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
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为强化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的指导、把关作用,真正落实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
二、对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一)将上级学位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及时通知各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本人,并通过适当途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二)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是评价导师指导能力和水平、相关培养单位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参照,因此,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是对我校研究生导师资质进行考核和评聘、确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评价学位授权点质量的重要依据。
(三)对抽检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学位论文,学校将对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予以表彰。
(四)对抽检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责成相关学科、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认真总结分析,严肃处理。
(五)学校对“不合格”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培养质量重点监控,取消博士生招生资格三年,三年内对其指导的所有尚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匿名评审。
(六)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如有两人次及以上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结果为不合格,取消该指导教师的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五年后经审核方可重新申请评聘;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如有两人次及以上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结果为不合格,取消该指导教师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五年后经审核方可重新申请评聘。
未尽情况由校学位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审议处理。
(七)对于出现“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学校领导将约谈培养单位负责人,并酌减其招生名额。
外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50201)一、培养目标培养能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教学与研究的高层次英语语言文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立志为祖国的外语教育事业服务,为对外开放和国际文化交流服务。
2.掌握语言学或英美文学教学与研究方面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及科学研究方法,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研究方向1.语用学2.功能与认知语言学3.英美文学与西方文论三、修业年限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6年,最低修业年限为3年。
生源为3年制硕士生的全日制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生或生源为2年制硕士生的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修完全部课程,达到答辩要求者,经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提前答辩,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生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
四、培养方式1.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实施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的规定》,采取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下的导师责任制的培养方式。
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协助指导,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的作用。
根据英语语言文学学科的特点成立两个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语言学方向指导小组、英美文学方向指导小组);每组由3-5人构成。
2.博士生培养以专题研究为主,课程学习为辅, 实行导师指定必读书目,导师联合分专题分段授课及聘请国内外专家来院授课等方式。
3.博士生入学1—2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4.实施资格考试制度。
博士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由指导小组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文献研读情况。
考核方式由指导小组研究确定,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5.博士生入学1-2年内在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指导下,拟定论文研究计划(包括研究课题、文献查阅、研究方式、开题报告等),并举行开题报告会(见博士生开题程序)。
博士硕士点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博士硕士点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博士硕士点学位授权审核申请的基本条件包括:
1. 学术资历: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关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通常需要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2. 研究计划: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方法、预期结果等,以展示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学术价值。
3. 导师支持:申请人需要得到一个合适的导师的支持和认可,导师通常需要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并能够提供指导和资源支持。
4. 学术成绩:申请人需要具备优秀的学术成绩,通常需要有一定的科研经历和发表论文的能力。
5. 语言能力: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以便能够进行学术交流和阅读相关文献。
6. 学术推荐信:申请人需要提供学术推荐信,推荐人通常是申请人的导师或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推荐信需要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7. 其他要求:不同国家和学校可能对申请人还有其他特定的要求,如面试、考试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国家、学校和专业
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申请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仔细查看相关学校和学位授权机构的要求,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某重点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docx
xx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xx大研字[20xx]30号)为适应我校博士生培养工作需要,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使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一)遴选原则1. 按需设岗,自愿申请。
2. 三级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二)基本条件1.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
2. 凡我校在岗教授,能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均可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在学术上取得重大和重要研究成果或主持国家重点重大项目的副教授可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
3.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的前列,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及发展趋势,有重要的科研成果。
4. 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供培养博士生。
5. 能胜任研究生和本科生教学和指导工作,任现职称以来至少讲授过1门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已完整培养过1届硕士生,或作为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
6. 担任现职称以后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省级重点、重大科研课题1项。
7. 担任现职称以后发表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1)理学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有代表性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6篇。
②近五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国家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名),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有代表性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并被SCI 收录。
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
陈新仁教授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学科带头人,南京大学外国语言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语言战略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担任第一主编、《外国语文研究》主编、副主编,(泰国)、: A(波兰)以及(《语言与符号学研究》)、《语用学研究》、《中国应用语言学》、《语言政策与语言教育》、《第二语言学习研究》等刊物编委.主要研究兴趣包括语用学、外语教育、二语语用习得、模糊语言学、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等。
独著、合著、译著15部,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主编教材、教辅20余部,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参加完成省部级项目多项,负责建成省级优秀课程一门。
主要学术兼职包括中国语用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英语教学研究分会副会长、中国话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语博士论坛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语言与符号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语言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外国语言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翻译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理事等,先后获得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先后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英国、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等11所高校兼职教授。
2003.7—2004.6在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大学()语言学系访学.2013.9—12在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访学。
ﻬ熊学亮教授1991年6月获复旦大学文学博士学位,1995年5月晋升教授职称,1997年12月获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2008年定级为二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外国语言研究所所长、外国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
曾先后在荷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纳米比亚、澳大利亚等地研修、讲学和参加国际会议。
自1983年以来在国内外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200多篇,出版著作17种。
《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试行)》(定稿).docx
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和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是培养和指导博士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
博导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为人师表、符合评聘条件、履行导师职责。
学校每三年开展一次博导资格审核。
第三条博导的评聘,应有利于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培养模式,应有利于改善博导队伍的结构、促进导师团队建设,应适应和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推动学科整合与交叉合作,应有利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
所有的评聘工作均应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开展,所依托的学科点应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
博导评聘过程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申请人、申请人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参与相关评议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议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第二章博导的职责
第五条博导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博导应了解学位。
外国语学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一、选拔对象在外国语学院博士点专业学习的二、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生。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经原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基本要求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本科阶段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扎实的专业基础;2、修完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成绩优良,中期考核优秀;3、在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其他高水平科研成果,反映出较为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4、申请者一般应在申请的次年六月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5、跨专业申请的硕士生,除完成公共课及本专业课程学习外,还应完成博士专业学术学位硕士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
三、选拔方法1、研究生本人在每年十月下旬向院研究生教务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学习经历和学术成果清单2)硕士研究生阶段导师推荐信3)本专业另一教授推荐信4)科研成果复印件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6)一份详细的博士阶段研究计划2、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
3、所在专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院研究生教务室。
考核小组一般应由本专业不少于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不含申请人导师和所申请导师。
4、经所申请博士生导师和院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网上公示,再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申请人报考次年硕博连读类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面试者,于九月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四、附则1、以上规定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学校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政策规定为准,外国语学院负责最终解释工作。
外国语学院二O一九年九月。
2024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基本条件
2024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基本条件2024年博士和硕士授权审核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科综合实力:学校需要在申请学科领域内具备较高的综合实力,这包括科研、教学、师资等方面的实力。
2. 师资力量:学校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师资,包括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教师等。
3. 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校在申请学科领域内需要具备完善的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能够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4. 科研实力:学校在申请学科领域内需要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包括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等。
5. 政治思想素质:申请人需要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6. 身体健康状况: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要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7.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为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2024年6月10日前能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同时,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报考者,在报考时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8. 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
9. 专家推荐:申请人需要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报考导师除外)。
10. 英语水平: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要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具有至少一项六年内的英语成绩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起)且满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托福iBT网考85分以上、雅思分以上(单项不低于分)、WSK(PETS5)60分以上、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有所差异。
2024年北京高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点申报
2024年北京高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点申报
如果你打算在2024年申请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博士点,以下是一些步骤和注意事项:
1. 准备好个人材料:准备好你的个人信息、学术经历、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点的申请表格。
确保你的个人背景和学术能力等信息准确无误。
2. 准备考试:作为博士点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你需要参加北京外国语大学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考试内容可能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等方面的测试,因此你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3. 提交论文:除了考试成绩,你还需要提交自己的研究成果或论文。
这些论文应该能够展示你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
4. 寻找推荐人:找到合适的推荐人也很重要。
他们应该能够证明你的学术能力和推荐你作为博士生候选人。
5. 关注申请截止日期:确保你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申请材料和考试的准备工作,并按时提交申请。
6. 了解学校和学科的要求: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博士点申请要求和学科要求,确保你的申请符合学校的要求。
7. 关注申请流程和结果:关注学校发布的博士点申请流程和结果,及时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
最后,祝你好运!希望你在博士点的申请中取得成功。
外国语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确认和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暂
外国语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确认和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暂行)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北航研字[2019]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四个服务”;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截至申请年度的7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校内博导: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入选教研系列“长聘副教授”以上岗位。
具体要求如下:1、教学和人才培养要求。
重视教书育人,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教学效果良好。
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责任事故。
2、科学研究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二项(其中(1)为必选项);(1)近五年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基金项目2项;(2)近五年内发表外国语言文学或相关学科CSSCI高水平论文不少于6篇,且其中SSCI, A&HCI国际期刊或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3)近五年内发表外国语言文学或相关学科CSSCI高水平论文不少于5篇,且其中SSCI, A&HCI国际期刊或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4)近五年内在国内外著名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且发表SSCI, A&HCI国际期刊或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5)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含)教学/科研成果奖且排名第一;注:(1)上述发表的论文指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申请人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
(2)对上述论文和专著的具体要求,参见外国语学院人事制度改革附录之规定。
(3)近五年对科学研究做出特殊贡献或重要成果者、对政府决策提出重要咨询报告者,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可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博士生导师评选外审流程
博士生导师评选外审流程引言博士生导师评选是保证高校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评选公正、客观、科学,许多高校采用外审机制来进行评选流程的监督和审核。
本文将详细探讨博士生导师评选外审流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点。
外审流程概述博士生导师评选外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外审资格审查2.外审专家邀请3.外审专家评审4.外审专家评审结果提交5.外审结果汇总与综合评议6.外审结果公示与反馈7.外审结果确认与决策下面将对每个环节进行详细介绍。
外审资格审查外审资格审查是外审流程的第一步,主要是对外审专家的资格进行审查。
外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经历;•有丰富的指导研究生经验;•无明显的学术不端行为或违纪违规记录;•与被评选导师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
外审资格审查一般由学校研究生院或相关部门负责进行,通过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的讨论和决策,确定具备资格的外审专家名单。
外审专家邀请外审专家邀请是将确定的外审专家名单发送邀请函或邮件,邀请其参与博士生导师评选外审工作。
邀请函或邮件应明确说明外审的目的、流程、评审标准和时间安排,并附上评审材料和相关文件。
外审专家应在收到邀请后确认是否参与外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函。
对于未能及时回复或无法参与外审的专家,学校应及时邀请其他合适的专家替补。
外审专家评审外审专家评审是外审流程的核心环节,主要是对被评选导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导师的学术成果和研究能力;•导师的科研团队建设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导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成果;•导师的社会影响和学术声誉。
评审过程可以采用打分制、评语制或综合制,评审结果应详细、客观、科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报告。
外审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外审专家评审结果提交是将评审报告和评审意见提交给学校研究生院或相关部门,以供综合评议和决策使用。
评审结果应按照被评选导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包括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评价结果。
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博导招生资格年审条件1. 申请招生的博导必须符合《东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各项规定,其中政治素质过硬、师风师德高尚、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履职履责是首要条件。
2. 申请招生的博导必须符合《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项目、经费和成果要求须达到学院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如申请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须现主持至少一项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纵向课题,或适合指导学术学位博士生的重大横向课题。
如申请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须在近三年内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至少一项相关领域国家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或现主持至少一项适合指导工程博士研究生的重要课题,且与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有良好的合作。
(2)目前科研经费充足,能保证所指导博士生课题研究和培养需要,且能保证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生足额发放助研津贴。
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万,其中学生助研酬金/劳务费须达到:万。
(3)本人在本学科领域中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近三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或正在主持一项重点科研项目(参见博导遴选办法附录项目清单);②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收录论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等。
③其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成果。
3. 申请招生的校外兼职博导除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实施细则要求外,还必须有稳定的校内合作导师,能确保为所招收的博士生提供良好的培养条件和充足的经费支持及履行全面指导责任。
博士生导师的要求
博士生导师是某学科学术造诣颇为深厚的人才,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学术水平达到该研究领域的国际标准,承担有国家或者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共管项目,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其他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
2. 至少有培养两年的硕士研究生的经验。
3. 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不能少于8篇,所发表的论文或者专著要被同行多次引用,或者曾经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4. 博士生导师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培养合格的博士研究生。
5. 博士生导师需要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跟踪学科前沿,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
6. 博士生导师需要具备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7. 博士生导师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研究生和同行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此外,不同学校和机构对于博士生导师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但大体上都会强调学术水平、研究经验、教学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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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
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队伍建设,淡化身份、强化岗位意识,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学校《关于规范教职工延退工作的管理办法》(北航人字[2014]5号)和学校《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与岗位退出机制管理办法(试行)》(北航研字[2014]10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岗校内博导和兼职博导。
博导岗位的获得参见《北航外国语学院关于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院在岗博导招生资格年审初审工作。
第四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外语学科特点,本着有利于优化生源配置、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科长远发展原则,制定博导招生资格年审方案,其中年审条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接受研究生院招生与学位处对学院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主要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4月中旬前,在岗博导填写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外国语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审简况表》及相关材料;
(二)5月1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年审材料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5月中旬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四)学校文科研究生培养委员会对学院初审合格的前80%进行抽审,后20%进行重点审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者不列入下一年度招生目录。
第三章博导(含兼职导师)招生资格要求第六条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博导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第七条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居学科前列,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
近5年有重大创新性学术成果问世。
第八条有明确的前沿方向并承担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能为博士生提供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的选题依据和相关支持。
第九条科研指标具体要求:
近五年内承担的课题中有纵向科研项目且近五年发表CSSCI 高水平论文不少于8篇(在国内知名出版社出版专著,CSSCI高
水平论文数可酌情减少);或近五年发表SSCI, A& HCI国际期刊研究论文2篇,CSSCI高水平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五年在国际知名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CSSCI高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或近五年发表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研究论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发表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第十条兼职博导在校内应有稳定的合作导师,合作导师应为通过年审的校内博导,并与兼职博导有相近的研究方向。
第四章博导招生资格的暂停与停止
第十一条由本人提出暂停招生的博导,暂停其招生资格。
第十二条未达到招生资格年审基本条件的博导,暂停其招生资格。
第十三条博导应认真负责地对其所招收的博士生进行培养,指导学生高质量地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暂停博导的招生资格:
(一)审核年度内,在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自下一年度起暂停该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2年;
(二)审核年度内,在学校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自下一年度起暂停该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1年;
(三)审核年度内博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不通过累计超过2次,自下一年度起暂停该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1年;
(四)审核年度内出现其他不认真履行指导责任情形的,酌情暂停该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1年至2年。
第十四条博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招生:
(一)在招生年度的9月1日前,本校博导以学校批准的退休时间计算,应提前两年停止招生;
(二)在招生年度的9月1日前,年满68周岁的本校国批博导和年满63周岁的本校二级岗教授博导应停止招生;
(三)在招生年度的9月1日前,兼职博导在其退休前两年应停止招生。
(四)其他不宜继续履行博导岗位职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停止招生的博导应继续将其在读研究生培养至毕业。
第五章博导岗位的退出
第十六条由本人提出不再继续聘任博导岗位的博导,自动退出博导岗位。
第十七条导师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立德树人的首要实践者,人才培养水平与学术道德不符合博导聘任资格的,应退出博导岗位。
有下列情形的,强制其退出博导岗位:(一)连续3年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二)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累计达两次的;
(三)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对所指导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
(四)出现违纪违法等其他严重问题的。
第十八条强制退出博导岗位的博导,其所招收的博士生转由该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其他导师指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对学院依照本《办法》规定作出的有关决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研究生招生与学位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与学位处作出决议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本人;对该决议仍不服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复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本人。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外国语学院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