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蒸汽锅炉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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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燃气蒸汽锅炉设备及安装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ZXYHQCZB201303

滨州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敬告 (2)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3)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4)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8)

第四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11)

敬告

1、请各受邀方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5)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锅炉安装许可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间:年月日 13: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滨州学院(后勤楼会议室)

2、交纳保证金时间:年月日 13:30~17:00

3、谈判项目报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字。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1.项目编号:

2.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滨州学院燃气蒸汽锅炉设备及安装采购,共1个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3.受邀方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有效证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上述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滨州学院(后勤楼会议室)

6.采购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7.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谈判地点:滨州学院(后勤楼会议室)

9.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林李实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邮编:256600

开户行:帐号:

开户名: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滨州学院燃气蒸汽锅炉设备及安装采购

2.谈判双方

2.1 “买方”系指采购本次货物并与成交方签订合同的单位。

2.2 “邀请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滨州学院后勤管理处。

2.3 “受邀方”系指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向谈判小组提交谈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商。

2.4 “货物”系指成交人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的货物。

2.5 “服务”系指受邀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谈判代表

3.1 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全权代表。

4.谈判费用

4.1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受邀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谈判报价文件

5. 1 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

(1)谈判函

(2)谈判报价表

(3) 规格性能偏离表

(4)产品说明(包括产品品牌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外观质量、物理性能、技术指标、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说明、制造标准、产品彩图、锅炉房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的情况、设备运行费用分析等)

(5) 提供省级以上权威机构的带MA标识的鉴定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6) 产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供货时限保证、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内容)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8) 受邀方简介及经营业绩

(9) 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A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e、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上述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f、锅炉安装许可证复印件

g、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h、2010年以来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i、受邀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复印件

(10) 受邀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5. 2 谈判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谈判文件按5.1顺序组成,装订成册。

(2)谈判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印章。

(3)谈判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外封套应写明:受邀方的全称、地址、邮编、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在齐缝上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中的报价表必须由谈判全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谈判全权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5. 3 谈判文件必须在年月日上午9:00前送达谈判地点。

6.保证金

6. 1 受邀方应在年月日 13:30~17:00交纳谈判保证金:每个谈判单位:壹万元整。

6. 2 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现金或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6. 3 未按6.1和6.2条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报价无效。在下列情况下保证金不予返还:受邀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文件;受邀方成交后不按采购文件约定签订合同。

6. 4 成交方的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余款无息退还。

6. 5 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在公布成交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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