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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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码头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一、土地证(待定)——国土局

区国土局—地籍科(需先咨询)

二、立项——市住建委

1、办理条件:

①申请人可为政府部门、区县政府、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②申请人所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或经市政府同意。

2、申报材料:

①项目立项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工程实施地点及范围、工程实施主要内容、工程总投资及筹措渠道等内容。

②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及推荐的初步方案;

(3)项目的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分析;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分析;

(5)项目建设的工期安排;

(6)项目建设的保障条件;

③与项目立项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图纸等。

3、办理程序:

①申请者向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南京市建设委员会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南京市住建委依法进行审查, 1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③根据审查决定发放相应批复或复函。

4、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住建委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单位关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

2.具有与项目规模、性质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一套(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图纸、效果图及对应电子文档。局机关要组织项目单位到指定的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本);

3.项目单位初审意见或修改建议;

4.具有与项目规模、性质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由局相关业务科室委托到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审);

5.市财政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书》;

6.项目审批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7.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8.消防部门核发的方案设计消防审核意见;

9.勘察、设计合同及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10.工程勘察报告(初勘深度以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书;

11.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

1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核:

(一)审批办负责人及时对窗口受理的资料进行初审,无疑义后按业务性质送交各有关科室。

(二)承办业务科室办理审批业务前应征求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局机关业务科室主要依据下列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1.设计依据是否正确或充分;

2.设计的范围、内容和深度等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有无重要缺项;

3.是否符合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有无采用落后、淘汰技术、设备或材料等不符合现行技术产业政策和管理规定的情况;

4.设计是否存在严重不合理问题;

5.有无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批准即开展施工图设计或开工建设的情况;

6.初步设计文件是否由列入黑名单的设计单位编制。

四、环评——环保局

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2、生产规模、能源、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清单;3、项目位置地形图、下水排放图,土地或厂房使用批文或证明(租赁协议);4、污染防治方案;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需书面提供征求周围公众意见的情况说明。

五、安评(待定)——安监局

属于改造项目原已经办理了有相关手续,需要到安监局咨询。

六、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待定)——规划局

属于改造项目原已经办理了有相关手续,需要到规划局咨询。

七、总平及方案审批——规划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或审批办理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或审批办理的申办材料、办理程序、办结

时限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窗口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或审批的办理。

2、申办材料

①申请报告及规划用地平衡表;

②审批表;

③用地平面规划图、绿地规划图、道路系统和车位分布图、各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具体分布图(以上均为蓝图);

④日照分析图及日照分析报告;

⑤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指标的计算公式;

⑥规划设计要点;

⑦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和红线图及电子文件;

⑧设计单位资质(首轮提供);

⑨土地中标书或经核实与原件一致的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及附图、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以上规划及专项规划图均需由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并提供电子文件。

3、办理程序

①项目经办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②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交分局业务科室。

③分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业务会办,形成会办意见向市局报批。

④在规定时间内,市局接受到分局的会办意见及相关材料后对该项目进行审核,形成会办记要发到分局。

⑤分局根据市局记要相关规定和要求形成答复意见或审定后的平面规划图转交到窗口。

⑥窗口联系经办人取走答复意见或审定后的平面规划图。

4、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不含报市局审批时间。

八、地质勘察(待定)——勘察院

关于中山码头改造工程是否需要地质勘察仍有待确定,因为原中山码头有地质勘察报告,就看原勘察报告能否满足结构改造的需要。

九、施工图审查(包括抗震、节能审查)——审图中心

建设单位在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提供下列文件或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由审查单位提供);

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市建委、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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