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住建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以确保广告设施的合理设置和统一管理。
1. 设立广告设施的原则合理设置广告设施是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据此,住建部提出以下原则:•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依法合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市民需要和利益,保障市民的使用权益;•统一管理,确保设施的规范和统一性。
2. 广告设施的分类根据广告设施的性质和用途,住建部将广告设施分为以下几类:2.1 商业广告设施商业广告设施主要用于商业活动和产品宣传。
这包括商业牌楼、广告牌、广告屏、灯箱广告等。
2.2 公益广告设施公益广告设施用于公益性宣传和社会公益活动。
这包括公益广告牌、公益宣传牌、公益宣传栏等。
2.3 交通广告设施交通广告设施用于交通信息发布和道路安全宣传。
这包括交通指示牌、交通广告标志、交通警告牌等。
3. 广告设施的设置标准为了保证广告设施的合理设置,住建部制定了一系列的设置标准。
3.1 商业广告设施的设置标准•商业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风貌要求;•商业广告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根据城市人口、地域和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商业广告设施的设立位置应避免对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商业广告设施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2 公益广告设施的设置标准•公益广告设施的设置应注重社会公益性和公益活动的宣传效果;•公益广告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根据公益活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公益广告设施的设立位置应便于市民接触和了解公益活动;•公益广告设施的内容应具有积极、健康、有益的特点。
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DGJ32/146--2013)1.1 户外广告设施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ies在城镇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各类场地及城镇之间的交通干道边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以及其他用于展示、宣传的设施。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见表。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1.2店招标牌设施shopsignsfacilities单位和个人在建(构)筑物、设施及场地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招牌、标牌、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
2、户外广告标准设置要求2.1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2.1.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构)筑物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日照采光。
2 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3 户外广告设施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宜小于建(构)筑物屋顶面积的1/8,户外广告设施外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构)筑物屋顶四周边线,户外广告设施底部构架高度不宜大于1m。
2.1.2 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户外广告设施宽度与墙面相协调,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
垂直方向凸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m,凸出于道路上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2 建(构)筑物同一立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总面积不宜大于该立面面积的30%。
2.1.3 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凸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
2 自建(构)筑物±0.00标高起到户外广告设施顶部的高度不宜超过24m。
3 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宽比宜为6:1—8:1。
2.1.4 建(构)筑物立面字幕式电子显示屏宜符合下列规定:1 建(构)筑物二层及以上墙体和玻璃窗内外不得设置。
自治区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
自治区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自治区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是指为了规范和保障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的设置和使用行为,促进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和城市环境的优化,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一、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1. 广告设施规格和尺寸:规定不同类型广告设施的标准规格和尺寸,以确保广告设施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2. 结构和材料要求:规定广告设施的结构要求和使用材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以确保广告设施的稳固和长久使用。
3. 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规定广告设施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包括抗风、抗震等能力的要求,以确保广告设施在极端天气和地震等不利情况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照明和能源消耗:规定广告设施的照明方式和能源消耗限制,以减少能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5. 广告设施管理与维护:规定广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维修、清洁等,以确保广告设施的良好状态和使用寿命。
二、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1. 招牌尺寸和比例:规定不同类型招牌的标准尺寸和比例,以确保招牌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2. 材料和颜色要求:对招牌所使用的材料和颜色进行规范,以确保招牌的美观性和环保性。
3. 照明和亮度要求:规定招牌的照明方式和亮度要求,以确保招牌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见,并达到安全标准。
4. 招牌安装和固定方式:规定招牌的安装和固定方式,以确保招牌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5. 招牌文字和图案设计:提出招牌文字和图案设计的要求,包括字体、大小、间距、色彩等,以确保招牌的清晰可读和艺术性。
三、其他技术标准1. 路网影响评估:制定路网影响评估标准,考虑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对交通流量和行车安全的影响。
2. 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环境影响评估标准,考虑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对周边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3. 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明确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管理责任和执法程序。
4. 监测和违法处理:建立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监测和违法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一、设施设置规划1.1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美化环境和公共安全的要求。
1.2 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制定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规划。
1.3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规划应当合理布局,使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与城市容貌相协调。
二、设施设计2.1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牢固、美观、安全。
2.2 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计规范,明确设施的尺寸、形状、材料、色彩等方面的要求。
2.3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计方案应当报经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设施安装3.1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装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设施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3.2 从事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3.3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装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四、设施维护4.1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维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4.2 维护单位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清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整洁、美观和安全。
4.3 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施损坏或者安全隐患时,维护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五、设施检测与评估5.1 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2 检测和评估内容包括设施的尺寸、形状、材料、色彩等方面的符合性;安装质量和安全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方面。
5.3 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设施管理6.1 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管理,制定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明确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设置要求和标准。
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篇一:2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1.总则1.1为规范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美化城市视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3-2020)》等规范,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行为。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应遵照本规范设置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定。
本市其他地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1.3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集中、规范、升级”思路,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环境要求,实行分区、分类控制,注重与周边人文景观、自然环境、市容景观的和谐统一。
1.4 鼓励使用新媒体、新形式、新技术及新材料,推进高新技术与优秀创意在户外广告媒体的融合,运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灵活的艺术表现形式,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景观、空间环境中的艺术效果及文化魅力,体现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色。
—1—1.5 因城市发展、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户外广告设置突破本《规范》有关要求的,应进行专家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2.基本规定2.1 本规范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工具或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等开敞空间设置(安装、张贴、绘制、放送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
根据载体不同,户外广告主要包括以下分类形式:表2.1 户外广告分类2.2除临时性广告、公共交通工具广告、地铁等地下公共空间广告外,本市户外广告应当在专项规划许可区域、位置或符合要求的设施上设置。
—2—2.3户外广告设置应当与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城市空间布局相适应,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分区要求,结合城市风貌、街道特色、区域功能、景观及建筑特征,合理布局选点,规范有序设置。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要求规范..doc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要求规范..word 资料.word 资料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省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安全检测评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下的各种形式户外广告设施。
2 设置要求2.1 一般规定2.1.1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2 户外广告设施的布置形式应与高速协调,并保持完好、整齐、美观,不应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2.1.3 位于高速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保证视觉走廊的通透。
2.1.4 道路上的户外广告设施严禁遮挡交通指示牌、路牌等交通设施,在视线范围内不应使用与交通设施易混淆的色彩。
2.1.5 在绿地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影响绿化生长,尽可能减少遮挡绿化景观。
2.2 高速道路户外广告设施2.2.1 立杆式(含双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广告塔高度分为:15m、18m、21m、24m、27m、30m、32m。
牌面规格:单面两面三面四面广告牌,单立柱双立柱多立柱等单立柱广告尺寸分为:21m×7m、18m×6m、16m×5m、15m×4m、14m×5m。
单立柱广告主管:螺旋10XXXX年限为XXXX年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式中——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位于人流量或车流量较大的重要位置,或设计使用年限为XXXX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1.1~1.2;破坏时对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造成危害小,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不小于1.0;——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混凝土、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分别应按表3和表4采用;——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表3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牌号钢材厚度或直径(mm)抗拉、抗压、抗弯(N/mm2)抗剪(N/mm2)端面承压(N/mm2)Q235≤16215125325>16~40XXXX年限为XXXX年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式中——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位于人流量或车流量较大的重要位置,或设计使用年限为XXXX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1.1~1.2;破坏时对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造成危害小,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不小于1.0;——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混凝土、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分别应按表3和表4采用;——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可靠,创造健康、有序的户外视觉环境。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1.0.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 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以及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边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表2.0.1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2.0.2 户外广告设施严禁在下列位置设置:1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窗(隔声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窗(隔声墙);2 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3 危房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2.0.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并不应在下列位置设置:1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2 除道路隔离栏外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lorn范围内:3 河道、防洪堤的安全防护范围内;4 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他生命线工程保护范围内:5 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过江(海)隧道、公路收费口、高架道路落地匝道及轨道交通等人和车流出人口10m范围内。
2.0.4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应妨碍生产和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形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户外广告;2 沿街毗邻建筑物之间的空间不应设置户外广告;3 坡屋顶建筑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4 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外两侧各5m范围内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规定与细则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规定与细则在城市的繁华街头,户外广告如同城市的“名片”,展示着城市的商业活力和文化特色。
然而,不当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仅会影响城市的美观,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制定合理且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细则至关重要。
一、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所有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得违反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安全性原则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不得妨碍交通视线,不得危及行人、车辆的安全。
对于设置在高空、人流密集区域等特殊位置的广告,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
3、美观性原则户外广告应与城市的整体风貌相协调,符合城市的美学标准。
其设计、色彩、材质等应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不得破坏城市景观的和谐与统一。
4、公益性原则在城市的重要公共区域,应适当设置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新风尚等内容,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和社会责任感。
二、户外广告设置的分类管理1、屋顶广告禁止在住宅类建筑屋顶设置商业广告。
非住宅类建筑屋顶设置广告的,高度不得超过建筑物顶部,且面积不得超过屋顶面积的三分之一。
广告的结构和材质应具备良好的抗风、抗震性能,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认证。
2、墙面广告建筑物墙面广告不得遮挡窗户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
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内的建筑物墙面广告设置,应遵循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保持建筑的原有风貌。
3、道路沿线广告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不得妨碍交通标志、信号灯的识别。
距离道路交叉口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大型广告,以避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
4、电子显示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的亮度、闪烁频率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周边居民和行人造成光污染。
在夜间,应根据周边环境适当降低亮度或调整显示模式。
三、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流程1、申请广告设置者应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广告设置的地点、形式、尺寸、内容、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方案和技术资料。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程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程一、设施分类与定义本规程所称户外广告设施,是指设置于户外公共场所,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
根据其使用场所、功能和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1.固定式广告设施:包括大型户外广告牌、建筑外墙广告牌、LED显示屏等。
2.移动式广告设施:包括公交车车身广告、地铁广告、出租车顶灯广告等。
3.悬挂式广告设施:包括横幅、旗帜、气球等。
4.嵌入式广告设施:包括建筑墙体嵌入式广告等。
二、设施设计要求1.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交通安全。
2.固定式广告设施的设计应考虑结构安全、荷载、抗风、抗震等因素,确保设施牢固、稳定。
3.移动式广告设施的设计应考虑流动性、视觉效果等因素,确保广告信息的有效传播。
4.悬挂式广告设施的设计应考虑风力、天气等因素,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嵌入式广告设施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因素,确保与建筑环境的和谐统一。
三、设施材料要求1.户外广告设施的材料应具有耐候性、耐腐蚀性、抗风性等特点,确保设施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2.固定式广告设施的材料应选用钢材、铝材、混凝土等坚固耐用材料,确保设施的结构安全。
3.移动式广告设施的材料应选用轻便、耐用、易清洁的材料,以便于运输和清洁维护。
4.悬挂式广告设施的材料应选用轻便、牢固的材料,如纺织品、塑料等,以便于悬挂和展示。
5.嵌入式广告设施的材料应选用与建筑环境相协调的材料,如瓷砖、玻璃等,确保设施与建筑的和谐统一。
四、设施施工要求1.户外广告设施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施工前应进行充分的技术准备和材料采购,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和行人的安全。
4.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5.对于固定式广告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哎呀,说起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这事儿可真是让人头疼。
你想想,走在大街上,那些广告牌、招牌,是不是都挺有讲究的?对,没错,它们不仅要吸引人,还得安全,不能掉下来砸到人,对吧?记得有一次,我路过一个新开的餐厅,那招牌做得可真是亮眼。
大大的LED灯,一闪一闪的,晚上看去跟个小型夜总会似的。
不过,我得说,这招牌的设计,真的挺有创意的。
它不仅颜色搭配得好看,而且字体也特别大,让人一眼就能看清楚。
但是,你猜怎么着?过了没几天,我再路过的时候,发现那招牌的灯坏了好几个,一闪一闪的,跟个鬼屋似的。
这可不行啊,招牌坏了,那不是影响生意嘛。
我心想,这招牌的技术标准肯定没达标,要不怎么这么快就坏了呢?我就开始琢磨,这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技术标准,到底得注意哪些点呢?首先,材料得选好,不能是那种风吹日晒就褪色的。
其次,安装得牢固,不能随便刮个风就摇摇晃晃的。
还有,电路得安全,不能有漏电的风险。
最后,设计得合理,不能太复杂,要不然坏了维修成本太高。
就拿那家餐厅的招牌来说,虽然设计上挺吸引人的,但是技术上明显没达标。
你看,那LED灯,质量肯定不行,要不然怎么那么快就坏了呢?而且,安装的时候,肯定也没考虑到风压,要不然怎么那么不牢固呢?所以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技术标准,真的是个大学问。
你别看它们就那么立在那儿,其实里面的门道多着呢。
下次你路过那些广告牌、招牌的时候,不妨多留意一下,说不定你也能发现一些有趣的细节。
总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不仅要好看,更要安全、耐用。
这就像是我们做人一样,外表光鲜亮丽固然重要,但内在的素质和能力,才是真正决定一个人能走多远的关键。
所以,下次再看到那些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妨多留个心眼,说不定你也能从中学到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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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标准文案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省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安全检测评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下的各种形式户外广告设施。
2 设置要求2.1 一般规定2.1.1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2 户外广告设施的布置形式应与高速协调,并保持完好、整齐、美观,不应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2.1.3 位于高速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保证视觉走廊的通透。
2.1.4 道路上的户外广告设施严禁遮挡交通指示牌、路牌等交通设施,在视线范围内不应使用与交通设施易混淆的色彩。
2.1.5 在绿地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影响绿化生长,尽可能减少遮挡绿化景观。
2.2 高速道路户外广告设施2.2.1 立杆式(含双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广告塔高度分为:15m、18m、21m、24m、27m、30m、32m。
牌面规格: 单面两面三面四面广告牌,单立柱双立柱多立柱等单立柱广告尺寸分为:21m×7m、18m×6m、16m×5m、15m×4m、14m×5m。
单立柱广告主管:螺旋1020×10\12mm、1220×10\12mm、1420×10\12mm、1620×10mm。
单立柱广告横梁:螺旋管377×8mm、426×8mm、529×8mm、630×8mm。
单立柱广告骨架:槽钢或工字钢16#、14#、12#、10#、8#。
单立柱广告牌面:∠30×3、∠40×4、∠50×5、∠63×6。
单立柱广告面板:0.45mm、0.5㎜、0.75㎜、0.85mm。
3.3 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3.3.1 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必须采用单柱式两面体或三面体结构,柱体直径应≥0.5m。
3.3.2 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挖方地段,不应设在桥梁体(含主桥和引桥)上。
4.设计时应结合建筑整体布局和建筑物立面要求进行设计。
5.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0(,,)c k S RR R f f a γ≤=式中 0γ—— 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位于人流量或车流量较大的重要位置,或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1.1~1.2;破坏时对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造成危害小,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不小于1.0;S —— 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 —— 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c f f 、—— 混凝土、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分别应按表3和表4采用; k a ——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表3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表4 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N/mm 2)5.1.4 施加在户外广告设施上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永久荷载包括结构自重,广告牌和固定设备(灯光照明设施)自重,操作平台自重,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的土重、土压力和地基变形等;可变荷载包括风荷载,覆冰荷载,雪荷载,安装或检修荷载,常遇地震作用,温度变化等。
5.1.6 考虑地震作用时,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CECS 148的规定采用;其它荷载标准值应按GB 50009的规定采用。
5.1.7 采用钢结构的,设计应按GB 50017规定执行,同时应考虑钢结构连接部位抗扭强度校核计算。
5.1.8 焊缝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5采用,紧固件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6采用,设计应符合GB 50017中的相关规定。
2表6 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mm2)5.2 钢结构变形规定5.2.1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顶点的水平位移不应超过该点离地高度的1/100。
l(l为横梁跨度)。
5.2.2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横梁的挠度限值为/150l(l为悬臂长5.2.3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墙面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悬臂梁的挠度限值为/150度)。
5.2.4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屋顶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立柱和横梁的变形限值与落地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相同。
5.2.5 各种形式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当采用平面或空间杆架结构形式时,构件的长细比 不应大于下列规定值:a) 受压弦杆、斜杆、横杆: 150;b) 辅助杆: 200;c) 受拉杆: 250;d) 预应力拉杆的长细比不限。
5.3 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设计规定5.3.1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的选型,应根据建设场地土质条件和结构的要求确定。
地基基础均应进行强度计算,必要时还应进行地基抗滑稳定验算。
高立柱基础底面不允许脱开;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大于1.0时,基础底面脱开基础的面积应不大于底面积的1/6;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不大于1.0时,基础底面脱开基础的面积应不大于底面积的1/4。
5.3.2 当基础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考虑地下水对基础和覆土的浮力作用,并确定地下水对基础有无浸蚀性及进行相应的防浸蚀处理。
5.3.3 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采用刚性基础时,一般承受偏心荷载,应按照GB 50007的规定进行设计。
5.3.4 当地基的软弱土层较厚,上部荷载较大且集中,浅基础不能满足落地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时,可采用沉井或桩基础。
桩基础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混凝土灌注桩或钢管桩,应根据地质情况、结构类型、荷载大小、施工条件和建筑场地环境,经综合分析后确定桩基础类型。
桩基计算应按GB 50007规定执行。
5.4 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支座设计规定5.4.1 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支座应附设在房屋或构筑物的墙面上,应确定或验算房屋或构筑物墙面能可靠地承受户外广告设施支座传递的力,并有必要的安全储备。
5.4.2 户外广告设施与原有建筑物的连接应确保连接可靠、牢固安全。
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应和连接件等强度。
5.4.3 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支座可用焊接﹑螺栓或锚栓与墙面的柱或梁中的预埋件连接。
可采用质量合格的化学锚栓、植筋或自墙底锚栓连接,严禁采用摩擦型膨胀锚栓连接。
5.4.4 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支座与房屋或构筑物墙面的连接,应按荷载分项系数验算安全性,荷载分项系数取值应按标准JGJ 145规定执行。
5.4.5 支承螺栓或锚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应达到30 d ~40d(d为螺栓直径),螺栓直径的设计应按JGJ 145规定执行;锚栓的安装应满足所用产品的技术要求。
当埋置深度不够时,应采取螺栓对穿夹板的连接方式,同时应有足够厚度的装饰层或抹灰层,厚度设计值应符合GB 50204中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规定。
5.5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支座设计规定5.5.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支座布置应与屋顶柱网布置相协调,应能直接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结构传来的支座压力、拔力和剪力。
5.5.2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支座应用焊接、螺栓或锚栓与屋顶梁或柱中的预埋件连接,并应可靠地将户外广告设施支座承受的载荷分散传递至下部结构。
5.5.3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支座不宜采用摩擦型膨胀螺栓连接。
当采用质量合格的化学锚栓、植筋和自墙底锚栓时,必须具有确切的技术参数和质保体系。
5.5.4 支承螺栓或锚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应达到30 d ~40d(d为螺栓直径),螺栓直径的设计应按JGJ 145规定执行;锚栓的安装应满足所用产品的技术要求。
当埋置深度不够时,应采取与梁、柱钢筋焊接的方法处理,同时应有足够厚度的装饰层或抹灰层,厚度设计值应符合GB 50204中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规定。
5.6 防雷与接地设计规定5.6.1 户外广告设施应根据其所处环境,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包括防止雷击和防雷电波侵入,应按GB 50057规定执行。
5.6.2 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及其它连接导体)应根据所处的防雷环境进行设计。
防雷设计中必须具有防止直接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5.6.3当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在高层建筑的屋顶或外墙上时,其防雷装置可结合建筑的防雷接地系统进行设计。
5.6.4 户外广告设施的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等可作为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引下线,但必须与屋顶和墙面的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多处焊接连接。
5.6.5 当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在多层住宅屋顶上时,应将户外广告设施的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和该住宅建筑的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多处焊接连接,并保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否则应增设接地装置。
5.6.6 独立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安装在受保护的避雷带、避雷网内外,其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钢结构柱体均应可靠接地。
接地极可外引,也可增设。
5.6.7 建筑物的防雷接地以及其它防雷接地设施,包括各类金属管道,均应连接在同一个接地装置上。
5.6.8 户外广告设施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等电位连接。
5.6.9 户外广告设施用电应以低压供电为主,一般宜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确保接地和安全,可按JGJ/T 16规定执行。
5.7 灯光照明设计规定5.7.1 灯光照明要有合理的照度,尽量减少光污染,不同类型和规格的户外广告设施灯光照度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户外广告设施的照度单位:lx5.7.2 灯光照明要有合适的照度均匀度,一般照明情况下,照度均匀度应≥0.7。
5.7.3 灯光照明要选用合适的光源光色和显色性,使光色与照度具有相当的比例,构筑、渲染出各种舒坦的色感环境氛围。
6 制作要求6.1 材料要求6.1.1 钢材6.1.1.1 不宜使用废旧材料替代制作原材料;若需使用,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1.1.2 钢材质量应符合GB/T 700、GB/T l591和GB/T 699的规定, 当采用其他牌号钢以及耐侯碳素结构钢和高耐侯结构钢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附有质量证明书。
6.1.1.3 钢材表面锈蚀、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2;钢材端边和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6.1.2 连接材料6.1.2.1 手工电弧焊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GB/T 5117或GB/T 5118的规定;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相应的焊剂应符合GB/T 14957的规定;气体保护焊所用的气体纯度应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要求。
6.1.2.2 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有锈蚀、裂纹、碰伤或混批的高强度螺栓。
6.1.2.3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之间应采用专用预埋件连接,严禁采用摩擦型膨胀螺栓锚固。
当确无条件设置专用预埋件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但必须通过受力计算与试验验证,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