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析公文中模糊语言的构建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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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析公文中模糊语言的构建和使用
摘要:公文中使用模糊语言,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加周密严谨地表述传达信息,但如果使用不当或者过度使用,会造成表意模糊、含混不清的结果,最终影响公文效用的发挥。
所以,在公文撰写过程中,一定要了解模糊语言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
关键词:公文模糊语言构建使用
语言是构成公文的物质细胞,是公文思想内容表达的物化形式。
公文中使用模糊语言,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加周密严谨地表述传达信息,不能因为“模糊”而影响文意或背离实际情况。
因为模糊词语本身具有弹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使用不当,会造成表意模糊、含混不清的结果,成为名符其实的“语言模糊”,影响公文效用的发挥。
所以,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使用方法。
1 模糊语言的使用原则
1.1 实事求是,运用自然
公文是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工具。
公文即办事之文,要实用,能解决问题。
在撰写过程中,必须把握尺寸,在不影响精确表达的前提下,有条件地科学使用模糊语言,不能刻意地去使用模糊语言。
行文首先要自然,该怎么写就怎么写,模糊语言的使用虽然有益,但是不能为了使用而使用,该用则用,不该用时必须摒弃。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模糊
语言的灵活性,使模糊词语产生强效讳饰的特殊功效,使公文达到更加周密完整的表达效果,进而在公务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1.2 切合语境,用当其时
这里所说的“切境”,是指模糊语言要切合公文写作的语言环境。
模糊语言是适应特定语境的产物,公文写作中模糊语言的运用,必须切合发文目的和内容,切合受文对象和行文关系,切合公文语体。
不能因模糊语言的使用而削弱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公文写作中,任何词语、句子只有在特定的受文对象和行文关系中才能准确表达其内在意蕴。
上行文要在多陈述少说理的语境中选用模糊语言;下行文要在明确肯定多用强调语的语境中选用模糊语言;平行文则要在平等协商多用商洽语的语境中选用模糊语言。
1.3 程度适当,用其所长
这里所说的程度适当,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要把握语言的模糊程度。
即模糊语言的模糊度,就是某个词语某个意义所具有的模糊性的程度。
模糊语言虽然外延的边缘不清晰,但他的中心是明确的,表意是清楚的,是可以让读者准确理解的,进而明白其正确含义。
模糊是准确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它是相对于精确而言的,绝不是玩文字游戏。
二是要把握模糊语言的使用程度。
即一篇公文中所有模糊语言的运用要适度。
凡事皆有度,适度则有利,过度则有弊,在公文的撰写过程中,模糊语言的使用数量依赖行文整体意图的有效表达。
如果模糊语言使用过量,
甚至滥用模糊语言,容易造成整体语义的模糊。
2 模糊语言的使用范围
2.1 适用于无须或无法测计确切时间的事物
表时间范畴的词语本身就具有模糊性。
时间本身就是一个连续体,相邻的各个时段之间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所以我们有时对一些事物,无须或也无法测计确切的时间。
对此,我们就用无截然起止点、或只有起点而无终点、或只有终点而无起点表示时间的词语来表述。
例如:“下午两时许”、“夜间”、“近来”、“岁末”、“当前”等;或者“曾、曾经、那时”、“已、已经”、“近来、最近”、“刚才、刚刚”、“现、现在、此时”、“将、将来、将要”、“就要、马上、立刻、赶紧、赶快、赶忙、连忙、随即”、“常常、时常、时时、经常”、“往往”、“渐渐”、“屡次、再三、接连”、“早完、迟早”、“暂且、暂时”、“逐步、逐渐”、“偶尔、有时候”、“顿时”、“忽然、突然”等范畴。
2.2 适用于无须或无法准确测p表示方位范畴的词语指的是表示空间方面的概念,而空间是呈辐射状的无限扩延、伸展的立体,方位之间的界限往往并不十分明确。
对于一些无须或无法确定具体界限的事物,我们就可以用具有相对区界的词语表述。
例如:“部分、局部、个别”、“以外、以远”、“以东”、“以后、以下”、“此外、附近”、“东南沿海、长江流域”等等,这些都可以用来表述事物的跨度和范围。
2.4 适用于无须或无法具体反映发展变化情况的事物
对于无须或无法具体反映发展变化情况的事物,可以用具有趋向性词语表述。
例如:“提高、增强、加快、减少、降低”等等,以此来表述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趋势或人们的主观意向。
另外,没有相对应词语反映的事物,用近义词语代替或比拟等修辞手段表述也同样可以达到同样的表达效果。
3 模糊语言的使用方法
3.1 明确概念,分清模糊语言与其它非模糊语言的界限
要想运用好模糊语言,首先就必须明确模糊语言的正确含义。
模糊语言看似模糊,实际上它是有着确切的意义与指向。
它不同于歧义句,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歧义,属于句子方面的语言现象,他往往给语言表达造成消极的效果,然而在一定的语言环境里,歧义又大多是可以消除的。
语言的模糊性是语言的自然属性,属于语义方面的语言现象,它不是人们运用语言的结果,也是不可以消除的。
因此歧义也不属于模糊语言。
3.2 分析语境,准确界定模糊语和精确语的使用范畴
任何词语、句子只有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才能准确传达其内在意蕴。
因此,公文中模糊语言的使用必须根据上下文表达的需要及具体
的影响因素而定。
要明白模糊语言的使用范围。
一方面,能使用精确语言的就不要使用模糊语。
另一方面,忌用绝对化的词语。
在公文中应少使用如“完全”、“彻底”、“必须”、“非常”等绝对化的语言,除了命令、指示等指令性、强制性的公文,有时需用绝对化词语,以表示态度坚决,要求一丝不苟之外,其余文种特别是常用的事务性文书用语,都应留有余地。
3.3 围绕中心,善用模糊限制语及其语用功能
模糊限制语是指对某个模糊中心词进行修饰限制而改变其模糊程度,或者对某个明晰中心词或明晰命题进行修饰限制而使明晰词语或明晰命题变得模糊的词语。
从位置形式上看,模糊限制语有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用在中心词前面,表示修饰限制,其格式为“X+Y”;第二种:用在中心词后面,表示概数或程度,其格式为“Y+X”;第三种:用在句子里做插入语,表示揣度和估计、表示肯定火强调语气,表示消息来源、言之有据,表示某种角度等,其格式为“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