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采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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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采购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采购的监督

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肃清谭润洪流毒在政府投资项目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卫健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大采购项目、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形成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整体联动的医疗器械采购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采购规范管理,进一步打造行业清风正气。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采购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XX任组长,XX任第一副组长,XX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审计与规划发展股、医政与中医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体制改革股、监察室、核算中心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及日常管理。

三、整治重点

(一)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不按规定和程序采购医疗器械,或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说情、批示、打招呼、暗示、强令、串标围标等形式违规干预。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独断专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以及以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问题。

(三)违规插手干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验收、资金拨付和结算,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四)是否有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在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是否有收受服务对象吃请、回扣、红包、礼品、有价证券、变相旅游等索贿受贿行为。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2020年5月25日正式开始,6月20日结束,专项整治活动总体分为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各步骤不作时间划分,各个环节可交叉进行,同时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对照廉洁自律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主动申报的单位及个人将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拒不如实报告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于5月30日前将《医疗设备采购(2016年—2020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及单位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落实阶段。各单位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时间,制定整改措施,在6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阶段。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肃清整改措施,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大制度落实和执行力度,加快形成监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长效机制。并于6月20日前将《医疗设备采购风险隐患清单》及建章立制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管,各职能科室和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全面部署,确保实效。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医院专项治理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清查,整改到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对待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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