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 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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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隆工业区鸿枫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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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说明书编号:JMHS-601

第二章甲醇

第一节化学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甲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Methyl alcohol

分子式:CH

4

OH

CAS号:67-56-1

第二节主要组成部分与性状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甲醇、香精、染料、医药、防冻剂等。

第三节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皮服吸收。

健康危害:对呼吸道及胃肠粘膜有刺激作用,对血管神经有毒作用,引起血管痉挛,形成瘀血或出血,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的选择作用,使视网膜因缺乏营养血坏死。急性中毒:表现以神经系统症状、酸中毒和视神经炎为主,可伴有粘膜刺激症状。病人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狂躁不安或视力模糊,对光反应迟钝,可因视神经炎而失明等慢性中毒,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乏力、眩晕、癫痫性麻痹及视神经损害。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引发中毒事故。

危险特性:

燃爆危险:易燃,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有燃烧、爆炸危险。

第四节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食者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涤,就医。

第五节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汽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燃烧。

有害燃烧物: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灭火注意事项:穿好防火防毒服,配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燃烧产

物:

CO、CO2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卸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节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用收集器回收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节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汽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卸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阻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炸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以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存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露天存罐夏季要有降温措施。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第八节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g/m3):50mg/m3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汽,建议配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故抢救或撤离时,应该配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沐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节理化特性

熔点(℃):-97.8

沸点(℃):64.8

相对密度(水=1):0.79

闪点(℃):11

饱和蒸气压(kPa):13.33(21.2℃)

燃烧热(kJ/mol):727.0

临界温度(℃):240

临界压力(MPa):7.95

爆炸极限%(V/V):6%–36%

引燃温度(℃):385

溶解性:溶于水,可混和于醇、醚等多种有机溶剂。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节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酸类、强氧化剂、碱金属。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聚合危害:无

分解产物:水、二氧化碳

第十一节毒理学资料

理化特性:LD50:5628mg/Kg(大鼠经口);5800 mg/Kg(兔经皮);LC50:64000ppm/4小时(大鼠吸入)。

急性毒性:表现以神经系统症状,酸中毒和视神经炎为主,可伴有粘膜刺激症状。病人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狂躁不安,眼痛、复视或视力模糊,对光区应迟钝,可因视神经炎而失明等。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由头晕、乏力、眩晕、癫痫性麻痹及视神经损害。

刺激性: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中毒刺激;家兔经眼40mg,中毒刺激。

致敏性:兔吸入1.lg/m3,18小时/每天,部分死亡;猴吸入,

0.5-0.65g/m3,8小时/每天,379天,未见毒性反应。大鼠吸入50mg/m3,12小时/每天,3个月,在8-10周内可见到气管粘膜损害,大鼠皮质细胞营养障碍性变化等。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啤酒酵母菌12PPm,细胞遗传学分析;啤酒酵母菌500mmol/L管细胞遗传学分析,砂土鼠胃肠外染毒

3000PPm,DNA抑制;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L。

致畸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o),7500mg/Kg(孕7-19天),对新生鼠行为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o),20000PPm/7小时(孕1-22天),引起肌肉骨骼心血管系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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