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

合集下载

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报告编号:水资源2008006A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二〇○八年七月目录第1章项目概况 (3)1.1项目由来 (3)1.2建设项目情况 (3)第2章工程内容 (5)2.1工程主要内容 (5)第3章周围环境概况 (9)3.1周边环境状况 (9)3.2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9)3.3保护目标 (9)第4章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1)4.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1)4.2水土保持影响分析结论 (11)4.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2)4.4底泥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13)4.5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3)第5章污染防治对策及经济技术论证 (14)5.1污染防治对策 (14)5.2环保投资分析 (15)第6章公众参与 (16)6.1公众参与 (16)6.2公示 (16)第7章环评总结论 (17)第1章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为提高绍兴平原整体排涝能力、完善平原河道配水系统、改善平原整体水环境,根据《绍兴县河道总体规划》,绍兴县河道总体框架为“三纵六横”和“两溪”,而东小江及滨海大河正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东西向排涝骨干河道。

东小江及滨海大河整治工程被《绍兴县河道总体规划》列入近期实施工程,随着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绍兴县清水河道建设工程”的深入开展,适时实施对东小江及滨海大河的整治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

同时,根据《绍兴县河道总体规划》,在绍兴北部围垦区钱塘江海塘堤线建排涝闸,水闸功能以排涝和生态环境改善为主。

拟建滨海闸位于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北侧,曹娥江大闸西侧3.7km,其闸址处海塘堤线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钱塘江尖山河段整治规划》规定的钱塘江南岸规划堤线(即永久性海塘)位置,闸址处海塘堤线今后将保持稳定,不再向外围垦。

工程建成后,滨海闸和海塘堤防将发挥防洪挡潮功能,保护绍兴平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主要内容有:1、河道工程:通过拓浚、护岸等工程措施,对东小江及滨海大河进行综合整治,起点为钱清镇西小江,终点为海涂九七丘一期北堤,全长约51.30km;2、水闸工程:新建滨海排涝闸、节制闸各一座,建设两闸之间连接河道约1.70km;3、桥梁及节制闸改建工程:根据河道整治防洪排涝标准,对河道上相关阻水桥梁及建筑物进行拆建或改建,主要包括拆建或改建桥梁36座,拆除节制闸5座等。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16〕26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16〕26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16〕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8日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目录前言. 4一、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 5(一)发展成效. 5(二)面临形势. 10(三)存在问题. 10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2(一)指导思想. 12(二)基本原则. 12三、发展目标. 13(一)构建立体型防治体系,实现“洪涝可控”. 13 (二)构建高效型供水体系,实现“用水可保”. 14 (三)构建生态型清水体系,实现“水清岸绿”. 14 (四)构建现代型水管体系,实现“水管标化”. 14 (五)构建文化型水景体系,实现“水文交融”. 15 四、工程建设任务. 16(一)“强库”工程. 16(二)“固堤”工程. 17(三)“扩排”工程. 18(四)“开源”工程. 20(五)“提升”工程. 20(六)“综治”工程. 21五、管理改革任务. 22(一)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管理机制. 23(二)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机制. 24(三)健全水利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25(四)健全水利工程建管长效机制. 25(五)健全水行政管理法制化机制. 26(六)健全水利行业能力提升机制. 27六、投资规模与用地需求. 28(一)投资安排. 28(二)用地需求. 29七、环境影响与规划效果. 30(一)环境影响评价. 30(二)规划效果评估. 31八、保障措施. 32(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33(二)深化前期,保障要素. 33(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33(四)做好宣传,形成合力. 33九、名词解释. 35前言“十二五”以来,我市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以及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决策部署以来,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快速推进、成效显著,绍兴水利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9•【字号】绍政发[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发〔2009〕54号)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鉴湖是省级风景名胜区,是绍兴黄酒的主要水源地。

鉴湖水域是我市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约有近百万人口。

保护和治理鉴湖水域环境直接影响绍兴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988年7月23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 2009年4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五次修正。

为贯彻实施新修正的《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鉴湖水域环境综合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鉴湖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绍兴中心城市建设,提高绍兴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通过为期三年的综合整治,使鉴湖水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污染物总量进一步得到控制,群众对鉴湖水域水环境满意度不断提高,使鉴湖水域成为绍兴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绍兴中心城市主要景点、绍兴主要休闲区之一。

(一)加快调整工业结构,加大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

重污染企业关、停、并、转,重点耗能、耗水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95%以上,特别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100%实现集中处理,一般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90%以上。

(二)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治理水平。

水域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保持在95%以上,所有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现发布《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永昌二OO二年八月九日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河道管理,保护绍兴历史文化名城及水乡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城区范围内城市河道及其堤坎、排涝泵站、翻水泵站、水闸、引水渠、溢洪道、沿河护栏等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城市河道)的保护和管理。

城市河道两岸保护管理的具体范围,由水利、建设等部门予以确定。

城市河道内的航道和渔政管理等,依法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河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已由市建设部门保护和管理的环城河以内的河道(不含环城河)和公园绿地内的湖泊,仍由市建设部门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市环保、交通、工商、卫生、国土等部门,区人民政府以及街道(镇),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市河道管理工作。

居(村)委会及沿河单位负责相关河段的协管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河道、防止水体污染的义务。

对破坏、污染河道环境,侵占、损毁城市河道的行为都有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六条城市河道整治应当服从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河道历史风貌的保护,符合城市人文景观及生态要求。

第七条城市河道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城市河道疏浚和整治计划,定期对河道实施疏浚和整治,严格控制河道的景观水位,保证有关设施的完好。

第八条城市河道水质应当符合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要求,市环保部门应定期公布河道水质情况。

绍兴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办法

绍兴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办法

绍兴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29•【字号】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施行日期】2003.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现发布《绍兴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绍兴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前款所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

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水资源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内容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协调。

(一)曹娥江流域和全市的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其他江河流域和各县(市、区)的水资源综合规划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三)水资源专业规划由所在地的有关部门编制,依法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对开发建设中涉及的河道治理、防洪等也应编制专业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依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0.12•【字号】绍政办发〔2012〕135号•【施行日期】2012.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2〕135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理顺市区河道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城市河道“共管、共享”机制,促进市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现就有关工作作如下通知: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职能,强化社会监督力量;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意识,营造共同参与河道管理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市区河道范围内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倒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确保市区河道水环境持续好转。

二、实施范围“河长制”实施范围为市区二环线以内,东至二环东路,西至二环西路,南至二环南路,北至二环北路内的49条主要河道。

三、责任单位市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河道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为三级河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负责人为三级河长;社区(居委会)所在街道(乡镇)为二级河长单位,街道(乡镇)行政主要领导为二级河长;越城区政府、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镜湖新区管委会为一级河长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一级河长;市区其他区域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

四、工作职责(一)河长单位职责1.一级河长单位对区域内河道水质提升、水环境改善负总责。

负责做好辖区内“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检查、考核,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

负责做好区域内责任河段的清草保洁、清污清淤、护岸维护等日常管护工作。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05.30•【字号】绍政办发〔2006〕107号•【施行日期】200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曹娥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发源于金华市磐安县,自南而北流经东阳市后进入我市新昌县、嵊州市、上虞市、越城区、绍兴县,在绍兴县新三江闸以下流入杭州湾。

在我市境内长157km,流域面积达5169km2,占我市总面积的62.6%;流域人口329万,占我市总人口的75.7%以上。

曹娥江流域环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其水资源能否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将直接影响到浙江东部地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曹娥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已列入全省八大水系整治任务,在今年市人代会上,关于切实加强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也被列为议案。

为此,根据《绍兴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和《绍兴市曹娥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结合全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际,特制订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打造生态绍兴、和谐绍兴”的战略目标,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全市统筹与以县(市)为主实施相结合;(二)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四)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2•【字号】绍政办发[2008]40号•【施行日期】2008.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生态绍兴建设,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绍兴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和指导方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打造生态绍兴、和谐绍兴”战略目标,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解决各县(市、区)存在的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使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坚持协调共赢、优化发展;坚持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绍兴河道调研报告

绍兴河道调研报告

绍兴河道调研报告绍兴市位于浙江省北部,是一座以水网密布而闻名的城市。

其中,河道作为绍兴市重要的水系组成部分,对城市的交通运输、灌溉排水以及生态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绍兴市河道的状况,特对绍兴市主要的河道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撰写了该报告。

调研主要目的为了解绍兴市河道的规模、水质、管理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首先,绍兴市河道的规模较大,主要包括京杭大运河、绍兴防洪河、凤凰河等。

这些河道在城市中起到了连接不同区域的作用,为城市的交通运输提供了便利。

另外,绍兴市的河道还经过了一系列的整治工程,如加宽疏浚、河道疏通等,提高了河道的通行能力。

然而,在河道的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河道的水质问题。

调研发现,由于绍兴市水系发达,河道中存在大量的农业排污和市区雨污水的排放,导致河道水质不容乐观。

其次,存在一些无证建设的现象,如在河道两岸私搭乱建、违规增设码头等,严重影响了河道的水流畅通和景观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应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和管理,加大对农业和市区排污的治理力度,提高河道的水质水平。

其次,应加强对河道管理的力度,加强对无证建设的整治和清理,保护河道水流畅通和景观质量。

同时,可以加大河道的保护力度,修缮古老的河道建筑,丰富河道的文化内涵。

最后,绍兴市河道在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河道作为城市的重要交通运输通道,可以进一步发展水上交通,提高城市的交通运输效率。

另一方面,河道的整治和管理也为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机遇,可以通过河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总之,绍兴市河道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对河道的调研,我们了解了绍兴市河道的规模、水质、管理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希望绍兴市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河道管理,加大河道的保护力度,使其更好地发挥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7•【字号】绍政办发[2013]54号•【施行日期】201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7日绍兴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城乡河道清理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动生态绍兴和美丽绍兴建设,按照省生态办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四边三化”、“清水工程”和“三改一拆”等行动的总体部署,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着力解决城乡河道清理保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实现“四到位”、“四提升”目标。

“四到位”即基本实现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长效管理责任主体到位、专人负责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和相应设施到位,“四提升”即实现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提升、农村环境状况普遍提升、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品质不断提升和城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

三、进度安排和主要任务(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

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面排查,扎实开展“双清”整治月活动,基本解决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河道清洁,无废弃漂浮物、无病死动物、河中无障碍物和沿岸无垃圾;确保乡村清洁,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绍兴市水土保持规划

绍兴市水土保持规划

绍兴市水土保持规划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二〇一五年四月绍兴市水土保持规划报批修订表评审意见主要修改位置修改的主要内容专家组意见修改根据市级规划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划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全文修改后,文本全部以绍兴市为规划范围进行论述深化绍兴市水土流失发生、发展趋势的分析评价,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思路和水土保持工作重点1.3水土流失现状目前绍兴市仍有904.13km2的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河道、开发建设项目、土地开发利用、经果林种植、围垦,水土保持的重点在于预防,对已存在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

结合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完善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和任务;根据规划目标,完善近期项目安排。

3.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9.实施进度及投资匡算全市近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km2,年平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48km2,水土流失总治理率达到26.54%,中度及以上侵蚀削减率达到15.15%。

根据省级下达的对越城区的规划任务为0,故去除了原文本中对越城区金家岭、荷湖小流域的治理。

针对绍兴市实际,完善综合监管规划内容,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实施保障措施内容和科技支撑建设内容和要求。

8.综合监管规划监督管理主要从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等方面进行,绍兴市水利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保工作,科技支撑需要建立科研机构,与各大院校合作等方式。

进一步做好本规划与绍兴市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

9.2近期重点项目安排收集绍兴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绍兴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林业“十二五”,在项目安排中与各规划相互配合。

续表评审意见主要修改位置修改的主要内容各部门意见修改林业局提出文本中涉及林业方面数据较老 1.基本情况全市累计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5个,省级森林城镇25个、省级森林村庄78个;市级森林城镇41个、森林村庄203个。

土地利用数据未采用2013年的。

矿山治理数量等有误2.1现状评价及存在问题采用了国土局最新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全市累计治理废弃矿山147家,累计完成废弃矿井91个。

绍兴市大环河水环境整治南河工程 彰显城市个性 实现环境友好

绍兴市大环河水环境整治南河工程 彰显城市个性 实现环境友好

不 到 行 洪 排 涝 和 通 航 要 求 的河 段 进
行 了 拓 宽 和 疏 浚 . 通 了 市 区 南 部 地 连

建设理 念
新建 桥梁 l 1座 . 新 增 绿 地 面 积 共 5_ 73万 m , 建 景 点 4 处 , 挖 土 石 新 开
方 10万 m , 浚 河 道 淤 泥 l 2 疏 4万 m .
利用 山 岙 、废 弃 漤 底 进 行 填 埋 封 闭
处理 , 面恢复植被或建造建 筑物 . 上
点 , 用生态 、 采 自然 的手 段 . 因地 制 宜, 结合 周 边环 境 , 山水 于 一 体 , 融 体
现 以 人 为 本 、 与 自 然 和 谐 相 处 的 理 人 念 。通 过 清 淤 、 坎 、 乱 、 绿 、 砌 拆 布 建
市进 一 步发 展 , 郊 接 合 处河 道 污 染 城
越 来 越 严 重 。 态 与 环 境 遭 到 严 重 破 生
护 岸 采 用 了重力 式 挡 墙 、 自然 砌坎 等
多 种 形 式 , 有 护 岸 内 预 留生 态 通 道 . 所 给 水 生 物 增 设 了 生 存 空 间 。 沿 河 架 设 桥 梁 ,桥 梁 形 式 与 周 边 建 筑 物 和 人 文
原 则 . 留和种 植 了适 合 江南 水 乡 的 保
四 季分 明 的植 物物 种 共 10余 种 . 7 同
时 建 成 了 若 耶 悠 远 、 池 迎 宾 、 镜 天 天 园、 曲水 崇 山等 四大景 点 。 2市 区 的防 洪排 涝 能 力有 了很 大 . 的 提高
绍 兴 的 地 势 南 高 北 低 , 部 是 丘 南 陵 山地 , 部 为平 原 水 乡 , 网密 布 , 北 水 河 道 纵 横 。发 源 于 南 部 山 区 的皇拯 索

绍兴市区河道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

绍兴市区河道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

绍兴市区河道管理办法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现发布《绍兴市区河道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张金如二○○七年五月十五日绍兴市区河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区河道的保护和管理,改善市区河道水环境,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充分发挥市区河道的综合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实施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区(含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会稽山旅游度假区,该四区域以下合称为各开发园区)范围内的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整治、利用、保护、开发和与之相关的管理活动。

市区河道内的航道和渔业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规划、建设、环保、农业、交通、卫生、城管执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涉及市区河道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区河道的日常管护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河道的整治、疏浚、保洁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制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区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止水体污染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检举违反河道管理的行为。

对保护市区河道及附属设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整治第七条市规划部门和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应划定城市蓝线系统,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市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绍政办发〔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7日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精神,加强大运河绍兴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用途、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管控,打造彰显运河古韵的文化活力传承带、展现现代治理的生态文明展示带、弘扬中华文明的运河旅游休闲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文件,编制本细则。

1.2 管控原则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强化引领,实施规划管控;古今融合,传承历史文脉;因地制宜,突出绍兴特色。

1.3 适用范围本细则用于指导绍兴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

2 管控分区划定规则2.1 起始线和终止线划定规则以河道临水边界线为起始线,以具体地物或地形(道路、河流、桥梁、自然山体、建〔构〕筑物外围界线)等实际使用的地理空间边界为终止线。

起始线、终止线通过详细规划进行空间落位,建立起始线、终止线数据库,纳入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因岸线整治、河道改造等情况改变河道临水线的,起始线及核心监控区范围原则上不作调整。

2.2 核心监控区范围划定核心监控区范围包括大运河绍兴段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约2000米范围,面积约308.8平方公里;涉及柯桥区、越城区、上虞区共23个街道、镇,其中包括柯桥区钱清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柯桥街道、柯岩街道等5个街道,越城区府山街道、塔山街道、北海街道、迪荡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东浦街道、灵芝街道、东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等11个街道,上虞区道墟街道、东关街道、曹娥街道、百官街道、梁湖街道、小越街道、驿亭镇等7个街道、镇。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重点水利工作的通知-绍政发[2011]70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重点水利工作的通知-绍政发[2011]70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重点水利工作的通知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重点水利工作的通知(绍政发〔201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11〕61号)和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十二五”期间重点水利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加强基础水利建设1.加快推进水库建设。

全面完成新昌县钦寸水库、诸暨市永宁水库、绍兴县夏泽水库等3个大中型水库建设。

组织开展上虞市隐潭水库、新昌县镜岭水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启动建设。

2.加快推进治江围涂和标准海塘建设。

完成上虞市世纪丘和世纪新丘5.52万亩滩涂围垦任务,建成沿杭州湾20公里百年一遇标准海塘,加固曹娥江下游两岸55.5公里百年一遇标准堤防。

3.加快推进曹娥江、浦阳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

完成嵊州段、诸暨段等52.6公里钱塘江治理工程,上虞市梁湖砂塘加固工程,嵊州市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

其中城区防洪能力达到五十年一遇,主要农防堤达到二十年一遇标准。

4.加快推进平原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完成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新三江闸配套河道拓浚工程,上虞市虞北排涝骨干河道整治工程、虞北新东进闸工程及3号闸工程,诸暨市浦阳江,嵊州市城区排涝站改扩建工程。

5.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全面完成长诏、陈蔡、丰潭、坂头、安华、门溪等6座大中型水库,11座小(一)型水库,124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

绍兴市城区河道整治工程若干问题初探

绍兴市城区河道整治工程若干问题初探

污水收集系统 , 从源头上治理污水,营造了良好的城市水
网生态 环境 。 ()绿化特点 ,让 城市 环绕生态 长廊 。城河两 岸公 园、 5
3 1 环城河整治 .
从 19 99年开始 ,按 照 “ 防洪 、城 建 、环 保 、文化 、旅
游”五大功能的要求 ,投资 1 亿元 ,对全长 1 n 2 2 I的环城 k
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 新砌 、整修环城河两岸河 坎 2 4k m;治 理河道污染 ,疏浚淤泥 4 o万 I ;拓宽铁路桥涵 ,拓 浚平 水 I | 3 东江 ,防洪 标 准达 到 1 年 一 遇 ;建 设沿 河绿 化 休 闲 带 , 0 0 绿化面积 5 万 ; 0 拓宽沿河 道路 6 0 整修 环城西路 、 0 0 m, 环城北 路路面 ; 现水 城历 史文化 , 设八 大 景点 ;开 展 展 建
对话 的场所 。使水 利建设 与绍 兴高速 增长 的 国民经济 与社 会发展相适应 ,达到人与 自然和谐 相处。
3 整治 内容
绍兴市城 区河道整治见 图 l 。
圈 1 绍兴市城 区河道整 治示意图
32 大环 河拓 浚 .
按照 “ 城在水中, 水绕城走 ”的大城市水环境建设思
路, 拓建构 筑大 环河 ,形 成 “ 二环 绿水 绕古 城”的水 城新 形象 。2O 年 ,全长 4 m的大环河样板 段平水东 江开工 建 O2 k
和城 区内 1 条河道 的疏浚砌 坎等综合 整治。八大景 点除鉴 5 水苑 、 百花苑 、河 清园属休闲公 园外 , 山园 、治水 广场 、 稽 西园、 迎恩 门 、 泗 门景 点均具 有丰 富的历 史水 文化 。环 都 城河 工程 的竣 工 ,全 面 有 效 地发 挥 了防洪 、城建 、环 保 、

漳河河道治理初步设计报告

漳河河道治理初步设计报告

漳河河道治理初步设计报告一、漳河是位于中国浙江省绍兴市的重要支流,长约60公里。

由于受到工业废水和农业污染的影响,河道水质严重污染,环境保护成为现代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改善漳河的水质和生态环境,我们进行了初步设计。

二、治理措施2.1 河道整治漳河道路沿岸的一些非法采砂、乱排污等现象严重破坏了河道的生态环境,对治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将对漳河道路两侧进行整治,实施岸线绿化和护坡造林工程,加强护坡和防护措施,为治理工作创造必要的先决条件。

2.2 污染源治理漳河流域中的许多河流和池塘具有较好的水质,但受到来自生活、农业和工业等各种污染源的影响,漳河本身的水质却非常糟糕。

因此,我们将通过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工艺,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

同时,加大工业企业、养殖和农业的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环保税等税收政策,形成关于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效果。

2.3 水生态修复为了恢复漳河的水生态系统,我们将通过水生态修复并配合大面积的绿化工程来重新塑造河道的生态结构。

即: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减轻河流污染物负荷,实现河道的生态恢复和栖息地的自然再生。

2.4 水体监测与评估为有效监测和评估漳河治理后的水质、生态和环境效益,我们将在治理工作完成后,建立漳河水环境污染源监测系统,并根据不同的治理方案,建立一套完善的水质评估体系,实现对河道水质的实时监测和长期评估。

三、治理效果通过对漳河治理的初步设计和整治措施的实施,预计将实现以下目标:1.漳河水体中的COD、B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水质逐渐恢复和改善。

2.漳河河道生态系统逐渐完善,鱼类、藻类和微生物种群有望重新恢复生机。

3.漳河河道内的生态环境有望得到恢复和改善,对城市地区的生态环境形成重要补充和保护。

4.形成有效的环保税制等政策,形成关于污染防治的长期机制,确保治理效果的可持续性和长效性。

四、漳河治理是一项艰巨而又必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始终齐心协力地参与到其中。

绍兴市袍江工业区

绍兴市袍江工业区

绍兴市袍江工业区防洪及河道整治规划(摘要)1 规划目标和原则1.1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实施办法;2.《萧绍平原治涝规划报告》(2000.6);3.《绍兴平原河道治理规划报告》(2002.4);4.《防洪标准》(GB50201—94);5.《绍兴市袍江工业区城市总体规划》;6.《绍兴市袍江工业区总体规划调整(2002-2020)》;7.《杭甬运河绍兴段航道工程》;8.《斗门镇、马山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 规划范围和标准1.2.1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考虑工业区远期规划区域,结合周边水系格局,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至越兴路及长水江、西至外官塘,北至马海海塘、南至杭甬运河与规划凤林路外包线。

规划区域面积:70.7km2。

其中工业区面积为:66.2km2。

1.2.2 规划标准根据《袍江工业区城市总体规划》,袍江工业区是绍兴中心城市以发展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的,经济繁荣、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业新城,规划至2020年,工业区人口规模为25万左右,城区面积为66.2km2。

根据其城市规模属于Ⅲ等中等城市,考虑地处平原地区的情况,按《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规划工业区域为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1.3 规划原则按《袍江工业区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规划范围内的防洪排涝的问题,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兼顾、讲求效益的原则,遵循《水法》、《防洪法》和《浙江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正确处理水利建设与国土利用、排涝与抗旱、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关系,提出城市防洪规划总格局及河道整治方案。

同时结合绍兴平原自然条件和袍江工业区布局,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绍兴平原河道治理规划报告》的河道治理规划总格局为指导,对工业区的骨干河道的具体走向、规模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结合城市长远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城区排水河道网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绍兴段)保护范围内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绍兴段)保护范围内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绍兴段)保护范围内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4.25
•【字号】浙政函〔2023〕42号
•【施行日期】2023.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绍兴段)保护范围内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
浙政函〔2023〕42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萧绍海塘保护范围内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请示》(绍政〔2023〕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绍兴段)保护范围内实施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二、你市要督促上虞区政府加强工程实施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开展施工,确保文物安全。

三、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按程序
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落实保护措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城南新区部分)摘要1 规划范围、标准和任务规划范围本规划在遵循《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基础上,将具体的水系规划范围确定为北至南环河、南至解南公路、东至绍甘线、西至山阴路,规划区面积为28.7 km2。

现状规划区河湖水面积为 2.794km2,(不包括南环河水面积),水面率为%。

规划标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及《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绍兴市区越城组团的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城南新区是越城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防洪标准也为100年一遇。

规划依据1.《水法》、《防洪法》、《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防洪标准》、《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程规范;2.《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告》及《调整意见》;3.《绍兴市城区防洪规划报告》();4.《绍兴县平原河道治理规划报告》();5.《萧绍平原治涝规划报告》;6.《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7.《绍兴市越城组团分区规划方案》;8.《绍兴市城南新区规划》();9.《绍兴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规划原则1.按照《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城市规划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2.本次规划与《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绍兴市城市防洪规划》及有关规划内容相衔接;3.建设高标准的防洪排涝体系,形成南北畅通、东西沟通、纵横连接、排灌自如的骨干河网体系;4.遵循平原河网现有水系基本格局,保持水乡风貌,充分发挥水生态环境综合功能;5.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对原农村水域河网进行改造整治,符合大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规划水平年本规划水平年与《绍兴市城南新区规划》水平年相一致,分近期2004-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规划治理目标和任务为了提高规划区内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改进河道水系面貌,恢复和强化河道功能,改善与保护城市水环境,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以及协调好河道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根据防洪排涝标准,研究提出规划区主要河道防洪排涝工程的总体布局及规模;2.根据保护与改善规划区河道水环境要求,提出水域布局及水质要求;3.在满足防洪排涝的前提下,研究并提出城建、交通等工程涉河建筑的规划建设原则;4.对规划区内所有河道进行堤线整治规划,明确管理保护范围;5.提出河道治理实施意见和管理意见。

2 防洪方案规划治理原则城南新区作为绍兴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防洪排涝方案必须遵循《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中所确定的原则:即建设高标准的防洪排涝体系,形成南北畅通、东西沟通、纵横连接、排灌自如的骨干河网体系;遵循平原河网现有水系基本格局,保持水乡风貌,充分发挥水生态环境综合功能;同时又要结合城南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城南新区的具体的水系特点、地理情况、开发建设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引”、“拓”、“疏”、“抬”相结合的综合防洪排涝体系。

引:城南新区三面环山,北面为环城南河,区内洪水主要为山区的雨水,当发生暴雨时,雨水通过山体分水线自动汇集,汇流至山谷的排洪沟后穿过绍甘线、解南公路注入区内平原河网。

在现状条件下,沿线分布有大小不等的十数条排洪沟,这些排洪沟多数为天然形成,少数虽由人工开挖而成,但未经系统规划设计,排洪标准低下,远远达不到要求,雨水沿现有公路漫流。

因此根据《绍兴市城南新区规划》的要求,沿绍甘线、解南公路设置防洪渠,使山区雨水汇流至防洪渠,再充分利用现有的排洪沟,加以系统的规划设计,进行合理的布局。

排洪沟采用桥梁、箱涵的形式穿过绍甘线、解南公路使雨水排入河网。

拓:城南新区洪水主要来自南部山区,区内防洪工程的重点是将山区的洪水通过南北向的主行洪河道及时地向北部排出,因此南北向行洪顺畅是防洪工程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城南新区现状南北向的主行洪河道有四条,分别为南池江、坡塘江、纸柴江及山头井河。

这几条河的存在对城南新区的防洪排涝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总的来说,几条主行洪河道都存在着以下问题:①河道曲折不顺,宽窄不一;②河道上游断面缩小严重,只剩下几米,且淤积严重,部分地段已被阻塞;③沿河分布桥梁众多,但多数为人行桥,结构简单,跨度较小,行洪断面狭窄;④河道内普遍都在人工养殖珍珠,人为设障严重,不利于行洪;因此,对以上主行洪河道,根据设计洪峰流量和洪水位的要求,采用以拓为主,以疏为辅,同时加以清障的措施,增加河道行洪断面,确保洪水顺利下泄。

疏:据现场实地调查,新区内河道普遍存在淤积现象。

特别是东西向的连通河道,由于长期水流缓慢,得不到洪水冲刷,淤积十分严重,许多河道的水深不足两米,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道的行洪能力、减少了河道的调蓄水量,使得河道水位抬高。

因此对东西向河道的疏浚也是防洪工程的措施之一。

抬:城南新区的地面高程一般在~8.0米之间,靠近南部山脚处地面突然抬高,在10米以上。

随着新区的开发建设,对地面高程低于设计洪水位的区块,采取填高地面高程,并对河道砌石护岸的措施。

砌石护岸建设成本较低,填高地面高程可采取边建设边填高,谁开发谁填高的方式。

填高新区地面高程后,有利于区块雨水外排、减少积水之苦。

防洪方案规划城南新区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坡塘江相对较高,其与南环河交界处为5.59米,与大明路交界处为 5.67米,与玉山路交界处为 5.70米,与印山路交界处为5.80m,其余河道最高水位见表4-4。

总的来看,绍兴平原各频率洪水位相差较小,尤其是大洪水时的水位相差更小;山区洪水来势较快,洪峰形成时间较短。

因此,经综合分析考虑,城南新区河道安全超高取小值为0.2米;排洪渠安全超高取大值为0.5米。

根据以上安全超高,结合城南新区各河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确定新区范围内各区块开发建设地面高程。

以新区规划范围内路网为参照。

城南新区南部为山脚,北部为平原,因此除了山区的洪水外,还有平原区域的雨水外排问题。

由于平原区域自然坡降小,暴雨瞬时雨水难以排出,一方面在河道整治规划中尽可能保留区块原有水面,另一方面在城区规划中,应适当降低公园、绿地等地面高程,以滞纳洪水,建议上述地块的高程控制在~5.70m。

规划区内各河道控制点洪水位表(规划后)河道名称上游控制断面洪水位(P=1%)谢墅江印山路交界处 5.75m南池江印山路交界处 5.73m坡塘江印山路交界处 5.80m躲柱江印山路交界处 5.73m纸柴江印山路交界处 5.78m山头井河印山路交界处 5.78m新区地面最小控制高程表单位:m 道路名越南路大明路玉山路印山路解南公路绍甘线中兴南路解放南路大学路山阴路3 河道治理保护整治规划工程等级城南新区属于绍兴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绍兴城市属3等防护对象,相应的主要建筑物级别属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属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河道治理工程总体布置城南新区河道整治工程总体布置首先应遵循绍兴平原河道治理总格局,满足平原行洪排涝要求,其次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在现有河道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排水河道网络。

城南新区河道总体布置以两个方面为依据、按三个原则为控制、分四大河道类别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六纵一横一连”为城南新区规划范围内河道整治总体布置方案。

城南新区内河网密布,湖泊众多,它们都承担着新区的行洪、排涝、调蓄任务,三者密不可分。

为便于在纵横交错的河网中理清主次、确定不同的拓浚规模和治理重点,按河道承担任务的主次,根据《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技术要求》的规定,按河道建设的要求,结合城南新区河道布局的特点,新区洪水形成不同、新区河网水面率及新区开发建设程度的不同,把规划区域内所有河道及水面分为四类。

1、骨干河道(主干河道):主干河道以承担城南新区行洪排涝任务为主。

根据城南新区防洪规划和河道治理总格局,结合规划范围内水系现状,确定区域“六纵一横一连”构成城南新区的主干河道,控制河道宽度不小于30米。

2、重要河道(支干河道):主要承担连通主干河道,辅助行洪、调节主干河道流量的作用,同时起着区域涝水外排及调蓄水面的作用。

规划河道宽度以不小于20米控制。

3、一般河道(支流河道)及水面:主要起着汇集区块雨水及调蓄水量的作用。

河道宽度一般以不小于15米控制,局部河段不小于10米。

4、山区排洪渠:主要起着汇集山区雨水,并将洪水引入主行洪河道的作用。

排洪渠的宽度根据其引洪流量控制。

河道堤岸线布置原则及河道断面设计根据河道实际情况,河道设计断面拟定四种方案。

方案一:对未开发区或条件许可的河道采用低坎+护坡的复式断面型式,即底部基础采用抗冲刷的直立式浆砌块石挡墙,挡墙顶高程一般为 4.30m,挡墙以上部分采用斜坡式护岸,坡度为1:4,坡面绿化;方案二:对已开发区块骨干河道及支流,采用占地面积小的重力式挡墙,堤顶高程根据地面要求确定,面层采用20cm厚条石贴面;方案三:对于湖泊等宽阔水域,主要河道护岸设计断面以低坎+自然坡为主,坎顶高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局部可略低于常水位。

方案四:对于山区的排洪渠,护岸设计断面以低挡墙+卵石护坡为主,堤顶高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主干河道治理规划为了确保城南新区(规划范围内)南北向洪水排泄畅通以及东西向主干河道的贯通,根据城南新区防洪规划治理原则及河道堤岸线布置原则,结合规划范围内水系现状,确定区域“六纵一横一连”构成城南新区的主干河道。

其中“六纵”是指南池江主流(谢墅江)、南池江分支(南池江)、坡塘江主流(坡塘江)、坡塘江分支(躲柱江)、纸柴江及山头井河;“一横”由中远期南环河、劳家葑河及主干1#构成;“一连”为连接坡塘江与南池江的主干2#。

城南新区规划范围内“六纵一横一连”主干河道原长26.159Km,原水面亩,规划后河长25.471Km,水面亩,增加水面亩。

经过规划治理后,主干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大大加强。

主干河道的治理规划布置见城南新区主干河道规划布置图,河道参数见下表。

城南新区主干河道现状及规划参数表(规划范围内)序号河道名称现状规划后长度(m)宽度(m)水面积(亩)长度(m)宽度(m)水面积(亩)1谢墅江2826~64282630~64166 2南池江3385~108323730~1083坡塘江5812~113581230~1134躲柱江2861~251730~1015纸柴江2255~225530~1506山头井河2750~156275230~627中远期南环河3135~293730~768劳家葑河1322~132230~369主干1#508~50830~4910主干2#1305~130530~合计:2615925471规划区支干与支流河道治理规划城南新区的防洪排涝总格局为“六纵一横一连”的主干河道体系,但区内支干和支流河道众多,它们也对城南新区的防洪排涝起着一定的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