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其人权思想三个理论来源的批判
论马克思的人权观
论马克思的人权观
马克思的人权观
一、历史唯物主义
1、人权是历史产物。
马克思认为,人类和人权都是历史发展和进化的
产物,他把人权置于一定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它在先进社会的形
态中体现出来。
2、唯物性理论。
马克思主张唯物论,他认为,人的存在取决于客观现象,人权也是一样,必须建立在客观社会环境中,反映着人们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
二、对社会关系的分析
1、分析劳动关系。
马克思把社会关系看作是一种劳动关系,他认为,
劳动关系解决一个社会的本质问题,要实现人权,就要保护劳动者的
权利,也就是实现人权的基础。
2、反映劳动者的意志。
马克思认为,要实现更好的人权就必须反映劳
动者的意愿,无论是对劳动的认可,还是重视劳动的人的权利,都要
被正确的体现出来。
三、对经济制度的反思
1、经济自由。
马克思认为,要完善人权,就要建立一种经济自由制度,保证和促进经济发展。
这种经济自由制度体现了一种可以鼓励劳动主
义的制度,促进社会正义,并有利于实现人权。
2、持久的社会正义。
马克思认为,社会正义是人权的基石,他主张推行持久的社会正义,即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完善社会的基础。
四、改革思想的涌现
1、知识的认识。
马克思认为,知识 is power,对于社会的改革,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也就是人权的传播,都需要知识的普及。
2、改革的实践。
马克思提倡以实践为主,他认为,只有通过改革来推进人权,这样才能使人权得到有效的保障,有助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来源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思想来源问题2、从社会流派中获取的启发是怎样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中体现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曾批判了当时社会上从在的种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包括反动的社会主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和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一、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们的政治学说在政治学说方面,主要吸收了以卢梭为代表的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学者的“天赋人权”说和民主理论。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吸收了十八世纪启蒙学者上述思想中的人民主权说、自由和平等说、民主共和制主张等合理因素,吸收了他们的理论和精神,摒弃、克服了他们无法超越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彻底的发展了他们提出的各种原则。
二、英国古典哲学和法国历史学家的阶级斗争学说在阶级斗争学说放面,主要批判的吸收了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对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所作的经济分析的方法和观点,以及法国历史学家梯也尔、米涅、基佐等人的阶级斗争学说。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吸收了上述有关阶级斗争的历史知识、经济分析观点,和有关国家机关、暴力的作用等大体上正确的思想,而摒弃、批判了他们对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恐惧、厌恶的阶级局限性,把阶级斗争的理论、国家与暴力的作用的理论放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和国家学说。
三、空想社会主义着的一系列政治观点圣西门认为但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阶级斗争绝不仅仅只在于贵族与资产阶级两者之间,而是一场无产者也已踏进的历史舞台,是贵族、资产阶级和无财者之间的阶级斗争。
由此,圣西门认识发哦经济对于政治的作用,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实际建立在经济及经济关系之上,故而提出“政治将完全潜化在经济中”。
此后,傅立叶又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所蕴藏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他预言资产阶级社会也有上升期,有它的下降时期,最后将走向灭亡。
欧文在科学社会主义萌芽时期对社会主义的切身实践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实现有着特殊的历史贡献。
马克思关于人的_解放_理论的批判本性_读_论犹太人问题_引发的思考
动的重要成就就是通过摧毁封建等级制 《德意志意识形态》 中,马克思进一步指
度和消灭政治特权,来消除人“抽屉般”分 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
类的等级状况,使人在政治上处于平等的 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
地位,并使政治国家成为公共事务的领 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
2009·4 理 论 与 改 革
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理论 的批判本性
———读《论犹太人问题》引发的思考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 北京 100872)
■ 陈宇宙 ■ 胡 帆
【摘 要】 解放不是理性的激情,而是激情的理性,是一种历史活动,而非思想活动。在《论 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肯定了政治解放的进步意义,同时也指出了它的局限性。正是通过对政 治解放的批判,马克思得出了必须从政治解放进展到人类解放的结论。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导言》中,马克思明确地把克服市民社会、实现人类解放的使命赋予无产阶级。这一使命在《法兰 西内战》中被界划为“社会解放”。但社会解放还不是真正的人类解放,而只是无产阶级在经济上 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是对政治解放的辩证否定性环节。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理论是一 种辩证否定的批判性话语,呈现为辩证否定的动态结构性过程,人类解放也并不是人的“解放” 的最后形式。
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 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 他 在 《德 法 年 鉴》 上 发 表 的 第 二 篇 文
避免的,因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 治”。[3]
章——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主
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
题。在《导言》中,马克思明确地把克服市
的发展。无产阶级的社会解放必然会在扬 弃资产阶级政治解放所造就的资产阶级 政治、经济和文化形态的基础上,形成自 己一整套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原则。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宣传人权问题,是当前理论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
树立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对澄清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年中的模糊认识,充分肯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各族人民在争取和改善人权方面所做的历史性的努力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自觉地健全有关人权方面的法制,切实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在意识形态和有关方面的工作上,掌握主动权,同一切利用人权问题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做有效的斗争,都有重要意义。
一、人权观的历史考察列宁在讲到马克思主义学说之所以有力量、之所以能够掌握"千百万人的心灵"这个问题时,明确指出,这是因为"凡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他都用批评的态度加以审查,任何一点也没有忽略过去。
凡是人类思想所建树的一切,他都重新探讨过,批判过,在工人运动中检验过,于是就得出了那些被资产阶级狭隘性所限制或被资产阶级偏见束缚住的人所得不出的结论。
"[1]关于人权观,也是这样。
从认识论上说,人权观是从权利观逐渐演化而来的。
当人类第一次从个体的角度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及其需要时,便本能地萌生了自利感。
马克思主义诞生前,西方学者把这种以满足人类自我最低层次需要为直接目的的自利感概括为原始的、道德意义上的权利要求。
也就是说,权利意识最早是作为朦胧的道德概念而存在的。
在国家和法律出现以后,某些道德权利逐渐转化为法律权利。
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权利便沿着道德和法律两种规范形态的轨道分别向抽象和具体两方面发展。
权利源于拉丁文"JUS",其本意是公平、正义和法。
在古希腊哲学中,权利基本上被归结为正义,即道德意义上的权利。
作为法定的权利,最早发端于罗马法,即梅因所说的"概括的权利"。
这种权利一开始只是出现在与财产的私人占有关系紧密相连的法律中,通常用来表达四种意义:(一)受到法律支持的习惯或道德权威,例如家长的权威;(二)权力,即一种受到法律支持的习惯或道德权威,例如所有人出卖其所有物的权力;(三)自由权,即一种受到法律承认的正当自由;(四)法律地位,即人在法律秩序中的地位。
“人权理想国”的解构――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对“人权宣言”
“人权理想国”的解构――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对“人权宣言”【摘要】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对人权宣言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自己对人权的理论探讨。
他认为人权宣言只是资产阶级的一种权利表达,而真正的人权应当是与生俱来的人类自由和平等。
马克思构想了一个人权理想国的概念,强调人类应当在共产主义的社会条件下实现真正的人权。
他在德法年鉴时期的影响也使人们重新审视和理解人权的概念。
马克思对人权的重新理解影响深远,为我们提供了对人权概念的新视角。
他的贡献不仅在于批判传统人权思想,更在于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下的人权理想国构想,为我们未来对人权的探讨和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方向。
【关键词】马克思、“人权宣言”、人权、德法年鉴、人权理想国、理论探讨、批判、构想、影响、重新理解、贡献、启示、研究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这一背景下,马克思开始探讨人权问题,并试图重新理解和揭示人权的本质。
他对人权宣言的批判不仅是针对其形式上的表述,更是对其中所蕴含的阶级立场和历史局限性的批判。
马克思提出了自己关于人权的理论探讨,试图建立一个更加真实和合理的人权概念。
这一思想遗产不仅影响了当时的德法年鉴时期,也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奠定了基础。
对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对人权宣言的批判和重新理解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理解马克思主义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也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人权理想国的内涵和可能性。
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对马克思思想的再思考和重新理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启示作用。
1.2 研究意义马克思对人权宣言的批判和重新理解,在现代社会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对人权宣言的批判揭示了人权思想中的一些局限和不足,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人权概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通过对马克思关于人权的理论探讨,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人权的内涵和历史渊源,有助于拓展我们对人权的理解和认识。
马克思对人权的重新理解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考人权问题的新视角,启示我们重新审视和反思人权理念在当代社会中的实践意义。
论马克思的人民观
论马克思的人民观一、本文概述《论马克思的人民观》是一篇深入探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民观内涵与意义的重要文章。
本文旨在通过对马克思原著的解读和对其人民观的系统梳理,揭示马克思人民观的理论基础、核心内容和实践价值。
文章首先界定了马克思人民观的基本概念,明确了人民在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中的主体地位。
接着,通过深入分析马克思的著作,阐述了人民观的理论来源和发展脉络,揭示了马克思人民观的深刻内涵和丰富思想。
文章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探讨了马克思人民观在当代中国的实践应用和发展前景,旨在为深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理论支持和思想指导。
二、马克思人民观的形成背景马克思的人民观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
19世纪的欧洲正处于资本主义的上升期,工业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飞跃,但同时也加剧了社会的阶级矛盾。
无产阶级作为新兴的劳动力量,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他们却遭受着剥削和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这种社会现实为马克思人民观的形成提供了直接的土壤。
在理论层面,马克思深受启蒙时代思想家的影响,尤其是法国大革命中的民主理念和人权思想。
他批判地继承了这些思想,提出了自己的人民观。
同时,马克思还深入研究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根源。
这些理论研究为他的人民观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实践层面,马克思亲身参与了工人阶级的斗争,深入了解了无产阶级的苦难和渴望。
他看到了工人阶级在斗争中展现出的伟大力量和历史使命。
这些实践经验使马克思更加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马克思人民观的形成背景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当时的社会现实和阶级矛盾,也包括启蒙时代的思想影响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以及马克思个人的实践经验。
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人民观形成的深厚土壤和广阔舞台。
三、马克思人民观的主要内容马克思的人民观,作为其哲学思想的核心组成部分,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中的决定性作用。
马克思解放哲学对人权主体性的批判与建构
11 8 6年 5月 ,普鲁 士专制政 府颁布 了禁 止 犹 太人担 任 社 会公 职 的命 令 ,立 即引起 犹 太人 的 强 烈不满 和反对 。从此开 始 ,犹 太人一 直进行着 获得 与基督教 徒享受 平等 的政治权利 的斗争 ,抵
制 和反对普 鲁 士专 制 政 府 的种 族歧 视 、宗 教 歧 视 、社 会 歧 视 和政 治 歧 视 。 14 8 3年 鲍 威 尔 撰 写 《 犹太人 问题》 现代犹太 人和基 督徒获得 自由的能力》 两篇文章 :认 为犹太 人争 取平 等的 政治 、《
中 图 分 类 号 : 8 文 献 标 识 码 : 文 章 编 号 :2 75 3 ( 0 1 O —0 30 A l A 0 5 —8 3 2 l ) 70 1 —7 作 者 简 介 : 张 家 飞 ,新 疆 大 学 政 治 与 公 共 管理 学 院 副 教 授 ,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专 业 博
社会科学
21 0 1年 第 7期
张 家 飞 :马 克 思 解 放哲 学 对人 权 主 体性 的批 判 与 建 构
马克思解放哲学对人权主体性的 批判与建 构
张 家 飞
摘 要 :马克思 以 “ 类解放 ” 为视 野 ,剖析 了 “ 治解放 ” 的 实质 、局 限性 及 人 政
其 所 确 立 的 人 权 之 人 的 主 体 类 型 与 “ 化 ” 特 征 ,指 出 现 代 资 本 主 义 的 生 产 关 系创 造 物 了 “ 本 的 特 权 ”,并 确 立 了 “ 的世 界 ” 对 “ 的 世 界 ” 的奴 役 。 这 是 “ 治 解 放 ” 资 物 人 政
判 , “ 权 ” 在 思 想 领 域 的 中心 地 位 被 “ 权 ” 所 代 替 。 “ 理 的 彼 岸 世 界 ” 消 失 了 , “ 立 此 神 人 真 确
自考《经济思想史》知识点:托·罗·马尔萨斯经济学说
自考《经济思想史》知识点:托·罗·马尔萨斯经济学说自考《经济思想史》知识点:托·罗·马尔萨斯经济学说马尔萨斯是19世纪英国早期经济学家,他既是资产阶级代言人,又是资产阶级化的封建贵族的忠实卫士,是没落的土地贵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
以下是店铺搜索整理的关于自考《经济思想史》知识点:托·罗·马尔萨斯经济学说,供参考学习,欢迎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马克思把托·罗·马尔萨斯看作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创始人,主要代表作有1803年的《人口原理》,1820年《政治经济学原理》。
一、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一)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要点:1.产生的背景:英国工业革命产生的社会矛盾激化起来,激进的社会改革运动对英国统治阶级造成威胁。
马尔萨斯为反对激进的社会改革思潮,发表了人口论。
2.两个重要前提(公理):第一,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
第二,两性间的情欲是必然的,且几乎会保持现状。
3.两个假定:一是人口增长在没有妨碍时,会以几何级数增长;二是生活资料在相同情况下,只以算术级数率增加。
4.推断和结论:在正常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人口增长快于生活资料的增长。
5.三个命题或基本内容:(1)人口必然为生活资料所限制。
(2)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会坚定不移的增长,除非受到某种非常有力而又显著的抑制的阻止。
(3)这些抑制,和那些遏止人口的优势力量并使其结果与生活资料保持同一水平的抑制,全部可以归纳为道德的节制、罪恶和贫困。
6.对人口抑制的方式:(1)积极的抑制,如饥荒、战争、疾病、贫困、瘟疫等。
(2)预防的抑制:包括道德的抑制和不道德的抑制。
道德的抑制如:晚婚、独身、保持贞操等。
不道德的抑制,如:避孕、堕胎、某些“伤风败俗”的罪恶等。
第一种方式是有效的。
7.《人口论》的引申观点:(1)劳动群众的生活状况取决于他们的人口数量。
马克思对资产阶级人权观的批判
其三,资产阶级让劳动人民享有某些权利是以不妨碍资产阶级统治为限的,超出这个限度,资产阶级就不讲人权,而是采用暴力的镇压。
四、马克思对资核心是个人主义,把宣扬个性解放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认为个人人权高于集体人权,高于国家主权,鼓吹人权无国界。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私人资本的竞争是优胜劣汰的,资本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可调和的。每个资本家为了自己的生存权,就不会考虑别人的生存权,竭力膨胀自己的权利,把自己的权利凌驾于一切个人和集体权利之上,并美其名曰“合理的利己主义”。马克思强烈地谴责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合理的利己主义”,他指出,个人主义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人权观的核心,这种人权观把宣传个性解放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指的“合理的利己主义”,本质上乃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的统治阶级即资产阶级的专利,它处处渗透着商品经济所要求的自由、平等、财产、安全等时代气息。因而,所谓“合理的利己主义”无非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关系的一般表现形式,它与人类自由本质所需求的真正人权相去甚远。马克思认为,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二者既有区别又相联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集体人权不能脱离个人人权而存在,因为它是由许多个人人权构成的,没有个人人权,集体人权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个人人权依赖于集体人权而存在,集体人权高于个人人权。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丧失了独立,失去了国家主权,个人就会遭到殖民主义者、帝国主义者的压榨、剥削和奴役,个人权利也就无法实现。因此,马克思在人权观上更强调集体人权,认为如果没有集体事业的胜利与发展,也就谈不上劳动者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根据人类自由本质的要求,人权的实现只能借助于相互合作的社会关系,通过打破人与人之间在社会关系上的狭隘、封闭和对抗,确立社会关系的道德化与合理化,开创所有个性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
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思想来源及其内涵
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思想来源及其内涵马克思主义理论出自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并受到各种思想流派的影响,结合历史发展中思想精华的启蒙,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扬弃与批判,最终形成的,而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思想根基。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信仰,是一种引领工人阶级追求自身和人类解放,追求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行动指南。
在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传播的过程中,列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并迅速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中得到传播,其内涵是实现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
标签:马克思主义;信仰;人民群众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形成并得到不断发展的,它以18世纪的文化启蒙、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思想来源,以实现人的自由解放为主要内容。
一、信仰的哲学意蕴探析信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不同的视角,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理解。
总的来说,对于信仰的解读是莫衷一是。
在哲学上,信仰体现的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体现出主体——人、超越人和人生存的现实存在之间的关系。
在政治学上,信仰表现的是社会中的主流的意识形态。
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总体概念则是对论敌的总体世界观表示怀疑,并试图把这些概念理解为他所参与的集体生活的结果。
”[1]在神学中,信仰主要是指宗教信仰。
在心理学上,信仰是“一种复合的心态,本身包含有认识的、逻辑的、理性的成分。
以及情感的、生命的、感伤的、非理性的成分。
所有这些成分大致上可归结为认知、情感、意志三种因素”[2]。
中西方的文化差异使信仰的解读有很大不同,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过程中,中国学者认为值得大力弘扬的是“向善”的一种社会精神追求即是信仰的真谛。
西方世界普遍认为信仰与宗教挂钩。
还有学者认为,信仰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先进的信仰对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促进社会进步;落后的信仰是一种过时的或者是错误的文化,需要对它进行剔除,去其糟粕,否则会影响社会进步,甚至引发社会混乱。
对于信仰的解读,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才能够全面理解信仰的概念。
市民社会与人权的内在逻辑——马克思人权批判思想简论
第35番第5鬻河南师范太学学报(哲学社会拜学版)2008年9胃y旦!:ii堕旦:! 』Q墅坚型叁生Q篁骐曼塑垒型塑Q跫她垒生旦塑!!眨墨墨!型曼!E:市民社会与人权的内在逻辑——马克思人权批判思想简论李进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河南郑州450015)摘要:批判性是马克思入投恙愿酶麓著特征,这种耗判集串于马竞恶对法与市氏社会关系酶分析。
骂克憨透过时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得出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圈家与法的结论。
在此骥础上,通过对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政治缎济学解剖,玛克思强调人投就是审撼社会申剩藏入的投利以及资本剥削劳动力的特投。
因此,只有消灭帝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方魏耪弃资产酴袭人粳魏疼在块黪。
促遗每令人鑫由罨金黉酶麦震。
鬟键词:市民社会;人权;镑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嘞圈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一2359(2008)05一001卜05作者簿奔:肇迸廷(1962一),男,溪枣鄂城天,郑瓣航空工韭管壤学院副教授,主要苁事哲学孝恶戆欲治理论磺究。
程马克惹的人权思想发展过程中,对政治阐家、义的人权观。
其基本慧想是:扶自由理性掰发,抨击法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理解构成了重要的一环。
马克封建专制制度及其法律,构建国家与个体和谐统一思通过对黑格尔理性法哲学观的颠覆,强调市民社的理性国家。
然而,残醋的社会政治现实拄不断地会决定政治国家与法,而不是相反。
在此基础上,透拷问马克思的理性撬判主义的入权观,并使之发生过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剖,马克思窥见到市了动摇。
这一动摇首先是从他予1842年10月间撰民社会的人权不仅是剩己入的权利,是所有权、自由写《关于林本盗窃法的辩论》的论文中开始的,它构与平等的“三位一体”,而鼠在实质上就是资本平等成了马克思从理性季诧判主义的入权观向历史唯物主地剥削劳动力的特权。
在马克思看来,只有超越资义人权观转变的逻辑汗端,而这种转变的过程就是产阶级政治解放,消灭市&社会与政治国家,实现每对启蒙人权观进行法哲学批判的过程。
论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
,
人权这 一 概念 内在 地 蕴 含着它 不 是历 史 的 产 物不是 在特 定 的社
、 , 。 。
会环 境 中产生 的 而 是人 所 固有 的 不 可剥 夺的 ( 剥夺是 一 种罪 恶 ) 因 而也 是永恒 的权 利 撇 开 历 史撇开 社会 以人 的 自然本性要 求 人的权 利是人 权概念 本身 所蕴含 的意 思 人 们有时 候 使用 这 一 概 念 仅仅在 于 强 调人 权横 绝 一切 的 天 赋性
。
”
在一定 的意 义上 人 们使用人 权概 念 只为 了 强 调其人 道的一 面 人权 概 念 第 一 层 形式 意 义
,
。
5 4
说 明 了人 权 的所 指 第 二 层 意 思 说 明 了 人 权 的来源 以 及 人 们之所 以 要 求 人 权 的 理 由 人 权 概 念 的 第三 层 形式 意 义表 明 了人权学 说独 特的 历史 和 理论 背景 ( 人 文传统 ) 一切要 权 概念 都 内 含 有 以 上三 层 意 思
。
但是再 进步 的要求 只 要 是 在人 权 的名 义 下 提 出的 必 然有其 局 限
, , 、
性 马克 思 主义 比 空 想社 会主 义 和 空 想共 产 主 义 的高 明之 处 在 于 它 不是 在 资 产 阶级 的人权 框 架 中填 入更 人道 的 内容
。
而是 以唯 物史 观为基 础 抓住人 权 中所 内含 的人道 主 义 突 破 了资产
,
“
”
。
但是从 另一方 面来 说人权 理 论 经 过 资产阶级 革命
。 ,
与 空 想社 会 主 义 的发 展 其 内含 的人道 主 义 是 与 马 克 思 所 主 张 的 人 类 的解放 的 趋 势是 一 致 的
马克思的法哲学批判理论浅析
马克思的法哲学批判理论浅析作者:刘期剑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03期摘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思想的产生是法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
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为方法论,彻底颠覆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批判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法权观,建构了“自由、平等”的现代法权,实现了法哲学的伟大变革。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思想不仅意味着一种新的法哲学观的形成和一种新的法哲学方法论的产生,而且破除了现代法权的神话学基础,实现了法向现实生活世界的回归。
关键词:马克思;法哲学;批判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3-0020-04在马克思以前,无论法哲学的表现形式如何纷繁多样,但它们的共同点在于把法的起源、法的基础、法的本质看作是一种超时空的超人类的超阶级的抽象的东西,抹煞社会经济条件对法的现象的制约、决定作用,歪曲或贬低法的价值。
马克思把法的现象放置于社会大系统中来加以考察,深入分析法和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科学地解答了关于法的起源、法的基础和本质等问题;马克思深刻揭示现代法权的异化性质及其形式化、抽象化特征,提出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思想。
一、法的起源法的起源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法哲学本体论问题。
就西方法哲学而言,古希腊和罗马法哲学家大多数用自然正义和理性来解释法的起源,中世纪的法哲学家更多地以神的意志来解释法的起源,近代德国历史法学派对法的起源则从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方面来考察。
这些对法的起源问题上的许多有益的探讨,为推动法哲学的发展做了重要贡献。
然而,这些探讨始终是有局限性的,他们的共同点在于忽视了社会经济条件对法的最终决定和制约作用。
在马克思看来,法是在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法的观念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物质生活,法的概念、范畴、原理不过是对物质生活条件的抽象而已;马克思还认为,法的关系应从社会存在论角度去理解,“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1]。
马克思恩格斯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与扬弃
马克思恩格斯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与扬弃作者:刘洪刚黄而彬来源:《宁夏党校学报》2022年第02期摘要: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唯物辩证法对代议制民主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创造性地提出人民民主而实现了对代议制民主的扬弃。
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地描述与剖析了代议制民主早期发展状况,既肯定了它的历史进步性,也深刻揭露了它的阶级统治本质与走向专制的内在局限,阐明了它对无产阶级运动的积极意义。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站在人类解放的高度,基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扬弃代议制民主,建构了人民民主的新型民主制度,实现了民主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为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代议制民主;人民民主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91(2022)02-051-008代议制民主是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的主流民主理论和实践形态。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唯物辩证法对代议制民主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析,既高度评价它的历史进步性,又深刻揭露了它的虚伪性、阶级性与走向专制的内在危机,阐明了它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积极意义。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站在人类解放的高度,在總结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经验基础上,构建了人民民主的新型民主制度体系,实现了民主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全面批判与扬弃了代议制民主,为人类民主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全面系统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与扬弃,既有利于准确把握西方民主的实质,也有利于建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推进新时代人民民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一、代议制民主的历史进步性作为唯物论者,马克思恩格斯深入剖析了代议制民主的产生,指出代议制民主是第一次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发展的产物。
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指出:“凡是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的地方,工业革命都使资产阶级及其财富和势力最大限度地发展起来,使它成为国内的第一阶级。
结果,凡是完成了这种过程的地方,资产阶级都取得了政治权力,并挤掉了以前的统治阶级——贵族、行会师傅和代表他们的专制王朝。
马克思三个维度批判人类中心主义
马克思三个维度批判人类中心主义内容摘要:一、自然观的维度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自然观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抽象自然观不同,马克思提出了人化自然的概念,从而实现了在自然观上的划时代变革。
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界是“绝对精神”自我异化的产物,“自然是作为他在形式中的理念产生出来的。
既然理念现在是作为它自身的否定东西而存在的,或者说,它对自身是外在的,那么自然就并非仅仅相对于这种理念(和这种理念的主观存在,即精神)才是外在的,相反的,外在性就构成自然的规定,在这种规定中自然才作为自然而存在。
”[1]对此,马克思深刻指出:“这种抽象思维的外在性就是……自然界,就是自然界对抽象思维所表现的那样。
自然界对抽象思维说来是外在的,是抽象思维的自我丧失;而抽象思维也是外在地把自然界作为抽象的思想来理解,然而是作为外化的、抽象的思维来理解。
”[2]160与黑格尔的自然观不同,费尔巴哈认为,自然界是一种“纯粹自然”的本真存在,是人们感性活动的对象性存在,其实在在于没有看到只有经过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历史、工业活动的中介下形成的现实的自然界才是真正的自然界。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费尔巴哈只强调人是自然界的派生物,过分突出人对自然界的依赖性和自然界对人来讲的本原性、始基性,而没有体悟到人对自然界能动的反作用(肯定性或否定性)。
因此,“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
”“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绝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
”[3]50通过对以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为代表的抽象自然观的批判,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自然观:人化自然。
首先,自然史分为两个部分,即人类产生以前的自然史和人类产生后的自然史,前者不过是为人类的形成所作的准备,人类学关注的是人类产生后的自然界,即通过人的实践而形成的“现实的”、“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或是“人化的自然界”[2]128。
它“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3]76。
马克思对“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
93马克思对“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赵家祥(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摘 要: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深刻批判了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所提出的“三位一体”公式,指出这个公式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个错误:第一,否认了雇佣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各种收入的唯一源泉,把收入的来源与剩余价值的创造混为一谈;第二,否认了产业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形式,把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土地所有权与产业资本相并列;第三,否认了生产决定分配、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把分配关系凌驾于生产关系之上。
“三位一体”公式的错误集中表现在把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这个整体,分解为利润(利息)、地租、工资等互相独立的部分,并把每一部分同自然形式的生产要素发生关系,而把这些生产要素的社会形式即生产关系属性撇开不谈,于是就把利润(利息)看成资本的结果,把地租看成土地的结果,把工资看成劳动的结果。
关键词:“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利润(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剩余价值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纯粹地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在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上来考察剩余价值。
”[1]7这就必然在理论上产生一系列的错误。
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提出的资本—利润(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三位一体”公式,就是这些理论上错误的集中表现。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的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的第四十八章“三位一体的公式”中说:“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收稿日期:2020-10-14作者简介:赵家祥,男,天津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形式。
”[2]921马克思认为,在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提出的这个“三位一体”公式中,利润,这个体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有独特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完全被排除掉了。
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
2009年3月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Mar.,2009第36卷第2期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Vol.36No.2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梁艳萍(湖北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62)[摘要]从日本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进程可以看到: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美学与艺术研究分离的过程。
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美学逐渐从哲学、社会学、艺术学等学科分离出来,凸显出来,逐渐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学术体系。
由历史的流变来看,日本战后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越来越呈现出与上个世纪前三十年不同的取向,即不断超越对马克思主义美学艺术理论的功利性研究,超越线性接轨式地套用马克思美学艺术思想,强调对社会现实政治理念的宣传、文艺创作活动的引领与关照,而走向理性化、学术化。
当下日本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美学、艺术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西方美学众多学术流派中的一个学派,成为西方美学多元研究中的一元,虽然其社会影响力没有上个世纪前三十年那样广泛、深入,但其在学术研究进程中,学术的、理性的比重却大大增强,在学院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的价值也日益增强。
[关键词]日本;马克思主义美学;功利性研究;理性化;学术化[中图分类号]B83-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4799(2009)02-0012-05马克思主义从19世纪末开始传入日本,之后,通过日本学者、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政治家的传播和弘扬,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在日本的研究与普及,也为中国等东亚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普及与发展作出了贡献。
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不仅包括哲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也包括美学与艺术理论。
一、美学与马克思主义在日本的早期传播日本近代对西学的大量引进,特别是哲学、美学学科的引进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传入,为日本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传播和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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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其人权思想三个理论来源的批判作者:刘洁邹永凡来源:《学理论·上》2013年第09期摘要:马克思的人权思想是人类自由平等地寻求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证。
它的产生不是凭空的,而是有其深刻的现实基础与理论来源。
重点从其主要的理论来源进行解读:一是资产阶级的人权思想,主要以霍布斯、洛克和卢梭为代表;二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人权思想;三是以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唯心主义人权思想;试图通过对以上三种人权思想的批判和继承,进一步认识马克思的人权思想所具有的社会性、历史性和批判性,以期为全面理解马克思的人权观提供有限的思考。
关键词:马克思;人权;理论来源;批判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5-0034-03引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与大力提倡“公平公正”的新要求下,正确理解马克思的人权思想,承认人权的现实工具性价值,为树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科学的人权观念,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体系,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在本文看来,马克思的人权思想是一个在批判西方人权基础上的不断发展的过程。
要想弄清楚马克思人权思想的实质,最重要的是要从马克思人权观所具有社会的、历史的、唯物的角度对其批判性具有深刻的认识。
一、对以霍布斯、洛克和卢梭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人权思想的批判早在反封建的启蒙运动与革命斗争中,资产阶级提出了以理性、自然法、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权思想学说,其主要以霍布斯、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为代表,认为自然法体现着人类的理性或本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等,主张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以反对教会特权和封建专制。
此时,正值青年的马克思因为出身的缘故,对自然法理论下的天赋人权观念自然也是积极拥护的,但是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与摩赛尔地区农民状况的调查中遭遇到世俗社会的物质利益之争,其中明显的逻辑上的不平等现象引起马克思的极大关注,也正是从那时候起,马克思开始质疑并反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物质利益关系问题。
这促使马克思开始从政治经济学中去解剖与寻求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钥匙,他试图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剖,来寻求物质的即市民社会的生活关系对法(即权利)的根源意义。
可以说,马克思对西方近代资产阶级人权观的态度开始由赞颂转向了祛魅。
首先,随着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逐步发现,他开始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去研究人权,揭示并批判资产阶级人权观的本质不过是阶级利己主义的抽象人性论,而非天赋。
指出“出生只是赋予人以个人的存在,首先只是把他设定为自然的个体;而国家的规定,如立法权等等,却是社会产物,是社会的产儿,而不是自然的个体的产物。
”[1]马克思认为个体的出生与其特定的社会地位、特定的社会职能等是无法直接的同一与符合的;同时,他对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划分,根本上冲击了资产阶级所大力倡导的“天赋人权”。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权利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而是社会的产物,是伴随着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职能等不断完善的。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2]马克思明确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并且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真正独立。
可见,人权不是什么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上帝赐予的,而是在社会需要中产生出来的。
因此,马克思这一唯物主义的考察,不仅从历史的视角,社会的视角,更是从批判的角度对资产阶级所谓的“天赋人权”观念的抽象性进行了揭示,指出其实质就是为资产阶级的特权及其既得利益寻求合法化。
其次,马克思从生产领域中揭露资产阶级奴役和剥削工人阶级的本质,矛头直指资本主义人权观的虚伪性。
马克思敏锐地发现,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资产阶级所标榜的自由平等的交易,表面上看来是一方出钱,一方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实行等价交换,事实上则是作为无产阶级的劳动者,当资产阶级把他们唯一的私有财产(劳动力),通过所谓的等价交换据为己有的时候,劳动者失去的便是人身自由。
马克思甚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赤裸裸地指出,工人生产的财富与他所得财富以及自身价值成反比,也就是说“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
”[1]因而,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资本主义雇佣制度实际上体现出来的就是人的异化。
通过这种人的异化,劳动者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变成异己的力量,反过来成为资产阶级手中的权力来统治自己,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者作为彻底的无产者,出卖了自己唯一的商品(劳动力),剩下的就是任购买者宰割的命运,由此,人的异化也达到最严重的程度。
可见,在这种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性下,流通领域中所谓的自由平等是难掩其虚伪本性的。
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他的巨著《资本论》中所极力揭露与批判的。
在马克思看来,“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
”[3]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前提下所谓的人权极具虚伪性。
马克思通过对作为人权理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进行解剖,通过对私有财产的本质以及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人权的实质和奥秘的揭露,进一步认清了人权的本质和历史。
二、对空想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批判相比较而言,空想社会主义的人权思想是在以霍布斯、洛克和卢梭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基础上的一大进步,它不仅对封建制度以及资产阶级的平等论和人权的虚伪性进行了猛烈的批判,而且揭露了封建社会里僧侣、贵族和资产阶级侵害人民的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的暴行,并预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表达了他们对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
一方面,空想社会主义者们通过以早期基督教的平等为依据,把实现人人平等视为人权的重要内容;到十八世纪以后,转为以资产阶级的平等论为依据,并从资产阶级启蒙学派所大力推崇的政治平等中引申出社会平等的观点,提出必须消灭阶级特权和阶级差别本身,才能实现真正的、实际的平等;然而,事实上,“剥削制度下不可能有人人平等的人权,压在农民头上的是社会的阶层:诸侯、官吏、贵族、僧侣、城市贵族和市民。
无论农民是属于一个诸侯、一个帝国直属贵族、一个主教、一个寺院,还是属于一个城市,他们都毫无例外地被当作一件东西看待,被当作牛马,甚至连牛马还不如……主人可以任意把农民打死,或者把农民斩首。
”[4]另一方面,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还从具体的人权规定出发,分别从财产权、自由权、民主权、受教育权、生存权等角度提出了详细的人权主张,充分反映了无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
如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之一欧文综合资本主义条件下广大工人的人权要求,还制定了《人权宪章》,以政治宣言的形式把无产阶级的人权要求固定下来,其内容主要包括私有财产权、工作权、自由权、受教育权、良好环境权、平等权等。
但是此时的人权还没有达到摆脱宗教和财产束缚的自由地步。
实际上在古代的奴隶和奴隶主之间,在中世纪的农奴和领主之间,根本谈不上有追求幸福的平等权利,被压迫阶级追求幸福的欲望最终被冷酷无情地“依法”变成了统治阶级欲望的牺牲品。
尽管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和在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中不得不废除一切等级的即个人的特权,而且起初在私法方面、后来逐渐在公法方面实施了个人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并在口头上得以承认,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所关心的是使绝大多数权利平等的人能勉强维持生活,所以追求幸福的欲望绝大部分只能靠物质的手段来实现,因而所谓资本主义对多数人追求幸福的平等权利所给予的尊重,并不比奴隶制或农奴制所给予的多一些。
而所谓的改良也不过是对不平等的粉饰而已。
当然,不可否认,《人权宪章》的出台,使无产阶级的人权从理论发展到政治纲领,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英国工人阶级积极地争取人权的斗争的开展,在人权思想史上意义重大。
但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人权,毕竟是乌托邦式的,唯心的,这种人权不仅具有以唯心史观作为理论基础的局限,而且具有与实际相脱节的空想性弊病。
这就决定了他们指不出真正的出路,不能科学地说明资本主义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并且找不到能够成为新社会创造者的社会力量。
他们大多数只能把理想诉诸富人的劝说而反对革命的暴力,只能把理论诉诸适合“人类天性”和理性,找不到真正的具体的实践方案。
而与空想社会主义相反,马克思却走向了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
他首先通过对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的揭示,科学地说明了资本主义剥削人的本质,并通过对唯物史观的深入研究,指明了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社会的客观发展规律。
其次,在此基础上,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还系统地阐明了阶级斗争的理论和策略,并创立了自己的“自由”、“平等”和“民主”观,提出无产阶级必须放弃一切对资产阶级的幻想,把理想的实现诉诸无产阶级的革命和专政,使生产资料摆脱资本属性,给它们的社会性以充分发展的广阔天地,并最终通过实现共产主义,使人成为真正自由的人。
因此,在批判空想社会主义的人权思想的空想性上,马克思指出,真正的自由必须是巨大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共产主义的实现。
只有通过无产阶级斗争的形式推翻阶级压迫,在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基础上实现共产主义,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真正实现,使人权真正由空想成为科学。
三、对以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唯心主义人权思想的批判德国唯心主义人权观,主要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
首先,在康德看来,人是有天赋权利的,那就是与生俱来的自由,根据这个权利,人应当成为自己的主人,因此,在康德那里,人权首先就是人的自主权,并且康德同时强调天赋人权作为一种人性的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不可转让和不可侵犯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必然存在着不可分离的关系,这也就是康德思想中“将人当作目的”的最好体现。
但是在对公共权利绝对不可违抗的权威上,康德思想是具有妥协性的。
在康德看来,不论人的权利的来源是什么,服从君权及最高权威始终是公民的义务,但是国家最高权力对臣民却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显然,在这一点上与康德所主张的权利与义务不可分离是相矛盾的。
这也就表露出康德人权思想中所存在的唯心主义倾向,以及其对专制制度所表现出来的软弱与妥协。
马克思正是深刻地认识到了康德人权思想中的缺陷,所以他极力去克服康德思想中对专制制度妥协的一面。
而黑格尔的人权思想则是明确地反对英法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提出的天赋人权,他主张“理性权利”说,即“权利应以理性为源泉”[5]。
他认为权利并不是上帝赋予的,也不是人本身所固有的,而是理性的产物。
从《精神想象学》中我们可以得知,在黑格尔那里所谓的“理性”就是指客观理性或绝对精神,而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质和源泉,因此他是以绝对精神作为权利的基础的。
同时,由于客观精神是历史的发展的,那么作为客观精神的基础“自由意志”也是历史地发展的,所以在黑格尔看来,权利也必然是历史地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