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首次领购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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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首次领购申请

一、应提供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二)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及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三)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四)《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二、办理流程:

(一)联系国税局专管员进行开票资格的认定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发票领购申请。

(二)对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发票领用簿》和《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未通过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三)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通知经办人凭《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到服务单位领购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四)税务机关依据申请,在增值税税控系统中将税务登记信息、资格认定信息、税种税目认定信息、票种核定信息、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等信息载入金税盘(税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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