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解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解析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仅包括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也包括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能力。

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

(1)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A.当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后,即开始享有权利能力,也同时开始具备行为能力。当法人被撤销或解散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随之终止。

B.而自然人从出生之时起即享有权利能力,但行为能力则是要达到一定年龄并且精神健康方可完全具备。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要到其死亡时才终止,但行为能力却有可能在此之前因精神失常而暂时中止。

(2)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机关或者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

A.法人机关的行为,视同法人的行为。法人机关还可以委托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法人的代理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B.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由自然人自己完成,也可由其他人代理。

3、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产生和消灭:

(1)法人自依法成立时,其民事行为能力产生。

(2)法人被依法终止时,其民事行为能力消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