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路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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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中山路封闭机动车道实施方案XX市中山路框构中桥为XX线跨越XX市中山路而设,既有桥为独立框构中桥,本次改为在既有框构桥右侧接长,施工时需要拆除既有桥翼缘板、挡墙。

设计结构跨度为(5+16+5)m钢筋混凝土框架,中心里程为K1+748.5,框构主体长度29.21m(垂直29.20m),框构主体宽度9.97m,人行道宽1.5m,顶板厚度0.8m,底板厚底0.9m,边墙厚度0.8m,中墙厚度0.8m,框构净高6.2m。

为将封路影响范围降低最小,节约框架桥施工工期,早日实现封闭道路开通,请求对道路进行封闭。

一、封路方案
根据现场实际,结合需封闭路段我单位的实际施工工程量,封闭非机动车道时间做如下安排:
1、封闭时间
封闭非机动车道时间开始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11月30日。

2、封路路段长度
封闭中山路南侧100米范围人行道,自既有框构中桥两侧限高架向两侧各封闭50m。

3、封路非机动车道方案平面图:详细见附图。

二、封路施工受影响区域及车辆通行方法
1、影响范围
XX市中山村通往XX城区的车辆。

2、车辆通行方法
(1)道路封闭后,中山路框构桥东西两侧行驶的机动车需经由青岛路、陕北路绕行。

(2)道路封闭前,在中山路路口、青岛路、陕北路口起止处的显著位置设置车辆绕行提示牌,必要时附文字说明图,在各路口安排交通协管员配合疏导交通。

(3)正式封闭时间前在市内主要媒体、以报纸和广播等形式发布道路封闭公告。

3、围挡方法
采用彩钢板与砖砌基础结合方式对施工区域进行隔离,彩钢板沿着道路两侧及封闭端头设置,在两端头预留施工通道。

隔离彩钢板:地面以上高2.2m,其中砖砌基础高0.6m,彩钢板高1.6m。

基础为砖砌24墙,两侧墙面采用水泥砂浆抹面,每5m设置一个立柱,立柱为0.48×0.48m,高
2.2m。

三、封闭机动车道方案的实施
1、方案申请批准:编制封路方案,经监理、业主、路政、交管等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2、成立交通疏通协调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

成立交通疏通协调小组,组员四人,负责交通协调、现场指挥、交通围挡设置维护工作。

3、封路材料准备:各种交通标志牌、示警桩、彩带、夜间指示灯、反光衣等。

4、提前一周在封路的中山路与各路口之间设置宣传栏,提前宣传公告。

5、封闭机动车道时,在中山路东侧既有框架外侧50米处和西侧既有框架外侧50米处机动车道上全幅安装彩钢板防护栅栏,安排交通协管员配合疏导交通对施工区域进行全封闭围护隔离,必要时附文字说明图,包括:前方施工请绕行、禁止通行等;指示牌上均设夜间指示灯。

6、现场施工内道路不允许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7、在施工期间,由专人负责对封闭机动车道进行完整性检查,发现损坏情况立即修复,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四、安全措施
1、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成立专门的交通协调组,选派有城市施工经验的工程师组成,专门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工作。

(2)道路封闭期间施工方应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向交管部门传达施工信息,严格做到不超范围占道施工。

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一切指令和指导。

(3)由交通协调部专门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协调组织,协调与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与当地街道等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系,指派专人负责既有道路路口24小时交通秩序维护与疏导,在交通高峰期间加派人员到各路口疏导,保证道路封闭期间的交通畅通。

2、安全辅助措施
(1)道路封闭期间施工方应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向交管部门传达施工信息,严格做到不超范围占道施工。

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一切指令和指导。

(2)在疏导交通的出入口设置规范的警示标识,夜间设置足够的照明和红色警示灯,告诫车辆按道限速行驶,安全通过施工路段。

(3)保持施工路段的整洁,切实做到路面无泥浆、无油污、无积水、无障碍物。

(4)杜绝野蛮施工,保护好施工区域内的现状管线(尤其是燃气、电力、自来水等重要管线),防止因损坏管线造成意外伤害,危及交通安全。

五、文明施工方案
1.亮证施工。

在施工现场悬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2.围蔽施工。

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

隔离彩钢板:地面以上高2.2m,其中砖砌基础高0.6m,彩钢板高1.6m。

基础为砖砌24墙,两侧墙面采用水泥砂浆抹面,每5m设置一个立柱,立柱为0.48×0.48m,高2.2m。

3.按时施工。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人流量大的时候进行施工。

4.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具。

5.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能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能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

6.施工产生的渣土要及时清运,渣土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运载散件物料,装载渣土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运证件,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

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我司承诺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7.杜绝野蛮施工,保护好施工区域内的现状管线(尤其是燃气、电力、自来水等重要管线),防止因损坏管线造成意外伤害,危及交通安全。

8.以上施工措施,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收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章的处罚。

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
财产遭受损失的,我司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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