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新修订)之令狐文艳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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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令狐文艳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组织机构3
第三章职能3
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7
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8
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10
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评实施办法11
第八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档案制度16
第九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考勤制度17
第十章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17
第十一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奖惩制度19
第十二章附则21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性质: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
委、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发展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
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
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学生会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校团
委、政教处的指导。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职能:
1.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协调学校开展各种学生工作;
2.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代言人和公仆;
3.学生会是一个学生锻炼各种能力与发挥专长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安全部、学宣部、文艺部、体育
部、纪检部、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
名。
第三章职能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
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
面负责,具体如下:
1.提议任免各部部长;
2.培养主席接班人和各部部长接班人;
3.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
4.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
5.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6.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政教处反映情况;
7.向全体干部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第二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能
1.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
2.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
第三条部长职能
1.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干部,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
定活动计划;
2.培养本部部长接班人;
3.每学年开学初期负责组织本部招新工作;
4.及时向主席汇报本部工作情况;
5.向本部干部传达部长会议内容。
第四条副部长职能
1.协助部长管理本部事务;
2.部长不在时代理行使部长职能。
第五条学宣部职能:
1.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和报道,积极协助学校进行
舆论导向宣传;
2.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表彰好人好事;
3.负责由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品设计;
4.负责活动用品的保管。
5.倡导良好的学风;
6.通过举办各种知识讲座,竞赛等,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
活,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第六条生活部职能:
1.负责了解广大同学的生活状况,从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发
现问题;
2.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同学们解决
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七条文艺部职能
组织校内各种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
活,提高同学们的艺术文化修养。
第八条体育部职能
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普及活动和竞赛活动,引导同学们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第九条纪检部职能
1.监督检查学生会各部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并定期汇总检
查结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2.对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工作表现全
面考评,并上报政教处进行张榜公布并给予表扬或批
评;
3.对徇私舞弊、利用职权无视学生会制度的学生会干部提
出批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向政教处汇
报;
4.接受和处理广大同学对违纪学生会干部的举报,并申报
主席团给予严肃处理;
5.对全校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
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条安全部职能
定期对寝室、校园等方面安全隐患检查,并及时做好
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尽其能,在作好本职工作的
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
第一条各学生会干部要牢记团结就是力量.学生会干部要通力合作,发扬团队精神,坚决杜绝小帮派。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提醒自己是学生干部,以学生干部的身份要求自己,注意维护
自己和学生会的形象。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工作方式一般情况为逐级负责,逐级汇报(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向政教处负责老师汇报)。主
席,副主席对各部负责;各部长,副部长对部门所有
成员负责。各部有活动必须先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进
行,不可未经批准贸然行动。
第五条学生会的活动是由干部们共同努力才能获得圆满成功的,所以每次活动被通知到场的干部必须准时到达,
不许迟到,早退,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1.每次活动的负责人必须有书面的人员安排情况,在活动
开始和结束的时候均需按书面人员安排点到;
2.活动之后,活动负责人必须将考勤情况报到主席团秘书
处,由主席团秘书负责记录监督。
3.为保证此制度执行,特拟订以下处罚制度:
A.一次无故不到者,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B.两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C.两次迟到或早退者按一次无故不到处理;
D.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先向活动负责人提前请假,
经允许,方可不到,绝不允许当场请假或让别人代
替请假,此类做法与不到为一种性质。
4.有部门在工作中有人员紧张的情况应由活动主办部门提
出人员调动申请并上交主席团,在主席团答复后,交其
他部门负责人进行具体安排。
第六条为保证活动中所需设备的安全,外借设备的部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归还所借设备。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