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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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十年来,我们教育领域取得的成绩很大,贡献很大,但同时使我最为揪心的是,大大小小的事故几乎连年不断,造成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损失,有的甚至是重大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火灾、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甚至枪击凶杀等等。每见到一份事故报告,都要引起我一阵阵心痛。尽管许多事故最终都能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但人死不能复生,亡羊补牢,毕竟为时已晚。因此,我反复强调学校工作要“安全第一”。人死了,还谈什么“教书育人”呢?在这方面,我是警钟长鸣,不厌其烦,凡是涉及学校安全的问题,我必问必管!例如,我批示查处了某些地方的负责人,他们花钱建庙、修宝塔,却对学校的危房视若无睹。又如,有些高校的学生宿舍电路设备严重老化,存在大量火灾隐患,我看到后立即部署调查,并建议总理批示从总理预备费拨款予以更新。再如,北京大学东大门外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我部署有关部门和学校进行整顿,并督促建设了过街天桥。针对高校一度出现的内部治安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不好的情况,我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顿并建立健全高校治安保障长效机制,等等。其实,全国类似这样的问题
很多,千头万绪,我即使能耐再大,也抓不过来。我也并非事务主义者,之所以抓住一些有关安全的事不放,无非是想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不断加深“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观念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这方面来不得半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否则悔之晚矣!
中小学生年龄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都较弱,为此,要特别注意中小学的安全工作。1996年,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经xx同意,当时的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我在第一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电视讲话中强调,面对学校各种伤亡事故屡屡发生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时刻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心上,不能有丝毫的官僚主义,要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围绕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这一中心,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重点是要通过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逐步提高自护应急的能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将安全工作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对学校教学楼、礼堂、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学生经常集体活动的场所及各种活动设施、器材,要
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认真检查并加强管理,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要求各地在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或春游、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定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防患于未然。要做好对学生的卫生防病和集体饮食安全教育,防止各种食物中毒和服用药物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做好雨季、汛期校舍安全保护工作,出现危房要及时维修加固,严重的要搬迁拆除,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系统工程。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关键在于防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把这项工作视为我们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
来源《李岚清教育访谈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