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建筑实施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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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城集中还建协议书

还建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协调方:咸宁旅游新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丙方)经统一规划和精心设计,咸宁南地块(余佐、龙潭两个村等)拆迁户一户一基还建房样式已经出台,为提高整体还建档次,规范旅游新城还建建筑行为,旅游新城办作为协调方,协调甲方还建方(即还建户)与乙方(即承建方)的责任与义务,并且组织、引导、监督甲、乙双方相互履约。为此,经甲、乙、丙三方商定,对还建房采取统一施工建设,特制定本协议:

一、还建要求

1、统一户型:本次还建房按统一设计户型,统一付诸建筑实施。

2、统一楼层:按统一设计要求,本次还建房占地面积128m2,建筑面积267.208m2。

3、统一外形:按规划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户型效果图,做到外墙涂料、瓦面,门、

窗一致。即乙方应按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外墙涂料:颜色按效果图上所配颜色,经甲方、丙方确定后执行;窗:均为塑钢窗;门:进户防盗门一扇由丙方统一定购安装,费用包含在给乙方总造价内,即:由乙方支付。

4、统一规格:房屋内部框架结构一致,内墙粉刷见白,乙方做到内墙抹灰并见白;

地坪:水泥搓沙;屋面:水泥沙浆收光二遍;屋面雨水管每户安装二根110PUC 落水管,具体位置由丙方统一确定。厨厕污水管每户每处各安装一根110PUC 管,接入室外排污沟部分加大至150PUC.包含在总价内,由乙方统一施工,统一支付。

5、统一监管:由新城办聘请监理公司监理,同时甲方与村级指派代表共同监管工

程施工。6、统一价格:建筑面积是按国家规定核算办法确定。

甲方购房结算价格:还建户还建房建筑(基础+房屋)按460元/m2实行包干结算价交给丙方代收。

乙方承包建房价格:

(1)乙方土建工程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①地脚圈梁及±0.00以上工程价格按400元/m2一次性定价包干承包;②基础工程:按设计尺寸工程量实做实收,只计算浆砌毛石基础,工程价格按160元/m3(含土、石挖方),不计其他费用;③其他工程:屋面雨水管及厨厕污水管,随土建工程走,价格包含在地脚圈梁及±0.00以上400元/m2以内。(以上承包价格不因市场的改变而改变);

(2)水电到规定接点按20元/m2包干结算:即由承包水施工企业将水从主水管接到规定接点,承包电施工企业将电从变压器接到规定接点由丙方补贴。

7、统一建设:由新城办(丙方)组织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报价情况,优价优

工的原则选择施工单位(乙方)进行承建。

8、统一结算:各拆迁还建户(甲方)自同意本协议之日,须向丙方交纳代收预付

款贰万元,余款分房前一次付清。丙方代付给乙方工程款办法:基础地脚梁完工后,付贰万元作为备料款,主体封顶并屋面结构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造价总额的40%,余款待工程验收后除留5%保修金(一年限)一次性付清。

9、统一时间:各承建方从进场丙方受托给开工令之日起,乙方竣工时间为有效工

期100天。甲方抽签分房时间为2008年6月1日前。

10、统一换证:各拆迁户按原有证等面积换取新证件,对还建房超出面积部分,

新城办统一协调由各还建户另行交纳办证费用。

二、各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1、按设计户型和规定的房屋+基础的包干结算价及时支付建房款,同意集建时必须首付贰万元交给丙方代收,余款待还建房验收参加抽签

分屋前付清,不付清才不分房,并且新城办有权处理给他人;

2、按拆迁协议分配的还建户地基,不得转让、转卖或赠与,必须实名

建筑;

3、水、电、闭路、电话(宽带)等从规定接点接入户内,由甲方按有

关单位要求自理;

4、甲方必须与相关村一起派代表监督施工全过程,负责施工监督和监

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5、其他一切事务委托丙方代理。

乙方:1、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和物资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除甲、丙方所导致的直

接安全事故外,甲、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所有进场材料均

必须经甲、丙方现场监管人员认可后方可进场,保质保期按时完工,

且不准拖欠农民工资;

2、乙方必须承担所承建的建筑按国家保质期等有关规定的一切责任;

3、乙方无条件服从丙方安排,待甲方抽签分房后再与甲方(还建方)

补签一式四份到户协议书,并共同到区公证处公证。

丙方:1、负责做好“五通一平”:“五通”即水、电、路、电视、电话到规定接点,“一平”即土方平整;

2、负责收取还建户(甲方)购房款,及时支付承建单位(乙方)建房

款,协调乙方享受最优惠税费政策待遇;

3、负责组织工程邀标;负责出资聘请工程施工监理人员,配合甲方做

好监督工程施工质量,核准工程量;

4、负责甲方旧房拆下的砖,按市场旧砖价交给承建方收购作抵甲方购

房款;

5、负责将还建房按还建办法抽签分配到户;

6、协调好周边的环境,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

7、房屋分配前丙方负责暂收甲方购房款,便于按期代付乙方建房款。协议先

由丙方与乙方签定总户数协议书,待房屋验收按分配办法抽签分配

到各还建户后,再负责将《旅游新城集中还建协议书》与各还建户

(甲方)补签并公证后,最后将协议书一份交给甲方自行保存。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付清款,没有资格参与还建房分配,丙方可及时处理给

他人;

2、乙方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500元;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罚

1000元,文明生产达不到标准罚5000元;乙方单方毁约,丙方监督甲方无偿及时收回乙方所有已建构(建)筑物,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丙方如果不能按协议规定时间代收代付建房资金,丙方要按所欠总资金(分

段)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给乙方,此款由丙方向甲方收取。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咸安公证处一份。

甲方(还建方)签字:

乙方(承建方)签字盖章:

丙方(协调方)签字盖章:

公证方签字盖章:

二〇〇八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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