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及其改进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及其改进建议指导教师职称
学生姓名学号
专业班级
院(系)商学院会计学系
完成时间2014年4月6日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及其改进建议
摘要
随着资本市场对经济发展日益突出的促进作用,世界各国的企业都把信息披露问题作为本国企业会计信息监管工作的核心,而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更是“核心中的核心”。
我国市场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进,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建设依然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
我们依然要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联系我国现实情况来继续努力。
构建完善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对市场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所以,要把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作为我国目前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之一。
在本文中,先对当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行了分析;然后揭示了我国目前披露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存在的问题;之后结合美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特点,对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对比和分析;最后,根据以上启示和对比结果提出了改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改进建议
CHINESE ENTERPRISES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ABSTRACT
As capital market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Companies around the world regard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as the core of a national enterpris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gulation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nd the corporat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is the "core of the core." Through long-term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all had very big enhancement. But the problem of enterpris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s still need to concern for a long time. We still have to combine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 on the basis of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foreign countries to continue their efforts. Build a sound and transpar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upervision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ask of China's enterprises.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firstly analyzed the current Chines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origin and development ; Then reveals of Chinese current disclosure system's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exist problems; Later combin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S. corporat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to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China; Finally, propose some specific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disclosure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KEY WORDS Enterpris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前言 (1)
1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内涵 (2)
1.1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 (2)
1.2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概念 (2)
1.3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2)
2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分析 (3)
2.1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特征 (3)
2.2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4)
2.2.1 内部控制效果不佳 (4)
2.2.2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 (4)
2.2.3 外部治理弱化 (5)
3 美国和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 (6)
3.1 美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6)
3.2 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与美国的对比 (7)
4 完善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8)
4.1赋予监事会监督权利、提高披露主动性 (8)
4.2多渠道公开披露信息,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 (9)
结论 (11)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前言
我国一直都很重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在借鉴国际信息披露经验的基础上,与我国经济特点相符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初步建成。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法律法规建设都很完善的美国,也会出现安然事件,它给美国证券市场造成了重大损失。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不太成熟,仍处在一个初步成长的阶段,还是一个不太规范的市场。
即使我国具备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会计信息体系,在现实中难免会出现中国的“安然事件”以及诸多问题。
只有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不断地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所以,对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1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内涵
1.1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
复式簿记出现之前,信息的制造者就被要求向市场公开自身的内部生产信息。
如在中国汉代,官府所实施的“上计簿”的报账就也是为了满足官府的需要而产生的。
初期的会计披露制度产生于十二世纪时意大利中部贸易非常发达的佛罗伦萨。
由于大量的商业经营转移到了海外进行,所有者就失去了对经营者的直接监管,为了改变这个局面,就要求经营者向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汇报一次经营状况。
十四世纪时“热那亚式”簿记的主要为,要求由专设部门采用文字描述方式向官府的行政长官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的官厅簿记。
十五世纪时期的“威尼斯式”簿记则是在海外冒险的交易中形成。
在我国战国时期的《法经》中就关于会计披露的法律规定,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信息披露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比如在《赋法·对制上书不以实》中规定:“诸对制及奏事上书诈不以实者,徒二年”,即上交的报告不真实、有欺诈行为的,处以两年监禁。
在后来历朝历代的法律中,都有关于这方面的记载。
1.2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概念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将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向信息使用主体报告的会计制度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它是为了促使企业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而设立的法律制度。
它包括企业成立之初的披露规范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持续披露规范。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关键就是要披露真实、全面、及时的会计信息。
另外,披露企业还要与披露的对象之间处于对等的关系。
在信息使用者看来,会计信息披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是财务会计通过对会计信息加工处理之后得来的。
信息披露的主体主要是公司和企业。
同时,为了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注册会计师和政府监管部门就要对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监督。
1.3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1)维护市场秩序,促使公平竞争。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市场行为的规范,
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从而可以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保障市场充分发挥组织和服务功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优化股票市场资源配置。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将股票发行公司的各种情况如实公开在股票投资者面前,帮助投资者在权衡风险和收益基础上,作出有利于自身的决策,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依赖投资者的参与,只有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用法律手段对上市公司的披露范围及内容作出规定,确保披露企业的信息公开透明。
(4)监督企业职员履行本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
在现代股份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最明显的特点。
股东委派管理者对企业进行经营,股东才是企业真正的所有者。
同时公司效益会成为评价管理者经营成绩的重要标准。
股东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来督促管理者为企业和股东创造价值。
2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分析
2.1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特征
(1)会计信息公开化
在现代股份制企业中,股东想要掌握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监督企业运营,这就要求企业健全本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披露信息的开放性。
另外,也有利于防止公司管理人员滥用手中权利,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2)信息披露有效性
信息披露有效性是指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可以照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历史会计信息)或企业发展前景(如预测性财务信息),并具有可验证性。
(3)会计信息时效性
根据现行证券法规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中期结束之后60天内(即每年的8月份之前)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工作,要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天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在指定的报刊上给予披露。
(4)信息披露充分性
投资者想要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就必须掌握大量真实的会计信息。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入市报告: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月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等三大部分。
披露的财务报告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等。
2.2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2.2.1 内部控制效果不佳
(1)权力机构设置不佳。
现如今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获取信息不对称,交互任职状况不太乐观、缺乏独立性,无法对“责任人”进行有效制衡。
股东大会在股东成员当中选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但是,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不能相互制衡,他们要对股东大会负责。
但是监事会只享有部分监督权,无法充分发挥相应的功能。
(2)内部信息监督弱化。
我国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内部信息监督的重要性,又因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健全等原因,监督能力薄弱。
(3)内幕信息被利用。
所谓内幕信息,指尚未公开的在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交易中,所涉及到的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内部信息。
不管该信息会不会实现,都将对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产生不良影响。
2.2.2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
(1)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全面或有重大遗漏。
在公司中,某些贪利的管理者为了谋取私利,采取不法手段擅自改动会计信息,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2)信息披露不及时。
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的年报的公布时间要比股东大会的召开提前20天左右。
但许多上市公司没有遵照规定施行,有的是在大会召开前1、2天才开始公布,还有的是在大会召开之后才公布出去。
因为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披露的都是时间限制性很强的会计信息,过了时限之后就可能导致信息失效而无法使用,只有上市公司及时的披露会计信息,才能让众多投资者作出合理的投资判断。
(3)信息披露不严肃。
证券监管部门一再强调,上市公司务必在规定的报纸上和规定的时间内发布信息,但一些公司仍不依照规定执行,使投资者无法全面准确地
掌握信息,影响投资决策。
(4)滥用预测性财务信息。
有些上市公司为了集资,故意不合实际地对投资者描述自身公司的发展前景,骗得投资者的信任,投资者受到损害,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
(5)大户操纵市场。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参与者有些与政府人员或与上市公司内部人员有着紧密联系,并且拥有雄厚的资本、丰厚的股市经验,或者与证券经营机构和新闻媒体都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都使得他们能够利用股市从中牟取暴利,引起我国股市的动荡。
2.2.3 外部治理弱化
(1)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使上市公司拥有灵活的理财自主权并提供财务、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真实全面的信息,允许对企业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而且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但是,有些上市公司却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进行随意变更,改变自身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中介机构缺乏中立性。
社会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行为体现在:①违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于审计中同意客户的不合法要求或隐瞒违规信息;②行业恶性竞争。
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未能揭示出上市公司重要的违规问题;③专业判断失误。
上市公司业务的复杂性和造假的隐蔽性,编审环节多,内容繁杂,工作量大,协调工作复杂,监管法规严格多变,会计师事务所受人力物力及专业能力的限制,未能揭露造假情况,致使审计失败。
公司信息披露失真会给市场的运行带来极大的危害,也破坏了公司的诚信形象。
虽然图得一时的利益,却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投资者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导致投资者对市场的不信任,最终损害的终究还是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继而选择离开。
在一些公司中,由于内部审计工作不到位,会计人员基础知识不牢固及监督薄弱等原因,致使公司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缺乏竞争力,影响公司的健康发展。
同时,会计信息失真作不仅影响投资者做出决策,还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数据统计,造成国家经济失衡,使得国家遭受损失,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对社会经济正常运行造成危害。
3 美国和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会计信息披露规范最完善、最成熟的国家。
1933年颁布《证券法》,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要开始施行财务公开制,这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信息披露制度。
3.1 美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在安然事件出现之后,美国于2002年出台了《萨班斯法案》。
该法案对会计信息披露作出了新的规范。
基于社会公有化程度相对较低的缘故,美国会计信息披露没有像我国一样以税收为主要目标,转而是倾向于保护股东的权益。
由美国SEC作为实施公共管制的主要部门,而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则被授予了会计准则的制定权。
美国民间会计职业团体有:注册会计师协会(ACPIA)、会计准则委员会(APB)。
而政府仅对会计披露进行间接管理。
《萨班斯法案》把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问题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同时也加强了企业管理层的责任,内控信息也从自愿性转变为强制性披露。
《萨班斯法案》要求上市公司管理层客观地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估计,全面真实地记录评估、披露全过程,还必须出示证监会和外部审计师承认的评估报告。
和我国不同,美国是将每一年的四月一日到第二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作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的规模,年报披露时间标准也随着改变。
美国证监会主要将上市公司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表1:美国上市公司类型及年报披露时间
美国以电脑网络和电子系统申报为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渠道。
上市公司将会计信息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的EDGAR电子申报系统进行报送,在委员会收到披露信息后传
递给交易所和工会等组织机构,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有效。
其他的信息需求者也可以在网站查询到该公司的披露信息。
美国的GAAP只对在SEC网站注册过的会员企业法律约束,对其他企业则是没有约束的。
但是对于小企业来说,这些准则可能给他们增加了会计信息披露的难度和多余的费用,并没有对小企业的信息使用者提供足够的实用信息。
那么,小型企业要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对某些报表进行简单的改动,或是延期发布。
美国的非上市公司可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需要邀请独立审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或者对未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咨询和帮助,以满足债权人或合同的要求,但是上市公司必须请CPA为其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以确定报表的真实、全面、合法。
3.2 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与美国的对比
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公有化程度比较大,市场发展还不是很发达。
我国统一由政府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进行管理,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我国以法律或法规条文的形式颁布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具有强制性和统一性。
我国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历年度与会计年度完全重合。
(1)立法方面。
美国主要是《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而我国将证券发行、证券交易集中在《证券法》之中;美国立法主要强调强制披露、强制审计与法律责任三个方面。
但我国对于法律责任中信息披露及时性有关的民事赔偿责任未作规定,(2)中美两国准则制定主体不同。
美国GAAP的制定者是民间机构,即FASB (财务准则委员会)。
我国则是由财政部制定的,还参考了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这一方面的区别归根结底可以归咎于两国法律模式的区别——美国采用的是案例法,中国采用成文法。
(3)中美两国准则制定程序不同。
总得说来,美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更加规范,相应的程序更加复杂、严格。
而我国的制定程序则相对较为松散。
(4)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同。
中国上市的公司的年报披露信息中,仅仅是对公司的现状进行分析。
但是美国上公司的财务报告却单独列示了相关项目,具体包括:关于市场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披露,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5)对预测性信息的披露要求不同。
通常我们把预测信息称为“软信息”,美国SEC一开始是禁止披露预测性信息的,但是随着美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以及预测性信息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大。
从1973年,SEC就开始允许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预测性信息,但没有作强制性要求;在1979年,SEC已经开始鼓励自愿披露;目前,披露预测性信息不但受到鼓励,而且还被认为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预测性信息披露制是强制性的。
除此之外,美国对于盈利预测性信息选择的是自愿审核,而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则必须对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进行审审计管理。
另外,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德国、法国、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在信息披露方面更加注重信息的保密性。
英国、法国、德国三国的财务报告更加注重保护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注重中小企业重要信息的保密。
同时,财务披露报告所需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企业需要在4个月内完成披露工作;德国则有两种披露模式:9个月(大中型公司)和12个月(小型公司),需要在3个月内完成。
以上表明,英法德的编制报告与实际公开相隔很长时间,确保公司经营信息的保密性。
4 完善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美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有很大的启示。
我们要立足我国实际学习美国的会计信息披露。
4.1赋予监事会监督权利、提高披露主动性
(1)加大监管,防范会计信息失真
在企业中,应建立内部约束机制,防止公司大股东利用自身信息的垄断优势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另外,强化监事会的职能,监管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保证机构独立性。
授予监事会对董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与人员的监管权利和一定的处罚权利,保证机构权威性。
另外,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企业制度中,鼓励公平竞争,减少违法和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产生。
由于企业的管理者直接对业务进行管理,所以他会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来获取内部信息。
有些管理者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故意隐藏或改变不利的商业报告,或只
少量甚至不公开披露对企业的不利信息,会计信息故意失真,对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2)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自愿性
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处于自身利益出发,只披露一些对自身发展有利的信息,以达到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宣传本企业发展情况、吸引投资者投资的作用,把对政府部门、股东及债权人的信息披露作为一种负担,因此要利用技术手段对披露信息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并且发挥政府监督部门和市场披露主体的监督作用,引导企业主动地进行全面真实的披露。
如:对于会计信息披露主动、充分的企业进行物质上的奖励和政策上倾斜,而对于那些不主动的披露不及时的企业,则进行全行业的通报批评。
4.2多渠道公开披露信息,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
(1)建立企业会计信息电子披露系统
首先,应该借鉴美国信息披露规范,设置专门的信息披露机制。
通过法律强制要求企业提供反映自身情况的会计信息在核实汇总后及时向市场的信息使用者发布。
在监管部门的作用下,信息质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障。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深入学习美国EDGAR电子系统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会计行业的实际情况,开发更加先进的会计信息电子披露系统,减少人为干预,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时也能降低会计人员的人力成本,为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节约披露成本创造良好的环境。
(2)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
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会计信息的监管。
在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当中,监管部门应积极有效地进行监管和指导,避免会计工作中的不规范现象。
我国目前的问题大多为企业通过公布不真实或不完整的会计信息来骗取信任,但是并没有对投资者、债权人或政府部门造成很大的损失。
再加上人们缺乏对不规范会计信息的识别能力,以及这方面的法律不够健全。
因此,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教育,采取恰当的行政管理手段。
如连云港的建帐监管制度和呼和浩特统一的会计账簿管理制度。
加强监管力度和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一些典型的事例来供企业和投资者等学习。
还要根据在经济的发展的基础上来补充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3)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力度
我国政府要在市场参与者心中为其树立法制意识。
要向市场公开批评违规违法信息的企业,对于违反披露规定的公司的法人和直接责任人、中介机构都要承担连带责
任。
提高信息披露的违规成本。
法律是严肃的、无情的,必须要让那些违反法律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严惩,让他们不敢再犯同样额错误。
利用现代的科技,统一为企业建立电子信用记录系统,各种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数据都要及时地在系统中记录;如果企业因会计信息失真,使自己的诚信水平下降,那么该企业(在不改变现有诚信等级的情况下)就会难以获得筹融资机会。
(4)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
现在我国注册会计师的队伍逐渐发展壮大,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也不断提高。
但社会中还仍然有很多法律责任意识底下,道德观念比较淡薄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树立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规范和榜样制度,继续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并定期检查,要客观、公正,敢于对抗邪恶的力量。
对表现良好的注册会计师给予精神、物质上的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于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
同时,建立注册会计师等级制度,促使其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和胜任能力。
提高表现优秀的人员的执业等级,对于表现差的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和降级。
强制其改正自己的执业观念。
公正的审计体系必须要在充分独立的民间审计基础上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