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注: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承诺书
宿迁市环境保护局:
我单位已了解《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我单位不存在依法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对所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我单位一旦发现排放行为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将立即采取措施改正并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我单位将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宿迁市环保领域信用承诺书
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废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3〕99号)、《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4〕168号)等有关规定,在申请或办理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危废经营许可证、危废转移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材料申请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公司没有下列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1、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
2、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或严重超标排放;
3、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
4、被环保部门下达限产、停产决定尚在整改期的。
三、本企业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
四、本企业在省、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五、若违反本承诺,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1、行政处罚;
2、停产整治;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报请政府关闭。
七、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照《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暂行)》(宿政办发〔2014〕171号)规定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宿迁市宿豫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电话:传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