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平行检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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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概况

观文水库位于赤水河左岸一级支流菜板河的右岸支流白泥河上游,坝址地处四川省古蔺县观文镇五桂村和复兴村交界处,距古蔺县城50km,控制集水面积26.1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302万m3,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乡村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已纳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十二五”规划》、《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和《四川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该工程建成后其供水范围包括古蔺县观文水库以南、赤水河以北、菜板河以西、新马河以东的带状地域,幅员面积237.6km2,占全县的7.5%;可以保障古蔺县观文、白泥、椒园、金星4个乡(镇)5.43万亩耕地灌溉用水问题,解决灌区乡镇2.2万人、农村2.2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对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乡村供水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建设任务及标准

观文水库工程任务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乡村供水等综合利用。该工程为Ⅲ等工程,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渠道为5级建筑物。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渠道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2)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观文水库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129万m3,供水范围为古蔺县观文、白泥、椒园、金星4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5.43万亩(其中新增灌面4.2万亩、改善灌面1.23万亩),设计供水人口4.43万人。该工程由水库枢纽和灌区渠系两部分组成。水库枢纽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放空)隧洞,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坝顶高程1094.00m,坝顶宽度7.0m,坝顶长163.29m,最大坝高46.50m;上游坝坡1:1.6,下游坝坡1:2.0,水库正常蓄水位1090.00m,相应库容1058万m3,总库容1348万m3。灌区渠系包括干渠、椒园分干渠、白泥分干渠及相应渠系建筑物,渠道长度分别为干渠7.91km、椒园分干渠16.38km、白泥分干渠13.14km,渠首设计流量分别为 2.2m3/s、1.56m3/s、0.64m3/s。该工程设计灌溉面积5.43万亩(其中新增4.2万亩,改善1.23万亩),供水人口约5万人。

3)建设工期

观文水库工程开完工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2015年12月10日,其中枢纽工程总工期26个月,渠系工程总工期22个月。

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量见表1-1。

枢纽工程主要材料用量见表1-2。

渠系工程主要工程量见表 1-3。

干渠主要材料用量见表1-4.

二、编制及检测依据

1、为加强现场质量管理,提高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指导施工过程中平行检测的具体工作,特编制本工程《监理平行检测计划》,编制依据及引用标准、规范、规程有: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委托施工合同

(3)、本工程施工图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5)、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

2、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引用标准和规范规程

表2.1 涉及本工程的试验检验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表

3、工序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本工程工序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为: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633-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

(SL634-2012)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

4、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控制规范见下表:

表2.2 涉及本工程工序的试验检验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表

三、使用范围

本检测计划适用于四川省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枢纽及干渠项目。

四、试验内业资料与管理要求

1、与施工单位共同对拟试验的项目进行现场取样以保证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并与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一起将样品(或原材料)送外委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

2、随时检查现场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试验并进行监督,以确保用于工程中的材料符合要求。

3、对施工单位抽样试验进行监督,确保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指标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4、对半成品的质量检验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5、检查与监督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工作,组织有关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检查施工中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

6、凡涉及质量标准的一切试验,应由试验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和审核,对施工单位已提供的试验资料有疑问或者认为其可靠性有问题,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取样送至外委试验室做对比试验。经批准后的试验数据成为各项质量的控制指标。

7、复核和抽检施工单位所做的配合比试验,标准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并根据分部工程施工情况迅速提出试验数据,满足施工管理的需要。

8、在施工抽检试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试验时,需返工处理的工程,其检验报告必须报监理部备案。

9、审查施工单位试验人员资质,检查试验仪器和设备性能是否完好、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试验室所能开展的试验范围及项目、试

验操作规程。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标定(检定)仪器、设备,对工地试验室进行认证并提供技术指导。

10、每月例会前向监理部提供试验统计报表,分析意见和试验资料。

11、定期检查工地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试验工作,试件设备,各种标准试验、工地和室内试验等。

13、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14、全面负责试验检测监理的管理工作,所有试验结构、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五、试验检验项目

本工程所涉及的试验检测项目如下:

1混凝土工程

1.1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粉煤灰、掺合料、外加剂、水等)物理化学性能试验

1.2各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

1.3混凝土拌和物质量控制检验

1.4混凝土试件的力学、变形、弹模、抗冻、抗渗、抗冲磨性能试验

1.5钢材(钢筋、钢板、钢绞线)力学性能试验及钢筋焊接接头性能试验

1.6止水材料(止水铜片、橡胶止水片、隔缝材料、填缝材料等)力学性能试验

1.7温控材料性能检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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