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退城进园壮大市属企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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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退城进园壮大市属企

业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安政[2010]37号

【发布部门】安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25

【实施日期】2010.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退城进园壮大市属企业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鼓励市属企业退城进园,促进我市产业集聚发展,壮大市属企业,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奋斗目标,把鼓励市属企业退城进园作为我市壮大城区经济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强力推进。通过企业退城进园,促进国企改革、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企业搬迁改造,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产业层次。同时,盘活土地资源,促进三产发展,加快推进城市三年规划建设步伐,

进一步提高市区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手段,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引导企业稳妥有序退城进园。

(二)政策激励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原则。通过落实企业搬迁各项激励政策,促成企业在园区做大做强;对影响城市规划、环保、安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企业采取必要措施,促使企业尽快搬迁进园。

(三)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根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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