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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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从2006年1月1日起,凡以房屋为 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 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 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 无论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 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 国税发【2005】173号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 施,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 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经 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 产原值。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 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原有房产用于生产Hale Waihona Puke Baidu营的,从生产经营
之月起,计征房产税。(区别)
2020/4/11
14
6、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
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区分以下情况: 1)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 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房产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 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财税【2009】128号
• 出租地下建筑物,按出租地上建 筑物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2020/4/11
10
独立地下建筑物的房产税计算公式:
1)、工业用途房产: 以房产原值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 以房产原值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1.2%
国税发【2005】173号
3、地下建筑物:
•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 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 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 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 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 财税【2005】181号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 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厂、商场 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 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 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将宗地容积率0.5作为界定“大地小房” 的标准。
• 宗地容积率:是指一宗土地上建筑物
(不含地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该宗土 地面积之比,是反映土地使用强度的指标。 • 容积率=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该宗土 地面积
• 若宗地容积率<0.5,则属于“大地小房”, 土地面积按应税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 计入房产原值,反之则应将全部地价计入 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房产原值的确定:
•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 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 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纳税 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应按规定 调整或重新评估房产原值 。
• 财税【2008】152号
5、房产出租的有关问题 房屋租金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 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报酬抵付房租收 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 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20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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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用房屋按各自 使用的部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3)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 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租期间由产 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财税【2010】121号
20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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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的问题
1)划拨取得的土地如何计价征收房产税? 对于企业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有的
房产税概要
讲解人:武静
房产税概要
• 一、税收政策
• 二、减免税规定
一、税收政策
• 1、房产含义 • 2、房产附属设备 • 3、地下建筑 • 4、房产原值的确定 • 5、房产出租的有关问题 • 6、房产税的纳税人 • 7、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的规定 • 8、工程决算前已使用的房产
• 1、房产含义:
• 例1、某工厂有一宗土地,占地20000 平米,每平米1万元,该宗土地上房 屋建筑面积8000平。
A、买地建房的,应将有关地价结转计入 房产原值征缴房产税。
B、对直接购买的商品房,按买价确定房 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大地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 考虑仓储、物流企业等占地面积大,
税负重,对这类“大地小房”情况,国家 给予一定照顾,按应税房产建筑面积的2 倍计算土地价值并入房产原值征税。
财税[2010]121号 内地税【2016】8号公告
财税地字【1987】3号
2、房产附属设施: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 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 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 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 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 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 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 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 通管算起。
• 营改增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 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 •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
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 扣减增值税额。
(财税〔2016〕43号)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 市场价格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税 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税 率征收房产税。自2008年3月1日起,
虽以国家授权经营、作价入股等方式对土 地进行了价值评估,但该评估价值不属于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不计入房产 原值征缴房产税。如企业补缴了土地出让 金,则应并入房产原值。
内地税【2016】8号公告
2)、房产用地的价值计入房产原值
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是指纳税人为取 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 的成本、费用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 有关税费。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 两边有柱),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 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 住或储藏物质的场所。
加油站罩棚、自行车棚不属房产, 不征房产税。
车库按房产的规定属于应纳房产 税的范围。
房产的解释: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
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 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 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 砖瓦石灰窑、各种油气罐等,不 属于房产。
从2006年1月1日起,凡以房屋为 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 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 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 无论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 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 国税发【2005】173号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 施,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 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经 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 产原值。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 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原有房产用于生产Hale Waihona Puke Baidu营的,从生产经营
之月起,计征房产税。(区别)
20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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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
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区分以下情况: 1)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 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房产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 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财税【2009】128号
• 出租地下建筑物,按出租地上建 筑物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20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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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地下建筑物的房产税计算公式:
1)、工业用途房产: 以房产原值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 以房产原值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1.2%
国税发【2005】173号
3、地下建筑物:
•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 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 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 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 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 财税【2005】181号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 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厂、商场 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 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 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将宗地容积率0.5作为界定“大地小房” 的标准。
• 宗地容积率:是指一宗土地上建筑物
(不含地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该宗土 地面积之比,是反映土地使用强度的指标。 • 容积率=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该宗土 地面积
• 若宗地容积率<0.5,则属于“大地小房”, 土地面积按应税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 计入房产原值,反之则应将全部地价计入 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房产原值的确定:
•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 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 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纳税 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应按规定 调整或重新评估房产原值 。
• 财税【2008】152号
5、房产出租的有关问题 房屋租金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 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报酬抵付房租收 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 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2020/4/11
15
2)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用房屋按各自 使用的部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3)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 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租期间由产 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财税【2010】121号
20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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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的问题
1)划拨取得的土地如何计价征收房产税? 对于企业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有的
房产税概要
讲解人:武静
房产税概要
• 一、税收政策
• 二、减免税规定
一、税收政策
• 1、房产含义 • 2、房产附属设备 • 3、地下建筑 • 4、房产原值的确定 • 5、房产出租的有关问题 • 6、房产税的纳税人 • 7、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的规定 • 8、工程决算前已使用的房产
• 1、房产含义:
• 例1、某工厂有一宗土地,占地20000 平米,每平米1万元,该宗土地上房 屋建筑面积8000平。
A、买地建房的,应将有关地价结转计入 房产原值征缴房产税。
B、对直接购买的商品房,按买价确定房 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大地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 考虑仓储、物流企业等占地面积大,
税负重,对这类“大地小房”情况,国家 给予一定照顾,按应税房产建筑面积的2 倍计算土地价值并入房产原值征税。
财税[2010]121号 内地税【2016】8号公告
财税地字【1987】3号
2、房产附属设施: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 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 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 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 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 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 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 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 通管算起。
• 营改增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 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 •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
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 扣减增值税额。
(财税〔2016〕43号)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 市场价格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税 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税 率征收房产税。自2008年3月1日起,
虽以国家授权经营、作价入股等方式对土 地进行了价值评估,但该评估价值不属于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不计入房产 原值征缴房产税。如企业补缴了土地出让 金,则应并入房产原值。
内地税【2016】8号公告
2)、房产用地的价值计入房产原值
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是指纳税人为取 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 的成本、费用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 有关税费。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 两边有柱),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 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 住或储藏物质的场所。
加油站罩棚、自行车棚不属房产, 不征房产税。
车库按房产的规定属于应纳房产 税的范围。
房产的解释: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
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 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 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 砖瓦石灰窑、各种油气罐等,不 属于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