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中美婚姻法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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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婚姻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中美婚姻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2、费用
中国婚姻登记的费用较低,象征性地收取一些费用。而美国婚姻登记费用较 高,涉及到律师费、法院费用等。
3、时间
中国婚姻登记的时间相对较短,一般情况下当天可以完成登记。而美国婚姻 登记时间则不确定,需要经过法院审理时间等。
4、便利程度
中国婚姻登记的便利程度因地区而异,大城市较为方便,而一些偏远地区则 相对困难。美国婚姻登记便利程度较高,可以在不同地区进行申请和登记。
(1)制度松散:美国的婚姻登记制度相对较为松散,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 范,容易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
(2)法律意识淡薄:由于美国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重视,很多人对法律意 识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
四、启示与建议
通过对比中美婚姻登记制度,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和建议:
1、简化流程:中国可以进一步简化婚姻登记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和环 节,提高登记效率。
2、中国婚姻登记制度缺点评价
(1)流程繁琐:中国婚姻登记流程相对繁琐,给申请人带来不便。
(2)费用较低:虽然中国婚姻登记费用较低,但由于其他相关费用的存在, 如喜宴费用等,实际上花费并不低。
(3)时间较长:虽然中国婚姻登记时间相对较短,但对于一些偏远地区而 言,仍然存在排队等待等问题。
3、美国婚姻登记制度优点评价
中美婚姻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01 一、背景介绍
目录
02 二、对比分析
03 三、优缺点评价
04 四、记制度是各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保护婚姻关系、维护家庭和 谐以及法律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次演示将比较研究中美婚姻登记制度, 以期为两国婚姻登记制度的优化和发展提供启示和建议。
2、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依法依规进行 审查和登记,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公正现象的发生。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婚姻登记 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中美两国婚姻法之异同

中美两国婚姻法之异同

中美两国婚姻法之异同洪佳静工商管理学院09级2班0916102016由于中美两国国情、习俗不同,适用于两国的婚姻法自然而然也就不同了。

今天,我想分析一下中美两国的婚姻法的异同之处。

由于了解不是很深入,我只了解到一下几点不同:(1)资格条件。

美国多数州规定,在美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法官同意。

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年龄,男方不得少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少于20周岁。

(2)注册条件。

在美国,结婚须注册登记以及举行结婚仪式。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1条规定,获得批准、举行仪式并进行登记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在本州有效。

绝大多数州的法律也要求结婚的男女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面前依法举行婚礼。

《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6条规定,法院和经过授权的政府官员都可以主持结婚仪式,也可以按宗教仪式举行结婚。

与中国法律不同,在美国,不同的州结婚证书是有有效期限的,这一点与美国类似。

即结婚证书的有效期限从30天到60天不等。

在这一期限内,男女双方必须举行婚礼,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另外,申请登记注册的男女双方须等候3-5天的等待期,最终由法院或政府签发。

(3)无效婚姻的情况。

美国多了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这一条。

虚假婚姻一般指为了某种意图或某种目的而结婚。

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移民领域。

即美国之外的公民欲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移民美国本土。

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美国移民法案已规定,美国之外的公民欲基于婚姻而取得绿卡,须在美国居住二年以上。

(4)离婚的条件及程序的异同。

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像中国一样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即使双方合意一致离婚,也要法庭裁判。

1、管辖法院:美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应当在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绝大多数州均规定,当事人需在本州居住一定期限后,方可有提起离婚的诉权。

各州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在本州居住时限的长短规定不一,最长的为期一年,如华盛顿州、新泽西州、纽约州;最短的没有期限,如南达科他州。

中美婚姻法律比较

中美婚姻法律比较

中美婚姻法律比较婚姻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之一,在不同的国家和文化背景下,婚姻法律也会有所不同。

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之一,其婚姻法律的比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对中美两国的婚姻法律进行比较与分析。

一、离婚离婚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在中美两国的婚姻法中,离婚的方式和程序有所差异。

首先,在中国,婚姻法规定了七种离婚形式,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冷静期离婚等。

其中,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生效的离婚方式,冷静期离婚是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经过3个月的冷静期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与此不同,美国的离婚程序则更为简化和便捷。

在美国,大多数州采用了“无错离婚”制度,即任何一方可以申请离婚,无需提供过错原因。

此外,美国还普遍采用“双方同意离婚”的方式,只需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并提交给法庭,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中美两国婚姻法律的比较焦点。

在中国,根据《婚姻法》,夫妻在离婚后可协商财产归属,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将按照夫妻债务、收入、财产来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而夫妻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

相较之下,美国的财产分割则更为复杂。

美国采用的是“加州制”,即所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在婚姻中是由哪一方取得。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财产归属事宜达成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法庭将根据州内的财产分割规则进行判决。

通常情况下,公平分割原则被普遍采用。

三、子女抚养子女抚养是婚姻破裂后必须面对的问题,中美两国的婚姻法律对于子女抚养也有所规定。

在中国,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教育等事宜达成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做出判决。

通常情况下,中国法院更偏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母亲,并要求父亲支付子女抚养费。

而在美国,子女抚养问题则更加注重双方的共同责任和利益。

中西方婚姻制度差异

中西方婚姻制度差异

中西方婚姻制度差异婚姻是社会生活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制度存在差异。

中西方婚姻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婚姻观念、婚姻方式以及对待婚姻的法律和制度方面。

首先,在婚姻观念上,中西方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西方的婚姻观念直接影响到个人对婚姻的看法、期望以及婚姻的目的。

西方文化中注重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的观念,认为婚姻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和爱情基础上的合作关系。

婚姻是为了个人的幸福和自我实现而存在的,是一个个人选择的结果。

而在中方,婚姻被看作是家族与社会维系的一种方式,强调亲密、互补和社会责任,是传承家族血统和保持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

其次,在婚姻方式上,中西方也存在一些差异。

在西方,婚姻方式更多样化,婚姻形式较为灵活。

除了传统的一夫一妻制之外,还存在一夫多妻制、同性婚姻等多种方式。

而在中方,传统一夫一妻制仍然是主流,在法律层面也是明确规定的。

尽管如今的中国社会对于同性婚姻的容忍度在逐渐提高,但在法律上并未完全合法化。

再者,对待婚姻的法律和制度也呈现出一些差异。

在西方国家,婚姻登记机关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会要求严格的证件和手续,而且在离婚过程中也相对简化。

离婚是自由选择的行为,只要双方没有分歧,程序相对简单,可以在短时间内解除婚姻关系。

而在中国,婚姻登记过程相对简化,但离婚程序相对复杂,需要双方双方对家庭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需要经过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此外,中西方对待婚姻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在西方,离婚相对普遍且被接受。

如果婚姻关系无法修复,双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而在中国,传统观念认为婚姻是一种承诺和责任,离婚被视为失败和破坏家庭的行为。

因此,许多夫妻即使面临重大难题,也会选择妥协和维持婚姻,以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总结起来,中西方婚姻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婚姻观念、婚姻方式以及对待婚姻的法律和制度方面。

中西方婚姻制度的不同是因为不同的历史、文化、宗教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所致。

中国和美国在婚姻观念上有何区别?

中国和美国在婚姻观念上有何区别?

中国和美国在婚姻观念上有何区别?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历史经验造就了各国不同的婚姻观念。

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国家,其婚姻观念有何区别呢?一、婚姻的起源中国:婚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我国古代几千年的婚姻历史,对妻子的要求是尊重丈夫、忠诚献身、服从丈夫。

婚姻是家庭的中心,起到家庭维持、社会延续、传承家族的作用,结婚是家庭成员的重大责任和义务。

美国:美国的婚姻文化较为年轻,本土婚姻观念的发展受到欧洲等其他国家的影响较大。

在美国,婚姻具有自由、平等、相爱为基础的特点,不仅是家庭和社会的纽带,也是个人幸福的源泉。

二、婚姻的目的中国:从古至今,中国人对婚姻的目的一直是延续家族血脉、发扬家族传统;同时,也追求婚姻的稳定、互相扶持,共同育儿、照顾家庭。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两性关系的稳定性和家庭的完整性,讲究婚姻的持久和忠诚。

美国:美国人婚姻的目的相对更为多样。

近年来,美国很多年轻人选择结婚的原因并不是追求家族血脉的延续,而是寻求个人生活的安定和平衡。

美国人对婚姻的理解并不是传统的“爱情至上”,而是相信共同成长和互相支持的关系将促进幸福。

三、婚姻的形式中国:中国的传统婚姻形式大多是包办婚姻,父母或长辈为子女选定配偶,子女只能听从安排。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伴随婚恋自由观念的流行,自由选择伴侣、恋爱、结婚的观念逐渐普及。

美国:在美国,个人的意识形态很强,自由和选择的观念在婚姻中同样显得非常重要。

美国人通常会在相互审视和了解后自由选择伴侣,婚前同居和择偶网站的普及加大了自由伴侣选择的空间。

四、婚礼的习俗中国:中国的婚礼以庄重、凝重、热闹、繁华为主,例如大红色的喜字和传统的婚车、灯笼、烟花等。

中国婚礼在举行中常常会有吉祥寓意的环节。

美国:美国的婚礼则追求独特、个性化的体验,许多新郎新娘会自己设计婚礼,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儀式,例如颂读文字和举杯祝酒,穿新娘婚纱等个性化习俗。

五、离婚观念中国:中国传统婚姻文化中,婚姻是一生一世的承诺,任何一方的背叛或欺骗都是对婚姻的破坏和辱骂。

浅谈现代中美婚姻观念的差异

浅谈现代中美婚姻观念的差异

浅谈现代中美婚姻观念的差异摘要二十一世纪的中美两国是世界上的两个超大的经济体,且属于不同的政体,中美两国的不同历史文化背景导致彼此的婚姻观存在诸多差异。

中国受封建儒家思想影响比较深,而美国则是受外来思想比较严重。

近年来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中美文化的交流越来越频繁,而且互补性很强。

本文着重从中美两种文化根源的角度,阐述了中美婚姻观念的不同之处,拓展了人们的认识空间。

关键词:婚姻观念差异文化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are the two large economies in the world,they are different form of government ,leading to under different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ackgrounds of the two countries to each other's views on marriage,there are many differences.Confucianism has been the ideology occupy the field of the orthodox position of the Chinese culture is undergoing extensive and profound impact.Foreign thoughts affect deeply in America's marriage ideas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recent years,.Sino-US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becamemore and more frequently,also Both Countries are highly complementary in economic and cultural exchangesThis essay illust rates some dif ferent view s betw een Chinese and American marriage ideas in details based on the source of the cultures and thus enlarges eye sight s of people.Key words: marriage ideas;comparison;culture;追溯到原始社会,就有了所谓的婚姻。

中美婚恋观差异研究报告

中美婚恋观差异研究报告

中美婚恋观差异研究报告中美婚恋观差异研究报告在中美两国,由于不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人们的婚恋观存在着一些差异。

本报告旨在探讨中美婚恋观之间的差异,并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及影响。

一、婚姻观念差异1. 婚前恋爱观念:在中国,很多人认为婚姻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因此会选择婚前长期相处以了解对方;而在美国,恋爱通常是自由而私人的事情,强调两个人的感情和相伴的快乐。

2. 婚姻的目的:中国人传统上认为婚姻的目的是为了生育和延续家族血脉,有孩子是婚姻的一个重要目标;而在美国,婚姻的目的更多地是出于个人的幸福和对对方的爱。

二、恋爱方式差异1. 相亲文化:中国有着悠久的相亲传统,家庭通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相亲来选择合适的伴侣;而在美国,相亲相对更少见,大多数人更倾向于自由恋爱,根据个人的喜好选择伴侣。

2. 交往节奏:在中国,恋爱较为保守,往往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和多方面的了解才能确定关系;而在美国,两个人可以更快地决定是否要建立恋爱关系,他们更重视感觉和一见钟情。

三、婚姻角色差异1. 家庭地位:在中国,夫妻关系以丈夫为主导,传统上妻子主要负责家务和照顾孩子;而在美国,夫妻之间更注重平等和合作,夫妻双方会共同负责家庭和孩子的照顾。

2. 个人发展:在中国,妻子往往会以家庭为重,牺牲自己的个人发展;而在美国,夫妻双方都被鼓励追求自己的事业和兴趣,注重个人的发展和成长。

四、影响因素分析中美婚恋观之间的差异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 历史和文化:中美两国具有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社会价值观的差异导致了婚恋观的不同。

2.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美国是一个相对发达的国家,社会经济状况良好,个人独立和自由观念较强;而中国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巨大的变革,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对婚恋观的影响也很大。

3. 媒体和网络的影响:随着媒体和网络的普及,传媒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加深了中美婚恋观之间的差异。

五、对比与启示中美婚恋观的差异反映了两国社会文化的差异和发展水平的不同。

两国的婚姻和家庭法律有什么不同?

两国的婚姻和家庭法律有什么不同?

两国的婚姻和家庭法律有什么不同?在全球范围内,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立的婚姻和家庭法律。

由于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宗教、社会制度以及价值观的差异,导致各国的法律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尤其是在婚姻和家庭法律中,不同国家的规定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差异。

在本文中,我们将以中美两国为例,探讨两国的婚姻和家庭法律上的不同点。

一、结婚年龄在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22岁(男)和20岁(女),小于此年龄不得结婚。

而在美国,法定结婚年龄根据各州的法律规定而异,一般为18岁。

在少数情况下,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可以结婚,但需要得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二、婚姻和家庭财产制度在中国,婚姻和家庭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和夫妻共同维护的财产。

个人财产则是指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身份证明财产和不能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而在美国,婚姻和家庭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制度。

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拥有的一切财产皆为共同财产,除了个人财产和婚前财产。

而在个人财产制度下,夫妻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

三、离婚和抚养子女在中国,夫妻离婚时,共同抚养子女的权利由法院判定给予一方或者共同抚养。

而在美国,法定监护权由法院判定给予一方或者共同监护权。

在抚养责任方面,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应当共同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而在美国,法律规定抚养子女的义务通常由离婚父母之一或两人共同承担。

四、财产继承在中国,遗产的继承顺序为法定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

而在美国,遗产的继承顺序也由法律规定,根据继承人之间的亲戚关系进行区分。

在美国,遗产的继承权通常不受婚姻关系等因素限制。

五、性别平等在中国,尽管新修订的民法典促进了性别平等,但在传统婚姻观念仍深植于社会的情况下,女性在继承、抚养孩子、家庭和婚姻财产方面仍然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

然而在美国,政府一直推崇性别平等,法律规定男女在同一地位下享有一致的权利。

结语总的来说,中美两国的婚姻和家庭法律上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差异,但都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美国和中国的婚姻观念是否有差异?

美国和中国的婚姻观念是否有差异?

美国和中国的婚姻观念是否有差异?随着世界变得越来越国际化,人们之间的文化差异也变得越来越突出。

其中,婚姻观念是最能反映文化差异的一个方面。

美国和中国拥有自己独特的婚姻观念,但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1. 婚姻观念的根源美国和中国的婚姻观念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中国,婚姻被看作是家族利益的一部分,婚姻的成败关系到家族的荣誉和地位。

而在美国,婚姻则更着重于个人的幸福和自由。

2. 婚姻观念的相似之处尽管美国和中国的婚姻观念有所不同,但两国在某些方面也是相似的。

例如,在两国中,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和对方相爱,并且婚姻是承诺和责任的体现。

此外,两国都认为婚姻是一生的承诺,应该保持忠诚和尊重。

3. 婚姻观念的差异尽管有着一些相似之处,美国和中国的婚姻观念在某些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中国,传统的礼仪规范强调男女有别,男性应该对女性负责任,女性则要顺从男性。

这种观念在现代社会仍然存在,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男女平等的婚姻观念。

而在美国,婚姻则更加注重个人权利和自由,男女平等被普遍接受。

此外,美国和中国的婚姻观念在面对离婚时的态度也存在差异。

在中国,离婚被视作家庭破裂,尤其是在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上会造成巨大影响,因此相对保守。

而在美国,离婚虽然仍然是痛苦的经历,但它被认为是解决婚姻问题的一种可能途径,也是一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

总之,婚姻观念是人们文化差异的一个重要体现,美国和中国的婚姻观念在某些方面相似,在某些方面则有所不同。

让我们尊重彼此的文化,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中西方法律比较案例(3篇)

中西方法律比较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日益深入。

在婚姻法领域,中西方法律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通过对中西方法律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的比较,分析两种法律体系的异同,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法提供借鉴。

二、中西方法律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的异同1. 离婚原因(1)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原因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一方被宣告失踪、一方被宣告死亡、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2)西方国家的离婚原因较为复杂,主要包括:感情破裂、通奸、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经济问题、宗教信仰差异等。

2. 财产分割原则(1)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照顾财产价值等。

(2)西方国家的财产分割原则较为灵活,主要依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贡献、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子女抚养需要等因素进行。

3. 财产分割方式(1)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协议分割、法院判决分割、拍卖分割等。

(2)西方国家的财产分割方式较为多样,包括:协商分割、法院判决分割、调解分割、财产分割协议等。

三、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甲乙双方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2018年,甲提出离婚,原因是乙在外有婚外情。

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甲认为乙的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要求乙承担更多财产责任。

2. 案例分析(1)离婚原因:根据我国《婚姻法》,甲乙双方的离婚原因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符合离婚条件。

(2)财产分割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了一家店铺,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财产分割方式: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西方国家财产分割案例假设甲乙双方在美国离婚,根据美国财产分割原则,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贡献: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店铺,双方均有贡献。

中美婚姻观差异安迪樊评点

中美婚姻观差异安迪樊评点

中美婚姻观差异安迪樊评点
中国女人常说,要抓住丈夫的心,先抓住丈夫的胃。

在家中给老公吃好、喝好,这男人的心就不会跑了。

但真的是这样吗?在美生活20余年的安迪大洋董事长安迪樊为我们比较了中美婚姻的三点差异,值得国人深思。

1、安迪樊:婚姻概念的理解不同
中:中国传统的婚姻定义以“行孝传后”为基准,带有强烈的动机指向。

如今这种观念明显改变不少,大多数人甚至把婚姻简单的理解“凑合过日子”。

美:西方人将契约精神延伸婚姻的定义上来,认为婚姻是男女间的契约关系,属个人私事,任何人不能干涉。

一旦发现现有的婚姻是一个错误,夫妻双方有权作第二次选择,他们认为强迫两个不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是残忍的。

2、安迪樊:结婚成本不同
中:如今多数人把婚姻理解为一桩买卖,因为男婚女嫁已经与物质扯上了极强的关系,“车子房子票子”更是衡量一段婚姻是否划算的重要因素。

美:在美国文化中,女儿出嫁或是儿子娶媳妇,父母大多没有什么陪嫁的嫁妆或是为儿子准备好房子。

如果男方没有房子,不要紧,租个公寓先住着,然后两人齐心打拼,总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住宅。

3、安迪樊:维系婚姻的主要因素不同
中:由于中国人对婚姻的理解多为过日子,因此在维系婚姻方面,大多数人认为,感情、家庭和子女是维持婚姻最主要的因素。

美: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忠诚是维持婚姻最主要的因素,男女只有相互忠诚婚姻才能稳固。

美国人比较重视家庭价值,即使是总统,也把同家人在一起吃晚饭当作天大的事来看。

中美婚恋差异作文

中美婚恋差异作文

中美婚恋差异作文《中美婚恋差异之我见》在我看来,中美婚恋就像是两种不同口味的冰淇淋,各有各的特色,而且差别还挺大呢。

先说说美国人的婚恋吧。

我有个美国朋友叫杰克,他找对象的方式特别有趣。

有一次我们一起参加一个户外音乐节,那场面真叫一个热闹。

杰克在人群里就像是一只寻找花朵的蜜蜂一样,看到漂亮的女孩就上去打招呼聊天。

他没有那种扭扭捏捏的害羞感,特别直接。

他跟一个女孩聊了没几句就开始邀请人家一起去玩下一个项目,就像是在试不同的口味,觉得不错就想多尝一点。

而且在美国的婚恋里,个人空间那是相当重要的。

杰克和他女朋友住在一起,但是两个人都各自有自己的房间。

他们有时候会各自去参加朋友的聚会,不会像有些中国情侣那样总是形影不离。

我记得有一次他女朋友独自去参加了一个瑜伽旅行团,去了一个星期,杰克也没觉得有啥问题,他就继续自己的生活,该上班上班,该打球打球。

再看看咱们中国人的婚恋。

在中国,亲戚朋友的意见在婚恋里占的比重可不小。

我有个中国哥们小李,他找对象那阵儿,家里就像开了一场大战似的。

七大姑八大姨全都上阵,这个说那个姑娘看起来和善,那个说这个姑娘工作稳定。

而且介绍对象大多都是熟人牵线。

小李的对象就是他妈妈的朋友介绍的。

见面的时候,那场面也是有点尴尬又有点好笑。

两个人坐在一个茶馆里,周围都坐满了各自的亲友团。

大家那眼睛就像是X光一样,一直看着他俩。

在中国婚恋里,两个人确定关系之后,那就像是融为了一体。

如果男的出去喝酒喝太晚了,女的就会有意见。

女的要是和男性朋友出去吃饭,男的可能也会吃点小醋。

中国情侣喜欢腻在一起,吃饭要看对方的口味,买东西还要考虑对方的喜好。

从这些事情里不难看出,中美婚恋差异有着不同的文化根源。

美国人的婚恋更加注重个人感受和独立空间,像是两条相交的线,相交后还是各自前行。

而中国人的婚恋里家庭和社会关系牵扯得更多,两个人就像是绑在一起的麻花,要共同应对很多事情。

不过不管是哪种婚恋模式,只要里面的人觉得幸福,那就是好的模式嘞。

论中美女性婚姻观的差异

论中美女性婚姻观的差异

论中美女性婚姻观的差异中美女性婚姻观的差异:探究文化与社会的影响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中美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

然而,在婚姻观方面,中美女性仍存在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从文化和社会因素入手,对这种差异进行深入探讨。

要明确什么是婚姻观。

婚姻观是对婚姻、家庭和伴侣关系的态度和看法,它受到每个人的价值观、文化背景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

在本文中,我们将中美女性在婚姻观上的主要差异及其形成原因。

中美女性在婚姻中的独立性和依赖性表现出显著差异。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夫妻之间的相互依赖和支持,认为婚姻是一种终身的承诺。

相比之下,美国文化更注重个人的独立性和自由,女性通常期望在婚姻中保持自我。

这一差异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尤为明显。

中国女性往往将丈夫视为生活的重心,而美国女性则更注重追求个人的事业和生活目标。

在中国,我们常常听到“嫁女不出,嫁女不嫁”的古训,意味着女性一旦出嫁,便将全身心地投入到家庭中。

而在美国,女性往往会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取得平衡,追求自身的价值和幸福感。

在中美文化中,女性对于家庭角色和责任的分担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社会对男性的角色定位更倾向于“养家糊口”,而女性则被视为照顾家庭和子女的角色。

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影响着现代中国女性的婚姻观。

然而在美国,男女平等观念更为普及,女性通常会积极参与到家庭的经济和决策中,分担家庭责任。

在育儿方面,美国女性也更加注重对子女的陪伴和教育,认为这是母亲的重要职责。

而在中国,虽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开始更多地参与到家庭和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总体上,中国女性在家庭角色和责任的分担上仍普遍少于美国女性。

对于婚姻与事业的平衡,中美女性的态度也存在较大差异。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妇女的“三从四德”,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以及孝顺、守节、宽容和勤劳。

这使得中国女性在事业和婚姻之间往往难以取得平衡,不少女性在婚后选择放弃事业以照顾家庭。

然而在美国,女性更加注重个人事业的发展。

中美婚姻法律比较

中美婚姻法律比较

中国与美国在婚姻法律方面的差异一、结婚规定之差异1、结婚条件不同美国1970年通过的《统一结婚离婚法》(Uni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第三,结婚的三种禁止条件:①一方尚未离婚的禁止结婚;②直系血亲之间、兄妹或姐弟之间禁止结婚;③伯父、叔父、舅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或姑母、姨母与侄子、外甥之间禁止结婚。

除此之外,美国许多州还规定了其他禁止结婚的条件,主要包括:同性不得结婚;堂(表)兄妹之间、堂(表)姐弟之间不得结婚;直系姻亲之间不得结婚;患有性病者不得结婚等。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第三,禁止条件: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

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得结婚。

2、结婚程序不同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结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①结婚申请;②结婚批准;③结婚准备期与结婚批准有效期;该法第204条规定,除法庭命令自签字时起即生效的情况之外,在本州内结婚的批准在签字之日起三天后开始生效,有效期为180天,即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申请获得批准以后的第3天到第183天这一期间内举行结婚仪式,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④举行结婚仪式;该法第206条规定,举行结婚仪式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不得采取私人性质的结婚仪式。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3、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规定不同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下列四种情形宣告婚姻无效:第一,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婚姻;第二,一方有性生理缺陷的婚姻;第三,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第四,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婚姻。

中西方婚姻观念比较

中西方婚姻观念比较

中西方婚姻观念比较婚姻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社会制度,涉及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利益。

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影响着人们对婚姻的认知和看法。

本文将对中西方的婚姻观念进行比较,并探讨其差异与共通之处。

一、婚姻的定义和目的在中西方文化中,婚姻的定义和目的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姻被认为是家族的延续和社会的基本单位。

婚姻的目的是为了繁衍后代、传承家族血脉,维护社会稳定和道德准则。

而在西方文化中,婚姻的定义和目的更加注重个人的幸福和满足。

婚姻被视为两个个体之间的合作与伙伴关系,强调相互尊重、平等和互助。

二、婚姻的选择自主性对于婚姻的选择自主性而言,中西方文化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父母和长辈的意见往往被重视,他们有着决定子女婚姻的权威。

婚姻被视为家族和社会的利益,因此,父母的期望和意愿对于子女的婚姻选择有较大的影响。

而在西方文化中,婚姻的选择更加强调个人的自主权。

个人的意愿和价值观被认为是婚姻选择的重要因素,父母的意见相对较为次要。

三、婚前性行为与婚姻婚前性行为在中西方文化中也存在差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前性行为被视为道德和社会规范的严重违反,往往会受到社会的道德谴责和压力。

相对而言,在西方文化中,婚前性行为被普遍接受和宽容,尤其是在已经形成稳定伴侣关系的情况下。

个体的自主与自由被视为重要,对于性行为的态度相对较为开放。

四、离婚观念与制度离婚观念和制度也是中西方婚姻观念的重要差异之一。

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姻被视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承诺,离婚被视为破坏家庭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因此,离婚在中国社会中不被鼓励,往往存在较高的社会压力和困难。

而在西方文化中,离婚被视为个体自由和权利的体现,离婚率相对较高。

离婚制度也相对较为完善,为个体提供了相对公正和合法的渠道。

五、家庭角色分工家庭角色分工是婚姻中的重要议题,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性通常被期望承担家庭经济支持和决策的角色,女性则承担照顾子女和家务的职责。

婚姻制度在不同文化中有何异同?

婚姻制度在不同文化中有何异同?

婚姻制度在不同文化中有何异同?一、中西方婚姻制度比较中西方婚姻制度在很多方面有不同的表现。

以婚姻自由度而言,西方婚姻制度更加自由,强调爱情婚姻,尊重个人自由,强调性别平等。

中国婚姻制度则相对保守,传统的大婚礼和嫁妆等仪式要求较为复杂,对于子女的婚姻选择也有比较多的限制和期望。

二、不同文化中的婚姻制度1. 中国婚姻制度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父母是子女婚姻的拍板人,重男轻女的观念在婚姻中表现得极为明显。

而传统的包办婚姻也是较为普遍的一种现象。

如今的中国婚姻制度,尽管相对自由度增加,但由于人们思想传统的影响,还是存在相对高要求的传统婚礼等附加仪式。

2. 日本婚姻制度日本历史悠久,也一度有着较为严格的民族婚姻制度。

不过在二战后,日本婚姻制度逐渐变得自由化。

如今日本的婚姻制度已经趋向多样化,人们更加注重感情的宣泄和维系,也融入了不少的西方婚姻理念。

3. 西方婚姻制度西方的婚姻制度相对比较自由、开放,尊重个人的自由与个性。

强调的是婚姻中双方的平等与尊重,以及婚姻本身的价值,强调爱情的决定性。

此外,还有居住同居,同性恋伴侣法定婚姻等多种多样的婚姻形式。

4. 非洲婚姻制度非洲的婚姻制度则更多的依赖于各民族中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不少地区的民众在形式上仍然保留着原始的婚姻习俗。

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族的事情。

此外,还有一些移民非洲或非洲裔上代人群的后代,他们接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婚姻制度。

三、结语总之,婚姻制度在不同文化中表现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

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对于婚姻的价值观也是不同的,尊重多样性价值更是各文化共同维护的认知,透过婚姻制度的比较,我们可以更好理解各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两国对于婚姻、爱情和家庭观念是否有异同?

两国对于婚姻、爱情和家庭观念是否有异同?

两国对于婚姻、爱情和家庭观念是否有异同?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文化交流的加深,不同国家的婚姻、爱情和家庭观念也在逐渐融合。

但是,对于有着不同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的国家来说,这些观念的差异还是存在的。

本文将通过比较中国和美国两国的婚姻、爱情和家庭观念,探讨这些差异。

一、婚姻观念中国:在中国,婚姻被视为一种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尤其是对于家庭较为传统的老一辈人来说,“不嫁人不成家,不娶妻不立业”被视为共同盼望的重要事情。

婚姻往往被认为是两个家庭间的联姻,所以对方家庭的背景也备受关注。

此外,年龄也是中国婚姻观念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女方的年龄,过了“适婚年龄”会被视为催婚对象。

婚前性行为对于大部分中国人而言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会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

美国:与之不同的是,在美国,婚姻被视为个人选择,完全是属于个人意识中的一种选择,而不是由社会、家庭强制性安排的。

更多的年轻人会选择先享受单身生活,等到条件成熟的时候再进行婚姻,这也被称为“交往关系随意”。

年龄也不再是婚姻的决定因素,爱情和互相尊重才是真正重要的因素,而婚前性行为也不再是禁忌话题。

二、爱情观念中国:在中国文化中,父母的意见很重要,他们的审批对于恋爱成功的几率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当然,在很多家庭中,父母不允许未经他们的允许私自找对象。

此外,在中国的爱情观念中,男人通常寻求比自己年轻的女人,因为在传统的中国性别观念中,男性的权威是建立在年龄、地位和经济实力的基础上。

从这方面来说,中国的爱情观念更多的是社会角度、家庭角度的,但是不能够完全排除其中的感情因素。

美国:相比之下,在美国的爱情观念中,个人感情是最重要的。

因此,两个人是否能够在一起,个人的意识是最本质的因素。

年龄和经济实力并不是评价一个人的选择能力的标准,在选择恋爱对象的过程中,个人的好处和喜好才是最重要的内容。

三、家庭观念中国:中国的家庭观念中,家庭是一个负责管教孩子的部门。

几乎所有的中国父母都会对孩子的学习、事业和生活方式进行约束和指导。

中美婚姻法的比较

中美婚姻法的比较

中美婚姻法的比较系别:经济政法系年级:法学专业:法学姓名:莫楚媚学号:201213003144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婚姻与家庭中国与美国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两国之间的婚姻法也存在较大差距。

在注册资格上,美国多数州规定,在美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法官同意。

而中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年龄,男方不得少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少于20周岁,比美国规定要晚一些,提倡婚姻自由,合法婚姻的结合不受干涉。

在禁止结婚条件方面,禁止患有恶性传染病特别是有可能传染给下一带疾病携带者结婚,并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傍系血亲结合。

在美国,结婚须注册登记以及举行结婚仪式。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1条规定,获得批准、举行仪式并进行登记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在本州有效。

绝大多数州的法律也要求结婚的男女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面前依法举行婚礼。

《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6条规定,法院和经过授权的政府官员都可以主持结婚仪式,也可以按宗教仪式举行结婚仪式。

与中国法律不同,在美国,不同的州结婚证书是有有效期限的,这一点与美国类似。

即结婚证书的有效期限从30天到60天不等。

在这一期限内,男女双方必须举行婚礼,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另外,申请登记注册的男女双方须等候3-5天的等待期,最终由法院或政府签发。

而在中国婚姻关系的成立,则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否则不是合法夫妻关系。

一经登记,即确立夫妻关系,不必经过公告期。

可撤销婚姻的异同:美国法律规定:1、精神和身体的不健全。

精神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在结婚时,根据当事人当时的精神状态,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性质以及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指精神病患者、重度智力低下患者。

而身体的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性无能,而他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知道对方的此种症态。

2、胁迫婚姻。

即缔结婚姻关系是由于另一方胁迫而不得不表示同意结婚的。

中美_家庭婚姻观差别

中美_家庭婚姻观差别

中美家庭婚姻观的区别1。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中国人男婚女嫁都是有条件的进行,而不是完全因为爱对方,自己有这个能力来养活这个家,养活这个女人,愿意给她一个舒适的生活才娶对方,所以中国才有一句流行语“成家立业”,这句话一分析就成了先成家后立业了。

不管是因什么条件,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有水分,所以我们很多人都有走进婚姻意味着走进坟墓的感觉,觉得婚后生活很平淡,平淡的出奇,有的甚至有种令人窒息的感觉。

如果说来点浪漫什么的,会觉得都是老夫老妻了,还浪漫个啥呀(不过女人很多希望有时浪漫一下来调剂生活),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很多家庭出现这样的结果:男士有了地位和金钱就有了情人或二奶。

中国的男人j 基本上不敢娶一个比自己强的女人,所谓幸福的配对是男强女弱,这样男人才觉得自己在家里的地位没被削弱,就有了成功感,可是这么一来却常产生另外一个反效应,就是很多男人到后来随着地位的改变觉得自己的老婆配不上自己了,落后落伍了,于是乎养情人包二奶成了他们弥补这种不足的最好方式,而且还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好像自己包养二奶是出于难言的苦衷,但至始至终没有抛弃自己的糠糟之妻,觉得自己还算是个人。

2。

美国的男人娶老婆,找的是自己爱的,如我们中国人说的“罗卜白菜各有所爱一样”,有的喜欢胖女人,有的喜欢漂亮女人,有的喜欢瘦女人,有的喜欢女强人,有的喜欢聪明的女人,有的喜欢娴熟温柔的女人,这就是我们常看到的一个胖胖的女人,老公却很英俊潇洒,一个天天在家里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的女人,老公却是大老板,他们一样也过得快乐幸福的原因。

3。

中国女人大都工作,主要是为了衣食住行而繁忙,老公一个人工作养活不了家,就连双方工作买一套房子都需要父母帮忙或从银行贷款。

一旦一个人失去了工作,或没有工作,这个家就成了风雨中在大海上漂泊的孤舟----危险!他们不但要承担孕育生命的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养家糊口的重任,就是我们说的和老公同甘共苦,不过同甘的少,共苦的多,弄得自己成了黄脸婆,失去了婚前的魅力,于是出现这样一种结果:男人能干呢,女人危机感很重,怕失去老公,有的为了保住老公委曲求全,明知老公有情人二奶却假装不知,甚至还为自己的老公辩护;男人不能干呢,女人又难过,社会的攀比之风弄得他们心里难过,日子也难过!4。

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婚姻制度是否相似

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婚姻制度是否相似

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婚姻制度是否相似首先,中国和美国都承认婚姻的自由选择原则。

这意味着,个人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配偶,并且双方必须是自愿参与婚姻。

在两国的法律中,婚姻是建立在双方的同意和意愿基础上的。

其次,中国和美国都承认婚姻的法定年龄。

在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在美国,各个州的法定结婚年龄略有不同,但一般为男性18周岁、女性16周岁,也有一些州要求父母的同意。

此外,中国和美国都承认婚姻的法律效力。

在两国中,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必须经过注册和认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婚姻的注册程序和要求也有相似之处。

然而,中国和美国在婚姻制度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中国的婚姻制度更加强调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传统上注重婚姻的家族纽带和社会责任感,强调夫妻双方和两个家庭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帮助。

另外,中国的婚姻制度对于离婚的限制较多。

在中国,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和法院判决,且法院要求夫妻双方协商解决事宜,并且离婚可能会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压力。

相比之下,美国的离婚制度较为宽松,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无需提供具体的原因,只需要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

此外,婚姻权利的保护也存在差异。

在美国,婚姻平等权利是基本法律保障之一,同性婚姻在全国范围内合法化。

而在中国,目前仍然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性,虽然有一些地方实行了婚姻登记制度,但整体上缺乏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中国和美国的婚姻制度在一些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比如承认婚姻的自由选择原则和法定年龄限制。

然而,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比如对离婚的限制和对同性婚姻的承认程度。

这些差异反映了两国在文化、历史和法律观念上的不同,也展示了婚姻制度在各个国家的多样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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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中美婚姻法的异同
在处理涉外婚姻案件的实践中,涉美案件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婚姻律师对美国婚姻家庭法律有所了解和掌握。

笔者在多年的涉外婚姻家庭法律案件的代理中,渐渐掌握了一些美国婚姻家庭法律知识,通过和中国婚姻法的比较,可使广大读者对于中美婚姻法律的异同有所掌握,从而在代理案件中,运用这些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婚姻缔结实质要件的异同。

(一)美国法律规定的条件。

1、资格条件。

美国多数州规定,在美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法官同意。

2、注册条件。

在美国,结婚须注册登记以及举行结婚仪式。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1条规定,获得批准、举行仪式并进行登记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在本州有效。

绝大多数州的法律也要求结婚的男女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面前依法举行婚礼。

《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6条规定,法院和经过授权的政府官员都可以主持结婚仪式,也可以按宗教仪式举行结婚仪式。

与中国法律不同,在美国,不同的州结婚证书是有有效期限的,这一点与美国类似。

即结婚证书的有效期限从30天到60天不等。

在这一期限内,男女双方必须举行婚礼,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另外,申请登记注册的男女双方须等候3-5天的等待期,最终由法院或政府签发。

(二)中国法律规定的条件。

1、资格条件。

中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年龄,男方不得少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少于20周岁,比美国规定要晚一些,提倡婚姻自由,合法婚姻的结合不受干涉。

在禁止结婚条件方面,禁止患有恶性传染病特别是有可能传染给下一带疾病携带者结婚,并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傍系血亲结合。

2、注册条件。

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否则不是合法夫妻关系。

一经登记,即确立夫妻关系,不必经过公告期。

二、无效婚姻的异同。

(一)美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

美国法律指的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缺乏结婚的法律能力和意愿,或者是存在其他严重的婚姻障碍。

根据美国多数州的法律,婚姻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男女双方不产生任何夫妻的权利义务,目前,婚姻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
1、婚姻缔结双方是在法律禁止结婚的限制内。

根据大多数州的法律,任何男子不得与其
直系血亲以及一定范围的傍系血亲的亲属结合,否则是无效婚姻。

比如,马萨诸塞州法律规定:任何男性都不能与他的母亲、祖母、女儿、孙女、姐妹、继母、祖继母、孙媳、岳母、岳祖母以及妻子的女儿、妻子的孙女、兄弟的女儿、姐妹的女儿、父亲的姐妹、母亲的姐妹通婚。

2、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合为无效婚姻。

如果举行婚礼时,一方不满十八周岁,很可能会导致婚姻的无效。

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须登记注册,一般需经过父母或法官批准。

3、重婚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目前除非洲和个别穆斯林国家外,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不承认重婚的婚姻效力。

目前,在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重婚是无效婚姻。

且同中国法律一样,重婚一般导致刑事责任。

4、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

虚假婚姻一般指为了某种意图或某种目的而结婚。

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移民领域。

即美国之外的公民欲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移民美国本土。

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美国移民法案已规定,美国之外的公民欲基于婚姻而取得绿卡,须在美国居住二年以上。

(二)中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一)美国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

1、精神和身体的不健全。

精神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在结婚时,根据当事人当时的精神状态,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性质以及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指精神病患者、重度智力低下患者。

而身体的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性无能,而他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知道对方的此种症态。

2、胁迫婚姻。

即缔结婚姻关系是由于另一方胁迫而不得不表示同意结婚的。

比如,当事人一方以暴力手段迫使对方与自己结婚,或者第三方以威胁、利诱等方式迫使当事人结婚的。

(二)中国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
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中国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限于受胁迫一种,性无能及拒绝性生活不能成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理由,但可以成为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的参考依据。

四、离婚的条件及程序的异同
(一)美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像中国一样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即使双方合意一致离婚,也要法庭裁判。

而提出离婚的理由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分,目前美国所有的州都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确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点,与中国相同。

1、管辖法院;离婚应当在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绝大多数州均规定,当事人需在本州居住一定期限后,方可有提起离婚的诉权。

各州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在本州居住时限的长短规定不一,最长的为期一年,如华盛顿州、新泽西州、纽约州;最短的没有期限,如南达科他州。

而一般的州规定在6个月左右,如密西西比州、夏威夷州;较短的规定从60天到6周到90天不等,如爱达荷州规定为6周、伊利诺斯州为90天等。

2、离婚程序:同中国法律规定一样,起诉离婚的原告须要交纳诉讼费用。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夫妻任何一方转移、抵押、隐匿共同财产,禁止一方骚扰、妨害另一方或任何子女的安宁。

如果遇有伤害人身或感情的危险,法院可以责令一方从共同住宅中暂时迁出。

有的州还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与中国法院几乎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不同,美国法院一般只有在无过错离婚的案例中,才适用调解程序。

对于涉及子女监护和探视问题,一般均要进行调解。

3、过错理由:主要有三种,即通奸、虐待、遗弃。

通奸是最常见的过错离婚的理由。

与中国司法审判实践一样,美国通奸证据的取得也是非常困难的。

但与中国法院处理案件不同,有些美国州法院的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确定过错时,往往会采用推定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一方是否有婚外性行为,比如,有配偶与其他异性在宾馆一起开房的证据、异性男女同居一室的证据。

如果有这些间接证据而没有直接性关系发生的证据,法官也可以通过一般常人思维行为方式的推理,确定发生过性关系,除非被怀疑者能举出反证。

4、分居制度:美国大部分州都规定了分居制度。

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离婚的愿望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超过一段时间就可以离婚的制度。

美国各个州规定分居的时间长短不一,最短有六个月,最长有五年。

一般大多数州规定在1~3年左右。

根据《统一结婚离婚法》,当事人分居超过180天即可向法院申请离婚。

(二)中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及程序。

中国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登记离婚与单方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合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到一方户口所有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必亲自到法院办理。

第二种途径,是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一
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查明,如果当事人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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