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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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

一、核对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查博士研究生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二、学位论文信息录入:请毕业生务必于答辩前登录校内门户,提交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如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字数、答辩时间等。

三、组织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博士研究生2009年4月1日后可登陆北京大学校园门户,进入“学业信息”下的“科研情况”界面(2009年4月1日后校园门户新版开通后,方可登录填写,之前填写的信息无效),填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导出EXCEL表格,适当调整格式,打印生成《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按学院(系、所、中心)要求在指定的时间交到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答辩前归入审批材料。

四、做好论文答辩准备:协调好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等环节的时间,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对预计不能完成培养环节和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通知其在学籍异动截止之前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本学期办理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五、指导答辩秘书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对答辩秘书进行必要的培训,答辩秘书应了解《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与规定,协助做好论文评阅、答辩报批和答辩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六、答辩审批:学位论文评阅材料返回后,各学位分会应认真审查博士生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包括课程学分、论文发表等)、学位论文评阅情况,全部合格后方能批准其答辩申请,由答辩秘书报学位办公室审批。

七、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博士研究生答辩结束(12月20日)后,学院院长应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做出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建议,报研究生院审批。经学位分会审核,建议授予学位者,12月25日前将相关的学位审核意见和A、B档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学位分会不建议授予学位者,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请各学院(系、所、中心)按以上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好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并将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及时通知到博士研究生导师、预毕业博士研究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一:《论文评阅和答辩要求》

附件二:《答辩材料归档要求》

附件一:《论文评阅和答辩要求》(摘自《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

博士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应在正式答辩前三个月组织专家进行预答辩。

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小组认可,并通过院(系、所、中心)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出进入评阅程序的申请。学位论文的评阅申请必须在正式答辩前45天由博士研究生提出,并须提供7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装订的学位论文,由院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导师在答辩中回避评议制度的实施原则》的具体要求组织匿名评审。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五至七名,其中至少有两名校外专家。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提交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如果其中有一人的意见是否定的,可增聘一名评阅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评阅意见是否定的,则不予组织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参加过博士生匿名评审的专家中最多有三名专家可参加同一学生的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于答辩前两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批准。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应予保密。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

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

附件二:《答辩材料归档要求》

归档材料分A、B两份,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下载地址: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下载区。材料按封面上的目录顺序排放。

材料A留存学校档案馆。包括:学籍表、成绩单、培养计划、硕博连读登记表(仅针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试、选题报告审核表、全面审查表(预答辩)、科研情况统计表、答辩申请书、导师评语、同行专家学术评议书、匿名评阅人情况表、答辩审批表、答辩记录、

答辩表决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位审批表、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材料B存学生人事档案。包括:学籍表、成绩单、硕博连读登记表(仅针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答辩申请书、科研情况统计表、导师评语、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位审批表。

A、B档材料分别交付。

1. 学籍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要求贴彩照,照片不能复印使用;信息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不能打印的部分再手写添加。毕业审批结论(毕业、结业或肄业)要准确,院长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

2. 成绩单(二份,有“学校留存”字样的存“材料A”,另一份存“材料B”):要有主管负责人和教务员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多页的要加盖骑缝公章。留存学校档案和进人事档案的成绩单分别打印。

3.培养计划(一式一份,存“材料A”):导师和院系负责人签字完整,项目齐全。

4. 硕博连读登记表(仅限硕博连读生。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考核意见明确,各项签字(章)完备。

5. 综合考试、选题报告审核表(一式一份,存“材料A”):考核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导师不能担任委员会主席。记录、考核意见和评分完整。

6. 全面审查表(预答辩)(一式一份,存“材料A”):导师担任组长。论文标题、摘要、目录、内容审查细节、修改建议完整。

7. 科研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登陆校园门户,填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并打印该表,要求有本人签字、导师意见与签字、院系主管负责人意见与签字。

8. 答辩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申请书主要就论文创新进行阐述,可简要总结论文主题内容,不用罗列发文和获奖信息。

9.导师评语(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要求打印)、专家评议书(五份,匿名评审,可手写,存“材料A”,):要求信息完整,字迹工整,必须有导师或专家签名。如果评阅意见是粘贴上去的,须在骑缝处签名并加盖骑缝章(教务专用章)。

10.学位论文评阅书(五份,存“材料A”):匿名评审,由院系统一送审。

11.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人情况表(一式一份,存“材料A”):由送审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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