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安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及耿军、吕军2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安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及耿军、吕军2
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安政文[2017]148号
【发布部门】安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10
【实施日期】2017.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安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及耿军、吕军2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安政文〔2017〕148号)
近年来,安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平安安阳建设大局,立足实战、锤炼精兵,聚焦风险、综合治理,全力抓好社会火灾防控工作,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确保我市取得了连续29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连续24年被省政府评为消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