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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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理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诉讼管理的流程和控制要求,旨在加强案件诉讼管理,切实提高诉讼成效,充分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诉讼:是指以本行为一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

2)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3.2缩写

3.3分类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风险管理委员会1)授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制定诉讼管理有关制度;

2)对超权限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审议审批,决定是否启动诉讼程序;

3)对案件诉讼过程中涉及有关委托律师代理的事宜进行研究审批;

4)对诉讼案件的和解方案进行审议审批。

董事长1)对超权限的诉讼案件进行签批;2)授权诉讼代理人;

3)对和解、调解方案进行签批。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法律事务岗1)依据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授权,制定诉讼管理制度,对符合审批程序的案件是否适用诉讼程序进行诉前审查;

2)指导各部门、分支机构开展案件的诉讼工作,并对分支机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构的案件诉讼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以及纠正分支机构错误的

诉讼行为;

3)解答分支机构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

方案并协助实施;

4)主持办理或协助办理经最终审批而适用诉讼程序的各类案

件;

5)负责对经最终审批的诉讼案件进行立案诉前资料、手续的

审查;对权限内的涉诉案件进行审批;并拟定诉讼代理人;

6)对调解、和解方案进行审查;

7)负责对经办诉讼案件的登记造册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

归档、保管等管理工作。

各部门、分支机构1)对于符合诉讼条件的案件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提出诉讼需求;

2)在本行的经营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分支机构应及时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3)准备、提供完整的诉讼材料报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做好诉讼工作;

4)及时申请执行诉讼结果;

5)负责对本部门、机构诉讼案件的登记造册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管理工作。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预防为主、慎重起诉原则。本行对待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诉权、慎重起诉、积极执行的原则。

2)协商、调解为主原则。本行对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应以协商、调解为主,对确实无法调解的,再实施诉讼,对将来难以执行,暂时不宜起诉的,可采取诉讼时效保全措施。

3)及时、高效、稳妥原则。采用诉讼方式开展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应坚持“及时、高效、稳妥”的原则,以确保案件胜诉以及起到震慑的清收效果,并尽可能在短期

内实现诉讼目的。

4)自办为主,外聘律师为辅原则。凡本行员工能够办理的诉讼事务,原则上自己办理,一般不轻易使用外聘律师。

5)维权与协调相统一原则。办理诉讼事务应当遵循有效维护本行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5.2基本规定

1)本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管理组织、协调、援助、提起诉讼等相关指导工作,各部门、分支机构做好案件的具体承办工作。

2)发生诉讼案件时,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应当充分收集证据,认真准备应诉文书、选派得力人员出庭、必要时可邀请外聘律师参与,做到尽职勤勉。

3)对胜诉案件应当落实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积极催促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义务人不能自动履行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对于通过正常途径无法实现清收目的的不良贷款,应诉诸法律通过诉讼途径进行强制性清收。

5)本行在办理诉讼过程中需垫付、预交诉讼费用,或依法院裁决应承担的诉讼费用以及有关律师费、法律顾问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经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计划财务部门按规定支付。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阶段环节风险点

6.1提出诉讼环节名称: 提出诉讼申请

适用部门: 部门;分支机构;

适用岗位: 负责人;负责人;

职责要求: 对符合诉讼条件的案件及时提

出诉讼申请。

操作规范:

1)发生纠纷的部门、分支机构认为确需通过

诉讼解决的,由各部门、分支机构填写《诉

讼/仲裁案件申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

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加盖单位印章,送合规与

风险管理部门审查。

2)申请的书面材料包括:

a)《诉讼/仲裁案件申请表》;

b)书面说明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解决的理

由或移交诉讼的理由、被告基本情况以及对

诉讼成本、胜诉和执行可能性进行预测和分

析等;

c)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3)符合以下贷款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诉讼

程序:

a)贷款虽未到期,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借

款合同有关约定,转移资金用途或挪作它

用,经采取一般的措施而无法阻止、纠正借

款人的违约行为或补救的;

b)贷款虽未到期,借款人或担保人因解散、

关闭要进行清算,但无法组成清算组织而需

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清算的;

c)贷款虽未到期,借款人或担保人通过破

产还债程序进行清算的;

d)贷款已逾期,借款人或担保人拒不签收

《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未能拟订可

行的还款计划;

e)贷款已逾期,借款人或担保人故意转移

财产以逃避本行债务的;

f)贷款已逾期,需要对借款人或担保人的

抵押财产、银行账户以及其他资产进行财产

保全的;

g)贷款已逾期,借款人或担保人由于其他

债务纠纷被诉诸法院,并要对其所属财产进

行处理受偿的;

h)贷款已逾期,无法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催

收,为确保诉讼时效的延续需要起诉的;

i)其他确需采取诉讼途径解决的情形。

风险描述:

符合诉讼条件的案件未及时提出申请,导致

失去诉讼时效,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控制措施:确保需要诉讼的案件及时提起诉

讼,对本单位应及时诉讼事项进行检查。

控制部门:分支机构;相关部门;

控制岗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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