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风自救安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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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场煤矿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与管理规定。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2、《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第106 条
4、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
5、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一采区安全设施设计
二、安装要求
1、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空气压缩机在满足供气需要的同时,要至
少有1台备用
2、空气压缩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
要求的压力表、安全阀,油润滑、水冷压缩机必须分别装设断油、断水、
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
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 1.1倍。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3、使用闪点不低于215C的空气压缩机油。
4、压风泵站内所有设备必须具有产品生产合格证,设备布置符合设计要
求,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5、压风管材应使用钢管,钢管规格满足区域供风强度和风量要求,压风量满足供风区域人员紧急情况需要(每人供风量不小于0.1m3/min )。
6、安装要求
1)压风管路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紧密、不漏风;在管路安装的较低点,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定期排放。
2)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①压风自救装置(标准见附件)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和避灾路线巷道的压缩空气管道上,间距不大于100m
②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采掘工作面25 ~ 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避难峒室以
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
③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且压风自救装置的数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人员的需要。
④压风自救装置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
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阀门安装高度距底板1.2 ~ 1.3m, 便于现场人员使用压风自救装置。
3)其它矿井采掘作业地点、避难硐室及避灾路线巷道均需安装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距不大于100m
4)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5)避灾路线巷道若设置临时避难峒室(间距不超过1000m),可不设压风自救装置。
三、压风自救系统的组成
按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一采区安全设施设计设采、掘进工作面沿巷道上帮铺设© 50X 4矿用无缝钢管的压风支管,在每个避灾硐室口接直径25mm的三通一个。避灾硐室的压风自救系统选择成套设备,一端接三通, 另一端为避灾时口含减压器及面罩。每个避灾硐室安装自救系统一组,每组自救系统为8个减压器及面罩,压风自救装置如下图。
111—压风管路;2—压风自救管;3—阀管;4—调节阀;5—送气器;
6—急救袋
图1压风自救装置示意图
四、压风自救点的设置
采掘工作面巷道中每隔100m设置压风自救点;在永久避难硐室中设置6组压风自救点,每个临时避难硐室中设置3组,四个临时避难硐室需设置12组(11808运输巷、回风巷、11809运输巷、回风巷)避难峒室, 每个压风自救点一般可供5〜8人用风,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为0.3m3/min,下井最大班人数为40人,使用压风自救时,其他耗风设备停止使用。
在采区避灾路线上每隔100m设置一个供气阀门;矿井设计压风自救点每组8个卸压阀。
五、压风设备的选型
安益煤矿安装2台LG8/20空压机,1台工作,1台备用。该空压机额定排气量为每台2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配套电动机功率110kw;正
常生产时主要用作动力,当井下发生灾害时用作压风自救。
六、压风管路的敷设
1、压风管路:压风主管©100X 5mm无缝钢管,压风支管选用© 50
x 4mm无缝钢管。
2、在主斜井、副斜井、等采区避灾路线上敷设压风主管©100X 5; 在11808运输巷、11808回风巷、11809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1809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铺设压风自救支管。
七、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
1、必须加强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供风设备、设施的安设地点,
特殊情况需要对设备、设施做改动,必须向机电部门进行申请。机电部门可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3、井上下在用所有移动压风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明确标注管理队组和管理责任人。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对设备进行处理,若故障情节复杂,可上报矿调度和值班矿长安排机电队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4、井上下供风设备、管路和阀门的日常管理由机电队负责,机电队有权制止他人恶意损坏供风管路及阀门,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人员,机电队可向矿领导检举。
5、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
每组个数、吊挂高度)由机电部门下发贯彻。机电队负责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安装。
6、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2〜
1.3m,自救袋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5个为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7、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安装压风自救袋时,压风自救袋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袋阀门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中间每300m设置一个分阀门,每缺少一处阀门,罚责任单位100元。
9、各采掘区队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有无气、漏气、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 1〜5处(个)罚责任单位500元,5个以上加罚1000元。
10、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等)、出气量大小不一(检测标准为:手握自救袋下出气口,打开进气阀门,7〜10秒钟内气袋充满为合格)及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有水沟无盖板或盖板不齐全等,每处(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