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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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长沙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录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1)

(一)指导思想 (1)

(二)编制原则 (2)

三、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3)

四、计划指标 (3)

(一)计划年度储备土地规模、结构及分布 (3)

1、储备土地总量 (3)

2、储备土地结构 (3)

3、储备土地空间分布 (3)

(二)计划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及时序 (4)

1、前期开发规模 (4)

(三)计划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 (5)

1、储备土地供应总量 (5)

2、储备土地供应结构 (5)

3、储备土地供应时序安排 (6)

(四)计划年度储备土地管护与临时利用 (6)

(五)计划年度末库存储备土地情况 (6)

1、库存储备土地总量 (6)

2、库存储备土地结构 (6)

(六)土地储备投资资金需求分析 (6)

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7)

(一)建立计划公示制度 (7)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7)

(三)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项目调度 (7)

(四)建立计划实施的考核制度 (8)

附表一:长沙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指标汇总表 (9)

附表二:长沙县2019年度储备土地规划用途结构表 (10)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规范土地储备工作,加强国家调控土地市场,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11月颁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在此基础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7〕11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做好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8〕114号)等文件的要求,在长沙市宏观经济背景下,基于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长沙县近年来土地审批、土地储备和供应等情况,按照《湖南省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湘国土资发〔2017〕37号)》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全面兼顾发展方

针,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长沙县加快建成“一化一城一区一地”、早日挺进全国前三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县域与省会全面融合,园区与城市相互支撑,综合性交通枢纽基本成型,现代化基础设施覆盖城乡,全面建成高品质省会东部新城。

(二)编制原则

1、节约集约原则

纳入储备的土地必须符合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长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长沙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控制增量土地的收储,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优化收储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2、协调发展原则

加大长沙县重点发展地区和重点预控地区的土地储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大城市重大产业类项目、基础设施类、民生类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全面提升长沙县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水平。

3、动态平衡原则

综合考虑长沙县的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储备开发潜力,根据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状况,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及城市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指标,保持年度土地储备供需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适度弹性原则

为保障土地市场的有效供给与调控,应以土地供应为目标,按照以“供”定“储”安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同时,土地储备计划还应保留适当的弹性,做到滚动管理,实现“ 超前规划、提前运作、弹性管理”。

三、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长沙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适用范围为长沙县行政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长沙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长沙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是指对土地储备的总量、结构、布局、前期开发时序、储备土地供应规模、临时利用与管护方案、资金需求规模和筹措方式等做出的统筹安排。

(一)计划年度储备土地规模、结构及分布

1、储备土地总量

长沙县2019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为1353.55公顷,其中,已入库储备地块规模为504.31公顷,占储备土地总规模的比重为37.26%;拟入库储备地块规模为849.24公顷,占储备土地总规模的比重为62.74%。

2、储备土地结构

长沙县2019年度储备土地结构中,商服用地储备规模为275.47公顷,住宅用地储备规模为264.8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储备规模为456.4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储备规模为347.78公顷,交

通运输用地储备规模为8.56公顷,特殊用地储备规模为0.49公顷。需要特殊说明的是2018年9月召开了高铁会展新城建设调度会,会议确定黄兴镇会展中心重大项目109.26公顷,均为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商服用地48.93公顷,住宅用地43.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16.53公顷。

3、储备土地空间分布

2019年土地储备总量中,储备地块主要分布在县城区和黄花镇、黄兴镇。其中,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县城区以及黄兴镇、黄花镇,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县城区以及黄花镇,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县城区以及黄花镇(主要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花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空港城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黄兴镇、黄花镇和星沙街道。

(二)计划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及时序

1、前期开发规模

2019年度长沙县前期开发储备土地面积614.07公顷,其中已入库储备地块前期开发面积122.44公顷,占前期开发总规模的比重为19.94%;拟入库储备地块前期开发面积491.63公顷,占前期开发总规模的比重为80.06%。前期开发程度主要为“五通一平”。

从前期开发土地结构安排上看,长沙县前期开发规模中商服用地面积为131.86公顷,占总量的21.48%;住宅用地面积为114.77公顷,占总量的18.69%;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229.86公顷,占总量的37.4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129.29公顷,占总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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