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为保障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所监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协调发展,根据国网公司《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细则》、《新疆电网调度规程》、《新能源不安全时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华电新疆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华电新疆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各风电站、光伏电站和水电站,以及后续接入的风电站、光伏电站和水电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管理内容及考核所有纳入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必须严格执行《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细则》、《新疆电网调度规程》,否则除按以上“两个细则”考核外,还需承担管理责任。
3.1 场站配合的工作3.1.1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严格服从集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接受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对于无故延缓执行调度指令、违背和拒不执行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1.2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调管设备各项操作应按照《新疆电网调度规程》、《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未经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开停机、擅自变更调管设备状态、擅自在调管设备上工作。
3.1.3不属于调管的设备,但操作后对系统运行方式有影响或需要电网调度进行相应的配合操作时,集控中心值班长和各场站运行值班人员应在得到电网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1. 引言水电站集控中心是水电站运行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对水电站运行进行调度、监控和管理。
为了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工作流程、提高调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和效益。
2. 职责和权限2.1 调度员是水电站集控中心的核心人员,负责对水电站设备、工艺、调度等进行监控和调度操作。
2.2 调度员有权对水电站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和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3 调度员有权对水电站发电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提高发电效益。
2.4 调度员有权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以保障水电站运行的顺利进行。
3. 工作流程3.1 调度员每天开始工作时,应该仔细检查水电站设备的运行情况。
3.2 根据内部工作通知和外部需求,调度员编制发电计划,并向水电站各岗位通报并协调。
3.3 调度员按照计划对水电站设备进行调度和控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4 调度员密切监控水电站发电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5 调度员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水电站运行的协调顺畅。
4. 安全管理4.1 调度员必须严格遵守水电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2 调度员对水电站设备的异常情况和事故应急处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
4.3 调度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危险识别能力。
4.4 调度员负责编制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和更新。
5. 数据管理5.1 调度员负责对水电站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分析,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参考和决策。
5.2 调度员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5.3 调度员应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5.4 调度员应根据需要提供各类报表和分析结果,以供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
6. 故障处理6.1 调度员应及时处理水电站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6.2 调度员应快速响应设备故障,协调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恢复工作。
2024年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2024年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通常会包括以下内容:
1. 调度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组织结构:明确集控中心的管理职责,包括调度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调度运行规程:包括水电站的正常运行、事故处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等。
规定水电站各种状态下的操作和调度要求,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3. 调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规定调度员制定水电站的运行计划,并指导水电站操作人员进行实施。
也包括对计划的跟踪和调整,确保实际运行与计划一致。
4. 调度通信管理:规定调度中心与水电站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通信方式,包括电话、无线电、网络等,以保证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
5. 调度数据管理:规定调度中心对水电站运行数据的保留、归档和分析,以便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改进。
6. 调度与维护管理:明确调度与维护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责任划分,确保维护工作不会影响水电站的正常运行。
7. 调度员培训与考核:规定调度员的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知识。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信息,实际的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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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工作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运行全过程。
第三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应遵从“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调运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水电站集控中心需要建立完善的调度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设立特地的调度管理部门,负责调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调度管理部门应依据生产实际和管理需要,订立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七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调度员的综合素养和工作本领。
第八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调度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提高工作乐观性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订立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三章调度运行第十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运行工作应确保生产安全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第十一条调度员应依照调度计划和调度命令,合理布置水电站的发电和供电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调度员应紧密监测水库水位、流量、发电机状态等参数,及时调整发电方案,确保水电站的运行在安全可靠的范围内。
第十三条调度员应搭配电网公司,乐观参加电力系统调度,保障电网的运行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调度员应及时记录水电站的运行数据和故障情况,做好运行记录和故障报告,以便日后分析和总结。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调度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六条调度员应了解和掌握水电站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依照规程执行,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七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加强设备维护和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第十八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调度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窜改。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供电的可靠性,提高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二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设立调度管理部门,负责水电站的运行管理、调度决策、应急响应和各项调度工作。
第三章人员安排第三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调度管理人员应具备熟悉水电站运行规程、熟悉调度管理系统、熟悉应急响应流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在岗位上设立责任人,负责调度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
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部门应根据水电站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监控水电站各个系统的设备状态,做好设备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二)进行水情、电情、用电负荷等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制定合理的发电计划;(三)及时掌握市场需求、政策变化等信息,调整发电计划;(四)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确保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五)制定、完善调度管理系统流程,确保信息的科学、准确流转;(六)做好日常的汇报和记录工作。
第六条调度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流程,合理安排调度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任务分配。
确保各个岗位的人员能够充分发挥所长,协作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第七章质量管理第七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调度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高效。
第八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调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确保调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议,分享工作经验和技术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调度管理工作的水平。
第十章惩罚措施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调度管理规定的人员,调度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大过、记小过、降级、辞退等。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模版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高效、可靠地运行水电站。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严格执行调度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体系(一)水电站集控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合理,包括站长、副站长、调度员、技术人员等职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二)建立健全调度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不间断的运行,确保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运行安全。
三、调度管理程序(一)电力调度程序1. 根据上级机构的电网调度要求,及时制定水电站的发电计划和调度方案,并与上级机构进行沟通和确认。
2. 严格执行电网调度要求,合理安排水电站的发电状态和出力,确保电网的供需平衡和运行的稳定。
3. 定期进行发电设备的巡视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监测和评估水位、流量等水资源情况,及时预警和调整发电计划。
5. 做好与上下游水电站的协调工作,确保水电站的发电和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水文调度程序1. 定期对水电站水库进行水文数据的采集和监测,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2. 根据水位、流量等水文数据,制定水库调度方案,保证水电站的发电和蓄水工作的协调。
3. 与上下游水电站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水电站的调度工作与整个水系的协调一致。
4. 加强水资源管理,及时预警和调整水库调度方案,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运行。
(三)安全调度程序1. 根据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调度方案,保证水电站的运行安全。
2.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 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共享安全信息,确保安全调度工作的协同。
四、调度操作规程(一)水电站发电操作规程1. 严格按照发电计划和调度方案进行发电操作,确保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定期维护和检修发电设备,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使用寿命。
3. 加强与发电设备供应商的合作,及时解决设备故障和问题。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1. 引言水电站集控中心是水电站自动化管理的指挥中心,起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关键作用。
在保证电力供应质量的前提下,集控中心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调度措施和管理制度,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基本原则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严谨、规范和安全,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科学: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调度管理。
•公正:注重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合理的竞争环境。
•严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和管理。
•规范:遵循相应规章制度和标准,确保操作的标准一致性。
•安全:注重环境、设备等方面的安全保护,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责任和权限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责任和权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3.1 责任•维护水电厂的总体安全运行,负责水库水位、发电机组、送电输电、电网负荷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制定相关调度计划和相关规定,确保水电站的高效运行。
•保护电网的稳定运行,进行负荷调节,协调各电源对电力系统进行调控。
•对水电站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日常检修、保养和维护,并负责设备的调度、维修和更新工作。
3.2 权限•负责制定和实施调度计划。
•对各种设施和设备的控制、调整和检修等事项具有决策权限。
•对厂内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和用户进行管理和监督。
•进行变电站、电网运行的调度,保证电量的稳定供应。
4. 工作流程水电站集控中心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调度计划制定•根据市场需求和水电站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月度、周度和日度调度计划。
•保证调度计划合理、有效,达到经济性和环保性的平衡。
4.2 设备管理•进行设备巡视、日常检修、保养和维护。
•协调设备运行和维修等事宜。
4.3 报表生成•每日、每周和每月生成相关报表。
•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4 异常事件处理•如遇到突发的电力故障事件,及时处理并汇报上级领导。
•汇总各种异常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一、前言水电站集控中心作为水电资源调度的核心,其有效管理对于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具有紧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规定,从多个角度深入解析其紧要性、内容以及实施策略。
1.1 水电站集控中心的地位集控中心是水电站的“大脑”,负责全面监控电站的运行状态,对发电设备进行集中掌控,以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稳定。
其高效运作直接影响到整个电网的稳定性,因此,订立严格的调度管理规定至关紧要。
1.2 调度管理规定的必需性在面对多而杂多变的电力市场环境和日益严峻的能源安全挑战时,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操作流程,降低风险,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的内容2.1 设备运行管理2.1.1 设备状态监测集控中心应实时监测各类发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1.2 设备检修计划依据设备的运行数据,订立科学的检修计划,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非计划停机,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
2.2 电力调度管理2.2.1 电力负荷猜测通过数据分析,准确猜测电力需求,合理布置发电计划,避开供需失衡。
2.2.2 实时调度调整依据电网实时情形,敏捷调整发电量,确保电网稳定,满足用电需求。
2.3 安全管理2.3.1 风险评估与防备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应急预案,防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2.3.2 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应快速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减少损失,保障人员安全。
三、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的实施策略3.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订立认真的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责任清楚。
3.2 提升人员素养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严格依照规定执行任务。
3.3 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提升集控中心的智能化水平,提高调度效率。
3.4 加强内外部沟通协作与上级调度机构、其他电站及电网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共享信息,协同处理电力市场变动。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确保电力调度安全稳定,保证电网运行安全、可靠、优质,根据电力部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规定。
二、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组织架构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组织架构应当由水电站领导牵头,由技术、管理、操作、服务等部门参与,确保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的全面性、规范性、实效性。
三、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从业人员要求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从业人员需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电力行业专业知识;2.具备从事电力调接、调度指挥、监控、应急处置的工作经历;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处理和应变能力;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安全意识。
四、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制度1.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调度流程、事故处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应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来保证制度的落实。
2.岗位职责:(1)集控中心主任:负责水电站集控中心日常工作,按照水电站领导要求安排调度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班组长:负责班组成员的日常管理,根据集控中心要求编制轮值表,管理电网运行信息,协调应对设备故障、人员异常等情况。
(3)值班员:按照集控中心要求,实时监控水电站设备运行、电网状况、调度指令等信息,根据班组长要求进行调节和调控。
五、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工作流程1.变电站运行根据变电站容量、运行情况、电源情况等因素,调配变电设备,确保电力供应充足、平稳。
2.电厂出线运行根据地理位置、生产负荷、电厂出力等因素,经过计划、调控后,向国家电网系统或本地配电网发电。
3.偏差修复当电网运行中出现偏差时,应通过计算和调控来实现偏差修复,确保电网运行平稳。
4.水电站设备运行水电站设备的运行、监控、控制应当根据水流、水位、水质等情况,结合天气、负荷等因素,实时优化运行,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同步。
六、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数据为基础的灾害应对机制、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机制等内容,明确应急事件的级别、责任人、应急措施等事项,确保水电站调度运行安全。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优质、稳定的水电能源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确保电网运行安全,提高水电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用户用电需求。
第四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调度,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保护水电资源和环境。
第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切实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水电站的调度计划,保障水电能源供应;(二)负责调度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调度中心的正常运转;(三)负责与电力系统的调度中心进行协调、沟通,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四)负责统计、分析水电站的运行数据,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五)负责组织水电站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六)负责水电站的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工作,提高水电站的运行效率;(七)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电力用户提供相关的统计和报表;(八)负责遵守国家有关调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具备下列权限:(一)制定和执行水电站的调度计划;(二)组织调度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三)向电力系统的调度中心提出相关调度请求和协调事项;(四)对水电站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五)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六)组织水电站的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七)提供相关的统计和报表;(八)遵守国家有关调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水电行业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二)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组织管理能力;(三)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收集和汇总水电站的运行数据;(二)分析和评估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制定调度计划;(三)与电力系统的调度中心进行协调和沟通,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四)对水电站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五)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六)组织水电站的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工作;(七)提供相关的统计和报表。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4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稳定、经济有效,保障电力系统的供电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电站集控中心负责对水电站系统进行全面、统一、协调的运行调度和监控管理,以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
同时,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加强与上、下级单位的沟通协调,提升水电站的运行效率和优化发电调度。
第三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规定,确保调度操作的合法、科学、公正。
第四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调度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水电站集控中心的组织结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岗位设置及职责如下:(一)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水电站集控中心工作,制定调度管理的总体方针和策略。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具体事务,并根据主任指示进行工作。
(三)运行调度科:负责水电站运行调度、设备检修、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监控与技术科:负责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科学分析水电站运行数据,提出优化建议。
(五)信息管理科:负责水电站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障数据的安全可靠。
(六)维护保养科:负责水电站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巡检和维修工作。
(七)应急处置科:负责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协助处理突发事故,保障水电站安全运行。
第六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定期进行组织机构的评审和优化调整,确保组织结构的合理、精简和高效。
第三章调度管理制度第七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调度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调度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调度工作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八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科学的发电计划和调度策略,根据市场需求和水电站设备的运行状况,制定合理的发电计划。
第九条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调度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调度管理服务。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模板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包含调度岗位人员和相关搭配人员。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调度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监控水电站运行状态,掌握重要设备运行情况;3.对水电站进行故障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4.依据水电站的电力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水电站装机容量的调度;5.开展水电站调度工作的相关研究和优化,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条搭配人员职责1.搭配调度岗位人员实施调度计划,确保水电站运行稳定;2.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报水电站的运行数据,为调度决策供应支持;3.及时向调度岗位人员汇报异常情况和风险预警信息。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五条调度计划编制流程1.调度岗位人员依照水电站运行情况、市场需求和上级要求,编制每日、每周和每月的调度计划;2.调度计划经岗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给上级部门审批;3.上级部门对调度计划进行审批,并提出修改看法;4.调度岗位人员依据上级部门的审批看法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5.审批通过后,调度计划正式生效。
第六条运行监控流程1.调度岗位人员通过集控系统,对水电站的重要设备进行实时监控;2.监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记录;3.如遇突发故障,调度岗位人员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水电站的运行安全;4.每班结束时,调度岗位人员要向交班人员交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数据统计与分析流程1.调度岗位人员对水电站的运行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2.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归档,形成数据报告;3.数据报告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提出运行分析和改进建议;4.上级部门通过数据报告,予以及时反馈和引导。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八条操作安全1.调度岗位人员要正确使用集控系统和相关设备,严禁私自更改关键参数;2.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岗位,做好记录;3.每班结束时,要对工作区域进行巡检,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023年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2023年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确保水电站运行平稳、安全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
第二条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机构设立调度部门,负责水电站的调度、运行控制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调度规划
第三条调度部门应制定水电站的运行计划和调度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并备案。
第四章调度监测
第四条调度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对水电站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警和预警。
第五章调度指挥
第五条调度部门应根据水电站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发电机组的运行方式和调度策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
第六章调度协调
第六条调度部门应与电力系统运行部门、能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调度工作。
第七章调度记录
第七条调度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调度记录系统,记录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和调度过程,并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
第八章调度培训
第八条调度部门应定期组织调度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水电站调度管理的专业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章调度安全
第九条调度部门应加强对调度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调度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章调度评估
第十条调度部门应定期开展调度评估工作,对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和调度管理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章违规处罚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调度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二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调度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调整或修改,调度部门将及时进行公告。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一节职责1.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调度掌控、运行监视和联络责任,保证全部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2.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订立和组织实施保障水电站安全运行的掌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3.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协调各个部门、班组之间的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确保生产运行连续性。
4.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负责编制、实施水电站运行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5.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负责分析统计水电站运行数据,提出改进建议,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
第二节权限1.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调度水电站机组的启停和负荷,依据电网负荷变动情况进行优化调度,保持电网的稳定运行。
2.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依据水情、电网运行情况,决议水库蓄水水位和泄水流量,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订立调度操作规程,对调度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调度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对设备进行停修检修计划的调度布置,保障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有权订立应急预案,协调应急工作,保障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
第三章调度流程与要求第一节调度流程1.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负责人依据电网负荷和水库蓄水情况确定调度方案。
2.调度人员依据调度方案,对机组负荷进行掌控,确保运行在正常工况范围内。
3.调度人员依据调度方案,监视水电站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调度人员负责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5.调度人员定期向上级报告水电站运行情况和调度工作。
第二节调度要求1.调度人员必需熟识水电站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够娴熟操作调度系统。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规范运行流程,提高运行效率,保障运行安全和经济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调度组织一、水电站集控中心设立独立的调度组织,负责统一指挥和控制水电站的运行。
二、调度员应持有合格的调度工作证,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调度组织应根据水电站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调度岗位,在关键岗位上设备备份,确保调度过程中不出现单点故障。
第三章调度流程一、调度流程应包含以下内容:1. 接受水电站运行信息:调度员应定时、及时接受水电站各岗位的运行信息,包括机组运行状态、水库水位、水量等。
2. 制定调度方案:根据接收到的运行信息,调度员应制定合理的调度方案,确保水电站的运行安全和经济运行。
3. 下达调度指令:调度员应将制定的调度方案下达给各相关岗位,并明确要求和时间。
4. 监控运行情况:调度员应通过监控系统实时掌握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5. 调度记录和报表:调度员应做好调度记录和报表,记录关键信息和调度过程,供后续分析和总结。
二、调度流程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况:1. 未经合理评估和验证的调度指令。
2. 无视水电站各岗位反馈的运行信息。
3. 擅自修改和调整调度方案。
4. 忽视异常情况,未及时处理。
5. 未做好调度记录和报表。
第四章调度安全一、调度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二、调度岗位应设有相关应急措施和紧急联系方式,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调度员应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调度员应具备对重大事故进行调度应急响应的能力,能够快速采取措施保障水电站的运行安全。
第五章调度经济一、调度员应根据水电站的水量、电价等因素,制定经济优化调度方案。
二、调度员应注重节能减排,在调度过程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损失。
三、调度岗位应设备与水电站各相关岗位紧密配合,共同推进经济运行目标的实现。
第六章调度考核一、对调度员的工作成绩应进行定期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四篇)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站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提高系统稳定性和经济运行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电站集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水电站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的机构,主要负责水电站的运行监控、设备状态检测、调度指令下达等工作。
第三条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应当高度重视技术监督和安全管理,配备专业的调度人员,保证调度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集控中心应当与水电站的各个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形成紧密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模式。
第二章调度第六条集控中心应当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水电站调度方案,确保水电站的安全供电能力。
第七条集控中心应当按照水电站的调度方案,制定日常的调度计划,包括水位、流量、负荷等方面的调节。
第八条集控中心应当及时监测水电站的运行情况,对异常情况做出及时反应,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集控中心应当及时下达调度指令,确保水电站的调度计划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集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调度记录和报告制度,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进行相关数据的记录和分析,不断改进调度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控第十一条集控中心应当配备先进的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水电站的运行状态和设备参数。
第十二条集控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确保对水电站运行数据的准确获取和分析,为调度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集控中心应当建立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模型,通过对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的分析,提前预测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集控中心应当及时发布水电站的运行信息,保持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第十五条集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设备故障,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群集控中心接入系统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接入系统并网调度管理规定(试行)1 总则编制目的为保证电网和水电站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并网运行管理工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编制本规定。
编制依据本规定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及文件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6)《电网调度管理条例》;7)《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9)《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0)《电网运行规则》;11)《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12)《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13)《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15)《四川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以当年最新修订版为准);16)《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期间加强电网调度工作意见》;17)《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期间加强电网调度工作意见实施细则》;18)《加强小水电调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国调中心调水〔2007〕42号文);19)《关于加强梯级水电站调度管理的原则要求》(国网公司调水[2007]119号文);20)DL/T 516-2006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21)《四川电网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川电通自[2006]33号文)。
水电站集控中心指水电企业为在地理上位于同一流域的水电站群及其变电(开关)站(以下简称接入厂站)建立的远方集中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具备对接入厂站设备进行远方控制操作和生产运行实时监视功能,集控中心运行值班人员代表所接入的各厂站和省调进行业务联系,负责接受省调下达的各项调度指令并正确执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并入四川电网、位于同一流域的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接入系统设计、建设和并网调度运行管理工作。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一、总则水电站集控中心是水电站的心脏,是水电站管理和调度的核心。
为了保障水电站的安全、稳定和牢靠运行,保护水利资源,维护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完好,规定以下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二、职责1.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负责水电站各系统设备的远程监控、自动掌控和维护。
2.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负责订立全站的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负责订立各类操作规程,认真坚持执行。
4.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负责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技术更新等工作。
5.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专项考核,适时发觉问题,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
三、工作规范1.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操作规范、稳定性强、安全牢靠。
2.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学问水平。
3.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开展常规的设备巡检工作,适时发觉设备故障,并适时进行处理。
4.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全年开展各种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相关工作,确保设备性能和安全牢靠性。
5.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对各种设备的操作状态进行细致监控,适时发觉问题并处理。
6.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机制,适时发觉和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四、安全管理1.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具备独立的监测和掌控系统,确保操作安全,防范人为错误。
2.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加强安全风险分析,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措施进行防备,确保安全生产。
3.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祸害预警机制,与当地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适时把握天气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4.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理,适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群众,把祸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五、数据管理1.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精准性和完整性。
2. 水电站集控中心应重视数据备份和恢复,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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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总则1、为了加强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的调度管理,保证电网运行、操作和故障处理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并入四川电网运行的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建设和调度运行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技术支持系统调度功能要求1、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和建设方案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涉及电网调度功能要求的设计方案,应通过电网调度机构的评审。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必须具备完善、可靠的技术支持系统,采用双机双备份等模式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实现下列基本功能,满足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对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进行实时远方运行监视、调整、控制等调度业务要求。
(1)应实现“四遥”功能。
具备远方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一、二次设备,远方控制机组开停机、调整有功和无功岀力等手段远方控制机组运行状态,实现PSS装置与机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为适应远方操作而设立的防误操作装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具备自动发电控制(AGC)和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具备与系统AGC和AVC体化运行的功能,同时预留新业务扩充功能,以满足将来可能岀现的电网调度运行及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应实现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PMU、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以及励磁等涉及电网安全运行装置的运行状况、定值、投退状况、跳闸报告等信息进行远方监视。
( 4 )集控中心应具备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远方投退、远方测试(包括通道)、远方修改定值等功能。
不具备此功能者,需在现场留有专业人员。
(5)集控中心应具备控制不同厂站、发电机组组合等多种控制运行模式,调度机构根据各厂站在系统中的地位、电网运行方式和安全运行要求等进行选择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要求(1)根据直调直采的原则,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功角测量装置PMU 信息)必须直接从各厂站站端系统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不经集控中心转发,以确保自动化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同时须将各厂站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PMU 信息)汇集后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作为各厂站自动化信息的备用数据源。
3)各厂站和集控中心均应配置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
(4)调度机构以单机、单电厂及多电厂等值三种控制方式实现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发电控制(AGC)。
各厂站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控制命令值。
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5)调度机构对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电压控制(AVC)以下发各电厂的高压母线电压设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实现。
各电厂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能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控制命令值。
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6)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对所控厂站的无功电压调整必须按恒电压闭环控制方式调整,严禁采用恒无功闭环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均应配备单独的电量采集装置,站端电量采集装置相关信息应通过调度数据网络、拨号网络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调度机构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
(8)集控中心应建有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分站,各受控厂站应建立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集控中心的保护信息系统分站和各受控厂站的信息系统子站应与省公司主站联网,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传至调度机构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运前必须建成流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现自动采集雨水情信息,并与四川电网水调自动化系统中心站联网,按规定向调度机构报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统必须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相关规定。
4、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系统通信要求(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通信设备接入四川电力通信网,必须符合四川电力通信网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光传输设备和调度交换设备及网管应与四川电力通信网主网统一,减少通信网和设备的复杂性。
(2)集控中心与调度机构间应建立两条独立的SDH光纤系统通信通道;集控中心与所控厂站间应建立两条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优先采用光纤通信系统,尽可能组成光纤自愈环网。
(3)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调度电话应具有两条以上独立通道,调度电话须具备可靠的自动录音功能;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按有关要求设置调度交换机,并与调度机构的调度交换机联网。
4)集控中心通信电源应配置双套,不间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8 小时(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厂站的光传输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网管系统,同时还应具备对通信动力及环境的监测监控手段。
5、集控中心应具备防御各种故障和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备的通讯中断、集控失效等异常故障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技术保障体系,满足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三、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投运规定1、集控中心投运前应完成各项试验、调试和安全评价工作,确保满足电网调度运行,并经有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并网运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投运前应提前 1 月向调度机构办理投运申请手续,应提交如下技术资料:情况报告或验收报告、反事故预案、调度联系及运行负责人员名单、运行值班制度、调度联系制度、操作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经调度机构批准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为 3 个月。
试运行期满后,向调度机构提交试运行报告,由调度机构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
试运行期间,所控厂站应保持正常的运行值班。
四、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运行管理规定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属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调度机构对各厂站的调度业务内容、调度管辖单元和范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并负责下达集控中心的调度命名和调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厂站与调度机构统一进行运行、操作、检修和故障处理等调度业务联系,并直接对所控厂站设备进行远方操作,正常情况下,所控厂站不再同调度机构直接联系。
在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应注意明确设备所属的厂站名称,使用三重名称”如“X 旷站)X(设备)XX(编号)”3、集控中心统一管理所控厂站发电计划申报和接收工作,各厂站应严格执行调度机构下达的计划曲线。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厂站设备的检修业务可以由集控中心统一与调度机构进行协调和联系,但设备的检修计划,检修申请、异动报告和新设备投运手续等仍应以厂站为单位分别办理。
5、接入集控的各厂站机组启停、负荷调整、倒闸操作等,由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给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应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够正确、迅速地执行各项调度命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令要求正确完成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的控制操作和运行状态调整等任务。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厂站每天24 小时配置足够的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运行值班和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8、集控中心应制定合理的运行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运行值班人员,加强对所控厂站设备远方和现场的运行监视及控制调整,满足正常运行和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厂站的运行值班(留守)人员均应参加调度机构组织的调度业务联系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调度机构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10 、集控中心应按照《四川电网220kV 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定值“四统一”管理规程》中对厂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均应存放完整、齐全、正确的继电保护定值单,并应按照调度机构要求,按期完成继电保护定值核对工作。
11、集控中心应实时监视各所控厂站的雨水情,积极开展水情信息收集、处理、整编和水文预报工作,及时向调度机构汇报水情变化和所控厂站发电运行方案建议,确保电站水工建筑枢纽及设备发电运行和防洪度汛安全。
水情信息和发电运行报表按单站统计,集控中心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2 、集控中心应按照调度机构下发的相关规范开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继电保护、自动化和通信系统/设备的配置信息及运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调度机构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3、集控中心应设置通信管理专责,负责厂、站内通信系统的日常管理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五、故障和异常处理要求1、发电企业应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在电网或集控中心出现异常或故障情况下,应能够立即恢复各厂站现场值班(留守)人员对相应厂站设备的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并迅速进行故障及异常处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须有完善的现场运行规程、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确保在发生异常、故障时能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快恢复运行。
3、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应编制电站黑启动方案和保厂用电方案,并完成机组现场黑启动试验和进行保厂用电措施的事故演练。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时,集控中心应立即汇报调度机构申请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将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移交所控厂站,并由现场值班(留守)人员直接与调度机构进行调度业务联系。
故障、异常处理完毕,集控中心具备投运条件可以恢复正常控制时,集控中心向调度机构提出恢复集中控制模式申请,由调度机构下令将所控厂站转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厂站发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不能及时消除,可能影响到其它电网运行设备时,集控中心应联系调度机构将其与系统隔离。
为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有权采取断开对侧开关将故障厂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离故障点,有效防止故障发展,同时各厂站设备安全由发电企业负责。
6、在集控中心AGC/AVC 投入调度机构远方控制期间,当下列故障情况发生时,集控中心所控厂站一次设备应保持故障发生前的运行状态,并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监控系统故障;2)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通道中断;3)集控中心至所控厂站的通道中断。
7、发生电网故障后,集控中心应收集并向调度机构继保专业报送所控厂站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
8、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水调自动化系统发生故障后,集控中心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将水情和水库运行信息报送调度机构,同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