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段钢轨探伤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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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段探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大准铁路公司钢轨探伤管理,提高钢轨探伤作业质量,力争“零责任”断轨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段探伤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钢轨探伤工作具有流动性大、技术性强、安全责任重等特点,是钢轨防断、确保行车安全的关键工作。根据《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钢轨探伤作业应安排在白天进行。段各有关部门要为探伤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业务学习条件,要对探伤设备的转运、存放、上道作业等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3条探伤从业人员应固定,探伤队伍应稳定,段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探伤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选拔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探伤工作,综合区段应建立探伤人员演练场所,并建立探伤人员技术档案。
第4条各工区探伤人员应加强技术交流,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技术总结,提高探伤技术水平。
第5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大准铁路公司从事钢轨探伤的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6条机构和人员。
1.分管副段长负责全段钢轨探伤管理工作。
2.技术科负责全段钢轨探伤技术管理工作。
3.综合区段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全段钢轨探伤工作。
4.探伤工区负责日常钢轨探伤、焊缝全断面探伤和疑似伤损的复核,设置专职探伤数据分析人员进行探伤数据回放分析,分析人员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
5.探伤执机人员必须具有I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方可准予上道独立探伤,焊缝全断面探伤人员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Ⅱ级探伤人员应不少于探伤人员总数的50%。
6.探伤仪故障检修人员(兼职)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具有必要的电子技术知识和技能。
7.段有关部门和综合区段要定期对探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学习条件,以提高探伤人员的业务素质。探伤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对不适应钢轨探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7条工作职责。
(一)生产技术科
1.负责全段钢轨探伤的技术管理,修订段钢轨探伤管理办法,制定季节性探伤工作要求,布置综合区段组织实施。掌握全段探伤工作的管理、仪器、人员情况,建立健全探伤设备管理台帐。每年
根据设备变化、探伤周期、仪器使用情况向大准铁路公司提出仪器配置和更新计划。
2.检查、指导综合区段的探伤工作,合理安排探伤周期,审核探伤月计划。督促探伤仪器定期检测工作的开展,做好设备性能状态分析,确保探伤设备良好。掌握全段探伤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做好钢轨伤损月报统计、分析。建立钢轨伤损、折断信息分析制度,每月底对钢轨伤损情况、探伤检查情况及钢轨状态进行安全分析。
3.对发生的断轨应及时了解情况,研究、分析断轨原因,制定防断措施。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探伤工作实际情况提出钢轨探伤作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建议,监督钢轨探伤作业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
4.会同段有关部门组织全段探伤技术比赛、探伤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全段探伤人员的业务技能,积极推广先进探伤技术。
5.根据线路钢轨运营状态、伤损统计分析结果及综合区段上报的更换钢轨地点的建议,有计划的安排更换。并将成段更换钢轨地点及时通知综合区段,按规定时间安排探伤检查。
6.组织综合区段对探伤仪进行季检和年检,负责与探伤仪生产厂家联系对探伤仪进行维护和系统升级。
(二)综合区段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探伤周期全面组织安排钢轨探伤工作,对探伤工区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作业安全、探伤质量及任务完成。
2.审核探伤工区编制的探伤日、月计划和完成工作量情况汇总。检查作业安全及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加强探伤设备管理,完善钢轨伤损数据的统计、分析、填报制度。
3.做好轻、重伤钢轨和焊缝探伤技术台帐的动态管理,按时向段有关部门上报各类报表。及时向段提出仪器、配件、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和修理工具申请。
4.强化探伤人员思想教育、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做好探伤材料、工具备品的请领发放及探伤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5.检查探伤工区探伤仪的日常保养和月测试。组织对探伤仪进行季检。
6.安排探伤人员参加技术资格培训及各级别技术比武。
7.加强重伤钢轨分析,根据伤损钢轨变化向技术室提出更换钢轨及调整探伤周期建议。
8.严格执行《数字钢轨探伤仪使用及探伤数据回放分析规定》,对当日探伤数据进行回放分析,将发现的疑似伤损按照类别及时安排探伤工区现场复核。
9.及时回收各种自然伤损和制作人工伤损钢轨,用于日常探伤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探伤仪伤损检出能力的校验。
(三)探伤工区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工长负责本工区作业组日常探伤作业安全和技术管理,按时完成探伤计划,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探伤质量。
2.按照探伤周期,合理编制探伤计划。加强钢轨伤损分析,根据
伤损情况及时向区段上报,及时将当日重伤钢轨录入《重伤钢轨登记台帐》。
3.探伤数据回放分析员应严格执行《数字探伤仪使用及回放分析规定》进行数据分析和上报。
4.工区负责人要加强探伤仪日常保养和故障检修的检查和监督、每月组织执机人员完成探伤仪月测试、配合区段完成探伤仪季检。加强内业管理,规范各类台帐并及时上报区段。
5.探伤仪故障检修人员(兼职)应认真做好探伤仪的故障检修,确保探伤仪工作状态良好,故障仪器无法修复时通知工长上报区段,探伤仪故障检修完毕,并经试用合格后,要做好修理台帐登记和签认。
6.组织职工日常业务学习和参加各级别技术比武。
7.加强疑似伤损的回放分析,发现疑似伤损,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复核。
第三章设备管理及检修
第8条设备配置和管理。
1.综合区段根据设备变化、材料、备品使用情况向技术室、经营室按月提出材料、备品申请。
2.超声波探伤仪属于精密电子仪器,必须加强日常保养和测试,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为保证检测内容的准确性和探伤灵敏度的校对,配备的试块包括:
①标准试块:CSK-1A或ⅡW试块、CS-1-5试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