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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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8205212
监督投诉电话:6252008 8205212
申请人提出执业注册申请 并填写《乡村医师注册申请表》
区卫生局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条例》相关规定受理预审
材料是否齐全
是 区卫生局审核、盖章
否 补正
审核是否通过
是 转区卫生局医政办
否
补正
通知申请人领证 许可事项结束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作出许可决定,根据权 限予以审批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应 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办结
法定期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971-6280772
承办部门:城中区卫生监督所 承诺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项目类型:行政确认
办理地点:南川东路 16 号城中疾控五楼
承办部门: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971-6280772 监督投诉电话:0971-6252008 6280772
所需材料:
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选址报告; 3.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 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 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 署的协议书。
监督投诉电话:0971-6280772
6252008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卫生监督所受理申请、 初步审查资料、提出审核意见
对于符 合条件的
对于不符 合条件的
卫生监督所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卫生监督所 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卫生行政部门 做出行政许可规定
通知申请人领取《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资格 许可证》,许可事项结束
法定期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项目类型:行政确认
办理地点:南川东路 16 号城中疾控五楼
承办部门: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法定期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选址报告; 3.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 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 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 署的协议书。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 畴或不属于本 机关职权的不 予受理,告知 申请人向有关 部门申请
办理地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1-6252008 6280772
案件来源
日常监督检查
卫生监测报告
人民群众举报
上级部门交办
本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领导批准。
领Fra Baidu bibliotek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 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调查终结, 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稽查科审查。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 畴或不属于本 机关职权的不 予受理,告知 申请人向有关 部门申请。
受理
收到申请人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资料受理工作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 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 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 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在法定受理 时间内退回材料, 请发起人补正
决定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在 承诺时间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作出许可决定,根据权 限予以审批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应 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办结
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0 个工作日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项目类型:行政确认
办理地点:城中区南川东路 16 号城中疾控五楼
承办部门: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971-6280772 监督投诉电话:0971-6252008 6280772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
合格 实践技能考试、笔试
合格 国家发给《执业医师资格证》
(二)行政处罚
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承办机构:区卫生监督所 服务电话:0971-6280772
服务电话:8205212
监督投诉电话:6252008 8205212
申请人提出执业注册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母婴 保健技术资格许可申请书》
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 保健法》规定受理预审
材料是否齐全 否
是
区卫生局现场审核
补正
审核是否通过
否
是
区卫生局审核资料 报局领导审批
否 审核是否通过
补正 补正
是 区卫生局登记核发《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许可证》
西宁市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清单
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城中区南川东路 16 号城中疾控
承办部门:局医政科、卫生监督所
法定期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205212(医政)6280772 (卫生监督所)
对超管辖的案 件,按有关规 定移送。
主要核审: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当事人 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案件事实是否清 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使用 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处罚是否得 当;程序是否合法。审核后提出书面意见。
卫生监督所
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发放卫生许可证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0 个工作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
资格许可
项目类型:行政确认
办理地点:南川东路 16 号城中疾控五楼
承办部门: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法定期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5 个工作日
受理
收到申请人资料在 30 日内完成 资料受理工作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 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 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 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在法定受理 时间内退回材料, 请发起人补正
决定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申请 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