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电气设备与系统第十三章
船舶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电气设备及其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电气安全职责,加强电气安全管理,提高电气安全水平。
第二章电气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电气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船舶船长为船舶电气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电气安全管理。
第六条船舶电气工程师负责船舶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确保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船舶轮机长协助船长负责船舶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船员应接受电气安全培训,了解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电气安全意识。
第三章电气设备管理第九条船舶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电气设备检修、保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船舶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查阅。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更换、改造应经船长和电气工程师同意,并报公司审批。
第四章电气操作与维护第十三条船舶电气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船舶电气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船舶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船舶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运行记录,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
第五章电气事故处理第十七条船舶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八条船长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电气事故调查报告应报公司备案,并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船员应参加电气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船舶电网

(4)采用分段汇(两段汇流排之间用自 动开关连接),则可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图13-1-2 分段汇流排供电方式
3、主电网与应急电网的连接方式
图13-1-3 主电网与应急电网的连接
三、船舶电网的线制
1.三相绝缘系统(船上多采用)
2.电缆不应敷设在船壳板上,以免安装紧固件而影响 船体的强度和造成永久性变形。
3.电缆穿过舱壁和甲板时,应以不影响舱壁和甲板的 防护性能为前提。穿过水密舱舱壁的电缆应采用水
密填料函或过线盒加以密封,穿过甲板的电缆则必
须用一定高度的金属管或金属围框加以保护,在室
外时,高度不应低于400mm,室内则不应低于200mm
对于舵机供电线路,不论舵机本身还是线路均不设过载保护装置
三、单相接地及电网绝缘监测 1.单相接地
采用绝缘指示灯(又称为地气灯)来监测。
图13-3-1 绝缘指示灯电路图
2、绝缘监测
主配电板上装有兆欧表进行带电测量。
图13-3-2 兆欧表原理图
船舶电网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兆欧。
3、小应急电网 由蓄电池提供给临时应急照明的电网。蓄 电池的容量应满足连续供电30分钟。 4、弱电电网 向全船无线电通信设备、各种助航设备、 船内通信设备(如电话、广播等)以及信号 报警系统供电的网络称为弱电电网。
二、船舶电网的结线方式
1、结线方式
即电源、配电板、负载之间电缆得联结方式。
a.枝状结线
动力系统与照明系统采用变压器隔离 , 绝缘性能相对较好 , 安全可靠。
单相接地可以短时工作
2、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系统
照明和动力系统由同一电源供电,无需采用变压 器。相互影响大,可靠性降低,安全性差。
3、中性点接地三线系统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课程教案3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课程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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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船舶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船舶及作业设备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及相关作业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货轮、客轮、油轮、集装箱船等各类船舶。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规范船舶及作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加强对船舶及作业设备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单位为船舶管理部门,具体执行人员为船长、船员和相关作业人员。
第五条各级船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船舶及作业设备管理的需要。
第六条船舶及作业设备管理应当依法、合规、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第七条船舶及作业设备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处理事故和意外事件应当及时、妥善、公正地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和报告。
第八条船舶及作业设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和记录,提供实时、准确、完整的资料。
第九条船舶及作业设备管理应当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船舶管理第十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有船舶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建立健全船舶档案。
第十一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船舶巡检制度,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巡检和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船舶检修记录,记录船舶的主要部件的维修和更换情况。
第十三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设备和电气系统的监管和维护,确保船舶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对船舶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设备。
第十五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船舶航行的监督和管控。
第十六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不断加强船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船员具备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
第十七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船舶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船舶事故。
第十八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接受船舶安全和质量的检验和评估。
第三章作业设备管理第十九条作业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作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制度,明确作业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操作规程。
船电气安装管理制度

船电气安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工作,保障船舶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船舶电气设备符合国际及国家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电气设备的安装管理工作。
第三条船舶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为先”的原则,依法合规,依托科学技术,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提高电气设备安装管理水平,推动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工作责任第四条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电气设备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当组织制定和有效实施船舶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制度,为船舶电气设备安装提供足够的资金、技术、设备和人员保障。
第五条船舶管理公司应对所属船舶的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和指导,负责审核所属船舶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并对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检查,落实船舶电气设备安装项目相关的责任。
第六条船舶船员应严格执行船舶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制度,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并及时发现和报告电气设备的异常情况,确保船舶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工作流程第七条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前,应由船舶所有人委托负责船舶电气设备安装管理的专业机构进行前期勘察和技术论证,评估电气设备安装的风险,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设计方案。
第八条船舶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手续和质量要求,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后,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应建立电气设备的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相关责任及处罚规定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规行为情形较轻的,给予警告或罚款;情形严重的,对船舶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单位或者个人给予暂停资格或责令停业,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造成船舶电气设备安装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船舶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船舶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船员和船舶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船舶的电气系统的使用和操作。
第三条本规程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保护环境,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第四条船舶电气系统的管理属于航海部门的职责,船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指导书执行操作。
第五条船舶电气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六条船舶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船舶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必须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操作说明进行。
第八条船舶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船舶电气系统的使用和操作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船舶电气系统的使用和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合理使用电气设备,节约能源;正确接线,保证电气连接可靠;严禁擅自改变电气系统的接线、接头和线路等。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操作说明进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必须按照正确的顺序,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船舶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运行时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过热。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需要紧急停电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离开船舶时,必须将电气设备关闭或切断电源。
第三章电气线路的使用和操作第十八条电气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防止电气线路过载和短路。
第十九条电气线路必须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操作说明进行接线,确保接线正确可靠。
第二十条严禁搭接电气线路,必须使用合适的接头和连接器。
第二十一条电气线路敷设位置必须合理,与其他设备和舱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电气线路必须定期进行巡检和试验,确保线路正常运行。
第四章电源系统的使用和操作第二十三条电源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船舶电气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电气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范电气事故,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搭载电气设备的船舶,具体操作规程应根据所搭载电气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制订,并作为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第三条本规程由船舶管理公司制订,并由船舶船长和所有船员严格遵守,违反规程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条船舶管理公司负责定期检查船舶的电气设备,并确保船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五条船员在执行电气设备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六条船舶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船舶管理公司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
第八条船员应遵守电气设备的规定使用范围,不得私自拆卸、更改电气设备。
第九条针对船舶的不同类型电气设备,应分别制定不同的操作规程,并在明显位置进行标识和说明。
第十条在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时,应先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具,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船员应接受相关的电气设备操作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执行相关操作。
第十三条船员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注意防止电器设备潮湿,避免发生漏电事故。
第十四条船员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连接是否良好,确保船舶的接地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电气设备操作第十五条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前,应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六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得超过设备额定负荷,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当发现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修理。
第十八条在操作船舶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步骤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步骤。
第十九条对于特殊电气设备操作,应由具备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进行操作,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电气设备维护第二十条船舶管理公司应设立电气设备维护记录,记录每次维护的细节和结果。
《船舶辅机》教学大纲

《船舶辅机》教学大纲Marine Auxiliary Machinery课程性质:方向选修课课程类型:专业课课程总学时:56学分:3。
5教学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和任务本课程是轮机工程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较系统地了解各种船舶辅机的工作原理、典型结构和系统、性能特点、管理维护要点,常见故障分析处理方法,以及相关的理论知识。
初步培养学生管理、使用、安装、维修各种船舶辅机的能力,实现“从事轮机操纵、维修和船舶监造工作,并基本具备同类船舶管轮任职资格的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船舶辅机涉及内容广泛,大纲要求包括船舶用泵、空气压缩机、舵机、起货机、锚机、系缆机、船舶制冷与空调装置、辅锅炉、海水淡化装置、净油机、船舶防污装置的原理、结构、使用及维修知识.其中,船舶制冷与空调装置可单独开设,加强教学,本课程只就有关常见故障及维护做以重点介绍。
三、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1.本课程要求学生在修完基础课和《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液压传动》、《电工与电子技术》等专业基础课后进行,并与《船舶电气设备与系统》、《制冷与空调技术》、《轮机自动化》等专业课同步,保证学生具备相关知识。
2.锅炉自动控制由《轮机自动化》课程讲述,故障维修技术的更详细的理论知识由《船机维修技术》课程讲述.四、新大纲的改革说明本大纲在贯彻原大纲教学要求的基础上,为加强教学效果,适当减少课堂理论教学时数,增加现场教学,增开实验课并专设一周的船舶辅机拆装实习。
本课程前进行的认识实习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与本课程密切联系.教学大纲一、理论教学部分1.各章节要点、难点第一篇船用泵空气压缩机重点讲述各种泵的工作原理、结构、性能特点、管理要点及故障分析;空气压缩机的结构、自动控制、管理要点。
船用泵总述泵在船上的功用;泵按工作原理分类;泵的性能参数。
(1学时)第一章往复泵重点是泵的正常吸排条件,往复泵的空气室,往复泵的性能特点。
内河船舶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内河船舶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船员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内河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内河船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内河航行的船舶及其电气设备。
第三条内河船舶电气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船舶所有人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船舶所有人应制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操作等要求。
第六条船舶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船舶电气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经验;(三)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三章电气设备管理第七条船舶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选型、安装和使用。
第八条船舶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船舶电气设备检修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检修质量。
第十条船舶电气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等。
第十一条船舶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确保接地良好。
第四章电气操作与维护第十二条船舶电气操作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船舶电气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第十四条船舶电气设备操作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船舶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船舶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第十七条船舶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扑救。
第十八条船舶电气设备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救治。
第六章检查与考核第十九条船舶所有人应定期对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第二十条船舶所有人应对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船舶电气》课程标准

《船舶电气》课程标准课程代码:课程类型:理实一体课课程性质:必修课适用专业:轮机管理专业总学时:99一、课程性质与作用《船舶电气》是海洋船舶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是海船船员三管轮适任考试课程之一,也从事船舶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安装、调试及担任航运部门机务管理必备的课程。
二、课程目标1、课程总体目标:通过任务引导的项目活动,掌握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公约)关于船舶电气的理论知识;掌握船舶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工作性能、管、用、养、修技能,具有一定的船舶电气设备故障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满足国家海事局对海船三管轮适任标准的要求和航运企业对操作级轮机员的技能要求。
2、课程具体目标(一)知识目标•掌握船舶电机的类型、结构、工作原理及特性;•熟悉船舶常用控制电器的构造、电气符号及功用;•熟悉异步电动机的基本保护环节和基本控制环节;•熟悉船用辅机(锚机、绞缆机、起货机、舵机等)电力拖动控制系统的组成、特点及工作原理;•掌握船舶电站的组成、特点、基本参数以及配电装置的功能和工作原理;•了解轴带发电机系统的基本知识;•了解船舶高压电力系统的电气参数和安全常识;•掌握船舶照明系统的工作原理和维护保养常识;•了解电力管理系统PMS的基本功能和自动化电站的特点;22、能表述检查和排除典型电气故障的方法和步骤。
(二)能力目标23、能识别直流电机、变压器、交流异步电动机、同步发电机、控制电机的组成部件并能说明各部件的作用;24、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类低压电器;25、能熟练分析异步电动机常用控制电路的功能、组成及工作原理;26、熟悉典型船用辅机(锚机、绞缆机、起货机、舵机等)对自动控制电路的要求、工作原理和故障分析;27、掌握船舶电站的基本操作及维护管理事项;28、能正确查找和排除船舶照明系统的故障;29、具有船舶电气设备管理和安全用电常识。
(三)素质目标30、养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德;31、养成善于动脑、勒于思考,及时发现问题的学习习惯;32、养成爱护设备和仪器仪表的良好习惯;33、养成安全操作的意识;34、具有与他人共事的团队意识,能进行良好的团队合作。
船舶动力装置管理ch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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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动力装置
第四章 轮机技术的应用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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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PMI测试系统的应用及管理 典型的气缸注油系统及管理 智能柴油机 电子示功器 示功图的测量及分析 液压调速器 电子调速器的使用及管理 其他轮机新技术的应用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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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动力装置
第四章 第一节 主机PMI测试系统的应用及管理
一、主机PMI测试系统—便携式PMI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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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动力装置
一、主机PMI测试系统
第四章 第一节 主机PMI测试系统的应用及管理
MAN B&W PMI组成
压力传感器
PMI 测试系统优点
① 使用操作方便,单人 ② 压力传感器、PMI控制单元灵敏 高效 ③ 适合于单机、多机装置的通用触 发系统 ④ 测量迅速,10分钟内 ⑤ 测量精准度高 ⑥ 根据机型,不同的信号采集器测 曲柄转角脉冲信号,确保检测压 力与柴油机运转同步
轮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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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动力装置
船舶动力装置
中国海事服务中心组织编审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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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动力装置
第四章 轮机技术的应用 第八章 船舶电气 第九章 船舶电力推进系统 第十章 机舱辅助控制系统
第十一章 柴油主机典型启动操作系统
第十二章 AC-IV型微机控制的主机遥控系统
第十三章 现场总线型主机遥控系统
E-负荷, 修正曲 轴扭转 变形误 差
以E-负荷和O图,计算修正各缸上止点 通常用PMI软件规定的扭转系数,自动修正
船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用电气安全管理,预防电气事故发生,保障船舶及人员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安全法》、《船舶电气设备检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船舶及其所有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电气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船舶电气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船舶电气安全管理由船长负责,船舶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协助船长组织实施。
第五条船长职责:1. 组织制定和实施船舶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 确保船舶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符合安全标准;3. 定期组织电气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对违反电气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船舶电气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船舶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2. 负责船舶电气线路的检查、试验和维护;3. 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和指导;4. 定期向上级报告船舶电气安全状况。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船舶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设备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标准。
第八条船舶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九条船舶电气设备更换或维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2. 按照设备制造商的技术要求进行安装、调试;3.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电气线路安全管理第十条船舶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进行敷设,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船舶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电线;2. 线路敷设应整齐、牢固,不得有破损、裸露等安全隐患;3. 线路敷设应避开高温、潮湿、腐蚀等不良环境。
第五章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电气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电气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电气作业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线路的接线方式;3.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船长报告。
第十三章 船闸的型式及总体规划10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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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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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升船机
升船机是利用机械的方法使船舶克服集中水位落差的一 种通航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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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船机的特点: (l)在运转时基本上不耗水,在水量不充沛的河流 和运河上,建造升船机较为有利; (2)升船视的升降速度远较船闸闸室灌、泄水速度 快,船舶通过升船机所需的时间较船舶通过船闸的时间 要短; (3)在高水头的通航建筑物中升船机的造价一般较小; (4)机电设备是保证升船机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部分, 升船机的建造与安装要求有较高的设计与工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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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3 船闸的类型及基本尺度的确定
• 一、船闸的类型 • 二、船闸的基本尺度及高程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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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闸的类型
• 根据船闸不同的特征,如闸室数目、位 置、功能、输水型式、结构型式及闸门 型式等等,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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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级船闸与多级船闸
• 单级船闸:沿船闸纵向只有一个闸室的船闸。特 点: –(1)过闸时间短,通过能力大; –(2)运行管理方便(建筑物及设备集中); –(3)闸阀门及起闭机械少,可靠性高; –(4)占地少,便于布置(长度小) –(5)耗水多,结构复杂,对地质条件要求高 (水头高) –(6)对输水系统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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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船闸级数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考虑多级船闸方案:
–(1)采用单级船闸受技术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受阀门 水力条件和闸门技术条件的限制;
船舶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船舶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电气作业是指配电板通电(通岸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
其它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按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3 管理职责3.1 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船舶建造电气系统调试(含送电)工艺,明确电气系统调试的施工条件、施工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
3.2 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3 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3.4 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 企业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4 管理要求4.1 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4.1.1 作业人员a. 1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 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c. 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
d. 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4.1.2 施工前的策划和申报a. 电气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策划,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作业安全。
b. 电气作业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申报,明确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4.2 配电板通电安全要求4.2.1 岸电电源线应妥善拉设,并进行有效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4.2.2 岸电电源与配电板之间应安装空气开关。
第十三章--船舶电网

第十三章船舶电网船舶电网:把全船的电缆和电线构成的整个传输线路称之。
§13-1 船舶电网的线制和分类一次网络:发电机→主配电板→负载为一次电络二次网络:控制线路为二次网络一、船舶电网的分类根据供电电源不同可分:1、主电网:由主配电板供电的那部分电网称为主电网。
包括动力网和照明网动力网:向全船动力负载及大功率电设备等供电照明网:由照明变压器经主配电板中照明负载屏向全船正常照明包括航行灯,小功率电机等供电。
2、应急电网:由应急配电板向船上需应急供电的负载供电的网络。
3、小应急电网:由蓄电池提供给临时应急照明的电网。
4、弱电电网:向全船无线通信设备,各种助航设备,船内通信设备(如电话、广播等)以及信号、报警系统供电的网络。
二、船舶电网的结构方式1、发射式2、树杆式3、环状式1)状式图13-1-1(a)特点:①电缆的总长度较小,②主配电板主开关少。
缺点:当馈线发生故障时,由该线馈电区域就停电,可靠性差。
2)环形式:图13-1-1(b)主馈电线为一环形的闭合回路,负载电缆分别从主馈电线路上的分线盒引出,这种称为环状结线方式。
特点:①可靠性高;②电压损失和功率损耗较小;③维修保养较复杂;④造价较高一般客船、军舰等采用之。
2、主要负载的供电方式(1)由主配电板直接供电;(2)由双路供电;(3)采用自动卸载装置;(4)采用分段汇流排供电。
3、主电网与应急电网的连接方式采用中间联络线和联络开关采用互锁方式,当主配电板失电,联络开关自动失压跳闸,由应急发电机供电。
当主配电板有电时,应急发电机的开关自动跳闸,而联络开关自动合闸,应急配电板由主配电板供电。
三、船舶电网的线制1、三相三线绝缘系统由于中性点与地绝缘,当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不会影响三相电压之间的对称关系,系统仍可短时工作。
特点:①绝缘性能相对较好;②安全可靠。
但发生一相接地之后,其它相对地电压升高为线电线。
2、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系统特点:照明和动力直接由发电机供电,不需变压器,当发生单相接地,就发生单相短路,保护装置动作,可见,单相接地故障易找,但照明系统单相接地故障多,易造成停电,所以,供电可靠性低,安全性差。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课件

学习第十一章应该(yīnggāi) 注意的点
第十一章学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船舶电力系统如何组成?有什么特点? 2.船舶电站容量与发电机组数量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的?轴带发电
机装置有什么特点和类型? 3.船舶配电板由什么组成?有哪些作用和特点? 4.万能式空气断路器组成原理是什么?对发电机采取什么保护?保
第二页,共60页。
本节主要内容有两个部分
1.电力系统组成特点(tèdiǎn): 主要掌握组成、作用和特点(tèdiǎn)
。 2.电力系统基本参数:
—— 三个基本参数 电制、额定电压、额定频率
第三页,共60页。
组成:船舶电力系统由电源、配电装置、电力网和负载组成 电。源:发电机组和蓄电池。发
电机组(柴油机,基本电源) ,蓄电池作为小应急电源。 配电装置:由开关、母线、保 护电器、自动化装置、测量装 置等组成。作用为分配、保护 监测(jiān cè)控制。
2.照明负载(fùzài):照明灯具,信号灯(重要设备) ;
3.通讯导航设备:无线电、车钟、电罗经、雷达等(重 要设船备4.舶)其电;他力设系备统:的生特活点用:电——设备主。要3个。
1.独立系统,相对(xiāngduì)容量较小,易受影响;
2.输电距离短,短路破坏大;
3.船舶环境恶劣。
第五页,共60页。
基本参数有3个: —— 1.电流种类;2.电压;3.频率。
电流种类:—— 电制,指交流或是直流。 额定电压:—— 电压等级,电力、照明等。
我国:电力:400/380V;照明:230/220V 。
[注意(zhù yì)]:电源与负载不同。 额定频率:即,工业用电额定频率,简称工频。 [第一节要点—]—:电我力国系为统:组成50(Hz定。义(dìngyì));特点;基
13第十三章_船舶舱室绝缘解析

甲板敷料
• 在船舶钢甲板上敷设涂层材料,防止甲板 腐蚀
可燃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耐 发 热 性 耐 有 毒 性 耐发 耐 生气 发 体性 烟 (350 性 °) 材料名称 耐 发 热 性 耐 有 毒 性 耐 发 烟 性 耐发 生气 体性 (350 °)
硬质聚氯乙烯板
聚氯乙烯泡沫 酚醛泡沫 杉木板 硬质纤维板 玻璃纤维保温板
B
B C C C B
D
C C C D B
硅酸钙板
容重580~1000kg/m3, 用于A级分割,可作舱壁、衬 系人工蛭石板
特点
主要用途
系人工合成板材,强度适中 可作舱壁、衬板、天花板、 隔热材料等 系人工合成板材,强度适中 可作舱壁、衬板、天花板、 隔热材料等
水玻璃系粘接 以水玻璃为基料,掺一定填 可作隔热材料、隔振材料 剂 充料或固化剂等涂布物 等的粘接剂 砂浆、轻骨料 以水泥为胶结材料,可掺入 作不燃性高硬度的地板材 混凝土 一定量的砂子和轻骨料 料,陶瓷地砖的粘接剂 钢及其等效材 高强度结构性材料 料 A级分隔结构性材料、构架、 连接件、防火门及家具的 骨架等,铝合金需由隔热 材料保护
第十三章 船舶舱室绝缘
第一节 舱室结构防火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舱室内装材料及安装工艺
• 第一节 舱室结构防火的基本要求
一、防火基本要求 国际海事组织“74年安全公约81年修正案”在船 舶消防方面提出了完整的文本,并将下列各点作 为实施船舶防火、探火和灭火达到最充分可行程 度的要求: (一)船体、上层建筑、结构舱壁、甲板以及甲 板室应以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制造; (二)用耐热与结构性限界面,将船舶分为若干 主竖区; (三)用耐热与结构性限界面,将起居处所与船 舶其他处所隔开; (四)在有各种开口和贯穿件的情况下,有效地 保护耐火分隔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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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增加一台发电机的励磁电流时,该发电机输出的无功功率增 加,而另一台发电机输出的无功功率将自动减少。此外,增加励磁电 流使空载电动势增大,而另一台发电机输出的无功功率的减少使其去 磁效应减少,两者都使电网的电压有所上升。单独减少一台发电机的 励磁电流,则其变化与上述相反。只有同时反方向调节两发电机的励 磁电流,才能保持电网的电压不变。
电磁式同步表根据产生旋转磁场的方式,有两线圈交叉成90º,两线圈交叉60º和三线圈式 等,图13-6所示为三线圈式同步表原理图。 图13-7是船舶电站3台发电机同步表接线图。
图13-6 同步表接线原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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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7 船舶电站3台发电机同步表接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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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模拟式船舶同步发电机自动并车装置的基本原理 自动并车装置自动完成手动并车操作的全过程,它由 频率预调,并车条件监视和提前时间或提前相角捕获 电路等组成,图13-8是其原理框图。它可分为两大部 分:一部分为频率预调,一部分为合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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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2 电压不等时,并车瞬间的相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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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3 初相位不一致时,并车瞬间向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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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
•
U1
U2
•
U2
f1
•
U1
f2
图13-4 并车时的相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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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船舶同步发电机手动并联运行分析
手动并车操作关键要检测和调整待并机的频率和初相位,使之满足准同步并车要求。 一般通过“调速开关”来调节原动机转速,使待并机 的频率接近运行机的频率。然后进一步检测待并机与 原工作机组的频率差是否小于0.5Hz,初相位是否一致 。检测这两个并车条件的方法有同步指示灯和整步表 法。
图13-10 三角波频率脉冲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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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11 移相法检测频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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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车信
号 手控并车
令 合闸信
号
并车、合闸控制 EH - 215
合闸 禁合
主开关 报警
同步条件 EH - 221
频差及符号检 测
加速
EH - 222 减速
通电
整步调速控制 EH - 212
电网、发电机电压 信号
G1 G2 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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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8 模拟式自动并车装置原理模框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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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频差脉动电压 如图13-9 如图13-10 2.频率预调 如图13-11 3.合闸控制电路 如图13-12
U1 , U2
•
Ts=T=s11ff
t
US U1U2
t (a)
US
t TTs==s11ff 图13-9 正弦波频差脉动电压电路及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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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步指示灯法 按照同步指示灯的连接方式分为有灯光明暗法和灯光旋转法两种。
(1)灯光旋转法 如图13-5 (2)灯光明暗法(灯光熄灭法) 如图13-5
(a) 电路示意图
(b) 相量图 图13-5 灯光旋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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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步表法 同步表法是用来指示待并机与电网的电压相位差,频率差及其方向的仪表。目前同步表有电磁式 和数字式种。
图13-12 模块式自动整步器的原理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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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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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电机并联运行的特点
船舶同步发电机的并联运行,多为两台或多台同容量发电机并联。这里以两台发电机并联运行为例 来分析同容量发电机并联运行的一些特点:
(1)两台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总是等于负载的有功功率P和 无功功率Q,即:
P1 P2 P
Q1 Q2 Q
(2)当电网的用电负荷保持不变时,若单独增加一台发电机的输入的 机械功率,可使该发电机输出的有功功率增加;与此同时,将引起另 一台并联机组输出的有功功率功率的减少也使转速 上升,结果将使电网的频率有所升高。如果单独减少一台机组输入的 机械功率,则变化与上述相反。只有同时向相反方向调节两并联机组 输入的机械功率时,才能保持电网的频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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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并车时,除相序外,其他条件不可能做到完全一 致,而且必须有一定的频差才能快速投入并联运行。下 面来分析这3个并车条件。图中G1为已在电网运行发电 机,G2为待并发电机。
条件一:如图13-1 如图13-2 条件二:如图13-3 条件三:如图13-4
(a)实际接线示意图
(b)单相等效电路图
图13-1 并联运行连接示意图图
第三节船舶同步发电机的并联运行条件分析
准确同步并车方式是目前船舶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并车方法。为了使并联运行的交流同步发电机保持稳 定地工作,每台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必须满足如下4个条件:
(1)待并机组的相序与运行机组(或电网)的相序一致; (2)待并机组的电压与运行机组(或电网)的电压大小相等; (3)待并机组电压的初相位与运行机组(或电网)电压的相位相同; (4)待并机组电压的频率与运行机组(或电网)电压的频率大小相等。
船舶电气设备与系统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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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现代船舶大多采用交流电站,随着船舶吨位、电气化、自 动化程度的提高,电站容量也日益增加。为了满足船舶供 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一般的船舶电站均配置了两台以上 的同步发电机组做为主电源,并且这两台以上的发电机可 以通过公用母线向全船负荷供电,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发电 机并联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