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关键信息项:1、政务公开的范围2、政务公开的方式3、政务公开的程序4、政务公开的监督与保障机制5、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机制1、总则11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政务公开制度。
2、政务公开的范围21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2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3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24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5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6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7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28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9 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
210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3、政务公开的方式31 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
32 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政府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展示相关信息。
33 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进展。
34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
35 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
4、政务公开的程序41 政府部门应当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
42 政务公开前,应当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3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4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政务公开的监督与保障机制51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制度
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日常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应遵循公开、合法、权威、规范的原则,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四条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应结合实际情况,发挥政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当由政勤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八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政务公开管理信息系统,便于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和查询。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包括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公开渠道、公开标准、公开责任和公开监督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第十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贯彻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注重民生工作和公共利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四章责任监督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监督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监督方式。
第十五条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监督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和档案,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政务公开的意义政务公开是指政府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决策过程、行政权力运行状况和公共资源分配情况等,以提高政府工作公正性、透明度、合法性和监督性,实现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互动和沟通,促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政务公开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善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治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政务公开的范围应当覆盖政府所有工作领域,全面反映政府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2.及时性原则:政务公开要求政府及时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执行过程,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迫切需求。
3.针对性原则:政务公开要根据不同受众的需求,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和手段,使公众能更好地理解和参与政府工作。
5.依法依规原则:政务公开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而公开和泄露涉密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1.政府工作报告和决策公开: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公布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重大决策方案等。
2.行政行为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包括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3.政府财务公开:政府应当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财政收支情况,加强财政收支透明度,防范和打击腐败。
4.公共资源分配公开:政府应当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包括土地、能源、水资源等的分配情况。
5.环境信息公开:政府应当公开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供环境信息服务,增强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和监督。
6.公众参与公开:政府应当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通过公民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方式1.政府网站建设:政府部门应当建设规范、易于使用的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政府工作信息,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的核心是信息公开。
政府应当主动向公众公开政
府部门的职责、权力范围、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等信息。
政府还应
当公开政府的预算和财务状况,以保证政府的财务运作透明。
此外,政府还应当公开政府部门的工作计划、行政决策和法律法规等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和政策。
政务公开制度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阳光政府,推动政府权力的合
法化、规范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化。
政府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
健全的政务公开机制和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政
府应当切实加强监督,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权力
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政务公开制度需要依法实施。
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明确政府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公开的程序要求。
同时,政府应当建
立相应的机构和制度,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政府还应
当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总之,政务公开制度是推进政府透明化、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机制,政府可以更好地与公众沟通,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
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实施。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第五条单位应当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等。
第六条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二)单位制定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三)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总结等;(四)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五)单位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答复的形式包括书面答复、口头答复或者当面答复。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安全。
三、政策解读第九条单位应当对发布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解读,便于公众理解和应用。
第十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举办专题讲座等。
四、公众参与第十一条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第十二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如征集意见、问卷调查、公众座谈会等。
五、监督考核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单位可以邀请公众、媒体等进行政务公开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政府服务公众的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以及依法接受政府委托的单位。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全面,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合法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开原则,即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途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治国原则,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透明和法治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公正和公开。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和成果,不得隐瞒、歪曲或掩饰事实。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便民利民原则,积极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获取途径和服务方式。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第八条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包括政府机关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报告、预算报告、统计数据、监督检查、诉求处理等信息。
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政府工作的进程、结果、责任等信息,不得单纯公开形式,而忽略内容。
第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网上公开、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宣传展览等多种形式,并应当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广泛关注程度确定公开方式和途径。
第十一条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政府机关应当根据公众需求和社会反馈,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审核和信息发布三个环节,政府机关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依规向政府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机关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审查处理,并做出公开或不公开的决定。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公开行政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它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1. 公开信息范围: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政府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公共资源等方面的信息。
2. 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公众接待等方式和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同时,在现代技术条件下,政府还应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3. 信息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制度要求信息公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众平等地获取信息。
同时,还要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公众意见充分反映。
4. 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政府部门应负起主体责任,主动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公众也有权利和义务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5. 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包括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
政府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监督意见和举报。
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规范行政行为。
同时,也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一、引言政务公开是指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政策和决策过程的一种制度。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推动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的廉洁和公正执行,从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文就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二、政务公开的意义和目标政务公开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政务公开可以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合法化,增强政策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其次,政务公开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再次,政务公开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最后,政务公开是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的一种体现,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政务公开的目标主要包括: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推动政府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化;加强政府的责任和约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和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定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
2.全面原则:政务公开应覆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政策制定、决策执行、行政行为等各个环节。
3.及时原则:政务公开必须及时进行,确保公众在决策和行政过程中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
4.真实原则:政府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歪曲或虚假。
5.公平原则:政务公开应做到对不同群体和个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或偏袒。
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相关政策的起草、研究和发布过程,包括政策的目标、依据、范围和实施细则等。
2.决策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决策的形成过程,包括决策的依据、程序、结果和影响等。
3.行政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行政管理的方式、程序和结果,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4.财政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财政收入、支出、使用等相关信息,保障公众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参与。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政府在执行职责过程中向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公共利益事项、政府决策、政府采购等各种行政活动的规则和程序的一种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对于提高政府透明度、增强政府的责任感和效率、促进社会公正与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政务公开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受到公众监督。
政府通过公开政务信息,使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决策制定的依据和程序,从而监督政府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众利益。
政府的透明度增加,能够有效避免权力滥用、腐败行为的发生,为社会提供一个公正的环境。
其次,政务公开制度有助于增强政府的责任感和效率。
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能够迫使政府增强责任感,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政府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同时,政府也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工作情况,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监督,及时调整工作方向,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加政府的公信力。
最后,政务公开制度有助于促进社会公正与公平。
政务公开让公众了解政府决策和行政活动的全过程,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不公平对待的现象。
公众能够通过公开的信息,了解政府资源的分配是否合理,政府决策是否公正,公共服务是否平等。
通过参与监督和评价政府的工作,公众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地保护。
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构建一个公正、公平、法治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政务公开制度是现代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的责任感和效率、促进社会公正与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运行,政府应加强对政务信息的整理和统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
同时,公众也应积极参与政务公开,通过监督和评价政府工作的方式,促进政府的改革和进步,提高社会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和重要手段。
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模板
标题:政务公开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开应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将政府工作的基本情况、重要决策、工作进展、财政预算等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公众公开。
第三条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务公开内容第四条政务公开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政府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决策;(二)政府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三)政府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情况;(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情况;(五)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资金分配等,应当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三、政务公开形式第六条政务公开应采取多种形式,便于公众获取信息,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公告等。
第七条政府网站应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功能。
第八条政务公开栏应设置在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查看的地方,定期更新政务信息。
第九条新闻发布会应定期召开,向公众通报政府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
四、政务公开程序第十条政务公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政务公开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间;(二)审核政务公开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合法;(三)发布政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开;(四)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并回复;(五)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五、监督和保障第十一条政府及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三务公开制度范本
三务公开制度范本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们决定在相关事务领域实行三务公开制度。
具体范本如下:一、信息公开1. 在政务网站等互联网平台上,公开有关事务的基本情况、政策规定、决策依据、业务程序、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2. 定期发布有关事务的工作报告、年度计划、重要决策和政策文件,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3. 对涉及重大决策和行动的事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 建立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渠道,提供便捷的反馈和互动机制,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
二、决策公开1. 在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开展民意调查和专家评估。
2. 决策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公开相关报告和数据,并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
3. 对涉及重要决策的决策理由、过程、结果等进行公开,为公众了解决策背景和合理性提供支持。
4. 对决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数据、效果和效益进行监测和评估,公开评估报告和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评价和监督。
三、执法公开1.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及时公开有关执法行动的依据、程序、标准、细则和结果。
2. 政府各部门及时公开相关行政执法、监管执法、证照执法等活动的基本情况、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
3.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无法自行维权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推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提供救济途径,保障他们行使合法权利的受保护。
以上是我们制定的三务公开制度范本,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互动,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谢谢!。
政务公开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政务公开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与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
第三条政府部门应当遵守信息公开的原则,按照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和便民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便捷获取。
第二章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政府部门的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决策依据、政策措施、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公开的范围包括行政执法、经济社会发展、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第七条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和政府部门自行确定的重要信息,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公开。
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与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相互协调,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三章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公开平台等途径进行发布。
第十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政务公开的网络平台和服务系统,便民服务,方便公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第十一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对政务公开的重视和参与度。
第四章政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当设立政务公开管理机构,明确公开信息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政务公开的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和发布等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第十五条政府部门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时间要及时,需要公开的事要尽早公开,一个月至少公开一次,较大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公布结果。
二、公开内容要简明
要从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单位的重大问题都应向群众公开。
如:教育发展方向和规划、教学教研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学校基建、勤工俭学、评职晋级、评优选模、财务收支、民主评议等。
公开内容,简洁明了,便于了解。
三、公开形式要多样
公开形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可设监督信箱、监督电话、宣传栏、公开栏、召开会议、利用广播、组装宣传车等形式。
各校要在醒目的地方建立专门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
四、公开效果要实用
公开后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或教工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对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多数者不不赞成的事,应坚决纠正,真正将公开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五、公开管理要具体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精心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充实、巩固、提高,阳光政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营造讲原则、树正气、顾大局、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O二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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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1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单位内设机构和各自承担的职责、联系电话予以公示。
2.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制成公示牌摆放在办公桌上,接受群众监督。
3.将工作职能、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举报电话等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充分发挥热线电话作用,认真解答群众的咨询、投诉,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5.通过聘请义务政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倾听社会各方对政府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6.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确定工作目标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财务情况、廉政建设情况,解答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
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入档及时、有专人负责管理。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1. 简介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决策过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一种制度安排。
政务公开旨在增加政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与参与,提高政府的责任和公信力。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政务公开已经成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基础。
2. 政务公开的意义2.1 增加政府透明度政务公开通过提供政府信息,使公众了解政府决策的依据、过程和效果。
公众可以根据信息来评估政府的工作,从而对政府产生信任感。
透明的政务公开制度可以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提高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2.2 促进政府与公民互动与参与政务公开不仅是政府向公众提供信息的过程,也是与公众进行互动与参与的平台。
公众通过政府公开的信息,可以更好地了解政策和决策对自己的影响。
政府也可以通过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来改进政策和决策,提高政府的决策科学性和市民满意度。
2.3 提高政府的责任和公信力政府公开信息和决策过程,可以使政府更加有责任感和敬畏感。
政府意识到自己的决策对公众有重大影响,因此会更加谨慎和专业地制定政策。
政府公开信息的同时,也接受公众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完善自己的工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3.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渠道3.1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
政府应当主动向公众提供政府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政府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决策依据等。
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平台等。
3.2 决策公开政府决策公开是指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向公众提供参与和了解决策的机会和信息。
政府应当重视听取公众意见,进行广泛的咨询和听证,以便更好地了解公众需求和关切。
政府决策公开的渠道主要包括公开听证会、社会调查、专家论坛等。
3.3 政策执行结果公开政策执行结果公开是指政府向公众提供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的信息。
政策执行结果公开可以使公众了解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评估政策的效果和问题。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查询、复制等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服务中心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外,下列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二)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示范文本等;(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四)服务中心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五)服务中心财政预算、决算、支出情况等信息;(六)服务中心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当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一)服务中心网站;(二)服务中心公告栏或者其他公开栏;(三)服务中心提供的查阅资料;(四)新闻媒体;(五)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第六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申请接收、审查、处理、答复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的处理。
服务中心收到政务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七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政务五公开制度
政务五公开制度什么是政务五公开?政务五公开是指政府在行政决策、政策制定、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具体包括:政府收支情况公开、政府决策公开、公共服务公开、行政执法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开。
政务五公开是构建透明、责任、参与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举措,它关系到政府和公民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执政合法性。
政府收支情况公开政府收支情况是政务五公开的一个方面。
对于政府来说,每年的预算收支情况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政府应当依法公布年度预算、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终决算决算执行情况。
公布收支情况可以加强政府对财务的管理,强化公众对财政的监督。
政府在向公众公布收支情况时,应当把握时机,实现及时披露,通俗易懂,数据真实可靠。
政府决策公开政府决策公开是指在政府部门制定重要政策、规划和行政决策前,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公开实施情况。
政府决策公开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纽带,也是重要的民主制度。
在政府决策公开过程中,可以加强政府的公信力,避免因独断专行与公众意见脱节导致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
公共服务公开公共服务公开是指服务型政府向公民群众公布政策,服务流程,服务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并接受公共监督的过程。
公共服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症结通报、制度规范、公开透明、效能保障。
公开公共服务情况可以解决服务流程乱、服务质量差、投诉难等公共服务体制方面的问题,实现公共服务的效益。
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监督程序、法律制度和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的过程。
行政执法公开是加强行政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方式。
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使用公共资源(如土地、矿产、自然资源等)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使用标准、利益权益分配等信息的过程。
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可以加强政府对资源的管理,避免因短期利益而不顾资源长久发展的原则,维护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性。
单位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及时公开原则: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信息,确保公众及时了解本单位工作动态。
(三)全面公开原则:公开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
(四)分类公开原则:根据信息内容、涉及范围和敏感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方式。
第二章公开内容第四条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机构职能:本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等。
(二)政策法规: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国家部委、省、市、县制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三)规划计划: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本单位参与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
(五)财务信息:本单位预算、决算、资金使用情况等。
(六)人事信息:本单位人事招聘、干部任免、职称评定等。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三章公开形式第五条本单位政务公开形式包括:(一)主动公开: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本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应及时予以答复。
(三)其他公开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
第四章公开时限第六条本单位政务公开时限如下:(一)主动公开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七条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公开信息的,由本单位负责人责令改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4篇 在我们平凡的⽇常⾥,制度使⽤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经制定颁布,就对某⼀岗位上的或从事某⼀项⼯作的⼈员有约束作⽤,是他们⾏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的作⽤呢?下⾯是⼩编帮⼤家整理的政务公开制度,欢迎⼤家分享。
政务公开制度1 为进⼀步改进我局⼯作作风,提⾼办事效率,根据⾏政效能监察⼯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条政务公开制度指⾏政机关向⾏政管理相对⼈和社会⼤众公开履⾏⾏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的机关效能监察制度。
第⼆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依据⾏政管理相对⼈办事⽅便、⾏政要求公开透明、⾏政⾏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政务公开。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岗位⼯作⼈员(包括借调⼈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机关⼯作⼈员的相⽚、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机构设置、⾏政职能、位置分布; 三、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 四、业务办理情况及受理科室、进度、结果; 五、业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其它公开内容。
以上公开内容可根据通常做法⽤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栏张贴、上⽹络公⽰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第五条局效能监察领导⼩组每季度⼀次和每⽉不定期检查局属各科室、有关单位公⽰制度的执⾏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没有公⽰以及公⽰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局效能监察领导⼩组书⾯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政务公开制度的执⾏情况作为单位、部门、个⼈的年终考核考评的⼀项内容,并由局效能监察领导⼩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政务公开制度2 今年,我局在抓政务公开⼯作中,紧紧围绕局中⼼⼯作,瞄准群众关⼼什么,我们就公⽰什么,在抓好常规⼯作公开的同时,及时、全⾯地公⽰了群众较关⼼的XX等情况,着⼒在体现XX特⾊上下功夫,使政务公开在科学、规范的基础上,更加的全⾯、真实、透明,提⾼了政务公开的质量。
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
第三条政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真实准确:公开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及时更新: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分类公开:根据信息内容,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便于公众查阅。
第二章公开范围第四条政务公开范围包括:(一)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基本情况,如组织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等。
(二)政府及部门、单位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工作报告等。
(三)政府及部门、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政府及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五)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工程等信息。
(六)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信息。
第三章公开方式第五条政务公开方式包括:(一)政府网站:政府及部门、单位应当建立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二)新闻媒体:政府及部门、单位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及部门、单位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窗口,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四)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政府及部门、单位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立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政府信息。
(五)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第四章公开程序第六条政务公开程序如下:(一)确定公开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编制公开目录: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成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
(三)审查公开内容: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开信息:按照公开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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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组织,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为统一“公开日”,对重要事项和临时事项,在办理后一周内公开。
四、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应当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实施公开。
五、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及时上报。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
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肥城市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如下:一、公开原则(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二)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二)公开内容1、医院资质信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3、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流程。
4、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5、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6、门诊患者费用清单、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和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
7、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8、各类便民措施等。
9、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患者的相关信息。
10、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不予公开内容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依申请方式、公开程序及公开时限(一)公开方式1、在门诊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栏。
2、在门诊等部位设立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
3、召开病友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4、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
5、通过院报等宣传载体。
6、在门诊和病区设立意见箱,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二)依申请方式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向医院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申请应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及用途等。
1、采用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
2、采用在医院网站或电子邮件等电文形式提出申请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3、采用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三)公开程序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1、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或补正,申请人未更改或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医院申请获取同一信息的,医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
7、按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原则;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医院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8、如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须征得第三方同意。
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四)公开时限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部门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五、监督检查(一)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院务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我院开展院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推动医院依法执业,文明行医,建设和谐医院。
特修订院务公开制度,内容如下:一、实施原则(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和依靠职工办院的方针。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三)坚持做到医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方案必须通过院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
二、公开内容(一)向社会公开部分1、医院资质信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3、实行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制、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和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制。
4、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5、各类便民措施、就诊流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医院内部公开部分1、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工作总结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完成情况。
2、医院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3、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情况,大宗物资和药品采购情况。
4、医院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
5、医院干部任免、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人事制度改革,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6、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医院职工有违法、违规等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处罚情况。
8、为职工缴纳保险及其它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9、医院人才培养、引进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办法及执行情况。
10、党委发展党员公示,党费收缴等执行情况。
11、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述职述廉评议及结果。
12、医院职工年度医德考核结果和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13、其它认为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一)向社会公开部分1、在门诊大厅设立公开专栏。
2、在门诊等部位设立电子显示屏。
3、召开病友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4、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在门诊和病区设立意见箱。
5、通过院报、院网等宣传载体。
(二)对医院内部公开部分1、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日常工作主要通过院务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工团联席会、院周会、科务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设立院务公开栏,科务公开栏。
4、通过医院网站、医院局域网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院务公开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推进指导、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完善管理。
(二)分工负责,各尽其职。
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分工,逐项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到位。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发现问题由各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的责任科室及时上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严肃处理。
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通过接受患者咨询、进行门诊和住院患者的满意度调查,以及对术后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了解医院的服务是否令患者满意,以便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对职工的调查了解职工对医院管理机构和领导工作是否满意,质量方针是否符合当前医院的发展和要求。
通过对医疗护理人员的调查了解医师、护理对检验、药房、医院后勤服务是否满意,以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二、调查原则开展满意度调查,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
依靠群众,增强参加调查群众的广泛性、代表性,切实把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实顺畅地反映上来。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既要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和实效,又要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导参与调查的群众全面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填写调查意见。
(三)坚持上下结合,整体推进。
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展开。
调查方案要简便易行,减轻基层负担。
(四)坚持从严要求,务求实效。
强调高标准、严要求,精心操作,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三、调查范围全院各科室。
四、调查职责分工(一)门诊部负责对门诊就诊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收取《肥城市中医医院满意度评价卡》;受理患者及其家属投诉;记录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的信息,反馈给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并跟踪验证处理结果。
(二)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接受、处理患者反馈的信息,并将患者及其家属的抱怨或投诉的处理结果反馈。
(三)党办负责对满意度的调查资料进行总体发放统计、分析,结果报院长,并提交管理评审,进行持续改进。
(四)医务部、护理部举办讲习班、义诊等活动,积极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期望,及时反馈给医院有关部门并得到处理。
(五)党办负责全院职工对医院院领导的满意度调查。
(六)党办负责《医疗、护理人员对医技科室满意度调查》、《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和《临床科室对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
五、调查指标体系见《肥城市中医医院满意度评价卡》、《医疗、护理人员对医技科室满意度调查表》、《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和《临床科室对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表》(附件1-4)。
六、调查程序七、调查方法和信息收集整理(一)门诊部每月向门诊患者发放《肥城市中医医院满意度评价卡》,党办向住院患者发放《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满意度调查,征求患者对医院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就医环境的满意程度、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
门诊患者的满意度调查问卷回收率超过当月门诊患者总数的3%,住院患者的满意度调查问卷回收率超过当月入院患者总数的30%,才视此月调查。
(二)患者以面谈、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的咨询、提供的建议,由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负责解答,并记录登记;暂时未解答的,要详细记录并与有关部门研究后,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医院设有两个患者意见箱,一个在门诊候诊区;一个在公示栏,由患者或其家属写后,投入患者意见箱。
由党办定期开箱并登记向院办办公会汇报。
(四)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患者及其家属反馈的抱怨或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并于2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患者,重大投诉例外。
(五)党办每季度1次《医疗、护理人员对医技科室满意度调查》、《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和《临床科室对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回收率>60%。
(六)党办负责每季度一次征求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八、数据分析和处理(一)党办概括各类问卷调查的情况和《来信来访登记》按满意度统计方法进行统计分析,确定患者的需求和期望,及医院需改进的情况,上报院长,并提交管理评审,以持续改进医院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