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和相关材料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

一、网上申请编号并下载申请材料:申请人从天津司法行政网()上的律师管理平台申请并获取申请编号,并从网上下载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文本表格,填报申请材料。

二、提出申请:接收的律师事务所将申请人全部律师执业申请材料报主管区(县)司法局审查。

三、初步审查:主管区(县)司法局将审查意见和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执业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律师执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2、实习人员工作证及实习人员培训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5月1日以后在天津市律师协会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

3、天津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证明(2007年5月1日以前在天津市司法局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

4、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或律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津暂住证(户籍为外省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期不少于一年的聘用合同;

8、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含派出所)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人,如果组织人事关系在院校的,可由院校人事部门出具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9、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

10、人事档案存放本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委托合同、交费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人事档案存放于外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还须提供当地公证部门出具存档情况的公证。

11、申请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12、从政法机关辞职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以及是否正常辞职的证明;

13、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工作证、教师证及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院校、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或相关法学研究工作并同意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的证明;

14、近期、正面、免冠、正装、同一底片、2吋、蓝底彩色照片三张(两张粘贴在表上,一张制证);

二、在外省(市)考取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在我市申请律师执业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考取资格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出具的申请人考取资格的证明。

三、在外省(市)曾经执业或实习的申请人在我市申请律师执业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在津暂住证(户籍为外省市的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原执业或实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或实习经历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执业或实习的起止时间、执业或实习期内有无违纪、实习期内是否已参加培训并培训合格、执业证是否已收回)。

备注:1、申请人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应于领取执业证1个月内,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主管司法局。

2、调取律师资格证明、外地执业证明、外地实习证明的流程是:由接收申请人的律师事务所出具调档申请,报主管区(县)司法局,主管司法局审查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

3、律师执业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

4、律师执业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

网络申请编号:

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

申请人姓名

执业证类别

事务所名称

所属司法局

天津市司法局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