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制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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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政务公开的意义政务公开是指政府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决策过程、行政权力运行状况和公共资源分配情况等,以提高政府工作公正性、透明度、合法性和监督性,实现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互动和沟通,促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政务公开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善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治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政务公开的范围应当覆盖政府所有工作领域,全面反映政府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2.及时性原则:政务公开要求政府及时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执行过程,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迫切需求。

3.针对性原则:政务公开要根据不同受众的需求,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和手段,使公众能更好地理解和参与政府工作。

5.依法依规原则:政务公开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而公开和泄露涉密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1.政府工作报告和决策公开: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公布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重大决策方案等。

2.行政行为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包括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3.政府财务公开:政府应当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财政收支情况,加强财政收支透明度,防范和打击腐败。

4.公共资源分配公开:政府应当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包括土地、能源、水资源等的分配情况。

5.环境信息公开:政府应当公开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供环境信息服务,增强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和监督。

6.公众参与公开:政府应当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通过公民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方式1.政府网站建设:政府部门应当建设规范、易于使用的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政府工作信息,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公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公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公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公务政务公开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政务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范围和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决策和执行结果等,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民主性,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了规范公务政务公开的行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公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政府的公务政务公开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下面将从制度的建立、内容和实施等方面介绍公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建立公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公务政务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建立公务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此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建立公务政务公开的培训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二、内容公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应主动公开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决策依据、政策措施、财政支出、行政审批等。

公开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全面,并提供便于公众查询和利用的方式。

2. 决策公开:政府部门应公开决策的程序、依据和结果,以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对于重大决策,政府部门还应进行公众听证和征求意见,增加公众的参与程度。

3. 执行公开:政府部门应公开决策的执行情况,包括政策的实施进展、成效评估和问题反馈等。

公众可以通过公开的执行信息来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以便及时提出建议和批评。

4. 监督公开:政府部门应公开自己的监督工作,包括投诉受理、巡查检查和违法违纪处理等。

公众可以通过公开的监督信息来了解政府的监督力度和效果,以便提供监督意见和建议。

三、实施公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配合和支持。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公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鼓励公众对公务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第五条单位应当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等。

第六条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二)单位制定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三)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总结等;(四)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五)单位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答复的形式包括书面答复、口头答复或者当面答复。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安全。

三、政策解读第九条单位应当对发布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解读,便于公众理解和应用。

第十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举办专题讲座等。

四、公众参与第十一条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第十二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如征集意见、问卷调查、公众座谈会等。

五、监督考核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单位可以邀请公众、媒体等进行政务公开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增加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公开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服务承诺、工作职能和范围、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等。

公开形式包括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利用展板、印发政务公开资料等。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有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推行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

首问责任制制度为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该制度要求明确首问责任制,即在办事过程中,第一时间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要对所接待的群众事项负责,确保事项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专业水平高、办事效率快,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作风根本好转,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应该文明用语,接受群众监督。

二、凡是内外群众到我们所咨询或联系工作,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来访咨询的职工群众,在听取反映情况前,礼貌地主动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四、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予以解释或答复。

如果解释或答复不了,应该立即请求领导协助解决,尽量给来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若不属于我们所的工作职责范围,要说明清楚,并将其指引到有关部门。

六、对集体上访的来访者,应首先逐个进行身份查明,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所反映的问题。

七、如果发现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职工群众态度冷漠,问这个说不知道,问那个又说不清楚的,极不负责或故意难,甚至粗言粗语或顶嘴的,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公开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个人责任。

政务公开反馈制度为了更好地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

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制度一、背景介绍政务公开是指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政务信息和政府活动情况的一种制度。

在当今信息时代,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已成为促进政府透明、公正、信任的重要手段。

为更好地规范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本文拟就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和规范。

二、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性1. 增强政府透明度:政府的工作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政务公开让民众了解政府工作的情况,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促进依法执政:政务公开办事制度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能够促使政府依法执政。

3. 增进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政务公开能够让民众更加了解政府工作,有利于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增强政府与民众的互信。

4. 促进社会监督:政务公开让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政府工作有了更直接的了解,有利于社会舆论监督,促进政府的廉洁行政和反腐败工作。

三、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制度的内容1. 信息公开范围:单位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应当包括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流程、办事时限以及办事结果,确保公众了解办事详细信息。

2. 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单位政务公开的办事流程,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受理方式、递交材料的方式、受理时间和办理结果的通知等环节,确保办事的规范和顺畅。

3. 建立办事受理平台:设置统一的“一站式”办事受理平台,让申请人在同一平台上完成所有的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

4. 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单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社交媒体等,让公众了解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便于公众办事咨询。

5. 规范公开信息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办事制度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保护办事申请人的隐私信息。

四、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 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渠道管理。

三、政务公开渠道(一)政务公开栏:在公共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政务信息。

(二)政府网站:建立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三)微信公众号:开通微信公众号,推送政务信息,开展政民互动。

(四)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

(五)其他渠道: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四、政务公开内容(一)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重大决策信息。

(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办事指南、流程、结果等信息。

(三)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

(四)政府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信息。

(五)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

五、政务公开要求(一)及时性:政务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不得迟报、漏报。

(二)准确性:政务信息应当准确无误,不得虚假、误导。

(三)完整性:政务信息应当全面公开,不得遗漏。

(四)规范性:政务信息发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六、政务公开渠道管理(一)政务公开栏:定期维护、更新政务公开栏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二)政府网站: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三)微信公众号:加强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定期推送政务信息,开展政民互动。

(四)新闻媒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五)其他渠道: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政务公开渠道管理。

七、监督检查(一)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一)本制度由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政府服务公众的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以及依法接受政府委托的单位。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全面,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合法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开原则,即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途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治国原则,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透明和法治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公正和公开。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和成果,不得隐瞒、歪曲或掩饰事实。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便民利民原则,积极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获取途径和服务方式。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第八条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包括政府机关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报告、预算报告、统计数据、监督检查、诉求处理等信息。

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政府工作的进程、结果、责任等信息,不得单纯公开形式,而忽略内容。

第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网上公开、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宣传展览等多种形式,并应当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广泛关注程度确定公开方式和途径。

第十一条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政府机关应当根据公众需求和社会反馈,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审核和信息发布三个环节,政府机关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依规向政府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机关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审查处理,并做出公开或不公开的决定。

政务公开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政务公开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政务公开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与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

第三条政府部门应当遵守信息公开的原则,按照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和便民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便捷获取。

第二章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政府部门的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决策依据、政策措施、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公开的范围包括行政执法、经济社会发展、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第七条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和政府部门自行确定的重要信息,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公开。

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与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相互协调,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三章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公开平台等途径进行发布。

第十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政务公开的网络平台和服务系统,便民服务,方便公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第十一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对政务公开的重视和参与度。

第四章政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当设立政务公开管理机构,明确公开信息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政务公开的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和发布等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第十五条政府部门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时间要及时,需要公开的事要尽早公开,一个月至少公开一次,较大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公布结果。

二、公开内容要简明
要从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单位的重大问题都应向群众公开。

如:教育发展方向和规划、教学教研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学校基建、勤工俭学、评职晋级、评优选模、财务收支、民主评议等。

公开内容,简洁明了,便于了解。

三、公开形式要多样
公开形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可设监督信箱、监督电话、宣传栏、公开栏、召开会议、利用广播、组装宣传车等形式。

各校要在醒目的地方建立专门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

四、公开效果要实用
公开后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或教工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对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多数者不不赞成的事,应坚决纠正,真正将公开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五、公开管理要具体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精心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充实、巩固、提高,阳光政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营造讲原则、树正气、顾大局、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O二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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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公开 制度

政务信息公开 制度

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阳光政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关键途径。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这一制度,并有效利用相关信息。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定义与意义政务信息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通过一定方式主动或依申请向公众公开的过程。

政务信息公开具有以下意义:1.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2.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3.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4.预防和打击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的原则:政务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2.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各类信息,如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预算等。

3.公开的程序:政务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政府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4.公开的时限: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

5.公开的渠道: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6.保密审查:政务信息公开前,政府部门应当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程序和时限等。

2.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

3.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预权、监督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预的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主动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主动公开的内容1、的职责、内设机构和内设机构的职责;2、行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3、办事的条件、程序、过程、时限和结果;4、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5、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执行情况;6、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行事项;7、便民措施,服务承诺;8、监督办法、违法违纪的投诉责任追究;9、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

第六条主动公开的形式1、设置职责权限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责任,实行亮证服务;2、政务公开栏设在本局一楼电子大屏;3、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公开;4、设立的查阅服务室(点)、资料索取点等;5、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者内部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6、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措施1、群众监督:一是设立投诉电话;二是设立监督意见箱;三是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2、内部监督。

本部门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本部门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本部门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应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条本制度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公开义务人审查,向公开权利人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信息的活动。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1. 简介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决策过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一种制度安排。

政务公开旨在增加政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与参与,提高政府的责任和公信力。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政务公开已经成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基础。

2. 政务公开的意义2.1 增加政府透明度政务公开通过提供政府信息,使公众了解政府决策的依据、过程和效果。

公众可以根据信息来评估政府的工作,从而对政府产生信任感。

透明的政务公开制度可以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提高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2.2 促进政府与公民互动与参与政务公开不仅是政府向公众提供信息的过程,也是与公众进行互动与参与的平台。

公众通过政府公开的信息,可以更好地了解政策和决策对自己的影响。

政府也可以通过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来改进政策和决策,提高政府的决策科学性和市民满意度。

2.3 提高政府的责任和公信力政府公开信息和决策过程,可以使政府更加有责任感和敬畏感。

政府意识到自己的决策对公众有重大影响,因此会更加谨慎和专业地制定政策。

政府公开信息的同时,也接受公众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完善自己的工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3.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渠道3.1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

政府应当主动向公众提供政府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政府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决策依据等。

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平台等。

3.2 决策公开政府决策公开是指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向公众提供参与和了解决策的机会和信息。

政府应当重视听取公众意见,进行广泛的咨询和听证,以便更好地了解公众需求和关切。

政府决策公开的渠道主要包括公开听证会、社会调查、专家论坛等。

3.3 政策执行结果公开政策执行结果公开是指政府向公众提供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的信息。

政策执行结果公开可以使公众了解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评估政策的效果和问题。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查询、复制等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服务中心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外,下列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二)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示范文本等;(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四)服务中心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五)服务中心财政预算、决算、支出情况等信息;(六)服务中心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当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一)服务中心网站;(二)服务中心公告栏或者其他公开栏;(三)服务中心提供的查阅资料;(四)新闻媒体;(五)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第六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申请接收、审查、处理、答复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的处理。

服务中心收到政务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七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政务五公开制度

政务五公开制度

政务五公开制度什么是政务五公开?政务五公开是指政府在行政决策、政策制定、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具体包括:政府收支情况公开、政府决策公开、公共服务公开、行政执法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开。

政务五公开是构建透明、责任、参与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举措,它关系到政府和公民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执政合法性。

政府收支情况公开政府收支情况是政务五公开的一个方面。

对于政府来说,每年的预算收支情况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政府应当依法公布年度预算、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终决算决算执行情况。

公布收支情况可以加强政府对财务的管理,强化公众对财政的监督。

政府在向公众公布收支情况时,应当把握时机,实现及时披露,通俗易懂,数据真实可靠。

政府决策公开政府决策公开是指在政府部门制定重要政策、规划和行政决策前,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公开实施情况。

政府决策公开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纽带,也是重要的民主制度。

在政府决策公开过程中,可以加强政府的公信力,避免因独断专行与公众意见脱节导致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

公共服务公开公共服务公开是指服务型政府向公民群众公布政策,服务流程,服务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并接受公共监督的过程。

公共服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症结通报、制度规范、公开透明、效能保障。

公开公共服务情况可以解决服务流程乱、服务质量差、投诉难等公共服务体制方面的问题,实现公共服务的效益。

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监督程序、法律制度和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的过程。

行政执法公开是加强行政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方式。

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使用公共资源(如土地、矿产、自然资源等)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使用标准、利益权益分配等信息的过程。

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可以加强政府对资源的管理,避免因短期利益而不顾资源长久发展的原则,维护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性。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是提升相关部门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首先,相关部门的每一个举动都应该像阳光一样,明亮透明。

这样,民众才能心中有数,心里踏实。

公开的内容不仅包括法规,还包括财政预算、决策过程等。

让大家都能看到,才能真正做到“公”字当头。

一方面,信息公开可以提升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

比如,许多在制定时,若能广泛征求民意,大家可以一起“脑洞大开”,集思广益。

这样,出台后,大家都能心服口服。

另一方面,透明的工作机制也能有效防止。

很多时候,暗箱操作让人不安。

公开是防止“猫腻”的最好办法,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相关部门在信息公开上必须有明确的责任。

首先,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每个部门都得有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还要制定详细的公开目录,明确哪些信息需要定期发布。

其次,要积极利用新媒体。

现在网络发达,很多人习惯用手机获取信息。

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相关部门能更快速、直观地与公众沟通。

像这样,公众的参与感会大大增强。

三、信息公开不仅要有量,还要有质。

简单的公开是不够的,内容必须真实、有用。

比如,公布的预算数据得详细,不能只是一个大数字。

大家需要知道钱花到哪儿了,效果如何。

这也是对公众的负责。

同时,信息发布时要注重语言的通俗易懂。

专业术语太多,大家未必能看懂。

用简单的语言,才能让每个人都能理解的核心。

四、总结来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是一个单纯的形式,而是促进相关部门与公众之间良性互动的桥梁。

阳光下的政务,才能赢得大家的信任。

只有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才能让相关部门的每一项决策都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

最终,相关部门与公众的关系将更加紧密,形成“同舟共济”的良好局面。

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关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说明

关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说明

关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说明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尊敬的领导: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一直致力于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现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说明如下:一、政务公开的背景和意义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

本单位一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法规:包括本单位制定和执行的各项政策法规,如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2. 财政信息:包括本单位的预算、决算、收支情况等财政信息。

3. 重大决策:包括本单位重大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4. 公共服务:包括本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标准和流程等信息。

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政府网站:本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

2. 新闻媒体:本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

3. 政务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本单位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发布政务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

4. 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实体场所:本单位在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实体场所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为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1.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本单位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同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 加强培训和宣传:本单位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同时,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本单位制定并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政务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的重要举措。

为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及时便民原则政务公开应当及时、高效,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

(四)保密审查原则在政务公开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得到保护。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一)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

(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的规划、审批、招投标、建设进度等。

(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情况。

(八)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九)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一)政府网站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下载等服务。

(二)政务新媒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政务信息,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政策、重要工作进展等信息。

(四)政务服务大厅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咨询等服务。

政务“五公开”制度

政务“五公开”制度

政务“五公开”制度第一篇:政务“五公开”制度政务“五公开”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政务工作“五公开”制度如下:一、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理程序。

拟制办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

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

四、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第二篇:政务公开制度商洛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重点是涉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突出人权、事权、财权的公开和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1、各项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项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和制度落实等情况;2、各类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等事项;3、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等情况事项;4、工作职能、岗位职责、法定权限及其调整、变动情况;5、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和廉洁自律承诺等情况;6、每季度工作重点和半年、全年工作总结;7、每月单位财务收支情况;8、工作人员晋升、聘用、交流、考核、奖惩等事项;9、局机关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情况;10、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组织,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催促贯彻执行。

三、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 日为统一“公开日”,对重要事项和暂时事项,在办理后一周内公开。

四、专人负责定期采集整理应当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实施公开。

五、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及时上报。

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

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肥城市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如下:(一)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二)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二)公开内容1 、医院资质信息。

2 、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3 、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流程。

4、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5 、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6 、门诊患者费用清单、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和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

7 、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8 、各类便民措施等。

9 、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患者的相关信息。

10 、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不予公开内容1 、属于国家秘密的。

2 、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

3 、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者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 、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 、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 、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方式1 、在门诊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栏。

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制度

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制度

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章程》的规定,除依法依纪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其余党内事务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事务。

办事处各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九)财务。

上级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分配总数,分配标准及分配各社区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等。

第三条:公开范围:对涉及干部人事等机密需上报上级党委批准的请示、报告实行党内公开;对其他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凡不涉及党内秘密,全部向社会公开,或者先在党内公开,随后再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一)公开栏、黑板报、党员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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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中心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说明
特殊教育中心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有效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健全、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真诚相待,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参政议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学校每出台一项新的管理规定都要在校内公开,放给老师讨论,征求意见,再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切实增强教师主人翁意识。

学校每年都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根据学校发展实际新制定或修改完善的《教师发展评价体系》、《班级管理评价体系》等规章制度,充分体现教职工的主人地位,让每位教师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

学校开展的各类评优树先活动及其他重大事项都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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