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欧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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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民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范围 挪法律规定,凡在挪居住或工作,包括在位
于挪大陆架上的固定或可移动设施上工作的人; 在斯瓦尔巴群岛、扬·马延岛及其他属地居住并为 挪威雇主工作的人;在挪居住前曾加入全民社会 保障制度的人;某些在海外工作的挪威公民(如 外交官);在海外暂时居留不超过12个月且不从 国外领取收入者,都系全民社保制度的法定成员。
挪威的高福利,养成了社会成员不愿劳动、 贪图享受的不良风气,工作效率和劳动积极性降 低,给国民经济发展与增长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六、我国应吸取他们的教训,采取建立个人 保障帐户的方法,专门用于记载和积累依据法律
提存的个人基金,以调动劳动者个人自我保障的 积极性和劳动积极性,给社会保障制度注入一定 的效率机制。
2、抚恤金。包括遗偶补贴、子女补贴。 3、伤残补助。 4、康复补贴。包括医疗康复补贴、职业康复补贴 5、患病和生育时的医疗补助。凡加入全民社会保障制度 者,均可享受在医院免费住院、治疗和用药。
6、病休和产育现金补贴。包括病休补贴、照料补贴护理 补贴培训补贴、产育或收养现金补贴
7、失业救济。 8、工伤补贴。 9、单亲父母补贴。 10、育儿补贴。发放给18岁以下居住在挪威的孩子,每 个孩子每年约12000克朗。如子女不与父母共同生活,则 每月补贴1180克朗。单亲父母可多领一份补贴。如果单 亲父母按法律规定满足有关条件,而且要抚养3岁以下的 幼儿,则可以领取额外的幼儿补贴。不论3岁以下的幼儿 有几个,每位单亲父母只能领取一份幼儿额外补贴。
挪威是世界上较早形成的“福利国家”之一,在 20世纪30年代就制订了许多社会福利立法。
1948年,挪开始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并于
1967年通过《全民社会保障法》。直到今天, 它仍是挪最重要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对缩小地 区和贫富差距、确保经济发展以及所有居民的社 会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容
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很全面的。在北欧 这些国家里,它是比较特殊的,他有一个 提法叫“从摇篮到坟墓”,就是挪威生孩 子国家要补助,孩子生下来到16岁,每年 有津贴。小孩子开始上学一直到大学,全 部免费,医药全部免费。你失业了,国家 要补助。人死了,殡葬费由国家来买单。
➢管理机构 挪威失业保障的管理机构是劳工和市政部一般 监督,部属劳工部管理全国失业救济方案,通过地方办事处 支付失业救济金,由地方保险办事处管理当地失业保险方案。
启示
一、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失业相关的法律, 为此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失业的法律;
二、挪威的“福利性”模式,使得国家包得 过多,标准水平过高,福利支出远远高于生产总 值和经济增长率,出现政府高举外债、财政赤字 累累、物价上涨消费者负担沉重的局面。在这方 面我们在制订失业保障制度时应结合我国的国情 具体操作;
三、挪威有雇员、会员等的区别,而我们的 社会性质决定了我们的失业保障制度应是不分所有 制、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地区且统一立法、统一筹 资比例、统一给付标准、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 要使所有的劳动者都享受平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
四、鉴于我国经济实力比较弱,我国失业保障 基金应采取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模式, 国家负担一部分,并且是以保险列支成本、减少应 税所得,保险金营运收入税收优惠,以及资金不足 时补助等形式承担一部分费用,就会既有益于国家 又有益于社会保障。
11、幼儿父母的现金补贴。居住挪威的1至3岁儿童,如
不上公立幼儿园,父母可领取现金补贴。在达成协议的 情况下,儿童每周上幼儿园时间不超过32小时,父母可 申领部分现金补贴。
挪威是北欧有名的“福利国家”,尤其突出表现
在失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
挪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就建立失业保险计划的 国家(一战前建立失业保险计划的国家只有英国、 法国、挪威、丹麦等国)。
二、补贴标准 很多社保补贴的标准都根据一个基准数额(G)
来确定。该基准数额每年5月1日由议会根据当年 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一年内也可多次调整。 如2003年起执行的基数为54170克朗。
三、资金来源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劳动者、自
由职业者(律师、医生、建筑师、顾问、出租车 主等)及其他受保人交纳的会员费(保险费)、雇主 税以及国家财政拨款。纳税率和财政拨款额由议 会决定。
北欧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 简介
历史
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1895年的工伤社会保险 制度,1906年制订了有关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1909年制订了相关的疾病与生育保险制度,1936 年制订了老年、伤残、死亡的普遍保障和社会保险 双重制度,1946年制订了有关家属津贴的普遍保 障制度。有关失业的社会保险制现行立法是1970 年。
劳动者及自由职业者交纳的会员费以其工资
及各种社会福利补贴收入总和为基础来计算。雇 主税由雇主按支付工资的百分比交纳。
全民社会保障基金的总支出占政府财政预算 总支出的34.2%、国民生产总值的12.6%。国家对 全民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拨款为占社保总开销的 30%左右。
四、主要社会福利保障形式
1、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特殊补贴及赡 养配偶或 子女补贴组成。
➢资金来源 受保人、雇主、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担。
➢ 享受条件 首先是非自由性失业;其次是要有一定的等待期限; 再有是要有工作能力又愿意接受工作。
➢救济金发放 基本上是以能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为原则。挪 威受保工人的现金补助(永久残疾除外)规定,发放救济金每 天为年收入的0.2%。最高限额,每天310克朗。
例:失业保障制度
➢类型 挪威则是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是由 部属劳工局管理、地方保险办事处管理并支付当 地失业救济金。 ➢范围 挪威包括雇员、65岁以上的独立劳动 者,不论其行业如何,保障范围比较广泛。具体 来说,挪威失业保险的范围是雇员(包括政府雇 员)、海员,以及特殊情况下65岁以上的独立 劳动者。
七、失业保障随物价上涨和社会经济发展而 调整的制度,切实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要定期不定期的调整保障待遇,以创安定的经济 发展环境。
八、失业救济金不能无期限地发放,失业保 险金的给付期限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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