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工作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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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我市拟建立律师轮流值班制度,聘请市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轮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接听“12348”咨询热线电话,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XX市委办、政府办《XX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诉讼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二、主要内容
(一)值班律师组成
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由各市级律师事务所轮流派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律师值班,每个律师事务所值班一周。
(二)值班律师职责:
1、告知来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疑是免费的;
2、要求来访人员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如:户籍或有效身
份证、联系电话等,并指导来访人员填写法律援助值班接待来访人员登记表;
3、值班人员接待来访人员时,应填写《法律援助来访咨询登记表》;
4、来访人员咨询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在解答问题时告知其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来访人咨询问题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指导来访人员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5、来访人员希望聘请律师的,值班人员应提供本地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册,由来访人员自行选择,值班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不得擅自推荐。
(三)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便利,招揽案件自己代理或向来访人员推荐收费律师。
2、刁难、歧视来访人,推诿、敷衍、无故拖延办理来访事项。
3、丢失、隐匿和擅自损毁来访人的材料。
4、收取来访人的财物。
5、泄露来访人的个人隐私。
6、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缺席等违反工作纪律。
7、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8、不按时交接来访人员登记表。
三、经费保障
值班律师按照行政机关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值班,值班律师每人每天200元,其他咨询接待人员每人每天100元。值班费用由市司法局财务根据考勤记录进行支出。
XX市司法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