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婚姻家庭法领域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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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新论
论美 国的婚姻 家庭法领域的法律适用
文/ 南勇 余
摘 要 :在 美 国的 整个 家庭 法领 域 , “ 据 法 ” 的 选择 方法 问题 几 乎 完 全 由各 个 州规 定 。对 结婚 或 离婚 的 问 准 题 上 ,没有联 邦冲突规 则。然 而,美国宪法中的充分信任和信 用条款对 与结婚源自文库或离婚 有关的判决的承认规 定 了 国家标准 ,具体 联邦法规对抚养和监护 问题 的判决的承认 规定 了国家规 则。这 篇文章 以比较 的眼光审视 美 国的
结婚 与离婚 问题 所使用的法律选择规则在欧洲将会 出现怎样的情况。
关 键 词 :结婚 ; 离婚 ;监 护 ;抚 养
中图分类 号:D 1 . 939
一
文献标 识码 :B
文章编 号:1 0 - 16( 0 0 2() 19 1 0 9 9 6 2 1 )0 9c一o 6—0
结婚 法律 。 在 美 国 , 关 于 婚 姻 的 有 效 问 题 , 由州 法 律 确 定 准 三 、监 护 据法 。尽 管州之间没有统 一和一致的适用 规则 ,但 可 在 监 护 问 题 上 , 准 据 法 起 了 很 小 的 作 用 , 在 很 以采取两种 基本的方法 ,婚姻 的有效 问题通 常是存在 大 程度 上 是 因为 成文 法—— “ 成 年人 最佳 利 益原 未 于州外婚姻 的承 认问题 当中。传统的规则是 :婚姻的 则 ”—— 在 全美 国都 是 一样 的 ,尽 管 “ 最佳 利 益原 有效性 由婚 姻举行地法支 配。该 规则对一些特 别事项 则 ” 的运 用 可 能 在 不 同 州 的 法 院 被 认 为 是 有 许 多 差 异 有 例 外 , 比 如 ,如 果 一 项 婚 姻 违 反 了双 方 当事 人 的 任 的 。由于 在离婚案件 中,法院几乎总是适 用他 自己的 何一方的住所地 的特别强行性政 策 ,则该婚姻 在任何 法 律 ,所 以 一 个 重 要 的 问题 就 是 法 院 的 合适 性 问 题 。 地 方都无效 。更现 代方法是采取政 策分析方法 ,该 方 经过多年 的广泛 求证 ,法院寻 求最合适结果 ,包 括未 法 突出 了如今美 国法律冲突 当代一般 的方法的特 点即 成年人抢劫 的许多例子 ,美国的法律制定者 制定 了一 “ 合同”与 “ 利益 ”的分析 。因此 ,准据法就是 与夫 部统一的法律 ,处理监护 问题 的管辖权以及对其 所做 妻 双 方 和 婚 姻 最 重要 联 系 的 州 的 法 律 。 如 果 具 有 重 要 的判决的承认 与执行等 问题 ; 统一未成年人管 辖权 监 管性 质政策起作 用 ,这种方法就将 指向在结婚时 夫 和执 行法 在 美国各州都 已适 用。未成年人 “ 州” 母 妻至少 一方住所地的 州法 律和双方将 马上 建立家庭所 所做 出的监护 或可能的判决 ,其 他每个州根据 统一 在州法律 。在众 多案件 中 ,不论 当事人是 否能通过在 未成 年人监护管辖 权和执行法》 和联 邦法规 ( 预防 传统上对年 龄与血缘没有 要求 ,如今对 同性 婚姻没禁 父母 绑架法案》 )必须承认 。而且 ,在 《 统一未成年 止 的州 结婚 来 “ 避” 在传 统 上对年 龄 与血 缘 有要 人监 护管辖权和执 行法》中 ,只要存 在与 “ 规 母州”有 求 ,如今禁 止同性婚姻 的特别州的法律 的监 督规则 , 某些 连接 因素 ,该 州具 有排他的连续 管辖权来修改原 紧张关 系已经产 生。在一 个没 有国家冲突法 的标 准情 有的 判决 。 《 统一未成年 人监护管辖权和执 行法》一 况下 ,各个 州就 自由的运用他 们 自己的法律 冲突规则 个有趣的 特色是 :为适 用法案的 一般管辖 权条款之 目 来决定是否承认 这样的一项婚 姻。正如笔者在 其它章 的 ,该法把 一个外 国国家明示地 当做 美国的一 个州 ,
、
节所述 ,夫妻 同属一辖区 的监 管利益和价值在 婚姻举 行地的承认应得到尊重。 二 .离婚 在 美 国,离婚案 件的 “ 准据法 ”的 重视在 一定 程 度上被 忽略 ,因为管 辖与承认的规 则已经出现 。在 一 州 对 离 婚 的 判 决 必 定 在 另 一 州 得 到 充分 信 任 和 信 用 , 可能会 受到第一法院 管辖权的 质疑 。而 且 ,在大 多数 情 况下美国的离婚案件并 没有 当做是 一普通短暂的行 为 。对 离婚 案件 的 管辖 权不 是基 于 被告 与法 院 的关 系 ,这 在普 通案 件 中 ,属人 管辖 权 的行 使会 受 到批 判 。相 反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婚 姻 被 当作 物 ,因 此 婚 姻 住所地或其 中一方 当事人的住所地有管辖权。 在欧洲 ,按 布鲁 塞尔规 则 Ⅱ》中的管 辖和 承认 规 则 ,法律选择也 被视是管辖权和 判决问题 的附 属问 题 。 已通 过 提 议 的 罗 马 规 则 Ⅲ 》 似 乎 是 一 种 尝 试 : 为 了集 中注意在 有别于离婚 问题 中的管辖权 的准 据法 和在一定程度上 限制适 当监管法律 的规避 。然而 ,已 通过提议的 《 罗马规 则 Ⅲ》仍然 以各种方式把法 律选 择 与管辖权联系在一起 ,以至于法律选 择的作用 被最 小 化 了 。在离 婚案 件 中的 法院 选择 和 法律 选择 问题 上 ,当 事 人 自治 权 的 作 用 更 是 如 此 。 因 此 , 已通 过 提 议的 ( ( 罗马规则 Ⅲ》对 布鲁塞 尔规则 Ⅱ 的修 订中 规 定 ,有关法院选择 的问题 ,当事 人有 自治权 ,只要 与选 择的法院有某种 联系 ,则允许 当事人选择法 院地
作者单位 :南 昌大学
如果外 国法院做出的判决 与法律的管辖条款相 一致 , 那该判决将 会得到承认 与执 行。关于 国际案件 法律适 用中唯一的保 留就是如果外 国未成年人监护法 违反了
人 权 的基 本 原 则 。 结论 :这个对美 国和欧洲关 于家庭法律问题解决方 法 的 比 较 调 查 为 美 国 提 供 了一 些 有趣 的 经 验 。这 是 欧 洲 在发展联邦方 面的趋 势 ,欧洲 的法律选择规 则开 始 在 罗马公约处理契 约性事情 的商业 方面 ,在 ( ( 罗马规 则 I》中得到 了完善 。这种趋势在 《 罗马规则 Ⅱ》 中 关于侵 权方面得到 了延 续 ,并且在拟议 的 罗马规则 I 的 家 庭 法 律 领 域 得 到 了延 伸 ,该 规 则 规 定 了关 于 I J 离 婚 的 国 家 法 律 选 择 规 则 ,这 是 十 分 有 趣 的 。 然 而 欧 洲并没 有规定在婚姻本 身方面的适用法 ,也许 ,存在 这个问题 上的 ,特别是关于 同性 恋结婚方面 的国家法 律 的 真 正 的 冲突 是 对 这 个 空 白 的诠 释 。 因此 ,在婚姻领域 ,它是欧洲许多国家的 国内法律 中建立 的法 律选择规则 ,为欧洲的许 多国家在 寻求各 自关于婚姻 管理方面的利益 竞争的平衡提供 了示范 。 无论是 “ 前端 ”规贝 ——在婚姻 举行时的规则 ,还 是 0 “ 端 ”规 则— — 承 认 规 则 ,对 于 结 婚 时 当事 人 的 永 后 久 居 住 地 或 惯 常 居 住 地 的 国 家政 策 方 面 ,欧 洲 的做 法 比 美 国 的做 法 表 现 出 了更 大 的 灵敏 性 。
论美 国的婚姻 家庭法领域的法律适用
文/ 南勇 余
摘 要 :在 美 国的 整个 家庭 法领 域 , “ 据 法 ” 的 选择 方法 问题 几 乎 完 全 由各 个 州规 定 。对 结婚 或 离婚 的 问 准 题 上 ,没有联 邦冲突规 则。然 而,美国宪法中的充分信任和信 用条款对 与结婚源自文库或离婚 有关的判决的承认规 定 了 国家标准 ,具体 联邦法规对抚养和监护 问题 的判决的承认 规定 了国家规 则。这 篇文章 以比较 的眼光审视 美 国的
结婚 与离婚 问题 所使用的法律选择规则在欧洲将会 出现怎样的情况。
关 键 词 :结婚 ; 离婚 ;监 护 ;抚 养
中图分类 号:D 1 . 939
一
文献标 识码 :B
文章编 号:1 0 - 16( 0 0 2() 19 1 0 9 9 6 2 1 )0 9c一o 6—0
结婚 法律 。 在 美 国 , 关 于 婚 姻 的 有 效 问 题 , 由州 法 律 确 定 准 三 、监 护 据法 。尽 管州之间没有统 一和一致的适用 规则 ,但 可 在 监 护 问 题 上 , 准 据 法 起 了 很 小 的 作 用 , 在 很 以采取两种 基本的方法 ,婚姻 的有效 问题通 常是存在 大 程度 上 是 因为 成文 法—— “ 成 年人 最佳 利 益原 未 于州外婚姻 的承 认问题 当中。传统的规则是 :婚姻的 则 ”—— 在 全美 国都 是 一样 的 ,尽 管 “ 最佳 利 益原 有效性 由婚 姻举行地法支 配。该 规则对一些特 别事项 则 ” 的运 用 可 能 在 不 同 州 的 法 院 被 认 为 是 有 许 多 差 异 有 例 外 , 比 如 ,如 果 一 项 婚 姻 违 反 了双 方 当事 人 的 任 的 。由于 在离婚案件 中,法院几乎总是适 用他 自己的 何一方的住所地 的特别强行性政 策 ,则该婚姻 在任何 法 律 ,所 以 一 个 重 要 的 问题 就 是 法 院 的 合适 性 问 题 。 地 方都无效 。更现 代方法是采取政 策分析方法 ,该 方 经过多年 的广泛 求证 ,法院寻 求最合适结果 ,包 括未 法 突出 了如今美 国法律冲突 当代一般 的方法的特 点即 成年人抢劫 的许多例子 ,美国的法律制定者 制定 了一 “ 合同”与 “ 利益 ”的分析 。因此 ,准据法就是 与夫 部统一的法律 ,处理监护 问题 的管辖权以及对其 所做 妻 双 方 和 婚 姻 最 重要 联 系 的 州 的 法 律 。 如 果 具 有 重 要 的判决的承认 与执行等 问题 ; 统一未成年人管 辖权 监 管性 质政策起作 用 ,这种方法就将 指向在结婚时 夫 和执 行法 在 美国各州都 已适 用。未成年人 “ 州” 母 妻至少 一方住所地的 州法 律和双方将 马上 建立家庭所 所做 出的监护 或可能的判决 ,其 他每个州根据 统一 在州法律 。在众 多案件 中 ,不论 当事人是 否能通过在 未成 年人监护管辖 权和执行法》 和联 邦法规 ( 预防 传统上对年 龄与血缘没有 要求 ,如今对 同性 婚姻没禁 父母 绑架法案》 )必须承认 。而且 ,在 《 统一未成年 止 的州 结婚 来 “ 避” 在传 统 上对年 龄 与血 缘 有要 人监 护管辖权和执 行法》中 ,只要存 在与 “ 规 母州”有 求 ,如今禁 止同性婚姻 的特别州的法律 的监 督规则 , 某些 连接 因素 ,该 州具 有排他的连续 管辖权来修改原 紧张关 系已经产 生。在一 个没 有国家冲突法 的标 准情 有的 判决 。 《 统一未成年 人监护管辖权和执 行法》一 况下 ,各个 州就 自由的运用他 们 自己的法律 冲突规则 个有趣的 特色是 :为适 用法案的 一般管辖 权条款之 目 来决定是否承认 这样的一项婚 姻。正如笔者在 其它章 的 ,该法把 一个外 国国家明示地 当做 美国的一 个州 ,
、
节所述 ,夫妻 同属一辖区 的监 管利益和价值在 婚姻举 行地的承认应得到尊重。 二 .离婚 在 美 国,离婚案 件的 “ 准据法 ”的 重视在 一定 程 度上被 忽略 ,因为管 辖与承认的规 则已经出现 。在 一 州 对 离 婚 的 判 决 必 定 在 另 一 州 得 到 充分 信 任 和 信 用 , 可能会 受到第一法院 管辖权的 质疑 。而 且 ,在大 多数 情 况下美国的离婚案件并 没有 当做是 一普通短暂的行 为 。对 离婚 案件 的 管辖 权不 是基 于 被告 与法 院 的关 系 ,这 在普 通案 件 中 ,属人 管辖 权 的行 使会 受 到批 判 。相 反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婚 姻 被 当作 物 ,因 此 婚 姻 住所地或其 中一方 当事人的住所地有管辖权。 在欧洲 ,按 布鲁 塞尔规 则 Ⅱ》中的管 辖和 承认 规 则 ,法律选择也 被视是管辖权和 判决问题 的附 属问 题 。 已通 过 提 议 的 罗 马 规 则 Ⅲ 》 似 乎 是 一 种 尝 试 : 为 了集 中注意在 有别于离婚 问题 中的管辖权 的准 据法 和在一定程度上 限制适 当监管法律 的规避 。然而 ,已 通过提议的 《 罗马规 则 Ⅲ》仍然 以各种方式把法 律选 择 与管辖权联系在一起 ,以至于法律选 择的作用 被最 小 化 了 。在离 婚案 件 中的 法院 选择 和 法律 选择 问题 上 ,当 事 人 自治 权 的 作 用 更 是 如 此 。 因 此 , 已通 过 提 议的 ( ( 罗马规则 Ⅲ》对 布鲁塞 尔规则 Ⅱ 的修 订中 规 定 ,有关法院选择 的问题 ,当事 人有 自治权 ,只要 与选 择的法院有某种 联系 ,则允许 当事人选择法 院地
作者单位 :南 昌大学
如果外 国法院做出的判决 与法律的管辖条款相 一致 , 那该判决将 会得到承认 与执 行。关于 国际案件 法律适 用中唯一的保 留就是如果外 国未成年人监护法 违反了
人 权 的基 本 原 则 。 结论 :这个对美 国和欧洲关 于家庭法律问题解决方 法 的 比 较 调 查 为 美 国 提 供 了一 些 有趣 的 经 验 。这 是 欧 洲 在发展联邦方 面的趋 势 ,欧洲 的法律选择规 则开 始 在 罗马公约处理契 约性事情 的商业 方面 ,在 ( ( 罗马规 则 I》中得到 了完善 。这种趋势在 《 罗马规则 Ⅱ》 中 关于侵 权方面得到 了延 续 ,并且在拟议 的 罗马规则 I 的 家 庭 法 律 领 域 得 到 了延 伸 ,该 规 则 规 定 了关 于 I J 离 婚 的 国 家 法 律 选 择 规 则 ,这 是 十 分 有 趣 的 。 然 而 欧 洲并没 有规定在婚姻本 身方面的适用法 ,也许 ,存在 这个问题 上的 ,特别是关于 同性 恋结婚方面 的国家法 律 的 真 正 的 冲突 是 对 这 个 空 白 的诠 释 。 因此 ,在婚姻领域 ,它是欧洲许多国家的 国内法律 中建立 的法 律选择规则 ,为欧洲的许 多国家在 寻求各 自关于婚姻 管理方面的利益 竞争的平衡提供 了示范 。 无论是 “ 前端 ”规贝 ——在婚姻 举行时的规则 ,还 是 0 “ 端 ”规 则— — 承 认 规 则 ,对 于 结 婚 时 当事 人 的 永 后 久 居 住 地 或 惯 常 居 住 地 的 国 家政 策 方 面 ,欧 洲 的做 法 比 美 国 的做 法 表 现 出 了更 大 的 灵敏 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