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拍摄器材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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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拍摄器材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器材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租赁器材及用途
乙方承租的器材明细以附件《租赁器材清单》为准。
乙方承租的器材用于拍摄电影*** (名称为暂定名称,最终以公映许可证所载名称为准,影片名称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以下简称该片)。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_年_月一日起至一年_月_日止。
若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须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征得甲方同意。延续租赁期与否须视有关的甲方器材有否预先被租用,甲方应优先保证乙方租用权,预先被租用前应提前告知乙方。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一元(含税)(大写:人民币一元整),甲方向乙方开具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经营租赁,器材租赁费。
乙方分4次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每期款项前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一次付款日为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一元(大写:人民币一元整),甲方收到上述费用后开始为乙方提供器材租赁服务;
第二次付款日为该片开机后第一日,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一元(大写:人民币一元整);
第三次付款日为_年_月一日前(含该日),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一元(大写:人民币一元整);
尾期付款日为年月日前(含该日),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尾款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一元整)。
乙方延长租赁期的,在甲方同意后,须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支付延长租期的租金。在本合同附件《租赁器材清单》所载器材均可延长租期的情况下,延长租期的租金为每日人民币一元。
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其他费用
所有耗材费用或器材保险由乙方承担。
以柴油/汽油燃料为动力的器材设备(如发电车等),各种油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委派的器材设备人员为:摄影组跟机员1人,机械组跟机员1人及灯光组跟机员1人。上述甲方委派的器材设备人员每月酬金总计为人民币一元,由乙方负担。乙方负责支付上述酬金并负责器材设备人员于拍摄期内的旅费、住宿及饮食。
器材提取及交还
乙方同意本合同承租的甲方器材设备由乙方自行到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自提自运。提取及交还器材地址为:_。
乙方有权及应当在提取器材前作仔细的测试及检查,确认所租用的器材状况良好并且能够正常使用。当乙方签收甲方器材后,则视为已确认器材设备功能正常、并无损坏,数量正确、并无缺少,全数均为乙方向甲方租赁或要求租赁之设备,乙方于签收时已清楚了解该等器材设备的功能及使用效果,并接受该等器材设备当时的状况。
当乙方将甲方器材送回甲方时,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甲方对返还的器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所返还器材有所损耗或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详细说明。甲乙双方应签署交接清单,器材的损耗或毁损情况以甲乙双方签收确认的交接清单为准。甲方接受乙方所返还的器材设备的,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了对损耗或毁损器材设备要求赔偿的权利。
如乙方委托甲方运送甲方器材,无论是单程或来回双程,乙方都须负责所有的风险及费用。由甲方器材离开甲方所在地起直至交回为止,如该等器材有任何损毁遗失,无论该等器材是否由甲方、甲方的雇员或甲方的代理人负责运送及暂时持有,器材保险公司应优先提供赔偿,超出保险赔偿部分由乙方承担。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承诺并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租赁的器材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权利租赁给乙方使用,并确保出租器材设备本身的正常使用性能,否则甲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器材设备在租赁期限内符合乙方拍摄要求,在租赁期内如
因所租器材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相同型号的器材,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只是以暂托形式将甲方器材租与乙方使用及持有,甲方始终保留对甲方器材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委派受托人于任何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适当时间及地点检视查核甲方器材的功能及状况,乙方不得作出反对、禁止或其他干涉行为。
乙方权利义务
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器材投买等额的保险以保障一切因意外、毁坏、失火、遗失及盗窃而引起的损失,投保金额应以甲方器材的重新购置价值为准。如器材损毁是因乙方原因,且保险理赔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妥善保管所租赁的甲方器材。如甲方器材有所毁坏及遗失,且确因乙方的疏忽而起,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负责赔偿。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将甲方器材妥善保管及存放,不可令甲方器材被盗用或非法挪用。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器材交于非专业人士使用,乙方不得将甲方器材转让、出租或出借给任何单位及个人。
乙方承诺遵照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指引及要求使用器材,在未达到要求的安全标准下,若乙方单方面坚持继续使用租赁器材的,乙方须承担及负责赔偿一切损毁、伤亡及其他意外所带来的后果。
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甲方器材制作的影像、音频等数据资料,甲方不对这些视频、音频等资料或数据负责。对于已经存储的资料的损失或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认可,任何向甲方归还或者递交的记录卡、硬盘将会清洗以便下次出租。
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器材不会因乙方原因牵涉任何法律诉讼、索偿、追讨、被扣押或被禁制。
若甲方器材有所毁坏及遗失,乙方不得擅自就所出现的问题或损坏对甲方器材进行维修,所有的相关受损器材维修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专业维修公司指导下进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器材毁坏或遗失,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有关的支出,包括所有维修及重新购置的费用。而在维修及重新购置器材期间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租用甲方器材的租金标准支付甲方租金。
保密条款
甲方应严格保守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与拍摄该片相关的一切内容及乙方的其他商业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属于乙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企业所有的管理、技术、财务、商业或其他任何方面的信息)。
甲方仅能为执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乙方保密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用作他用。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或因就本合同向会计师、律师等寻求咨询意见,及应国家有权机关要求予以披露的,不视为违反本保密条款。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未生效、被解除、效力终止、无效而失效,保密期限为永久,除非乙方同意甲方解除保密义务或乙方保密信息已经成为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公开信息。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如出现租赁器材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器材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全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赁总额的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延期拍摄支付的场地费、演员费等,延期拍摄承担的违约金、赔偿费等),甲方还应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