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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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保护措施
1.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范要求。
1.1.1.基本要求
1.1.1.1.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1.1.1.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1.1.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1.1.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1.1.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1.1.1.6.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1.7.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1.1.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1.1.1.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2.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2.1.结构临边防护措施:在结构四周边线内50cm设置全封闭式护身栏,使用材料均采用Φ48×5.5钢管。其高度
不低于1.2m、立杆间距不大于5.4m、竖向每隔0.6m设一道通长大横杆、每隔一根立杆设一道三脚架。沿钢管长度方向刷红白间隔的油漆、挂醒目标志牌;护身栏杆四周满挂密目安全网,白天设警示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临边四周1m 范围内不准堆料、停放机具。
1.2.2.楼梯间防护措施:楼梯的侧边利用脚手架做安全防护,架子立管从梯井内搭设,侧边沿楼梯坡度方向做一道1.2m高的护身栏,侧边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
1.3.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3.1.模板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高高度在3m 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1.3.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
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3.3.悬空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1.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4.1.支模、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4.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1.4.3.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4.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采用钢管按规范要求搭设,上铺50mm厚的双层脚手板并挂有水平安全网。
1.5.脚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5.1.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范要求。
1.5.1.1.材质及其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1.5.1.1.1.扣件的紧固程度应在40~50N·m,并不大于65N·m,对接扣件的抗拉承载力为3KN。扣件上螺栓保持适当的拧紧程度,对接扣件安装时其开口应向内,以防进雨水,直角扣件安装时开口不得向下,以保证安全。
1.5.1.1.
2.各件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5.1.1.3.钢管有严重锈蚀、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禁止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等现象的扣件。
1.5.1.1.4.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1.5.
2.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1.5.
2.1.脚手架的基础必须经过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做到不积水、不沉陷。
1.5.
2.2.搭设过程中划出工作标志区,禁止行人进入,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严禁在无人指挥下作业。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必先告诉对方,并得到允许,以防坠落伤人。
1.5.
2.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5.
2.4.脚手架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顶,以保证搭设过程安全,未完成脚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确保架子稳定。
1.5.
2.5.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1.5.
2.6.在搭设防过程中应由安全员、架子班长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每两步验收一次,达到设计施工要求后挂合格牌一块。
1.5.3.脚手架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