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中学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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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中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学校健康、稳定地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教师法》、《中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平和县育才中学”,校址为平和县小溪镇古楼村。

第三条平和县育才中学为平和县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的全日制初级中学。

第四条本校校训是:厚德、博学、笃行、弘毅

第五条本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创造和发展,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公民,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

第六条学校近期办学目标为,坚持以人为根本,以科研为先导,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育人环境、管理体制、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设施硬、队伍优、质量高、信誉好、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示校,海外有影响的名校。

第二章办学模式

第七条本校学制初中三年。

第八条学校执行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面向施教区、侧重本镇六个村。

第九条本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字。

第十条本校坚持依法办学,科研促教,治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构建和实施具有本校特色的能动教育办学模式“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弘扬人的主体精神和身心力量,并以此统领全校教育教学全程。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活动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提高学校教育整体育人的功能和效能。”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十一条本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各项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2—3次校务会议,整合研究、决策学校教学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二次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实际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设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2人,副书记兼工会主席1人,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聘用任命。学校设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保卫科、团委会等中层机构。处室主任、团委书记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聘用任命。教师分学科组、年级组。

第十三条加强学校各项管理,切实抓好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几个重要环节,建立期中小结、分析,期末总结、评估制度。根据《档案法》,按省特级标准,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的聘用、解聘、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奖励等事项。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国劳动法》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方案办理。

第十五条实施学校各种类型考核评价制度和奖励制度,设立教职工绩效奖励工资以及其他各项奖励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学校应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每学年末要认真总结,向上级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第四章党团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党团组织,分别接受中共平和县委员会及共青团平和县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八条学校党总支的任务是依照党章开展各项活动,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各项工作保证监督。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工会、妇女组织、侨联、各党派的作用。

学校实行管理和监督。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学校重大问题要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落实决策的程序,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教代会章程,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工有权按《中华人民国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开展活动。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其任务是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学校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金,并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知识,开展文体活动。学校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讨论有关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活动的会议,反映教职工的要求。

第二十条共青团组织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教育学生做“四有”新人,成为祖国建设事业的合格劳动者。团代会、学代会每学年举行一次,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少先队大队干部由共青团员和学生选举产生。

第五章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省普通中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省颁教学计划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发挥主导性作用,又要弘扬“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建立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积极互动、共同成长、共同分享、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语言要规,板书要工整,教态要自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意见,鼓励学生创新,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注社会。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三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教学管理的整体性原则,加强计划管理、组织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人员、设备管理,使教学管理实现程序化、规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

第二十四条教务处要做好学校教学的具体管理、指导工作。学期初组织各教研组、年段学科备课组制定教学活动计划并加以落实。要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学科教学情况,提出学科教学的改进意见。教研室每学期要普遍检查一次教师的教案、抽查学生的作业,对其中优秀的可组织展览或给予表扬。要认真组织好各科考试工作,并及时组织进行年段、学科的教学质量分析,抓好教学反馈。

第二十五条要大力开展教学研究。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校本培训。教研组每周必须定期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各学科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级公开课,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面向周边学校(或更大围)和家长的学校教育教学开放周活动。在此基础上,组织一次校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学校要鼓励教师观察、发现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并进行整合,确定一至两项作为重点专题开展课题研究和教改实验。要积极创造条件,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信息技术与其它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开展网络环境下的学校教学改革实验,促进教师教法和学生学法的变革。要讲效,防止形式主义。特别重视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第二十六条探索科学的评价办法,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建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考试评价制度、评价体系,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要改变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评定教师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学校要改革考试容和方法,要采用形式多样的考试方式,使学生在考试中有展示特长和潜能的机会。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重视实验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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