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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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2-8 17:10:41 浏览: 44 次字体大小:【大】【中】【小】
熊皓
(2012年2月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集团公司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2012年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集团公司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并听取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中央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叶永生,国资委纪委副书记夏忠仁,二室二处干部刘婷,国务院派驻集团公司监事会副主任景贵亮、专职监事钱缨亲临现场指导,这是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刘董事长将要作重要讲话,陈总经理还要提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向会议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2011年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争创年”的中心任务,坚持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聚焦廉洁文化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效能监察和查办案件四个项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落实,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深化“阳光工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集团公司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了较强的推进势头,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纪检组监察部按照“阳光工程”的系统分类,确定了阳光决策、阳光燃料、阳光物流、阳光招标和阳光从业等5个重点项目,把各分子公司分为5个组,分别以5个重点项目为抓手,逐项梳理工作流程和监督流程,提出初步设计方案。
3月份在山东组织召开“阳光工程”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通过对初步设计方案的评审,确定5个重点项目设计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集中各家所长,进行综合修改,注重突出通用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经过自下而上的方案设计和自上而下的完善修改,提出正式实施方案,先后印发并组织实施。
各分子公司按照5个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分项、分阶段分解实施任务,列出项目推进时间表,落实责任到企业、到部门、到岗位。
大唐国际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了“阳光收购”项目,促进交易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龙江公司以流程化、信息化建设促进项目落地,时时在线监控,项项对标评价,加强对关键指标的预警和管控;财务公司每月编发《阳光期刊》,开展“阳光在心、服务于行”阳光服务月活动,推动阳光从业项目建设。
集团公司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做法,《中国纪检监察报》企业版头条于2011年8月28日用大量篇幅进行了报道,在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研讨会上进行了书面交流。
(二)突出监督检查,切实保证重大决策执行到位
集团公司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三重一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开展“一保一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保一降”是“争创年”的核心任务,为了确保“一保一降”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开展了“一保一降”专项效能监察,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一保一降”效能监察工作推进会,确定工作重点,研究工作措施。
系统各单位积极想办法、定措施,有力促进“一保一降”任务完成。
开展巡视检查。
集团公司成立4个巡视检查组,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对分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一保一降”任务等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
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制定监督方案、细化监督程序、落实监督责任,对102个岗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保证了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标检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集团公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年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调查问卷、廉洁评议等方式,对分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对标检查,陕西公司、龙江公司等12家单位被评为优秀。
(三)实行项目化管理,“四个中心”取得可喜成效
按照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聚焦项目争精品、立足岗位创一流”的要求,纪检组监察部把廉洁文化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效能监察和查办案件等四项日常工作聚焦为项目,分别成立四个项目中心,进行项目化管理,着力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1.廉洁文化建设有亮点。
成立廉洁文化建设中心,按照顶层设计、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研究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阳光文化建设方案》,将“阳光”确定为廉洁文化的核心主题,通过创建阳光理念、创建示范基地、创新工作载体、创新主题教育、创新建设模式,实现廉洁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召开廉洁文化研讨会,总结集团公司多年来廉洁文化建设成果,设计制定集团公司《廉洁文化手册》,提炼“公正廉明、阳光运行”核心理念,形成了以“光明、透明、廉明”为主要特征的廉洁文化体系。
安徽分公司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建设作用,引领廉洁文化创新发展,围绕“阳光”核心理念,打造净、德、泉、洁、荷、清6个子文化。
组织评选廉洁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不断提升系统各单位廉洁文化建设水平。
河北公司、江苏南京电厂分别被地方评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组织开展以“树立阳光理念、促进规范运作”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山西分公司、云南分公司组织廉洁故事、廉政法规巡回宣讲;物资公司推行《廉洁从业行为手册》,开设宣教月活动专栏;四川分公司制作电视访谈节目进行展播;龙滩公司开展“活水”文化建设活动。
据统计,宣教月期间,共组织各项活动2450项,参加人员16.76万人次;开展大讨论877次,发现不规范行为1384项,制定整改措施1737项。
2.廉洁风险防控有力度。
成立廉洁风险防控中心,根据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和经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和基本流程,落实三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细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运行、监督与改进。
吉林公司不断完善制度、制定指导手册,努力探索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广西分公司通过专业咨询机构,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湖南分公司、河南分公司以项目化管理、建设风险防控基地等方式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煤业公司、海外公司分别针对煤炭行业、海外项目特点开展廉洁风险防控。
研究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指引》,按照建立风险库、控制风险点、采取风险防控措施的
工作流程,着手建立廉洁风险库,重点围绕工程招投标、燃料管理、物资采购、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召开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重点推广大唐国际等4家单位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经验,有序推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从而增强广大干部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集团公司坚持把廉洁风险防控融入经营管理、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做法得到国资委纪委的肯定。
3.效能监察工作有效益。
成立效能监察中心,组织开展以提升效益为核心的效能监察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统计,集团公司系统共开展效能监察项目429项,提出监察建议1610份,避免经济损失1325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61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495万元,修订相关管理制度740项。
组织燃料管理专项效能监察,通过纪检监察网上办公系统对各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定期对相关燃料管理数据进行汇总和对标通报,组织调查组对热值差过大、长期居高不下或大幅波动异常的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编制分析报告,提出监察建议。
大唐国际开展“煤炭供应框架协议”执行专项效能监察,为企业挽回2082万元的经济损失;甘肃公司通过效能监察规范燃料关联交易费用1495万元。
组织招标工作专项监督,认真审核工程招标签报,2011年共审核567份,发现和纠正了未经审批自行招标、评分办法不合理、评标报告不规范等问题。
同时,分别向21个分子公司印发了《招标监督委托书》,对集团公司重点监管的106个工程项目和159个技改项目进行了委托监督。
系统各单位根据招标监督职责和范围,按照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认真开展监督工作。
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审评价、研究探索和培训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系统各单位工作经验。
陕西公司推行的“三可一增”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取得实效,高井电厂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成绩突出,《中国监察》杂志相继刊登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新能源公司开展“弃风限电”效能监察,提高了风电企业的售电量和盈利水平;贵州公司开展资金管理效能监察,促进资金回收,防控资金使用风险;技术院开展燃油管理效能监察,有效降低了燃油成本;科技公司、新疆能源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效能监察,切实纠正违规行为。
4.信访案件管理有进步。
成立查办案件中心,根据信访案件工作面临的实际任务,构建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新模式,不断加强信访案件的管理工作。
举办集团公司第一期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全系统有9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以这期培训班学员为基础,建立了集团公司查办案件专业人才库。
2011年集团公司系统共收到信访举报件*件,其中,中央纪委转办*件、国资委转办*件、集团公司自收*件、分子公司自收*件;集团公司组织集中办理*件、转请分子公司办理*件、分子公司自收自办*件。
截至2011年底,已办结*件,正在办理*件。
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燃料管理、招标管理等方面。
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据统计,2011年集团公司系统涉及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件(当年发生*件),已查结*件(当年发生*件),正在查处*件。
已查结案件中,副处级干部*人,科级干部*人,一般管理人员*人,案件主要集中在工程、燃料、物资采购等领域,因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
(四)加强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集团公司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集团公司党组任命了4名纪检组成员,先后召开了两次纪检组会议。
集团公司监察局更名为监察部,并增设1个处,人员编
制增加到8人。
截至2011年底,全系统设置党组(委)的单位中,设立纪检组(纪委)154个,监察机构124个,纪检监察专职人员242人。
与2010年相比,纪检组(纪委)增加19个,监察机构增加4个,专职人员增加40人。
江苏分公司试行纪检监察干部派驻制,由分公司向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强化监督职能;山东公司成立“齐鲁清风研究会”,加强理论研究和问题研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报送贯彻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及时报告纪检监察人员变动情况的通知》,加强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规范各单位人员变动的报送程序,跟踪了解各单位人员配备情况,确保组织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中国大唐创先争优行动纲领》,将达标工作与各项基础工作相结合,对标改进、对标提升、对标管理,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管理,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载体,建立实时、在线的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丰富网上办公内容,提高数据运转效率,定期对纪检监察网上办公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推动纪检监察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季度点评制度,每季度召开点评会,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进工作,提高水平。
举办第4期基层企业纪委书记培训班,全系统有72名基层企业纪委书记参加了培训。
总的来看,过去的一年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纪委正确领导、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和系统各级党组织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和纪检监察人员不懈努力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党组纪检组向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员工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2012年主要任务
回顾工作是为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把新的一年工作做得更好。
我们一定要清醒看到,随着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廉洁风险与各种风险交错共生,廉洁风险防控的范围和难度在不断加大;有的单位管理粗放、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得力,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廉洁从业的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还不够重视,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加强。
对于这些情况,我们一定要有充分认识,从而坚定信心、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2012年,是集团公司确定的“管理提升年”,也是集团公司实现“一保一降”目标的攻坚年。
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2012年工作会议已经先后召开,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贯穿于这几次会议的一条主线。
今年,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2012年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管理提升年”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各级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切实开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集团公司实现“一保一降”目标、完成“管理提升年”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加强各级领导人员作风建设
系统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等各项部署要
求落到实处。
要严肃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不听信传言、不随意议论,解决好在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践行“务实和谐、同心跨越”的大唐精神。
要廉洁自律,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切实成为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清正廉洁的表率。
要建立健全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切实开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开展巡视工作,加大对集团公司“一保一降”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以归属集团母公司净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重点对“一保一降”所涉及的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股权调整、重大工程、物流建设、节能减排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促管理、增效益,确保实现集团公司“一保一降”任务目标。
要加强对集团公司调整“四大结构”、发展“七大板块”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结构、电源结构、股权结构,协调发展电力、煤炭、煤化工、金融、科技环保、商贸物流和国际业务,保障集团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不断提升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加强对“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促进集团公司系统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以管理补短板、增效益、提能力、达目标。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原则,分级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环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级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人员要在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组织开展廉洁从业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开展监督检查、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等8个方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考核,按照“七大板块”产业发展需要,科学设计责任制考核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两全”管理系统进行综合考评。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通报,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
(四)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加大阳光决策、阳光燃料、阳光物流、阳光招标和阳光从业等5个重点项目的实施力度,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积极开展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自查工作,全面梳理这5年工作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推进任务落实,确保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如期完成。
要认真总结集团公司系统5年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践经验,按照中央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六、五、四、三”基本框架和运行保障机制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阳光工程”建设的实际,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谋划好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五)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
廉洁风险防控、廉洁文化建设、效能监察和查办案件是集团公司结合实际,贯彻中央纪委和国资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经常抓的几项基础工作。
要继续把这几项工作聚焦为项目,充分发挥四个项目中心的作用,突出重点、对标一流,着力抓紧抓好。
1.强化廉洁风险防控。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廉洁风险库,以职责划分、业务流程为主线,通过梳理、分析、排查、识别、评估,认真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易发生廉洁风险的风险点,界定廉洁风险等级,制定对高危点的预警、报告和防控办法。
要以防控重大廉洁风险点为目标,将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融入到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以管理信息化实现业务透明化,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以重点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制度管控为“面”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廉洁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廉洁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处。
2.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要积极宣传以“光明、透明、廉明”为主要特征的廉洁文化,宣贯“公正廉明、阳光运行”核心理念,加深广大干部员工对廉洁文化理念的理解、消化和吸收,将思想力转化为执行力,固化为行为习惯,大力营造健康和谐发展的文化氛围,塑造依法廉洁从业的文化风尚,打造具有大唐特色的廉洁文化精品。
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利用集中教育的优势,对廉洁文化核心理念进行学习和宣传,使其渗透到工作中,融入到生活中,促进广大党员、各级干部清正廉洁,保持纯洁性。
要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教育和监督,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继续完善以廉洁承诺、廉洁谈话、廉洁报告、廉洁评议、廉政档案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监督机制。
3.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要紧紧抓住影响企业效率和效益的关键问题及主要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针对火电企业电煤合同签订、合同兑现、中间环节管理等开展效能监察,促进火电企业减少中介代理、控制成本费用,增加企业效益;针对招标投标、小机组及废旧物资拍卖、“大物流”平台建设等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规范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针对制度建设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提高执行力、促进管理提升。
要组织对效能监察项目进行量化评估和对标管理,强化效能监察评估评审的定量分析,细化监察质量和效益的评价标准,以评选出的优秀项目为示范,推广效能监察优秀项目的有效做法,带动系统各单位效能监察水平的整体提高。
4.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要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贪污贿赂和生产经营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查处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认真查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加大对二、三级企业的案件查办力度。
要拓宽举报渠道,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要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工作流程,促进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要建立案件通报制度,认真研究集团公司组建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切实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积极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部门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