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维护分公司管网巡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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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维护分公司管网巡检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管道维护分公司天然气管网管理,及时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提升事故隐患处理的能力,确保管网安全生产平稳供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道维护分公司辖区内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阀室及站场的安全巡检管理。
三、职责
3.1、管网管理科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同时作为管网巡检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网的日常安全巡检工作和对管网巡检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和各类隐患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现场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沟通协调以及监护管理等。
3.2、技术安全科负责对管网巡检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对管网巡检和管网运行安全进行抽查;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配合管网管理科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分公司力量解决管网安全中的重要问题,以及函接政府管网管理主管部门。
3.3、管网检测中心
负责分公司辖区管网的评估和测量;负责分公司辖区管网图档资料的管理,以及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负责配合管网管理科管网的日常泄漏检测,提供泄漏检测仪器的购买、标定和维护。
3.4、管网管理队
负责本队辖区内埋地天然气管网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落实本队管网GPS巡检工作计划和巡检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情况;对辖区内隐患管网进行收集和上报,并及时对违章隐患进行处理;参与辖区内管网施工作业的碰口、换阀、置换等工作。
3.5、管网巡检人员
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和泄漏检测,发放管网安全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制止可能形成的违章隐患,对已形成的违章隐患进行加密巡检并积极协调处理。
四、工作内容
4.1 管网巡检频率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埋地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保养技术规程》Q/YRQ-JS-301-2014中的4.1.1 规定对主干管线的巡查,巡检人员每周巡查应不少于1次,具体巡检周期按实际情况需要和分公司的安排制定,同时巡检人员应作好巡检记录。
4.2 管网巡检准备
4.2.1巡检装备。所有进行管网巡检的人员必须根据天气状况和
工作需求先穿戴好劳保用品,背上背包,携带《施工场地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埋地管网巡检记录》、GPS巡检手机、检漏仪、反光背心等。
4.2.2在管网巡检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巡检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2.3管网管理科在雨季应加强管网巡检人员巡查的力度和密度。
4.3管网日常巡检内容
4.3.1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占压现象等。
4.3.2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4.3.3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得有未办理会签手续的施工或因其它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现象。
4.3.4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施工不应动用机械铲、空气锤等机械设备或燃气管道附件、标志被移动、覆盖、丢失或损坏的现象。
4.3.5站场、阀室、阀井内的阀门是否漏气,每月对阀井揭盖检测一次拍照上传;站场、阀室内设施是否完好,阀井圈、盖、外壁是否完好,每季度对阀门维护保养一次并进行一次启闭,检验是否灵活;这些部位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巡检维护记录是否认真填写。
4.3.6巡查危岩滑坡地带,洪水线以下管线,穿跨越河流桥梁的管网运行情况。
4.3.7定期巡查管道警示标示和阴极保护桩是否符合完好。
4.4 重点部位巡检
4.4.1 管网管理科应建立重点部位台帐,发放给每队巡监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到技术安全科留存。重点部位应加强巡检力度和频率,重点部位包括河流穿越区、人员稠密区、施工活动频繁区、危岩滑坡地带、洪水线以下管线、过江过桥管线及过江隧道口、站场阀室等。
4.4.2管网巡检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5隐患巡检
4.5.1管网巡检人员要在巡检过程中密切注意有无新增隐患,对可能形成的隐患要及时制止,如果对方不配合,立即上班分公司管网管理科和技术安全科进行处。
4.5.2对已形成的隐患要重点监护,消除隐患处可能存在的火源及破坏管道的行为,并在隐患处做好宣传警示,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提醒隐患附近居民注意可能存在的燃气泄漏,在发生突发状况及时报警。
4.5.3管网巡检人员对于隐患信息要根据分公司隐患专卷的要求去收集,落实好隐患形成责任人,隐患形成时间,违章隐患告知书,
隐患照片等。
4.5.4每周对隐患进行泄漏检测,留意隐患处周边环境有无异常,并拍照上传到GPS巡检系统。
4.6 第三方施工场地巡检
4.6.1管网巡检人员在协调处理第三方施工场地时要做到“五、
四、三”:即“五个查清”:查清工程名称,查清工程业主单位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查清工程承包商情况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查清施工范围,查清施工进度;“四个告知”:向工程承建单位和工程业主单位告知管道具体位置,告知管道埋深,告知管道遭受破坏可能引发的危害后果,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个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现时间,报告具体位置,报告“五个查清”信息。
4.6.2 管网巡检人员发现管道5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队长备案。
4.6.3巡线工发现辖区内有新的施工场地时要立即上报给队内巡监人员,并与施工方取得联系,讲清楚天然气管道损坏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4.6.4 发现当天巡线工给施工方发放《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场地通知书》,做好燃气管线走向、埋深、图纸等技术交底的准备,补齐管道沿线的警示标识,由本队巡监人员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