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综合责任保险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综合责任保险方案

一、保险种类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综合责任保险

二、投保人

1、上海世博会组织者。

2、官方参展者。

3、非官方参展者。

4、与组织者签订商业经营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5、从事建筑、安装、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建筑商、各级承包商。

三、被保险人

1、上海世博会组织者。

2、官方参展者。

3、非官方参展者。

4、与组织者签订商业经营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5、向组织者提供不动产或动产的租赁方。

6、从事建筑、安装、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建筑商、各级承包商。

7、为以上1-3所列被保险人提供娱乐、媒体服务或展品的相关单位或个人。

四、保险地址

上海世博会园区(陆地面积5.28平方公里,以上海世博会组

1

织者确认的园区范围为准)以及保险双方约定的上海世博会园区内相应的水域范围。

五、保险活动

被保险人在保险地址内从事的与上海世博会相关的活动。

六、保险期限

1、对上海世博会组织者——自北京时间年月日零时起,最晚于园区内工程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至撤展并将临时展馆拆除完毕之日止,最晚不晚于北京时间2011年4月30日二十四时。

2、对其他被保险人——自签订参展合同或商业经营合同生效,并在园区内实际运作之日起,至撤展并将场地或场馆恢复原貌并归还组织者之日止,最晚不晚于北京时间2011年4月30日二十四时。

七、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亿元;

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亿元;

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包含在赔偿限额之内。

八、责任范围

1、通则部分

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地址内从事保险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单约定负责赔偿;

2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赔偿。

2、分则部分

场所及产品责任: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地址内发生与保险活动有关的事故或由被保险人生产、出售、分发的产品或商品引起的事故,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责任: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地址内发生与建筑、安装和拆除等工程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殊交通工具责任: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地址内使用特殊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者或乘客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殊交通工具:指自行车、电瓶车、船只等,以及不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

九、索赔基础

以期内事故发生为索赔基础,即造成损害的事故必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至保单终止之日后两年结束。

十、免赔额(每次事故)

人身伤亡:无

财产损失:人民币1,000元

3

十一、保险费率

1、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价格*0.0985%

2、拆除工程:合同价格*0.0985%

3、商业设施:餐饮人民币160元/m2

其他商业人民币90元/m2

4、展馆及其他非商业服务区域:人民币28元/m2

* 以上费率均为期间费率

本保单的保险费率以上海世博会组织者最终公布的费率为准。

十二、放弃损失求偿权

除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外,任何被保险人放弃就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引起的相互索赔的权利,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十三、法律适用及司法管辖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4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综合责任保险条款

通则部分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保险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单约定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赔偿。

每次事故保险人对上述两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对上述两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责任免除

除另有特别约定,本保险单对以下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敌对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罢工、暴动、骚乱、政变造成的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者重大过失;

3、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4、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或者展品所散发、

5

释放、渗漏出的烟雾、气味、蒸汽、气体、油、废液等造成的赔偿责任,但突然、意外事件导致的非放射性污染责任不在此限;

5、地震、海啸造成的赔偿责任;

6、由于石棉、硅石、电磁波、电脑病毒、转基因产品、疯牛病、甲基叔丁基醚(MTBE)、有毒霉菌造成的损失;

7、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8、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9、对正在为被保险人工作的雇员所遭受伤害的责任;

10、被保险人所有、占有或使用的机动车辆造成的赔偿责任;

1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保管、控制的财产本身的损失;

1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或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13、不论任何原因,被保险人延迟工作或无法完成工作而导致的后果损失;

14、被保险人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导致的后果损失;

15、由于建筑物存在潜在缺陷造成的损失;

16、由于被保险人所制造、出售或分发的产品本身的损失;

17、被保险人作出或经被保险人同意而作出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上海世博会有关规章的行为;

18、由于下列广告行为造成的损害: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