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据规则PPT演示文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但如果将此类材料作为证据使用,承认其证据效力,则会引导当事人通过非
法手段取证,甚至导致刑讯逼供等情况出现。因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
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9
(一)证据概述
•
案例三:【上海钓鱼执法事件】2009年9月8日,张晖开车
途中遇到自称胃病需要搭载的路人,途中该路人强行拔掉张晖
的车钥匙,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其拖出车外,张晖的电话及
•
2、证据的内容必须是客观的;
•
3、表明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可靠性。
•
5
(一)证据概述
•
案例二:在对E公司违法延长员工作时间
的案件调查中,员工甲因对公司不满,以证人
证言形式向劳动监察部门陈述E公司在某月违
法延长甲、乙、丙工作时间的虚假情况。后经
监察部门查证,乙、丙在当月并没有加班,因
此,甲的证言由于缺乏客观真实性不能作为E公
盾,或者同一证据之间前后矛盾;
•
4、传来证据在转述、转抄中是否有差错;
•
5、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中是否有工作上的疏忽。如询问证人
的笔录记载是否有遗漏等等;
•
6、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从一个证据和其他证据的联系
中来判断证据中的真实性。
8
(一)证据概述
• 2、合法性
•
是指收集、运用证据的主体,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以及证
驾驶证件被抢走,对方告知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后张
晖被认定“无运营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遭扣车与罚款
1万元。10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宣布,经调查查明,
该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交通执法大队已撤销行政处罚。11月19日,法院作出判决,鉴
于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庭审前已经自行撤销被诉的行政处罚
司违法延长员工作时间定案的证据。
6
(一)证据概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 》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 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 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 有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议、授权委托书、权利人的签名等申请材料骗取登记的情况下,未尽审查职责导致登记
错误。有的是登记机关在申请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即登记发证,如不动产登记
机关在申请人未提交合法有效的权属来源依据的情况下,仅凭个别部门的证明即准予登
记。有的是在申请人未依法提供完整的申请文件的情况下,就作出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7
(一)证据概述
• 在实务中审查证据是否具备客观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
1、分析证人与其证明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或者不良动
机,以及由此导致的提供虚假证据的可能性;
•
2、把握证人的年龄、健康状况、认识水平等;
•
3、把握好证据形成的时间、环境和条件。例如证人会产生记
忆的误差,甚至思想或感情上的变化,导致不同证据之间发生矛
法。比如,交通违章、收地决定的送达等。
•
因此,有必要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行政执法证据的有关问题。
2
一、证据与证据规则概述
一、证据的概念
• 案例一:【西方案例】毒贩在房间进行可卡因交易,警察
获报破门而入。为消灭证据,毒贩慌忙中将桌上的毒品全部吞 入腹中,眼看证据就要消失,警察立即从房间马桶中舀取一勺 涨水灌入嫌疑人口中,毒贩呕吐出毒品,警方据此起诉。法庭 上毒贩凡俗警察违反人权,非法获取证据,要求认定证据无效、 警察侵权。警察辩称:灌注脏水的行为不是为了获取证据,而 是由于瞬间大量吞食可卡因能导致生命危险,为了抢救嫌疑人 不得不采取此行为;但无意中又获取了证据。双方控辩交锋, 最终法庭判定证据有效,犯罪事实成立。从本案可以看出,经 过法庭查证属实的证据(毒品)证明了犯罪行为(贩毒)的存 在。
•
2、没有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及审核认定证据。比如,有的案
件主要事实的认定只有有一方当事人的陈述,而没有其他相应的证据如检查笔录、现场
照片等加以佐证,有的案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属于复印件,且来源不清,既未注明出
处、取证日期,也无执法人员或复印件提供者的签字。等等
•
在执法程序方面,主要是案件证据未能反映执法程序是否合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海口市劳动监察支队 孙定核
1
引言
• 证据是整个行政执法活动的基础和核心,也是行政执法实务中 最实际的问题。
•
从近年来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分析,行政机关在事实认定方
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
1、未尽审查职责,导致基于虚假或无效的申请材料做出错
误登记或许可。有的是登记机关在申请人隐瞒事实,伪造买卖契约或财产分割协
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 证据的合法性的要求:
•
1、证据要符合法定形式。
•
例如,监察员未能取得证据的原件,只有复印件,但又未注明“与原件
核对无误”和提供者的签名,就因其本身形式上的不合法而不能作为证据采
用。
•
2、证据的取得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比如,因违反取证程序所获取的材料可能是真实的,具有客观真实性,
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
•
•
4
(一)证据概述
二、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标准、属性)
•
1、客观真实性
•
是指一切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否则不能成为
证据。它是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现象。
•
对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应如何理解:
•
1、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正发生过的事实或者将来
必然发生的事实;
决定,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张晖存在非法运营的事实,交通执法
大队属违法行政。
10
(一)证据概述
• 【本案点评】本案在取证问题方面,违法之处在于,非
执法人员采用了引诱、欺诈、胁迫甚至暴力的方式取证,
违反了执法取证的基本要求。
•
一是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将
驾驶员拖出车外”显然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违法行为;
3
(一)证据概述
• 本案提示:
•
1、并非所有事物都能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2、证据与证据材料的区别——证据材料是指处于查明案件事
实的目的而收集的未经查证属实的事物或资料;而证据是证据材
料中经过查证属实并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部分。
•
证据的概念
•
从我国三大诉讼法相关规定的精神可以对证据作如下定义:
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具有法定形式和来源的,证
“抢走电话”属于公然侵害公民合法财产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