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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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审批书
借款人:
单位:
目录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1)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
三、借款申请人差不多证明 (4)
四、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材料 (7)
五、担保措施有关材料 (9)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14)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象: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按规定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凡用于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办程序:
1.市直:①由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信贷科受理初审;②信贷科长复审;③中心领导审批。
2.县区:①由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县区治理部受理初审;②中心信贷科长复审;③中心领导审批。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文件或资料。
1.贷款申请表(在中心或治理部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若夫妻二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
4.抵押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
的证明(属机关工作人员,也可由两人以上行政机关公务员联合担保);
5.能够证明借款人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①个人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购房合同原件壹份;购房总价款30%以上首付款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和所购商品房开发单位的全称、转款帐号及开户行。
②个人购买单位集资房申请贷款的,提供单位集资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分房方案或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书和购集资房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和集资建房单位全称及转款帐号;
③个人购买存量二手房申请贷款的,提供30%的自有资金证明和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及过户手续(未过户的,协议须经公证);
④个人自建、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和30%以上自有资金证明。
(四)审批时限:按《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第26条规定,中心(或县区治理部)自收到申请人按前项要求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后15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万元月还款一览表
二、漯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三、借款申请人差不多证明
(一)借款申请人单位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
同志是我单位正式职工,月工资元,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借款申请人配偶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