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之招标代理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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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考察报告
【篇一:对招标代理单位考察内容】
对招标代理单位的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性质、企业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企业信誉、公司理念、管理模式、
人力资源构成情况、代理质量意识、代理过程与职能部门及业主配
合情况、近年完成代理的类似项目情况、正在进行代理的和新承接
的代理项目情况、公司实力等。
注: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等要查看原件,考察单位业绩看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其他资料提供纸质版或复印件。
附件:考察情况附表
(一)被考察人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可增加表格)
(四)正在设计(监理、代理、审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可增加表格)
【篇二: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西南、西北调研组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日益增长和投资规模的不断增加,招投标事业
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已逐渐成为了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和
手段。而在这一过程中,招标代理作为法律规定的一种民事代理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招标代理活动也正向着规范、有序的专业代
理方向发展。
但近年发现,招标代理活动来自市场各方面的干扰事件日益增多,
如来自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问题,来自招标代理市场操作不规范的
问题,来自评标专家的不能客观公正评标的问题;以及来自行政监
督部门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问题等,直接制约和影响了招标代理
机构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我党的科学发展观,促进招标代理活动的健康、
可持续发展,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了“招标代理市场生存环境”的
专题调研,旨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生存环境做深入了解,掌握现状
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科学决策的一手资料,进
而指导招标代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调研部署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对本次调研活动进行了整体部署,统一制定了调
研提纲,分为中南、西南、东北、西北、华东、华北六个片区,由
协会专门人员组成了调研组,对招标代理机构生存环境进行调研。
2.1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从招标投标环境、行政监督环境、企业基本情况着手,调
研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执行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在本省执行情况,地方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本地区招投标机构是否有特殊待遇或特殊要求;
(2)招投标各个环节(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
等项目流程)能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3)本地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如何,在监督中是
否存在违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
(4)招标代理机构自身组织架构,即招标代理机构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企业资质、业务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情况;其他制约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问题。
2.2调研方法
采用“集中座谈”与“个别访问”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研。分别在兰州、西安、贵阳和重庆召开了四次座谈会,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性质、规
模的不同,邀请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座谈,会后对其中一些招标代理
机构进行深入走访。
2.3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邀请了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广西、贵州、四川、重庆、云南等10省市50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座谈,会后专门
走访了其中11家单位。
2.4资料收集方法
调研采用座谈、走访、统一问卷“三位一体”的方式收集材料,回收
有效调研问卷50份。所有问卷经核实后进行编码,输入计算机,然
后由小组人员进行统计分析和问题汇总。
三、调研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认为: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二年以来,招标代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招标代理机构分布和数量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需要,招标代理
成果显著,对提高投资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调研也发现,招标投标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制约招标代理事业可
持续发展的行为和事件,直接制约着招标代理机构的生存与发展,
反映问题数据分析见附件。
四、招标代理市场现状
4.1招标代理市场收益情况估算
据初步估算,目前全国约6000家招标代理机构年招标额可达13.90
万亿元,与2009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2.46万亿元相比,招标
代理比例达到61.89%左右。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主要包括:中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政府
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四类资格,同时具备四个甲级资质的招
标代理机构共有36家。从调
研情况看,具备的资质越全,招标代理机构年均招标额越大,统计
情况见图4-1,其中“四甲”指具备四个甲级资格的企业,其余类同。
图4-1
4.2 招标投标制度执行情况
调研表明,招标投标制度在各地基本上得到了有效落实,相关数据
统计结果见
图4-2。
图4-2
招标阶段:有84.61%的调查者认为,其在承揽代理业务时招标人
没有出现指定中标人、材料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情况;近九成的招标
项目除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外,同时在各级地方政府指定的媒
介上发布。
开标阶段:有90%的调查者反映项目开标均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
主持开标、唱标并担任记录员,符合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
评标阶段:有88.46%的调查者反映,评标专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在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产生。
定标阶段:有80.77%的调查者反映,项目的中标单位由招标人确定;96.15%的调查者反映,招标项目在评标结束后30天定标;有
七成调查者反映,定标前招标人没有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实质内容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