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源:中国人大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并可由它罢免。
(4)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
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
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活动至少一次。
2、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问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一档四簿”,“一档”即:《代表履职档案》;“四簿”即: 《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办实事登记簿》,由“代表之家”管理人员及时记载活动情况和内容。
6、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7、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制度1、人大代表小组可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精密细致无误。
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者代表小组组长整理汇总后,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催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 次。
2、学习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S,;TUVW45XY◇山东省平阴县第一中学 葛 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近几年,高考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大代表的产生,人大代表的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试题形式上,既有选择题,也有非选择题,非选择题所占比重较大。
例如,2020年高考新课标全国文综卷Ⅰ第17题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为切入点,考查同学们对全国人大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关系、我国的立法权等相关知识的理解。
通过解答本题,同学们可以正确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委员会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同学们还可以进一步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制度自信。
通过解答本题,同学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察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制定监察法规,国家监察委员会不是全国人大的职能机构,全国人大的职能机构是全国人大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法律”,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的是监察“法规”。
在备考时,同学们可以“怎样看人大代表的作用”为议题,探究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职权及其关系,探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认识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利,感悟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
【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截至2021年9月,共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62个,检查24部法律和1个决定实施情况,开展9次专题询问、25项专题调研,主动审查备案法规、司法解释4000余件……一组数据生动诠释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履职情况。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
府;一部宪法;一种国籍; 1、权力中心不同: 统一领导。
议会 2、政府产生办法不同:前者由议会产生,并对 2、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形式。 制共 代表 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 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缅甸、巴西 议会负责。后者由总统产生,并对总统负责。 3、都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 和制 3、政党上台的关键不同:前者是取得议会中多 决定并都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匈牙利、波兰、蒙古。
(二)人民代表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1、人民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民代表的权利:
3、人民代表的义务:
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制定、 修改基本法律;行使最高任免权、 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 2)行使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 其它职权。
4)法官的职责。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2、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1)人民检察院的基本任务。 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益。 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益
2)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
3)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利,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利,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 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 4)检察官的职责。 和个人的干涉。 体和个人干涉。
3、国家公务员制度
1)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通过法律和法 规,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 国家公务的人员,实行科学管理。
2)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暂行条例
享有的权利
职位保障权 执行职务权 工资福利权
3)国家公务员的任用。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人大制度
3、任期 5年 4、职权 (1)本级人大的组织工作 (2)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决议的遵 守和执行 事项。 (5)任免权 (6)监督权
三、会议 (一)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阶段性工作 报告或专题报告 (二)审议有关议案,通过相应决议 (三)听取并审议关于人大组织工作的报告 (四)人事任免 (五)开展地方立法 (六)质询等活动
(三)任期 五年 (四)职权 1、地方立法权 2、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决议的 遵守和执行 3、决定权 4、任免权 5、监督权
三、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 每年召开一次,经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 可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地方人大的召开、主持、列席人员等的规定 与全国人大基本一致 地方人大召开时间并未规定,有的在全国人 大前后召开,有的在其他时间,甚至七八月 召开——其弊端?
课后阅读新闻材料:
1、广州人大代表四次打断领导讲话 称其答 非所问 2、广东人大代表尖锐发言屡遭打断 强调言 广东人大代表尖锐发言屡遭打断 论免责 3、发言被局长打断,人大代表愤然走人 、发言被局长打断,
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是其中的一项重要 权利。它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人大代表的人身 特别保护权只限于刑事案件,不包括民事案件的传 讯和审判。2.不经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 员会的许可,司法机关不能对人大代表实行逮捕和 审判。3.人大代表如果确属犯罪,也要先得到人 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的同意后才能逮捕; 如果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认定没有犯罪,那就不能 逮捕;如果是现行犯,在不拘留就有可能危害社会 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但必须立即向大 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报告,请求许可。
地方人大开展的活动: (一)审议和批准有关工作报告和计划 (二)审议和通过有关议案 (三)人事任免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选举产生的是本级人大常 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乡级人大选 举产生的是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民政 府正副职领导人员。 候选人产生途径:一是大会主席团提出;二 是人大代表联名提出。
课件14:3.5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解答:①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法律必须 体现党的意志和人民的根本利益。②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 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③中国共产党是最高 政治领导力量,全国人大的立法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 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 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总结提升] 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 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图示如下:
2.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应注意区分的几对概念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 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大和 地方各级人大。 (2)“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 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国家元首、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 机关、监察机关等。它们的关系是后者由前者产生,对前者负责,前者 对后者进行监督,注意只能是同一级别的,如某市政府、法院对市人大 负责并受其监督。
[背牢术语] 1.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原因 (1)由其法律地位决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是行使权力的表现(审议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 (3)是履行义务的需要(遵守法律;协助实施;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4)体现与人民的关系,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2.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要求 (1)积极行使审议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 (2)自觉履行好义务。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 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3)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为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要积 极行使立法权,制定和完善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要 积极行使监督权,监督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和督促“一 府一委两院”依法落实环保责任。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个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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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是什么 关系?
• 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 概括地说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业务上的
指导关系和工作上的联系关系。
• 法律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级 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 从事实来看:
•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 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县级以上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 会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
• 因此,人民代表大会是自下而上产生的, 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由监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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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权力大小的角度来看,上下级人民代表 大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提问,讨论)
• 上下级人大的地位是平等的,都是国家权力机 关,只不过各自行使权力的层次、范围不同。 但都代表所属区域范围内人民的意志,对人民 负责,受人民监督。可见,上下级人大之间不 存在领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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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上下级人大之间不能存在领导关系?
• 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弄清出一 个理论问题,那就是
• 这一民主制的实质,就是人民自己的事务由自己来决 定,而不是由别人来决定。代表机构不论高低都是代 表人民在本地区内决定一切事物的最高机关。
• 所以,对每个代表机关来说,唯一应该服从的 是本地区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而不是要服从什 么其他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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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讲,是否意味着地方的代表机关是独立的, 而不受中央政府的领导,可以不服从整体或全 局的利益呢?
• 代表制究竟是向谁负责的? (提问,讨论) • 代表制的精神就是对所代表的人民负责,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金秋的风景怡人性情,九月的开学别样美丽。
快乐的伙伴相约一起,快乐的歌声心底唱响。
知识的花朵散发芬芳,幸福的课堂绽放光芒。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广大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它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国家立法权。
宪法、刑法、民法及一切法律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议并通过,才能生效。
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
②决定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如: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发展规划等。
③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的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D.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的最高 行政机关对它负责,受它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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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代表 1、人民和人民代表的关系说明:
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 3、人民代表的权利 4、人民代表的义务
思考: 1、为什么说我国的国家权力来自人 民? 2、“人大代表是我国特殊的公民”, 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益
利益
是资产阶级专政 是人民民主专政
的工具
的直接体现
组织和活动原则 “三权分立”原 民主集中制原则 则
人民
选举
构成
人民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体现了我国的一切权利属 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
归纳
• 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 选举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 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管理国家 和社会的政治制度。
民 主 集 中 制
各级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 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集体行使 职权,民主决定,实行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代表人民利益;贯彻 执行上,实行严格责任制。
选择题
以下属于全国人大职权的有 ①选举中央 国家机关和党中央的最高领导人 ②修改宪 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 ③制定地方性法规 ④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⑤监督 宪法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
人大代表不是我国特殊的公民。 但我国的人大代表也确实有些特
殊,表现在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上。
(第二教材P17)材料1:2005年3月在十届全国 人大三次会议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民代表审议 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分裂国家法》。大会共收到了人民代表提出的 议案1374件,另外议案组还收到来自人民代表地 3180多条意见和建议。
2019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七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真题练习
选择题
参考答案:1.C 2.D
Thanks
第三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1.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经、教科文卫等专门委员 会。 2.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可以设法制、财经等专门委员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 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等等。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职权。 包括:地方立法权(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科教文卫环资)、 选举任免权、决定权(副职任免)、保障权、其他职权。 2.省级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确定的较大的市、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享受制定 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四、乡级人大的工作程序
乡镇人大通过举行会议履行职权。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识记: ( 1 )地方各级人大的任期; ( 2 )地方各级人大的名额; ( 3 )代表团。 2.领会: ( l )地 方各级人大的法律地位; ( 2 )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 ( 3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会议的主要内容; ( 4 )主席团会议的职责。 3.应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 1.识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 2.领会: ( l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 ( 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 权; ( 3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成和职权。 3.应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设立常委会的意义。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 1.识记: ( l )专门委员会; ( 2 )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2.领会: ( l )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产生; ( 2 )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四)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机构 1.识记:(1)乡级人大的职权;(2)乡级人大的任期 2.领会:(1)乡级人大主席团;(2)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职权 3.应用:加强乡级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六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节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第四节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五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职权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利机关体系。
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组成。
地方各级人大任期五年。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两大方面。
1.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即地方立法权。
2.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可行使审议决定任命,监督等15项职权。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会议每年举行至少一次。
经过1/5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机人大常委会召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2)提出和审议、表决议案;(3)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和选举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人;(4)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提出工作方面的建议、批准和意见;(5)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6)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和询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2)提出和审议、表决议案;(3)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和选举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人;(4)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提出工作方面的建议、批准和意见;(5)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6)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和询问(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和审议议案程序议案审议过程,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人民代表大会会制度(板书)
、第三章人民代表大会会制度(板书)一、教学目的与要求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罢免程序以及代表的职权的有关规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4、民族自治地方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
5、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规定。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表决程序。
二、重要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教学方法面授四、教学时数30分钟五、教学步骤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板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重点)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
第二、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
第三、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具有相对低成本和较高可接近性的机构。
第四、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
二、人民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和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宪法的基本精神之一是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
2、中国共产党对人大领导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上。
第一,在宪法层次;第二,在具体运作的各个环节上。
三、人民代表大会是实行人主集中制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集中制性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2、民主集中制表现在为人民代表与大会以及与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其他组织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3、“民主集中”在大会期间大致经历两个层次的运作:第一层次是代表小组、代表团的民主集中过程;第二层次是主席团对各代表团的“民主集中”过程。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板书)一、代表的任职资格:按照法律规定。
二、代表职权(一)、会内职权:1、提出议案权;2、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3选举和决定任命投票权;4、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5、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权利;6、调查提议权;7、表决权;8、负责权。
关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
周四早读资料:(第六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人大代表(1)地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及任期:由民主选举产生。
任期是五年。
(3)权利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4)义务: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④常设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②职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
小提示: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地位:(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管理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人大制的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1)含义: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表现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含义及基本内容(1)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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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 • 会 一、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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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政治 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关 于修订1978年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规定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并将此规定写入同日 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至此,县级以上的地方各 级人大常委会正式获准设立。
(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 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 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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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 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 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 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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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地、县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会员须由主席团提议或十 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提议,由主席团提请 全体会议决定。 (三)乡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乡级人大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本级人大代表的资格。 该委员会由本级人大每届的第一次会议产生, 行使职权至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
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规定,地方 各级人大的代表总名额基本上由“法定基数” 加上按人口比例的“增加数”,并以“最高 数”限制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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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 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 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
准确把握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几对关系
准确把握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几对关系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一切重大事务。
按照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2 国家权力机关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作为人民代表大会重要组成部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都不能超越它。
同样,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其他国家机关的地位也不能超越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
3 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其他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
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所以,国家权力机关与其同级的其他国家机关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由于全国人大每年只召开一次会议,因而,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主要工作就由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代为承担。
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我国的政体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的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并反映和服务于国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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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的新规定(2006)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 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有权撤 销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具体应用法律时
作出的司法解释,应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
4.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 (1)组成人员方面 (2)组织机构方面 (3)运作程序方面
当前人大代表制度的缺陷
●观念的错位 长期以来,人大代表这个称谓的政治意义总是 掩盖了其本体的法律意义,甚至成为一种荣誉 称号和政治资本,对人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和 应承担的职责缺乏正确的、充分的认识 。
●不容忽视的现状:低参与热情、低度责任感、 低水平民主
高参选率与低参与热情 高荣誉度与低责任感 高通过率与低水平民主
我选的代表在干什么?
北京公民石树仁在报上载文称:“虽然我每次都参加 人大代表选举,可至今不知道我选的代表的性格、人品、 经历等等。他有无参政议政的能力?他对政府是如何监督 的?他为我做了什么?他会不会恪尽职守?在通过区政府 人选时,他投的什么票?等等,我一概不知,我想,我该 有知情权。”(2001年3月2日《中国经济时报》)
重大事项决议案
罢免案
(2)提名权 (3)建议、批评权 (4)质询权 (5)询问权
(6)视察权
“质询”与“询问” 的区别
内容
出发点
性质
程序
质询所涉及 的须是重大 问题;询问 则可以是一 般问题。
质询的提出,是由于 人大代表对“一府两 院”的某方面工作给 予批评、质问;询问 的提出,是由于人大 代表对议案所涉及的 某些情况不熟悉、不 理解,需要了解情况 。
2004年2月28日,河南省四位全国人大代表开始在 《大河报》、河南电视台《中原焦点》、河南报业网 开辟热线和留言板,向全省征集议案和建议。
(3)必须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增强人大代表模 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意识,为人民服务,对人民 负责。
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代表侯建军酒后驾车,与人冲 突、口角后,驾车“追击” ,56岁的裘吉拼命奔逃 出50多米后,最终还是被侯建军驾驶的吉普车撞死。 这就是轰动一时、影响恶劣的“人大代表撞人案”。
这一声音,应该说有相当的代表性。选民们感到,不了解
自己的代表在干什么,特别是在闭会期间。
尊敬的网友: 我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现任国家制革技术研究
推广中心主任、烟台大学教授。五年来我广泛收集民意深入调 查研究,将百姓意见带到中央,为国家和省、市提出建议和议 案67件,其中“废止举手表决、鼓掌通过和同意选票不动笔的 办法”、“建立政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等在国内引起较大 反响而且部分已被国家采纳。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 大会议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 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 事审判。
3.执行职务保障 (1)发言和表决免责保障。 (2)人身特别保护。 (3)物质帮助和时间保障。
3.执行职务保障 (1)发言和表决免责保障。 (2)人身特别保护。 (3)物质帮助和时间保障。 (4)其他特殊保障。
二、人大代表
(一)角色特征
在人民普选基础上产生的人大代表, 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和人民意志的表达 者,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 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人大代表的作用: 反映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表达与整合人民群众意志 联系人民群众
(二)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特定问题调查案 临时召集大会案
立法案
1.提案权
本届人大任期即将结束,我的代表职务进入最后100天倒 计时,发现代表的话语权是如此的珍贵,为充分利用这宝贵的 一百天,尽可能将更多的民意反映到中央,为民代言,为国献 策,完成自己作为人民代表的最后一段使命,从今天起在省内 外内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权且称为人大代表 百日征言行动---或称站好最后一班岗行动。
●问题的症结与解决思路
以专职代表制取代兼职代表制; 建立竞选制度,改变目前选举制度中存在
的被动当选状况 ;
完善人大制度的举措
1.理顺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
党的领导权力和人大的国家权力是两种不同的权力, 两者在运行中既紧密相关又有一定的区别。
党可以参与并领导国家权力机关,但其在形式上并 不是国家政权组织。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关系 是领导关系吗?
一、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关系
(1)法律上的监督关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 性法规,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 委会如果发现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 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 触时,有权予以撤销。另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决定,地方人大及 其常委会要保证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 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摘自十七大报告
2.强化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1)完善法律监督 (2)完善工作监督
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 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 履行公务的多,解决问题的少。 监督权运用多,处理权运用少。 抽象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 一般性监督多,跟踪性监督少。 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 程序性监督的多,针对性监督的少。 大面的调查监督多,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少。
如何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的立法权?
(1)设立宪法委员会; (2)设立独立的宪法法院; (3)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宪法审判权; (4)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宪法监督权; (5)设立法律规范审查委员会。
3.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密切联系本选区 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所属地区的人民群众,注意倾 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
要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 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如对政府工 作中的“三农”问题、义务教育、医疗卫生、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拆迁补偿 等;对“两院”工作当中,比如执行难、告 状难、赔偿难、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错案 不究、司法不公等 。
「审计风暴」席卷全国
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 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 了一份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05年的“审计风暴”依旧风 头强劲,外交部、发改委等32个 中央部门被发现普遍存在转移挪 用财政资金、虚报多领预算资金、 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等问题。
3.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2)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 论与知识,公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情况。
2004年春节,浙江省义乌市电视台播放了一则特殊广 告。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通过电视广告公开向市民征 集意见和议案;
2004年2月,北京市十名人大代表通过报纸和互联网 站,向社会征集议案;
质询带有一定 的强制性;询 问是国家权力 机关与政府等 机关沟通情况 的一种途径, 不带强制性。
法律对质询 有多方面的 程序规定; 对询问的规 定则较少。
3.执行职务保障 (1)发言和表决免责保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3.执行职务保障 (1)发言和表决免责保障。 (2)人身特别保护。
党的政治权威,不同于国家权力的强制力和普遍约 束力,而主要是政治号召力、说服力和政治影响 力。
1.理顺共产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
(1)党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 (2)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 (3)党员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 (4)党组织也应接受人大的宪法监督
“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 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 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3)工作上的指导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地方换届选举,全国人大 常委会责成有关办事机构解答地方人大常委会提 出的有关法律执行问题的询问;地方人大常委会 也就制定地方性法规,征求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 员会的意见,请求指导;就有关工作中的问题, 请求答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出版刊物,发行 内部资料,转发地方人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指 导地方人大工作。另外,举办人大干部培训班、 人大理论研讨班,培训治区、直辖市的人大 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地方人 大常委会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审议的法律草案 等,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 负责人邀请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行座谈,全国 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省级人大对口机构的座谈会, 共同研讨人大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地方人大 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或专题调查;全国人 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保持同地方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 的经常联系,通过编印文件、资料、刊物等,进行 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